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謝先生對你的評價很高喔,聽我客戶說,他隻要聽到有朋友去旅行,都會推薦你。」


    「是喔。」我怎麽有種不詳的預感。我繼續像個看戲人,邊喝粥邊看這對情侶要說什麽。


    「所以呀,我們已經立馬約了吃飯,他知道要跟你見麵吃飯,開心的不得了呢。」妍依笑咪咪的說著,簡直像個急著把女兒嫁出去的丈母娘,深怕女兒賣不掉一樣。


    「不會吧。」我麵無表情的瞪著他們,「這就是你們對待一個病人的方式?」


    他們倆完全無視我的抗議,歡樂的說著已經選好了哪家餐廳,訂好了哪個良辰吉日,我看他們隻差沒把婚期也訂了。


    最後,他們果然又討論到吵起來。一個是專業攝影師,一個是專業彩妝櫃姐,我不懂職業完全沒有衝突的他們,怎麽會老是吵起來。


    他們倆都想要握住一個主導權不願放手,每次總是拉扯到繩索斷裂才肯罷休。而最後總是賴文威低頭和好。看著他們,就像看到以前我跟張在宇。


    不同的是,他們總能在這愛吵鬧的關係裏找到一個渺小的平衡點。


    「我已經要求你們店長讓你在家休息兩天才能上班,否則我就要去勞工會抗議,他已經答應了,乖乖把粥喝完,我們迴去羅。」見她一個勁的交代完,我連迴話的反應都來不及,他們已經關上門了。


    我慢慢的又躺迴被窩中,為自己突然多得兩天假感到開心,也可以想像的到,店長被威脅的表情會有多有趣。


    唯一可惜的是,人生不會因為渴望結束就能結束,事與願違才是世界定律,生命總是給了不想活的,卻沒多給想活下來的,多一點。


    09


    「昏睡二十四小時?!我都羨慕了。」失眠的人在那一頭聽完後的第一個感想,讓我會心一笑。


    「怎麽聽起來我像在故意跟失眠的人炫耀一樣。」


    「哈哈哈!下次要是又打算失眠到天亮,打給我吧,一個人的日出絕對不會有兩個人的日出好看。」


    「好啊,如果是你,要聊到天亮應該沒問題。」


    「我喜歡鍾點戰的比喻,每天為了錢、為了業績拚,拚完這個月,下個月又歸零重來的時候,心情上真的很累。」他話鋒一轉,「說說那個旅遊企劃的事吧,今天換我聽你說,免得你又丟下我跑去超商發呆。」


    「我想先聽你的想法,你是怎麽看旅遊企劃的呢?」


    「嗯……我之前有個客戶就是旅行社的,有聽他提過一些旅企的事,怎麽說呢?旅企要能規劃出一個被公司批準的行程沒那麽容易,也無法靠自己一個人完成。畢竟是商業,必須要兼顧吸引顧客又能賺錢的目標。」


    「對,就是賺錢的目標。講白點吸引顧客什麽的根本不重要,隻要把行程塞得滿滿的、價錢壓到最低、介紹圖片美化得好一點就行了,重要的是裏麵能跟多少商家合作。」


    「你不喜歡這樣?」


    「我不喜歡,卻不能否認。一個真正厲害的旅企是賺不了錢的,除非轉型當部落客,一點一滴分享自己自由行的東西,花時間寫出一篇又一篇的懶人包,然後再跟廣告讚助商合作讓人氣更加往上,接著就會有版社來詢問出書事宜,出書後有更多跟旅行相關的不同廣告商上門。一個成名並且能把興趣變成飯碗的sop就是這樣。」


    「怎麽說呢?你講得似乎很絕望,你覺得興趣還是夢想什麽的,養不活自己,要想把夢拉來現實世界,首先得把夢的幻想部分給去除。你想說的,是這個意思吧?」


    一針見血。


    的確就是這麽一迴事。


    「可是,我就隻是喜歡而已,喜歡做這些事,卻沒想過要把它們變得怎樣,當然這種想法很單蠢。」


    「嗯,對啊。」


    我一愣,「我有沒有聽錯,你竟然說對?」


    「冤枉啊,我隻是附和你而已。」


    我故意佯裝生氣,「這下可好,連我的假想朋友都覺得我蠢了。」


    「我會說你蠢,是因為你連試都還沒試過,就看著別人的例子,替自己畫下了結論。你又不是神,怎麽能預知未來呢?」


    「試了,又如何?我根本沒有那個後盾,讓我去試。」糟糕,我居然把平常拿來安慰自己的理由說出口了。


    「我很失望,你怎麽會說出這種藉口。照你這麽說,那些家境不好卻依然克服逆境成功的人,怎麽辦?」


    「……」我就知道,他會這麽說。


    跟他通話了好一陣子,第一次我們感覺像有了衝突,並且誰都沒說再見的就結束了通話。


    「我也不想,用著這些爛藉口啊……」我隻是,如果不用這些藉口,那麽要怎麽掩飾我的懦弱呢?


    那種害怕失敗的懦弱。


    *


    隔天,趁著多得到的休假,我用了一天的時間把該趕的行程趕出來。然後用一種逃避的心態,假裝不記得前一晚那不愉快的談話。


    這種不愉快的感覺,陌生又熟悉。


    在我藉著打掃家裏發泄心情到一半,看著那堆卷在一起的頭發,我想起來跟張在宇最後一次大吵,就是為了這個。


    太年輕沒有多成熟的愛情觀念的情侶,同居在一起通常沒有好下場。平常就能吵的交代行蹤就已經夠吃不消,住在一起後還有許多生活習慣要麵對。


    我討厭他老是把臭襪子亂丟,他討厭整潔都是他在顧,我隻顧著下班跟誰去玩,玩累了才迴家。


    雖然是我租的房子,房租一人一半,但張在宇說,那裏感覺很像是他一個人的家,不是我們的。


    我們。我跟他說我討厭這個單字。我們還沒結婚也不會結婚,為什麽要用到這種字眼。


    『不是我們,這裏本來就是我家。』我彷佛,像害怕再次失去一個家一樣,特地強調我家兩字。


    『你再說一次?』


    『我說這裏是我家。』


    『對啊,你說得很對,這裏是你家不是我家。我居然還在為你頭發又積成一團不掃而生氣,你是不是覺得很好笑?』


    我又沉默了,跟他在一起到第四年,過多的爭吵,讓我愈來愈容易沉默,因為我一開口,他又會覺得刺耳。


    『你剛剛又去了哪裏?』


    他不等我迴答就說,『跟阿文出去?就你們兩個?』


    『對。』我擺出一副,你愛信不信的表情。即使一個小時前我的確跟阿文像約會一樣的曖昧,但那又如何?我又沒跟他怎樣。


    我沒有等到他如往常一樣的大吼大叫,而是看到他疲憊的在小沙發上坐下,點起一根菸,那每一口,都吸得很用力,每一吐,都像在歎息。


    我靜靜的看著他抽菸的側臉,彷佛已經嗅到了山雨欲來的氣味。他撚熄菸後起身,收拾起他的衣物。


    隻差那麽一點,我就要衝動的拉著他,要他別走。


    看著他每收拾起一件物品,思考著那是我買的還是他買的,最後乾脆什麽也不要隻收走衣服時,我的心就像有人在鞭打般,一陣陣的痛,可是我的表情卻冰冷的那麽不在乎。


    當他不時看看我的表情時,我不用偷瞄,都能感覺到他的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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