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阿珠從小就喜歡狗狗,喜歡的不得了。


    在她五歲的時候,家裏麵養了一隻可愛的小貴賓犬,那是一種體型很小的犬,通體白色,很是好看,智商也不低,她天天都會有事沒事去撩它玩,有事沒事就看狗。


    直到有一天放學。


    她媽媽突然和她說自己把狗送人了……


    方阿珠當時傷心欲絕,整天都失落落的。


    又後來,聽她媽媽說,那家把狗弄丟了。


    自從那以後,她每天看見大街上的白狗,都會問她的小閨蜜:你說它是我的小白嗎?


    這是她養的第一隻狗。


    方阿珠的第二隻狗是在她八歲的時候姥姥送給她的。


    那是一隻中華田園幼犬,俗稱土狗。


    除了鄉下,城市裏麵的人很少養這種狗,他們都喜歡養那種名貴犬。


    但方阿珠不在乎。


    從那天起,她們之間成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


    每天上下學狗子都會親自送她過去,接她迴來,老老實實的充當著一個貼身保鏢的作用。


    她犯了錯被爸爸媽媽責罵了,狗子也會擋在她的前麵。


    狗是很單純的,當你晚上起夜被它絆倒在黑夜中,它隻會覺得你起床隻是為了踢它的頭。


    對狗子而言,她無疑就是它的唯一。


    但好景不長。


    就在一年前,狗子去世了,陪了方阿珠整整八年。


    八年的時間,她早就已經不把它當狗來看了,完全就是一個親人。


    狗狗走的前一刻還摸她的頭,它眼睛裏也流出了淚水。


    那一刻。


    她是真的繃不住了,眼淚潸然而下。


    一個小女孩,愣是陪著狗子的屍體待了一晚上。


    一晚上沒睡,第二天天剛蒙蒙亮,就出去埋了順帶著還立了個簡易的墓。


    也就是因為這件事,從那天開始,方阿珠下定決心不養任何寵物,她不能接受感情離開的那一天,她怕自己控製不住自己。


    哪怕是直到現在,隻要一想起,她的眼眶依舊會瞬間濕潤……


    但她依舊還是忘不了狗狗,看見狗狗總會忍不住的就想去摸一摸,逗一逗。


    “當然可以!”


    林墨染的嘴角微微一揚,緩緩笑道。


    “謝謝你,大哥哥!”


    方阿珠天使般的臉蛋上露出一抹甜蜜的笑容,夾雜著秋季金黃色的陽光,將她的身影拉的很長,很長……


    ……


    ……


    “鏟屎官,那個小女孩真的好善良,我以後可以和她一起玩麽?”


    通向安平鎮的唯一必經之道上。


    大哈老老實實的坐在副駕駛座位上,頓了片刻後,扭頭衝著林墨染問道。


    “當然。”


    林墨染點了點頭。


    他看的出來,方阿珠對狗狗的感情很深。


    他也看到出來,方阿珠很有可能是一個有些小孤僻症的孩子。


    否則,不可能之前連著一個月每天早起晚歸都隻是為了給大哈送吃的。


    讓大哈和對方玩,沒準也有利於方阿珠的病情。


    即使對方沒病的話,也能讓對方的心情好些,也算是報答對方的月飯之恩了吧。


    更別說,林墨染其實挺喜歡方阿珠的脾氣和秉性的。


    ……


    ……


    一路無話。


    林墨染趕到安平鎮的時候,已經是下午的三點多鍾。


    酒廠還在開工,在全自動化之下,美酒的釀製得到了更為科學的管理,但論起口感上的話,和純手工釀製的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


    這種區別林墨染嚐不出來,畢竟在他看來,酒其實都是一個味:又辣又熗鼻。


    但對於一些老酒鬼而言,這種差別就會被無限製的放大化,別說是用嘴品嚐,就是單純隻一下就能聞出差別來。


    “老板,就在今天上午,有一夥神秘人突然找上了門來,說限咱們兩天之內將配方交給他們,否則他們就不客氣。”


    林墨染前腳剛到辦公室,後腳鄧二快步小跑了進來。


    “我倒要看看,怎麽個不客氣法!”


    林墨染冷哼一聲,目光如炬。


    還不客氣,恐怕是不知道這裏幾乎五十來個身強體壯的保安是聽誰的號令。


    若是下次再敢來,直接轟出去就是了。


    “對了,準備一下,關於後續酒廠的招工一定要組織下去。


    還有,這幾天去請些員工,在請幾個專門搭建溫室大棚的老師傅,我打算自己建個大棚方便往超市上新鮮的蔬菜。”


    林墨染開口說道。


    “好的,老板,我這就去做!”


    鄧二趕忙點了點頭。


    ……


    ……


    老家。


    餐桌上。


    當一得知林墨染出來的時候,唐春花便立馬去廚房做了一頓豐盛的菜肴。


    他家現在早就不是以前的破瓦房了,現在已經搬到了酒廠的附近,一座低矮的山頭上,住的也變成了三層的大別墅。


    當然。


    哪怕是經濟條件變好了這麽多,但林父,林母依舊還是往常一般勤儉節約,依舊還有時不時的去摘一些野菜的習慣!


    而其中,有一個麵條菜的野菜是林墨染從小就特別喜歡吃的。


    沒成想這次迴來居然就能吃上。


    “老媽,還是你的手藝最棒,沒想到居然還有我最愛吃的蒸野菜!”


    林墨染狠狠的吮吸了一下四周空氣中飄蕩的香氣,笑著說道。


    “對了兒子,正好這次趁著你迴來,媽有件事要給你說!”


    吃飯的功夫,唐春花突然開口說道。


    “啥是……啊媽?”


    林墨染的嘴巴裏塞的滿滿的,好不容易咽下去後應道。


    “其實也沒啥子事,你還記得你鐵娃子不?”


    唐春花說道。


    “我三姨家那個娃?”


    林墨染愣了愣,腦袋裏隨即冒出來一個渾身黝黑的身影。


    “嗯,就是你三姨家的孩子!”唐春花點了點頭道:“你三姨前幾天給我打電話來了,問能不能讓你帶一下鐵娃子打打工,掙點錢迴去。”


    “媽,我要是沒記錯的話,鐵娃子今年應該才不過讀高中吧!”


    林墨染皺著眉頭說道。


    “沒錯,準確來說是快上高三了都!”


    唐春花不置可否的點了點頭道。


    “都快上高三了!”林墨染眉頭微微一皺:“這馬上馬的就要考大學了,為什麽在怎麽關鍵的時候出去打工啊?”


    “唉,你看我這腦袋,當時隻顧著和你三姨聊天了,這事沒來得及細問!”


    唐春花有些懊惱道。


    “估計是怕花電話費,你三姨說完這件事後就立馬掛了電話了,我都沒來得及反應。!”


    “那鐵娃子啥時候過來啊?”


    林墨染問道。


    “這個倒不太清楚,你也曉得嘛,咱家和你三姨家本來就相距不近,再加上又沒有輕軌,算算日子,應該就是這幾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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