林煥也沒有拒絕店老板的善意,隻是,林煥現在脾氣也上來了。
這件事,他要跟對方剛到底。
二十多分鍾後,有兩個警察出現在門口。
林煥一見,立馬迎了上去,主動介紹自己。
“兩位警官好,我是林煥,剛剛就是我打電話報的警。”
“是你說,有人對你進行謾罵侮辱?”
“對。”
“人現在在哪?你有證據嗎?”
“證據有的,人現在就在裏麵。”
“好,那咱們進去談吧。”
“好。”
林煥在前,兩個警官在後,一起走進小店。
這一幕整個店裏的人都看到了,那兩個女生自然也不例外。
穿連衣裙的那個女生暗罵道:“這個男的怎麽敢的,就這樣直接打電話報警?這下可怎麽辦,萬一警察把我抓起來,那可怎麽辦?”
衣著暴露的那個女生卻顯得胸有成竹,似乎一點也不擔心。
林煥帶著兩位警官來到兩個女生麵前,用手一指,說道:“就是她們兩個,一直口出不遜,罵罵咧咧。我警告過她們了,但是她們一點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厲。”
為首的那位男警官問道:“兩位女士,這位先生所說屬實嗎?”
“屬實尼瑪啊,這很明顯就是誣陷,我們都是小仙女,怎麽會罵人呢?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穿著火辣的那個女生說道,“他說我們罵人,我們罵誰了?他有證據嗎?沒憑沒據的,這可是誣陷,是犯法的。”
林煥接口道:“她們從一開始吃飯,就在不停的羞辱我,對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我好意提醒她們,她們卻不聽,反而對我冷嘲熱諷。”
“至於證據麽,我有。”
林煥拿出手機,將自己的錄音播放出來,雖然錄音裏有背景音,但兩個女生的話還是能夠聽得很清楚。
為首的男警官說道:“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明文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為首的男警官還要繼續再說什麽,那個穿連衣裙的女生不幹了,“憑什麽啊,憑什麽說我們辱罵他,我們哪裏辱罵他了,你是警察也不能睜眼說瞎話吧。再說了,你穿一身警.服就是警.察了,現在騙子那麽多,誰知道你是真的還是假的?”
男警官到底是見多識廣,他似乎對這種情況早有預料,隻見他從兜裏取出自己的證件,往兩個女生麵前一探,說道:“我是範水鎮商貿城派出所的民警,我叫葛大壯,警號,,這是我的證件,請看清楚。”
“現在,我想請問兩位,這位男士所說的辱罵以及錄音中出現的聲音,是否是二位所為?”
穿連衣裙的女生說道:“當然不是,那根本不是我們的聲音,錄音那麽模糊,誰能聽出來到底是誰的聲音。”
“再說了,他這個錄音的真假性還有待商榷吧。就算是真的,這份錄音能否充當證據也未可知,畢竟,這份錄音可能侵犯了人家的隱私權啥的。”
男警官說道:“這個錄音的真實性我們自然會采用科學手段進行鑒定,另外,是否能充當證據,也得根據情況來判斷。最後,我們當然也會多方調查,才會得出最終結論。比如說,這家店的生意這麽好,店老板也許沒注意,但是周圍的食客難道也沒注意嗎?人證也好,物證也好,都會納入考量範圍的。”
“不過,既然二位不承認錄音中說話的是你們,而這位同誌又堅持認為你們兩個對他進行辱罵,那隻有請三位都在這稍等,我們去調查一下。”
男警官示意自己身後的那名年輕輔警上前記錄下來三人的信息。
年輕輔警剛要上前,那個穿著暴露的女生忽然暴躁起來,“有完沒完啊,這點破事,叨逼叨那麽長時間。”
“我就罵人了怎麽了,我又沒罵他,再說了,你們警方很閑嗎,連這點小事都出警,還是說,這個男的真有什麽背景,讓你們跟舔狗一樣不停地舔。”
這個女生雖然看不起男生,但又不是傻子,這點時間她已經想到了,林煥大概就是她們一直討論的那個下頭男。
這要是背後議論議論,她是敢的,但是要真說飛龍騎臉,當麵懟人,她就有點慫了。
倒不是怕林煥,是怕真的被警察抓起來。
林煥見狀冷笑道:“警官,這兩個人辱罵的那個男生,就是我,所以,我認為她們兩個人對我進行了人身攻擊,我要求對她二人進行處罰,而且,我不接受和解。”
男警官此時也有點佩服林煥了。
雖然他也很討厭這種擅長女拳的小仙女,但是還真不會為了這種人耽誤自己的時間。
好鞋不踩臭狗屎,何必跟這種人一般見識呢,平白壞了自己的心情。
當然,對於林煥這種小題大做的做法,男警官一開始是有點不爽的。
但作為警方,隻要有人報警,他們就必須出警,哪怕是再小的事情,都不能例外。
男警官示意年輕輔警去收集雙方信息,林煥非常配合,兩個小仙女卻根本不配合。
其中穿著暴露的女生被年輕輔警催的急了,竟然先發飆了,不但動嘴,還試圖動手。
嘴裏麵不幹不淨的不說,這家夥竟然還試圖上手撓。
年輕輔警一個不小心,竟然被這個女生給抓了兩下。
林煥見狀,心知這事穩了。
他在心裏給這個女生點了一個讚。
看來這個女生對男人是真的看不起,連穿警服的都看不起。
真了不起。
誹謗不誹謗的,一個襲警少不了吧,一個妨礙公務少不了吧。
這哪一項都比林煥要求的罪名更重。
怎一個勇字了得。
那個穿著暴露的女生還要繼續動手,被反應過來的年輕輔警一個擒拿給摁在那了。
開玩笑,我練習一年半的擒拿,能受這委屈?
男警官的神情也變得嚴肅起來,這事說好聽了是抗拒執法,說不好聽,那就是襲警。
不管哪一條,都是很嚴重的事情。
當然,男警官也知道,真要是這麽定罪,那他的麻煩就大了。
說到底,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不假,但日常生活中,又是另一種處理方式。
隻是,要委屈小賈(年輕輔警)了。
這件事,他要跟對方剛到底。
二十多分鍾後,有兩個警察出現在門口。
林煥一見,立馬迎了上去,主動介紹自己。
“兩位警官好,我是林煥,剛剛就是我打電話報的警。”
“是你說,有人對你進行謾罵侮辱?”
“對。”
“人現在在哪?你有證據嗎?”
“證據有的,人現在就在裏麵。”
“好,那咱們進去談吧。”
“好。”
林煥在前,兩個警官在後,一起走進小店。
這一幕整個店裏的人都看到了,那兩個女生自然也不例外。
穿連衣裙的那個女生暗罵道:“這個男的怎麽敢的,就這樣直接打電話報警?這下可怎麽辦,萬一警察把我抓起來,那可怎麽辦?”
衣著暴露的那個女生卻顯得胸有成竹,似乎一點也不擔心。
林煥帶著兩位警官來到兩個女生麵前,用手一指,說道:“就是她們兩個,一直口出不遜,罵罵咧咧。我警告過她們了,但是她們一點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厲。”
為首的那位男警官問道:“兩位女士,這位先生所說屬實嗎?”
“屬實尼瑪啊,這很明顯就是誣陷,我們都是小仙女,怎麽會罵人呢?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穿著火辣的那個女生說道,“他說我們罵人,我們罵誰了?他有證據嗎?沒憑沒據的,這可是誣陷,是犯法的。”
林煥接口道:“她們從一開始吃飯,就在不停的羞辱我,對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我好意提醒她們,她們卻不聽,反而對我冷嘲熱諷。”
“至於證據麽,我有。”
林煥拿出手機,將自己的錄音播放出來,雖然錄音裏有背景音,但兩個女生的話還是能夠聽得很清楚。
為首的男警官說道:“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明文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為首的男警官還要繼續再說什麽,那個穿連衣裙的女生不幹了,“憑什麽啊,憑什麽說我們辱罵他,我們哪裏辱罵他了,你是警察也不能睜眼說瞎話吧。再說了,你穿一身警.服就是警.察了,現在騙子那麽多,誰知道你是真的還是假的?”
男警官到底是見多識廣,他似乎對這種情況早有預料,隻見他從兜裏取出自己的證件,往兩個女生麵前一探,說道:“我是範水鎮商貿城派出所的民警,我叫葛大壯,警號,,這是我的證件,請看清楚。”
“現在,我想請問兩位,這位男士所說的辱罵以及錄音中出現的聲音,是否是二位所為?”
穿連衣裙的女生說道:“當然不是,那根本不是我們的聲音,錄音那麽模糊,誰能聽出來到底是誰的聲音。”
“再說了,他這個錄音的真假性還有待商榷吧。就算是真的,這份錄音能否充當證據也未可知,畢竟,這份錄音可能侵犯了人家的隱私權啥的。”
男警官說道:“這個錄音的真實性我們自然會采用科學手段進行鑒定,另外,是否能充當證據,也得根據情況來判斷。最後,我們當然也會多方調查,才會得出最終結論。比如說,這家店的生意這麽好,店老板也許沒注意,但是周圍的食客難道也沒注意嗎?人證也好,物證也好,都會納入考量範圍的。”
“不過,既然二位不承認錄音中說話的是你們,而這位同誌又堅持認為你們兩個對他進行辱罵,那隻有請三位都在這稍等,我們去調查一下。”
男警官示意自己身後的那名年輕輔警上前記錄下來三人的信息。
年輕輔警剛要上前,那個穿著暴露的女生忽然暴躁起來,“有完沒完啊,這點破事,叨逼叨那麽長時間。”
“我就罵人了怎麽了,我又沒罵他,再說了,你們警方很閑嗎,連這點小事都出警,還是說,這個男的真有什麽背景,讓你們跟舔狗一樣不停地舔。”
這個女生雖然看不起男生,但又不是傻子,這點時間她已經想到了,林煥大概就是她們一直討論的那個下頭男。
這要是背後議論議論,她是敢的,但是要真說飛龍騎臉,當麵懟人,她就有點慫了。
倒不是怕林煥,是怕真的被警察抓起來。
林煥見狀冷笑道:“警官,這兩個人辱罵的那個男生,就是我,所以,我認為她們兩個人對我進行了人身攻擊,我要求對她二人進行處罰,而且,我不接受和解。”
男警官此時也有點佩服林煥了。
雖然他也很討厭這種擅長女拳的小仙女,但是還真不會為了這種人耽誤自己的時間。
好鞋不踩臭狗屎,何必跟這種人一般見識呢,平白壞了自己的心情。
當然,對於林煥這種小題大做的做法,男警官一開始是有點不爽的。
但作為警方,隻要有人報警,他們就必須出警,哪怕是再小的事情,都不能例外。
男警官示意年輕輔警去收集雙方信息,林煥非常配合,兩個小仙女卻根本不配合。
其中穿著暴露的女生被年輕輔警催的急了,竟然先發飆了,不但動嘴,還試圖動手。
嘴裏麵不幹不淨的不說,這家夥竟然還試圖上手撓。
年輕輔警一個不小心,竟然被這個女生給抓了兩下。
林煥見狀,心知這事穩了。
他在心裏給這個女生點了一個讚。
看來這個女生對男人是真的看不起,連穿警服的都看不起。
真了不起。
誹謗不誹謗的,一個襲警少不了吧,一個妨礙公務少不了吧。
這哪一項都比林煥要求的罪名更重。
怎一個勇字了得。
那個穿著暴露的女生還要繼續動手,被反應過來的年輕輔警一個擒拿給摁在那了。
開玩笑,我練習一年半的擒拿,能受這委屈?
男警官的神情也變得嚴肅起來,這事說好聽了是抗拒執法,說不好聽,那就是襲警。
不管哪一條,都是很嚴重的事情。
當然,男警官也知道,真要是這麽定罪,那他的麻煩就大了。
說到底,法律法規明文規定不假,但日常生活中,又是另一種處理方式。
隻是,要委屈小賈(年輕輔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