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鐵公雞拔毛
美食:我的小店,名震全球 作者:熟睡的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限量的餐廳,才是好餐廳!這麽想來,還是舟小鋪好啊,沒人……”
金安小聲念叨著,主要是現在他眼前就隻剩下一碗米飯,一塊蒜香排骨加少量炸蒜米,還有一碗喝了一點的三鮮豆腐湯,要是再跟剛才一樣吃那麽快,他就隻能幹瞪眼了。
怎麽還有餐廳隻有一個套餐能點,而且還隻能點一份啊!
很無奈,但也沒辦法,金安隻能默默地看著坐在對麵的方萬喜吃飯,對方的動作又很慢,吃得那叫一個細致。
蒜香排骨用筷子夾著,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下外皮是金黃色的排骨肉,內裏的顏色一看就知道是鮮嫩的。
“哢呲哢呲”的聲響也不絕於耳,除了來自方萬喜的,還有隔壁幾張桌子的客人也正吃得起勁,其中還夾雜著諸如“真香”還有“不知道到底怎麽做的”之類的隻言片語。
一轉頭,金安就看見一片片坐在桌前的客人,有的用筷子夾著排骨在啃,速度不見得比自己剛才吃的時候慢多少,而有的竟然提前準備了吃東西專用的手套!兩隻手齊上陣,捏著的排骨穩穩當當,那吃起來的速度嘎嘎快,比筷子可要迅速得多,看著也覺得香瘋了。
“嘖,這些吃貨裝備還真是齊全。”
明明很羨慕,卻還是要裝作不在乎的樣子,金安的視線再次拉迴眼前。
此時的方萬喜剛剛吃完了一塊排骨,最後還又嗦了兩下,一臉的意猶未盡,就這麽著還不舍得放下那骨頭,想要再確認下是不是能繼續吃下去。
“你這麽個吃法,吃到猴年馬月哦?這一盤排骨你還把這個當傳家寶一樣?吃快點哦……”
金安實在忍不住,最後拿起勺子舀了一下自己眼前的三鮮豆腐湯進嘴裏,他還特意多舀了些肉絲和雞蛋花,吃起來也是相當滿足的,既清爽又解饞。
“傳家寶?有些人盤子裏隻剩下一塊排骨了,那才是傳家寶吧?哎呀,排骨真好吃。”
微微翹起的嘴角像是在笑,可在方萬喜的臉上,更多的顯然是揶揄。
誰讓這個金安吃飯那麽快?囫圇個兒地就把一盤子排骨沒多久就給吃完了,然後現在反應過來了,就隻能幹瞪眼。
“你啊,你這個脾氣很容易惹事的知不知道啊!”
金安不服,他委屈,他沒吃夠,他第一次見隻能點一份套餐的餐廳,關鍵還這麽好吃!
最重要的,他竟然被這個舊書店老板給鄙視了,不能忍!
“我才不惹事兒呢,我安穩得很。”
喝了一口碗裏的湯泡飯,方萬喜臉上滿是幸福,有米粒加入後的湯比起單純喝湯的口感那是完全不一樣的。
原本的順滑和香濃之外,又多了米飯的清香和軟糯q彈,咬下去會發現多重口感合在一起,那種美妙之感無以言表,隻有再多喝幾口才能表達對其的喜愛。
“前些年,幾個混混跑你店裏找茬,那還不是我去幫你的?”
輕輕拍了下桌子,金安開始把以前的舊事往外翻,勢必要找到自己的“場子”。
“你還好意思說?要不是你把他們混混老大給打到局子裏了,他們能找人找錯到我舊書店?”
一聽這茬,方萬喜端起的飯碗終於放了下來,不過此時湯泡飯也已經隻剩下不到一半的量了。
“呃,那是那群人蠢……”
開始拿起筷子一顆一顆夾炸好的蒜米到嘴裏,金安有點心虛。
原來,當初九珍街不知道從哪裏來了一群小混混,專門跟警察打遊擊,想要敲詐原本商戶保護費,報警就跑,商戶又攔不住,活動範圍也大,金安作為熱心群眾,怎麽可能袖手旁觀?
於是有天,混混的老大跟金安在胡同口遇上了,雙方進行了“友好而不是禮貌的交流”之後,小混混的老大就被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據說對方臉腫得像是被蜜蜂蜇了。
聽聞當時這老大還帶著小弟,但是逃得比兔子都快。
而從派出所出來,金安沒迴自己的五金店,直接去了舊書店借東西,這讓跟在後麵伺機報複的那群混混們誤以為那是金安的店,等了幾天後,混混們就去了方萬喜的舊書店找茬。
當時已經是傍晚,舊書店的燈隻開了一盞,突然幾個帶著棍子的人衝進屋裏,讓方萬喜抓在手裏的瓜子差點都掉地上。
小混混們借著昏暗的燈光,隱約覺得人似乎不對,可來都來了,總沒有啥都不說就退出去的道理。
就在雙方都愣在當場即將發生點什麽的時候,金安拿著個剛買的法棍麵包走了進來,沒多久,幾個小混混就都趴在了地上。
而當天,舊書店報廢了一個書架,一張桌子,還有不少書也被弄髒了。
當然金安這算是見義勇為,方萬喜雖然嘴上說著這筆賬要算在他的身上,卻也從來都是拿來揶揄的借口,畢竟做人不能不識好歹。
嘴上說著,方萬喜手上吃飯的動作倒還是沒停下,這會兒功夫排骨總算是吃掉了差不多一半,但還是沒吃夠。
這種既能迴憶過去又比過去更好吃的味道是第一次見,畢竟通常人們對於小時候的東西都有著各種童年濾鏡,不自覺地就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還是兒時的東西好吃。
就跟老人們總是迴憶年輕時候如何好如何好一樣,說到底,迴憶的不是味道,而是那些再也不會迴來的美好。
所以,如果能打破這種規律,讓人覺得比迴憶中的美好味道還要美味的美食,那絕對就是真正的好吃。
“算了,我有點吃飽了,分你一個。”
最終,方萬喜想了想,還是把盤子往前推了推,示意對方自己挑一個。
“哎喲,鐵公雞拔毛了?”
一轉剛才的表情,金安麻溜地抄起筷子,哪怕被對方白了一眼也快狠準地挑了塊炸得金金黃黃特別好看的蒜香排骨,直接就送到了嘴裏。
“好吃,真好吃。”
嘴裏念叨著,本來這遠舟樓的排骨味道就比別的地方的好吃個十幾倍,再加上現在嘴裏這塊是從別人那裏拿來的,這好吃的程度就更上了一層樓。
金安小聲念叨著,主要是現在他眼前就隻剩下一碗米飯,一塊蒜香排骨加少量炸蒜米,還有一碗喝了一點的三鮮豆腐湯,要是再跟剛才一樣吃那麽快,他就隻能幹瞪眼了。
怎麽還有餐廳隻有一個套餐能點,而且還隻能點一份啊!
很無奈,但也沒辦法,金安隻能默默地看著坐在對麵的方萬喜吃飯,對方的動作又很慢,吃得那叫一個細致。
蒜香排骨用筷子夾著,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下外皮是金黃色的排骨肉,內裏的顏色一看就知道是鮮嫩的。
“哢呲哢呲”的聲響也不絕於耳,除了來自方萬喜的,還有隔壁幾張桌子的客人也正吃得起勁,其中還夾雜著諸如“真香”還有“不知道到底怎麽做的”之類的隻言片語。
一轉頭,金安就看見一片片坐在桌前的客人,有的用筷子夾著排骨在啃,速度不見得比自己剛才吃的時候慢多少,而有的竟然提前準備了吃東西專用的手套!兩隻手齊上陣,捏著的排骨穩穩當當,那吃起來的速度嘎嘎快,比筷子可要迅速得多,看著也覺得香瘋了。
“嘖,這些吃貨裝備還真是齊全。”
明明很羨慕,卻還是要裝作不在乎的樣子,金安的視線再次拉迴眼前。
此時的方萬喜剛剛吃完了一塊排骨,最後還又嗦了兩下,一臉的意猶未盡,就這麽著還不舍得放下那骨頭,想要再確認下是不是能繼續吃下去。
“你這麽個吃法,吃到猴年馬月哦?這一盤排骨你還把這個當傳家寶一樣?吃快點哦……”
金安實在忍不住,最後拿起勺子舀了一下自己眼前的三鮮豆腐湯進嘴裏,他還特意多舀了些肉絲和雞蛋花,吃起來也是相當滿足的,既清爽又解饞。
“傳家寶?有些人盤子裏隻剩下一塊排骨了,那才是傳家寶吧?哎呀,排骨真好吃。”
微微翹起的嘴角像是在笑,可在方萬喜的臉上,更多的顯然是揶揄。
誰讓這個金安吃飯那麽快?囫圇個兒地就把一盤子排骨沒多久就給吃完了,然後現在反應過來了,就隻能幹瞪眼。
“你啊,你這個脾氣很容易惹事的知不知道啊!”
金安不服,他委屈,他沒吃夠,他第一次見隻能點一份套餐的餐廳,關鍵還這麽好吃!
最重要的,他竟然被這個舊書店老板給鄙視了,不能忍!
“我才不惹事兒呢,我安穩得很。”
喝了一口碗裏的湯泡飯,方萬喜臉上滿是幸福,有米粒加入後的湯比起單純喝湯的口感那是完全不一樣的。
原本的順滑和香濃之外,又多了米飯的清香和軟糯q彈,咬下去會發現多重口感合在一起,那種美妙之感無以言表,隻有再多喝幾口才能表達對其的喜愛。
“前些年,幾個混混跑你店裏找茬,那還不是我去幫你的?”
輕輕拍了下桌子,金安開始把以前的舊事往外翻,勢必要找到自己的“場子”。
“你還好意思說?要不是你把他們混混老大給打到局子裏了,他們能找人找錯到我舊書店?”
一聽這茬,方萬喜端起的飯碗終於放了下來,不過此時湯泡飯也已經隻剩下不到一半的量了。
“呃,那是那群人蠢……”
開始拿起筷子一顆一顆夾炸好的蒜米到嘴裏,金安有點心虛。
原來,當初九珍街不知道從哪裏來了一群小混混,專門跟警察打遊擊,想要敲詐原本商戶保護費,報警就跑,商戶又攔不住,活動範圍也大,金安作為熱心群眾,怎麽可能袖手旁觀?
於是有天,混混的老大跟金安在胡同口遇上了,雙方進行了“友好而不是禮貌的交流”之後,小混混的老大就被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據說對方臉腫得像是被蜜蜂蜇了。
聽聞當時這老大還帶著小弟,但是逃得比兔子都快。
而從派出所出來,金安沒迴自己的五金店,直接去了舊書店借東西,這讓跟在後麵伺機報複的那群混混們誤以為那是金安的店,等了幾天後,混混們就去了方萬喜的舊書店找茬。
當時已經是傍晚,舊書店的燈隻開了一盞,突然幾個帶著棍子的人衝進屋裏,讓方萬喜抓在手裏的瓜子差點都掉地上。
小混混們借著昏暗的燈光,隱約覺得人似乎不對,可來都來了,總沒有啥都不說就退出去的道理。
就在雙方都愣在當場即將發生點什麽的時候,金安拿著個剛買的法棍麵包走了進來,沒多久,幾個小混混就都趴在了地上。
而當天,舊書店報廢了一個書架,一張桌子,還有不少書也被弄髒了。
當然金安這算是見義勇為,方萬喜雖然嘴上說著這筆賬要算在他的身上,卻也從來都是拿來揶揄的借口,畢竟做人不能不識好歹。
嘴上說著,方萬喜手上吃飯的動作倒還是沒停下,這會兒功夫排骨總算是吃掉了差不多一半,但還是沒吃夠。
這種既能迴憶過去又比過去更好吃的味道是第一次見,畢竟通常人們對於小時候的東西都有著各種童年濾鏡,不自覺地就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還是兒時的東西好吃。
就跟老人們總是迴憶年輕時候如何好如何好一樣,說到底,迴憶的不是味道,而是那些再也不會迴來的美好。
所以,如果能打破這種規律,讓人覺得比迴憶中的美好味道還要美味的美食,那絕對就是真正的好吃。
“算了,我有點吃飽了,分你一個。”
最終,方萬喜想了想,還是把盤子往前推了推,示意對方自己挑一個。
“哎喲,鐵公雞拔毛了?”
一轉剛才的表情,金安麻溜地抄起筷子,哪怕被對方白了一眼也快狠準地挑了塊炸得金金黃黃特別好看的蒜香排骨,直接就送到了嘴裏。
“好吃,真好吃。”
嘴裏念叨著,本來這遠舟樓的排骨味道就比別的地方的好吃個十幾倍,再加上現在嘴裏這塊是從別人那裏拿來的,這好吃的程度就更上了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