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一點。


    林墨染心裏麵很清楚。


    畢竟。


    對方的狗糧他吃的可不是一星半點了。


    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投食一次,吃的他都快習以為常了。


    說實話。


    對於鄧二和柳妮子的感情,他還是挺佩服的,算一算,二人如今在一起最起碼得有八九年的時間了,不禁沒有拌過一次嘴,而且也從來都沒有生過誰的氣,一直都是相敬如賓。


    從生理心理學的角度說,愛就是多巴胺、內啡肽、去甲腎上腺素、催產素這些神經遞質對大腦產生的影響。要驗證這個命題是真還是假,那就得找很多對情侶,24h檢查他們體內的激素水平,一旦發現有一方看著伴侶時激素濃度過低,那就說明ta不愛對方了,再換一組情侶進行檢測。


    實驗證明。


    多巴胺這種東西會在一個人的身上最終趨於平淡的。


    換言之。


    能夠最終走到一起,並且能夠一直相敬如賓,能夠一直白頭偕老的愛情絕對堪稱少見。


    而鄧二和柳妮子的感情無疑更是少見,


    “為今之計,也隻有和對方刻意保持一定的距離了!”


    林墨染緩緩說道。


    “可那人是公司的會記,每天低頭不見抬頭見,我沒有辦法24個小時都刻意的保持著距離,再者說,即使我刻意躲開了對方,對方依舊還是會找上來。”


    鄧二苦笑一聲說道。


    “怪不得!”


    林墨染點了點頭。


    “既然如此,那這樣吧,你把那個女人叫過來,我和她談一談這個這個事情!”


    沉思片刻後,林墨染緩緩說道。


    “這樣好嘛,林先生?!會不會太麻煩您了啊!”


    鄧二有些遲疑的說道。


    “沒有什麽麻煩不麻煩的,正好我也沒什麽事,正愁太閑了呢!”


    林墨染揮了揮手,笑著說道。


    “那好吧,我這就去把他喊過來,麻煩您了,林先生。”


    鄧二點了點頭,匆忙走了下去。


    等他再次迴來的時候,身邊卻是多了一個身材曼妙的中年女人。


    “您好林先生,請問您找我?”


    女人看起來三十多歲,不過或許是保養得當的緣故,看起來也就二十八九一般。


    女人的皮膚很好,屬於那種白皙類型,並且身材也很好,前凸後翹,一點都不像是個三十歲的,倒像是個正值風華正茂的年輕人,看起來應該是天天都會鍛煉的。


    “坐吧!”


    林墨染點了點頭,示意對方隨便坐下。


    “謝謝林先生!”


    女人笑著點了點頭。


    “不客氣!”林墨染同樣點了點頭。


    “你先出去吧,有什麽事情的話,我會在喊你的!”


    林墨染朝著一旁的鄧二說道。


    鄧二嗯了一聲後快速退了出去。


    “大家都是聰明人,你應該猜出來了我這次專門把你喊過來是為了什麽吧!”


    一上來,林墨染直接開門見山的說道。


    “如果沒有猜錯的話,我想我應該是猜到了一些!”


    中年女子微微扼首,並沒有裝傻充愣。


    這一點,但是有些出乎林墨染的意料。


    “看得出來,你是一個聰明的女人。”


    林墨染麵無表情。


    在鄧二去喊這個女人的時候,他便已經將對方的意料看了一個遍。


    對方並不是安平鎮本地人,而是容城天府區的人,畢業於容城大學,大學期間學習的是金融管理係,大學期間曾經多次獲得過學校獎學金以及國家獎學金,算得上是一個學習成績優秀的女人,於四個月前來到了公司,一直待到了現在。


    “林先生,我知道你接下來想要說什麽,不過在您開口之前,我想說一些自己的心裏話。”


    女人抿了抿嘴,突然說道,打破了堂庭中的寂靜。


    “哦?但說無妨!”


    林墨染輕輕點了點頭。


    “林先生,我的話很簡單,現在是災厄紀元,災厄時代,我們社會經曆了最之前的父母包辦婚姻到現在的自由戀愛,這是人類愛情史上進步,更是人類本身情感問題的一次進步。


    喜歡誰是一個人自由,這句話總沒有錯吧,林先生!”


    女人抿了抿嘴,輕聲說道。


    “我在最年輕的時候愛過一個最美麗的少年,即使他將我視為洪水猛獸落荒而逃,即使從此淪為一個笑柄,但是我沒有後悔,同樣,現在我也不後悔!!”


    女人繼續說道。


    “確實,喜歡誰是一個人的自由!”


    林墨染不置可否,依舊麵無表情。


    明知道對方有家庭、有愛人、有孩子,還不知道該劃清界限,就是混蛋。


    “但,明知道做出的事情可能會引發嚴重的後果,還不知道管住自己的欲望,就是腦殘。破壞別人家庭的人,就是惡心。


    喜歡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占有,真的占有了可能也沒什麽意思,就這樣放在心裏的心裏麵不是也挺好的麽!


    當然,我理解你的這種喜歡。


    “已婚”這件事,對某些人的魅力是有加成的,尤其是他在日常的柴米油鹽中磨煉出的沉穩和內斂,在婚姻生活中累積出的智慧和經驗,配合他自身的優點,整個人簡直是閃閃發光。


    甚至有人會覺得,他能結婚,能讓別人心甘情願地和他過一生,一定有很優秀的地方吧?


    成熟、穩重,再加上神秘感,這樣的人,怎麽可能不討人喜歡。


    我也理解,這種喜歡,比起唾手可得的感情,更容易讓人淪陷。


    太容易到手的東西,是很難引起人的興趣的。你不會記得超市裏十塊錢三斤的蘋果,但你會對那盒一百塊錢一斤的進口草莓念念不忘,因為你一時半會兒還買不起。


    感情同理,跟在你屁股後頭無條件喜歡你、你點個頭就能開始一段戀愛的人,你可能不會多看一眼,但你喜歡的、卻很難跟對方在一起的那個人,很長一段時間你都忘不掉。


    如果這個人恰好已婚,那就更無解了。你覺得你是真心喜歡他,你覺得你也許能讓他更開心,你覺得他好像對你也有好感,但你們就是不可能有結局。


    這種感覺,既折磨人,又吸引人,你越想遠離,反而越逃不開。


    我不覺得這種喜歡有什麽錯,喜歡一個人本身沒有任何問題,喜歡誰是你的自由。


    但不能仗著喜歡,去破壞對方的家庭,尤其是,人家壓根還就不喜歡你,幾次三番的勸阻你,若是你再如此得寸進尺的話那未免就有些太過於自以為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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