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解說還是主播,說白了就是一個流量網紅,跟流量明星一樣,想要賺錢都要依靠粉絲經濟。


    將粉絲經濟轉化為口袋裏實實在在的錢,靠的不止是粉絲數量,還要看解說、主播個人的變現能力。


    首先,粉絲數量多,流量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強,可以通過廣告分成和平台簽約費獲得最基本的利益。


    其次,通過開網店和微店的電商途徑,以自己創建公司或者“代言”的方式跟人合作將自身的商業價值變現出來。


    最後,謀取轉型和發展,以本身粉絲數量為基礎,尋求各方麵的發展。


    在如今s2後期,解說和主播才剛剛開始,第一條和第三條的變現效果基本為零,隻有第二條才是最實在的。


    如今的lol解說,無不跟各家電商聯係,通過“代言”的方式開網店,從而分享巨大的利潤。


    錢坤也是清楚這一點,在電商自動找上門來的時候,心裏就有了一些想法。


    然而,欲帶皇冠必承其重。


    跟電商合作,雖然能直接將錢坤的商業價值變現出來,但也會帶來大量罵名。


    前世直播圈裏有一句話:發於秀場、興於網紅、盛於明星、衰於廣告。


    解說也是如此。


    通過視頻聚集人氣,再通過廣告將粉絲經濟變現出來。


    解說開網店,由於並不是真正了解網店的運營情況和產品的質量,到最後雖然賺到了錢,但總要背負一些罵名。


    況且,為了賺取更多的利潤,無論是主播還是合作的電商都會選擇降低產品的質量,以求謀取更多的利潤。


    人性本來就是如此!


    跟遊戲解說有關的網店,相關度最高的就是電腦外設,無論是智哥還是蒼姐,人氣越火爆,遊戲外設就賣的越歡,利潤也是越高。


    而遊戲解說相關的外設網店,往往販賣的也都是雜牌或者是二三流的產品,這些產品不靠質量取勝,而是依靠炫酷的外形。


    粉絲信任解說購置外設,基本上就是一錘子買賣,而由於是網店,售後也就是……那麽一迴事了。


    賣遊戲外設,雖然最賺錢,但也最傷人品。


    除開電腦外設之外,相關度中等的就是跟遊戲有關的服裝和服飾配件,有能力的可以自己聯係信得過的小作坊代加工,沒能力的繼續“代言”網店,這種網店即使服裝的質量不是太過關,但還不算太傷人品。


    服裝網店若是能做的好,也可以發展成個人潮牌,發展潛力其實還是不錯的,當然在網店發展期間,解說、主播的人氣要能夠保持住,否則就會半途而廢,中途夭折。


    最後便是賣零食,跟遊戲的相關度雖然小,但卻很少傷人品。董小颯就比較機智,一開始就是賣肉鬆餅起家,一個肉鬆餅就賺一兩毛錢,薄利多銷反倒功成名就,家財萬貫。


    考慮至此,錢坤下意識想要選擇走董小颯的路子賣賣肉鬆餅。


    但是,錢坤有些不甘心,馬上就是s3,lpl即將建立,國內的loler將會與日俱增,這種時候做遊戲視頻解說的,發財致富的機會盡在眼前,隻要開個電腦外設網店,隨隨便便都能賺得個缽滿盆滿。


    若風做視頻一年,千百萬起步,還不是靠解說人鼠標?


    想到這裏,錢坤心思活絡開了。既然已經搶了小漠的國服第一,錢坤不介意再無恥一點,搶先一步賣解說人鼠標。


    錢坤之前記錄了電商在優褲空間留下的聯係方式,趁著晚自習第三節課夜跑的時間,跟對方通起了電話。


    倘若錢坤沒有猜錯的話,估計對方也是賣外設的電商。能開電商的都不傻,也是因為電腦外設跟遊戲相關度高,人家才會聯係遊戲解說。


    總不可能一個賣餅的直接聯係你,我這裏有餅,你掛個名,給你分幾成……


    董小颯能夠成功,還是要靠浙b市本地就有肉鬆餅賣。就像小漠後來加入零食店的行列,一開始賣的也是浙c鴨舌……


    “喂,是在優褲上給我留言的電商嗎?對,是我,lol龜龜解說……要到魔都簽合同啊?太快了,容我先考慮一下吧?你們公司還有其他電腦外設嗎?比如說羅技,雷蛇,那櫻桃呢?算了,那還是牧馬人吧……”


    錢坤跟對方談了很多,差不多有半個小時,總算把事情談完。


    原本錢坤還想考慮一下質量較好的羅技、雷蛇、櫻桃,以此來減低自己聲譽受損的情況,但一聽最終分成的比例,錢坤隻能打消了既要當婊(防和諧)子又要立牌坊的念頭,隻能老老實實的做一個黑心解說。


    也是如此,才會選擇牧馬人。牧馬人二流廠商,若不是有大量遊戲解說的宣傳,這牌子絕對火不起來。也正式因此,牧馬人被網友戲稱為解說人。


    不過相對其他雜牌和二三流外設而言,牧馬人的質量還算可以,特別是牧馬人的鼠標,外形和唿吸燈比羅技雷蛇這些一線品牌還要絢爛奪目,也正是因此,牧馬人這種樣子貨在解說網店裏銷量特別高。


    錢坤確定賣牧馬人之後,也就基本能保證日後賺取的利潤。


    另外,由於牧馬人此時還聲名不顯,且標識的價格有一定的操作空間,最終錢坤跟網店的分成比例也是相對較高,此外還留有每過半年後按實際情況提高分成比例的談判餘地。


    如今錢坤的這家網店已經在籌備過程當中,就差錢坤去魔都麵基,到時候將合同一簽,就能正式啟動了。


    說到簽合同,錢坤又犯了難,法律規定18周歲以上才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錢坤如今年齡不足,又在上學,必須要由監護人代簽,合同才能生效。


    錢坤的監護人就是他的父母,兩個人都是農民沒多大見識不說,也很難被錢坤勸動,陪錢坤去魔都查看電商公司的情況,並簽下合同。


    此外,為了盡早簽訂合同,啟動網店。錢坤又不得不向學校請假一兩天,而這事情又要驚動家中二老。


    錢坤的父母若是知道錢坤為了賺錢荒廢學習,這或許就更加不可能同意了。


    因此,錢坤手頭上可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做解說賺錢,這萬裏長征才邁出第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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