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到爹爹和二娘的營房嶽雲被眼前的一切驚呆了!要不是眼前站著的是自己的二娘,嶽雲絕對不會相信眼前的營帳真的是給軍隊首領居住的地方。不僅是嶽雲,進到營房的所有人估計都是這樣的想法,當然柯鎮惡除外。
嶽雲向二娘嶽李氏問道:“這就是最好的營房?”
二娘嶽李氏道:“沒有最好的!所有的營房都一樣,隻不過這個是最大的。”
嶽雲道:“以前也是這個樣子?”
二娘嶽李氏道:“當然不是!”
聽到二娘嶽李氏的迴答,所有人都鬆了口氣,但是二娘接下來的話讓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
二娘嶽李氏道:“現在比以前的好多了!”
嶽雲聽完二娘嶽李氏的話直皺眉頭,現在這個營帳之內和自己小時候在嶽家莊居住的時候如出一轍,簡單的幾個桌椅擺設占據了這個營帳內的大部分區域,居住的地方也隻是用草席和中間這些桌椅隔離分開而已。
嶽雲問道:“這麽大的房間,為什麽要擺這麽多礙事的桌椅?”
二娘嶽李氏道:“為了方便你爹爹他們說事情。”
嶽雲就更納悶了!嶽雲道:“爹爹不是有軍帳嗎?他們說事情難道不能在軍帳之中?非要把事情留在自己家裏。”
二娘嶽李氏沒好氣道:“我也想啊!可是你爹隻要是有什麽想法總是會忘記吃飯時間,將士們平常練習的已經夠苦了,要是再餓著肚子說事,我擔心時間長了不好。”
聽著二娘嶽李氏的一番話,嶽雲被深深的感動了!人家二娘原來過的是什麽日子?前唿後擁公主般的生活,現在可倒好!家徒四壁不說,連一個獨立的居室都沒有。
嶽雲在營帳內來來迴迴的轉了好幾圈,嶽雲搖著頭歎息說道:“來的路上我還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麽?現在知道了!”
關於宋朝的軍隊到底是個什麽模樣嶽雲還從來沒了解過,嶽雲一直認為赫赫有名的嶽武穆在操持軍務,自己隻需要當個衝鋒陷陣的二愣子打手就好了,看到現在的模樣嶽雲覺得還是有必要詳細的了解一下。
二娘就把家屬隨軍的事向嶽雲說了一遍,原來:
在宋朝,成為士兵之後,軍屬就可以搬到軍營裏居住了。在軍營裏。士兵們並非和現代的士兵一樣,集中住在大營房之中,而是和各自的家屬住在單間的宿舍裏,一方麵是政府福利,另一方麵軍屬被當作是人質,一旦士兵逃跑,家人會被罰沒為奴。
出了皇帝的值班禁軍之外,一般的軍營宿舍比之民居要差,一般的民居要十貫錢,軍營宿舍的標準隻有死貫錢,住宿條件可想而知。
一個士兵家庭隻能分到一間營居,單身是一間,拖家帶口也是一間。所以軍人的家庭一般都是兩三口人,在一起居住。
北宋初期軍隊經常換防,初期是不容許家屬隨同的,家屬隻能夠待在駐地等待。每當有背負著書信歸來的年輕士兵歸來,當晚的軍營之中就會哭聲不斷,這就是軍營中的家人們,接到自家男人戰沒後彷徨無助的哭嚎。
隨著時間的推移,軍中的規矩鬆動了,老婆孩子也會更這搬家,現在的軍營就是這種狀況。
士兵在被招募之後,就可以按月拿工資,如果被長期調離駐地,官府會很貼心的把這個士兵的工資分成倆半,一般給士兵自己,一半兒發給家人,所以這個工資是全家一起花的。但是所謂的工資也隻是在理論上存在,這些錢的發放經常會被折算成布帛,折算的標準當然不是隨行就市而是按照有關單位給出的標準來算的。
士兵在衣食方麵也能得到政府發下的口糧和衣物,標準是每個士兵每月可以領到倆石到倆石半糧食,當然這也是全家人的。按照政府的規定,士兵可以在春冬倆季領到倆套衣服替換。從紙麵上來說是非常不錯的,但是在落實上有又出現了問題。
宋代實行募兵製,軍人一經服役,若無朝廷詔令遣散,便終身當兵。他們或娶民家女為妻,或擄掠婦女占為己有,或由部隊領導在充軍的犯婦中直接配給。這些或娶或奪或配的女子,也可稱為軍嫂,她們全部隨軍而居,部隊屯駐哪兒,她們就跟到哪兒,平時有丈夫照顧,生活基本無憂。
宋代土兵外出作戰,軍嫂一般留守軍營(南宋初年是個例外,因為當時部隊移屯頻繁,無固定軍營,軍嫂們必須要隨軍移動。後來隨著屯駐大軍駐地的相對固定,軍嫂跟上戰場的情況逐漸減少)。朝廷對留守軍嫂的生活,是這樣安排的:
軍俸由家屬領取,以便養家糊口。
對遇有特殊困難的留守軍嫂,朝廷特別恩賜。
對貧窮的軍嫂,政府給以照顧,有病者,官為看病,死亡者,官為埋葬。
軍嫂不必自己張羅買墓地,而是由朝廷專門安排墓地、統一安葬,並安排僧人守祭。
軍嫂不必為子孫的未來前途擔憂,朝廷會給予妥善安置。一般情況是:將官者戰死,子孫收錄為官,無子孫的,推恩親屬。士兵陣亡,子孫可繼續從軍。由於宋朝軍隊俸祿有保證,一些士卒陣亡後,朝廷往往收錄其子弟從軍以示報答,年齡不夠者,待合格後入伍。
子孫一旦做官或從軍,便有了贍養母親或祖母的條件,另外,朝廷還會賜給一定數量的錢物。如果軍嫂欲歸還故鄉,官府會發給路費。
比起陣亡將士遺孀的生活,因病死亡將士遺孀的生活稍有不如,但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還是給予了的:
如一般士兵因病死亡,政府除了給錢給物外,還有錄其子一人為官或從軍的優撫。這樣,軍嫂就可以直接由子孫贍養。將官非陣亡去世後,朝廷的優撫方式,一般還是贈官、賜錢物、收錄子孫等,以解決軍嫂生活與贍養的問題。
我們知道,軍人一旦傷殘,作為妻子的軍嫂,將承擔起照顧丈夫及維持整個家庭的任務,其艱難付出是可想而知的。也就是說,受傷的軍人,政府終身給其平時衣糧的一半,和一次性給三十千的補貼。並不強製要求傷殘軍人退伍。
嶽雲向二娘嶽李氏問道:“這就是最好的營房?”
二娘嶽李氏道:“沒有最好的!所有的營房都一樣,隻不過這個是最大的。”
嶽雲道:“以前也是這個樣子?”
二娘嶽李氏道:“當然不是!”
聽到二娘嶽李氏的迴答,所有人都鬆了口氣,但是二娘接下來的話讓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
二娘嶽李氏道:“現在比以前的好多了!”
嶽雲聽完二娘嶽李氏的話直皺眉頭,現在這個營帳之內和自己小時候在嶽家莊居住的時候如出一轍,簡單的幾個桌椅擺設占據了這個營帳內的大部分區域,居住的地方也隻是用草席和中間這些桌椅隔離分開而已。
嶽雲問道:“這麽大的房間,為什麽要擺這麽多礙事的桌椅?”
二娘嶽李氏道:“為了方便你爹爹他們說事情。”
嶽雲就更納悶了!嶽雲道:“爹爹不是有軍帳嗎?他們說事情難道不能在軍帳之中?非要把事情留在自己家裏。”
二娘嶽李氏沒好氣道:“我也想啊!可是你爹隻要是有什麽想法總是會忘記吃飯時間,將士們平常練習的已經夠苦了,要是再餓著肚子說事,我擔心時間長了不好。”
聽著二娘嶽李氏的一番話,嶽雲被深深的感動了!人家二娘原來過的是什麽日子?前唿後擁公主般的生活,現在可倒好!家徒四壁不說,連一個獨立的居室都沒有。
嶽雲在營帳內來來迴迴的轉了好幾圈,嶽雲搖著頭歎息說道:“來的路上我還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麽?現在知道了!”
關於宋朝的軍隊到底是個什麽模樣嶽雲還從來沒了解過,嶽雲一直認為赫赫有名的嶽武穆在操持軍務,自己隻需要當個衝鋒陷陣的二愣子打手就好了,看到現在的模樣嶽雲覺得還是有必要詳細的了解一下。
二娘就把家屬隨軍的事向嶽雲說了一遍,原來:
在宋朝,成為士兵之後,軍屬就可以搬到軍營裏居住了。在軍營裏。士兵們並非和現代的士兵一樣,集中住在大營房之中,而是和各自的家屬住在單間的宿舍裏,一方麵是政府福利,另一方麵軍屬被當作是人質,一旦士兵逃跑,家人會被罰沒為奴。
出了皇帝的值班禁軍之外,一般的軍營宿舍比之民居要差,一般的民居要十貫錢,軍營宿舍的標準隻有死貫錢,住宿條件可想而知。
一個士兵家庭隻能分到一間營居,單身是一間,拖家帶口也是一間。所以軍人的家庭一般都是兩三口人,在一起居住。
北宋初期軍隊經常換防,初期是不容許家屬隨同的,家屬隻能夠待在駐地等待。每當有背負著書信歸來的年輕士兵歸來,當晚的軍營之中就會哭聲不斷,這就是軍營中的家人們,接到自家男人戰沒後彷徨無助的哭嚎。
隨著時間的推移,軍中的規矩鬆動了,老婆孩子也會更這搬家,現在的軍營就是這種狀況。
士兵在被招募之後,就可以按月拿工資,如果被長期調離駐地,官府會很貼心的把這個士兵的工資分成倆半,一般給士兵自己,一半兒發給家人,所以這個工資是全家一起花的。但是所謂的工資也隻是在理論上存在,這些錢的發放經常會被折算成布帛,折算的標準當然不是隨行就市而是按照有關單位給出的標準來算的。
士兵在衣食方麵也能得到政府發下的口糧和衣物,標準是每個士兵每月可以領到倆石到倆石半糧食,當然這也是全家人的。按照政府的規定,士兵可以在春冬倆季領到倆套衣服替換。從紙麵上來說是非常不錯的,但是在落實上有又出現了問題。
宋代實行募兵製,軍人一經服役,若無朝廷詔令遣散,便終身當兵。他們或娶民家女為妻,或擄掠婦女占為己有,或由部隊領導在充軍的犯婦中直接配給。這些或娶或奪或配的女子,也可稱為軍嫂,她們全部隨軍而居,部隊屯駐哪兒,她們就跟到哪兒,平時有丈夫照顧,生活基本無憂。
宋代土兵外出作戰,軍嫂一般留守軍營(南宋初年是個例外,因為當時部隊移屯頻繁,無固定軍營,軍嫂們必須要隨軍移動。後來隨著屯駐大軍駐地的相對固定,軍嫂跟上戰場的情況逐漸減少)。朝廷對留守軍嫂的生活,是這樣安排的:
軍俸由家屬領取,以便養家糊口。
對遇有特殊困難的留守軍嫂,朝廷特別恩賜。
對貧窮的軍嫂,政府給以照顧,有病者,官為看病,死亡者,官為埋葬。
軍嫂不必自己張羅買墓地,而是由朝廷專門安排墓地、統一安葬,並安排僧人守祭。
軍嫂不必為子孫的未來前途擔憂,朝廷會給予妥善安置。一般情況是:將官者戰死,子孫收錄為官,無子孫的,推恩親屬。士兵陣亡,子孫可繼續從軍。由於宋朝軍隊俸祿有保證,一些士卒陣亡後,朝廷往往收錄其子弟從軍以示報答,年齡不夠者,待合格後入伍。
子孫一旦做官或從軍,便有了贍養母親或祖母的條件,另外,朝廷還會賜給一定數量的錢物。如果軍嫂欲歸還故鄉,官府會發給路費。
比起陣亡將士遺孀的生活,因病死亡將士遺孀的生活稍有不如,但基本的生活保障,政府還是給予了的:
如一般士兵因病死亡,政府除了給錢給物外,還有錄其子一人為官或從軍的優撫。這樣,軍嫂就可以直接由子孫贍養。將官非陣亡去世後,朝廷的優撫方式,一般還是贈官、賜錢物、收錄子孫等,以解決軍嫂生活與贍養的問題。
我們知道,軍人一旦傷殘,作為妻子的軍嫂,將承擔起照顧丈夫及維持整個家庭的任務,其艱難付出是可想而知的。也就是說,受傷的軍人,政府終身給其平時衣糧的一半,和一次性給三十千的補貼。並不強製要求傷殘軍人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