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撰寫《疑獄集》


    裴寂四人、和李建成、李二、李元吉圍在一邊,看著李泰所寫的內容,開始還不以為意,這不就是舉例而已麽。


    若是這樣也算著作的話,那天底下但凡會讀書識字者,都可以出書了!


    可是看到最後,眾人神色凝重了。


    當李泰寫完第一個案子,眾人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第一案的字數不多,但卻內容豐富,且讓人動容。


    “原來還能這樣審案!


    杜淹看得激動到研墨的手掌都在顫抖。


    此書一出,必可立言於萬世


    短短百餘字的一個案件,卻透露著一個道理,若是碰到類似的案子,可以照此方法審理!


    李泰給的不是故事,而是方法!


    杜淹甚至能看到不遠的未來,若是獄吏之人,斷案縣令,手裏都有一本陛下寫的《疑獄集》,那天下之疑案、懸案,恐怕會減少三分之二!


    人命大於天,這是李泰書寫《疑獄集》序時,杜淹凝練出的一句話。


    而李泰寫的第一個案子,便能讓旁人清晰的感覺到,人命大於天究竟意味著什麽,就好比其中勾泰被人拐賣的三歲孩子,若是沒有揚州刺史李崇,這孩子會不會迴到勾泰身邊?恐怕可能性不大。


    而正是因為李崇認真的態度,以及有效的方法,才讓真相大白,才讓失者心安,罪者伏誅!


    杜淹崇敬的望著李泰,細心的為他研墨。


    裴寂等人,以及李二他們,此時也屏息凝神,看著李泰繼續寫著,此時此刻他們也看出來,李泰書寫這本《疑獄集》,對未來將會有多大的影響。


    這是能改變未來審案官吏的大作!


    李泰此時低頭握著兔毫筆,繼續寫著後麵的案子:


    “第二案--破嗉辨雞食。


    有爭雞者一縣令問(雞)早何食,一雲粟,一雲荳,殺雞破嗉,有荳焉,遂罰言粟者。”


    “第三案--鞭絲案。


    有賣糖賣針老母爭絲一團,訴之府尹,府尹令掛絲於柱鞭之,有少鐵屑焉,乃罰賣糖者。”


    “第四案--惠仕拷羊皮。


    後漢李惠仕為雍州刺史,有負薪負鹽者爭一羊皮,各言其物,惠仕謂州吏曰:此羊皮可拷知主(知道主人是誰)”,群下默然,惠仕令置羊皮於席上,以杖擊之,見少許鹽屑,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伏其罪。”


    ……


    李泰一連寫了好幾個類似的案子。


    杜淹認真的注視著,越看眼眸越是發亮,激動之時忍不住道:“妙極,妙極啊!如此審案之法,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然則卻能如此實用,陛下,臣杜淹佩服!


    “陛下更是妙筆生花啊。


    杜淹說完,又忍不住一邊研墨一邊欽佩誇讚道:“如此案件,卻在陛下寥寥幾筆之下,能寫的如此動人,幾乎此案就浮現於眼前!


    “就好比爭雞者,縣令隻是問了他們二人,這雞早上吃的什麽,然後剖開雞肚子,看到裏麵有荳,一下子就知曉究竟是誰的雞了!”


    “再比如這鞭絲案,爭一團絲的賣糖賣針老母告官,這位府尹把這團絲掛在柱子上用鞭子一抽,從其中露出之鐵屑,知道是誰在說謊,從而罰其罪,這等妙計,著實厲害!”


    杜淹興奮道:


    “惠仕拷羊皮之案,和鞭絲案有異曲同工之妙,但此案在陛下手中,卻顯得更加立體啊,當這位雍州刺史李惠仕告訴麾下辨別方法,麾下之人竟全都默然,顯然不相信他的話。


    結果最後果然如他所料,陛下雖然隻寫了負薪者伏罪,但臣想來,當那些州吏看到真相後,恐怕也是目瞪口呆!”


    一旁的眾人也看得歎為觀止。


    裴寂撫著胡須,頷首道:“杜寺丞所說的在理。”


    蕭瑀歎道:“陛下學究天人啊。”


    一旁的陳叔達、封德彝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目光充滿震撼的望著李泰。


    這本《疑獄集》,不是誰都能寫的光是寫下這四個案件,一般人便著實做不到,除非是經常做獄吏者,但這些人斷案或許可以,可讓他們著書,恐怕是難為他們了。


    而唯有眼前的李泰集二者所長,方能著作此書!也隻有讀萬卷書者,善於觀察、洞若觀火之人,才能有這分能力!


    他們哪裏知道,李泰完全是在抄書,李泰瞅著他們欽佩的模樣,嬉笑了一聲沒反駁,心中一陣腹誹,《疑獄集》老子不知道看過多少遍了,哪怕沒有屬性點的加持,也足以一字不差的把裏麵內容默寫下來。


    忽然間,李泰想到當初接觸這本書的機緣,全因為在看當初《少年包三天》時,看到裏麵的案子,當時就覺得很有意思,結果一查資料,臥槽,原來這樣的案子,《疑獄集》中記載不少!於是,這本書就成了李泰閑時必讀之物。


    卻沒想到穿越迴到大唐以後,竟然還用上了。


    “終於寫完了。”


    很快,李泰唿出了一口氣,在他奮筆疾書之下,一部六卷總含一百二十八條案件的《疑獄集》,出現在了案牘上。


    眾人呆呆的看著他


    你寫完了?!


    你這是著書還是抄書啊?!


    哪有人寫書的時候,提筆就寫,一氣嗬成的?


    就是寫詩,那也得臨場改改吧,或者是心有腹稿,更別說著書了,這難度足足是寫詩的好幾十倍!


    但眾人在一旁盯著,明白這真的是李泰親自寫出來的書,而且沒有一個錯別字,所有字寫的工工整整,且內容幾位詳實,看得人欲罷不能。杜淹在一旁從頭到尾全部看了下來等李泰放下手裏的兔毫筆,杜淹便眼巴巴道:“陛下,臣幫你捏捏?


    李泰好笑看著他,將寫好一遝的紙張放在他的手裏,嗓音稚嫩道:“捏就算了,杜淹,剛才你在旁邊看得如何?


    杜淹肅然道:“陛下寫的精彩絕倫,臣佩服!”


    唉,這個時代的人啊,溜須拍馬就是不行。


    李泰暗暗搖頭,若是換做大慫大明那拍馬屁的功夫就一頂一了,絕對讓人聽著舒坦,哪像杜淹這樣,一口一個佩服光佩服就完了?就不能有點新花樣!?


    李泰忽然心頭一動,問道:“...你記住幾分?”


    杜淹連忙道:“臣記憶尚可,能記住七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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