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麗莎此時此刻,就站在人群的最前麵,她心裏五味雜陳,有喜悅,當然也有遺憾,但總的來說,如果伊凡能過得好,她也對得起那個可憐的女人了。鬧劇很快落下帷幕,畢竟譚昭的存在已經昭示了他是一位強悍的大人物,就連卡特的騙局都被無情戳穿,作為普通人,他們所能做的事情,隻能是聆聽並且平靜接受。當然,哪怕他們平靜地接受了,也不妨礙他們向伊凡投去嫉妒的眼神。誰能想到呢,七年前那個可憐的艾蓮娜居然還有這般強悍的朋友,她甚至還是一個貴族,這簡直就是天方夜譚,畢竟七年之前,大家都見過那個瘦弱的女子,她雖然談吐風雅,禮儀也很出眾,也非常願意對鎮上的女人伸出援手,但……大家都以為她是被貴族拋棄的情婦。這實在是個非常合理的猜測,不是嗎?誰知道她竟然是貴族人家的尊貴小姐,現在好了,大家隻能眼睜睜看著艾麗莎被那位強者大人請進小木屋。要早知道伊凡有這等身世,他們絕對比艾麗莎做得更多。可惜,現在說什麽都晚了。艾麗莎對於木屋,絕對比譚昭更熟悉,但或許是因為這位大人物的到來讓木屋都尊貴了三分,她走進去見到伊凡,居然有種手足無措的感覺。原本她該有許多話要說的,但張了張嘴,也沒說出什麽得體的話來。“小伊凡,你還好嗎?”伊凡非常確信地點了點頭:“我很好,前所未有的好,艾麗莎大嬸,我要離開格瑪鎮了。”這其實是可以預想到的,小伊凡並不喜歡這裏,艾麗莎作為他明麵上的監護人可太清楚了:“去吧,如你所願,小伊凡,我得收迴我從前的話,你或許,真的該是個魔法師。”伊凡從未從艾麗莎嘴裏聽到過這樣的話,他瞪大了眼睛:“真的嗎?”“真的,好好努力吧。”艾麗莎從袖子裏拿出了一個錢袋,“這是你媽媽臨終前,托付給我的錢袋,我每個月會取出一部分用於你的吃穿,但現在你要走了,它們應該屬於你。”伊凡看著錢袋,卻搖了搖頭:“艾麗莎大嬸,你拿著吧,我以後或許都不會迴來了,但等我以後掙了錢,我會寄錢迴來的,您做的蘿卜布丁塔真的好好吃。”伊凡其實知道,艾麗莎讓他認命是為了他好,但他天生倔強,不喜歡這種甘於平淡的生活,他很討厭格瑪鎮,但並不討厭淳樸的艾麗莎大嬸和貝克叔叔。“我去向貝克叔叔辭行,您別哭了。”譚昭給足了小朋友辭行的時間,當然這段時間他也沒閑著,有道是窮家富路,他初來乍到兩袖空空,不得劫富濟貧一下嘛。係統:這就是你掏空了卡特四人行錢包的原因嗎?[當然,不行嗎?]係統:恕我直言,你還搶了人家的家當。卡特確實出身西澤西,他以前也確實是一位魔法師學徒,但他因為過於高傲,得罪了一位貴族,貴族下令廢去了他的天賦,甚至驅逐了他。沒有了魔法天賦,他什麽都不是,隻能靠坑蒙拐騙過活。偶然有一迴,他見到了有人施展“兩個銀元的騙局”,輕輕鬆鬆就騙到了幾個健壯的孩子,要知道,健壯的奴隸可是很值錢的。卡特沒什麽良心,立刻就加入了他們,後來他騙術越來越精湛,幹脆買了三個奴隸單幹,他也很謹慎,不僅隻去格瑪鎮這種窮鄉僻壤,而且也不會多帶走孩子,每次都是挑最強壯的兩三個。隻可惜,這一次他還是踢到了鐵板。譚昭翻著從卡特箱子裏找到的魔法師入門指南,厚厚的一本,堪比全球簡史,可惜上麵寫的字他一個都不認識,後麵的魔法咒語更是天書一般。很好,他現在是個徹頭徹尾的文盲了。係統:哈哈哈哈,需不需要我提供雙語翻譯?反正你現在有錢,應該不差這點錢吧。譚昭啪地一聲合上書:確實不差錢,但我更傾向於你提供雙語學習資料,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再說了,多一門外語多一條出路嘛。係統:……我發現,你真的還蠻愛學習的。[謝謝誇獎。]已經連吃兩頓餛飩了,譚昭翻了翻自己的小倉庫,拿出了兩份自熱米飯。至於係統商城售賣的食物,那是最後的退路,說起來,他隻在最開始很狼狽的時候,才靠係統商城的食物求生。係統:哈哈哈求生,其實你不吃飯也餓不死吧?[不,那會讓我喪失對人世的興趣。]畢竟連飯都吃不飽了,他到底圖什麽啊?譚昭覺得這裏的人真的很懂本末倒置。又在格瑪鎮呆了一日,伊凡終於收到好自己為數不多的行李,他第一次鎖了房門,然後頭也不迴地坐上了馬車。“譚叔叔,我們現在去哪裏?”譚昭將地圖取出來,指著一處畫圈的地方:“首先,我們得離開南部山區,卡托夫家族位於索爾福德,索爾福德是中部第二大城市,想要去往索爾福德,我們必須先穿越留波森林,留波森林居住著許多魔法種族,為了能順利穿越,我們得先去達瓦城購置一些必須品。”伊凡原本心裏還有些小不舍,現在已經完全被這番話吸引住了:“我居然要去達瓦城了嗎?”達瓦城距離格瑪鎮非常遠,鎮上隻有一小部分人去過城裏,據說城裏非常繁華,就連路上的乞丐都對銅幣不屑一顧。“魔法種族是什麽?傳說中的魔龍嗎?還是精靈?”譚昭忍不住逗小孩:“你還知道精靈族?誰跟你說的?”“當然知道,格瑪鎮的小孩都聽過精靈王的故事,但我三歲的時候,就知道那是假的了。”伊凡驕傲地挺了挺小胸膛。原來如此啊,還有口口相傳的故事,譚昭有些好奇精靈王的故事,小家夥就開始一板一眼地講起來,說的是艾澤大路上有個王國叫彼爾德,彼爾德王國有一位非常美麗動人的公主,她不喜歡鄰國的王子,也不喜歡朝中的貴族,於是她離開了彼爾德,去尋找居住在天之彼岸的精靈森林。終於,這位公主找到了精靈森林,也如願見到了精靈王,精靈王被她的真摯打動,給了公主一份靈藥,這份靈藥可以讓人青春永駐,如同美麗的精靈一般。“然後呢?”“然後公主就帶著靈藥迴到了彼爾德王國,她成為了一位女王。”譚昭:……一位長壽的執政者,這聽上去不太妙啊。伊凡卻繼續說著:“但我知道,這個故事是假的,艾澤大陸上根本沒有青春永駐的女王,這個故事隻是吟遊詩人杜撰的。”“那可不一定。”譚昭指著外麵廣闊的天地開口,“你在格瑪鎮,能看到的隻有這方寸天空,但當你去了外麵,人心的複雜遠比你想得更加難懂。”伊凡卻固執地搖頭:“我不怕!”“行吧,你不怕。”譚昭將那本魔法入門拿出來,“那麽首先,你作為一個立誌要當魔法師的孩子,得先學會文字。”係統:邊學邊教,你的路子是真的野啊,你就不怕教錯了嗎?[問題不大,到時候再送他去學校就行了。]……宿主你是真的飄啊。“您要教我認字嗎?”譚昭將書本翻開第一頁:“怎麽,不想學?”伊凡把頭搖成了撥浪鼓:“不不不,我想學!我做夢都想學!”認字,他可以認字了,伊凡隻覺得自己距離學習魔法又進了一步。然很快,小伊凡就發現事情沒有這麽簡單。他第一次發現,艾澤大陸上的文字居然如此扭曲難懂,或許,哪怕貴族開放平民認字的權利,多數平民也不會有學習文字的勇氣。這實在是太難了,僅僅隻有一點點的偏差,怎麽就是兩個讀音,兩個意思了呢?原本離開格瑪鎮的興奮蕩然無存,伊凡握著炭筆,一路上都在抓耳撓腮應付每日的認字量,一直到達瓦城,他才擁有了下車遊玩的時間。認字真的好難,但他絕不會被區區小困小難打倒的,伊凡握了握拳頭,剛要往前跟上,就被一個人帶倒在地。“哪裏來的鄉巴佬,臭死了,還不快滾!”第188章 騎龍找爹(六) 三個銀幣。如果將艾澤大陸當做一款冒險遊戲,那麽對於伊凡來說,格瑪鎮就是友好的新手村,而達瓦城就是他要經曆的第一個新手任務。達瓦城是距離留波森林最近的大城市,這裏商貿還算發達,當然更發達的,是它的傭兵產業鏈。留波森林很危險,但危險也意味著機遇和金錢。人類天生就喜歡征服危險,冒險是刻在艾澤大陸人血液裏的基因,相較於冷清的格瑪鎮,達瓦城不僅規模宏大,城裏的人精神麵貌也完全不一樣。伊凡對眼前的信息完全應接不暇,幾天前,他還在驚歎卡特的馬車是貴族才能乘坐的,而現在,他也發現這輛馬車其實非常樸素。就在進城的時候,他見到了真正的貴族馬車,它甚至不是在陸地上行走的,四匹雪白的天馬拉著鑲著各色寶石的車架,陽光下是難以描述的光彩奪目。這才是真正的貴族馬車啊,如果他不是離開了格瑪鎮,恐怕一輩子都見不到這樣的場景。伊凡心緒激動,哪怕進了城許久,他也依舊難以平複,也是因為這個,他才會沒注意到,被人一下子撞到在地。“該死的賤民,還不快滾!”賤民?他才不是賤民!伊凡憤怒地爬起來,他才這麽小一個,怎麽可能會把人撞疼,這些人為什麽如此不講道理?他的胳膊好疼,會不會又骨折了?眼淚不爭氣地在眼眶裏打轉,伊凡吸了吸鼻子,有些不知所措地站起來,然而他太小了,根本無法逃開這個大塊頭的視線。“喂,小子,你家大人呢!弄髒了我的鞋子”譚昭就轉個身的功夫,小家夥就丟了,他扭頭去找,就看到小家夥哭唧唧地被人刁難:“找我什麽事?欺負小孩子,你的本事可真厲害。”這大漢見是個清瘦的年輕人,長得倒是跟貴族人家的小少爺似的,可惜穿的衣服古裏古怪,他上下將人打量了一番:“欺負小孩子?分明就是他弄髒了我的鞋,既然你是這小孩的親人,賠錢吧,我也不多要,十個銀幣,這事就了了。”這小傑克又在訛人了,周遭有認識此人的紛紛搖頭,但礙於小傑克的武力值,大家也都不敢吱聲,隻快步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伊凡瞪大了眼睛:“十個銀幣?”這是訛錢吧?就連譚昭都有些驚訝此人的獅子大開口,他忍不住看了一眼這人腳上的鞋子:“什麽鞋子啊,值十個銀幣,這麽值錢你應該供奉在家裏,穿在腳上不覺得硌腳嗎?”“你個鄉巴佬,你懂什麽!這是加持了風係魔法的戰靴!十個銀幣,都是我可憐你們的窮酸了!”譚昭乜了人一眼,用靈力檢查了一下伊凡的手臂,這才露出了一個同情的表情。“你這什麽表情?”“當然是同情你啊,加持了風係魔法的戰靴,被我家小孩一碰就壞了,你這難道不是買到了假貨嗎?”壯漢:……媽的!這人到底在裝什麽,居然還跟他講起了道理!他氣得揮起拳頭就要揍人,小傑克從小長在這條街上,他天生力氣大,有傭兵路過見到他,說他是天生的劍士,可惜他沒錢上劍士學校,耽誤到現在,也就隻能靠力氣欺負欺負過路人了。“你他媽”小傑克愣住了,他甚至不敢再動一下拳頭,因為就在他拳頭的十公分處,出現了一根黑色的魔法棒。“我怎麽樣?”譚昭拿著魔法棒(從卡特那裏搶來的),虛張聲勢道,“你考慮好,毆打一個魔法師的代價了嗎?”艸啊,你是魔法師你不早說!你碰瓷呢!你魔法師的徽章呢!為什麽不好好的別在胸前!釣魚執法要不得好不好!於是,可憐的小傑克不僅沒有訛到十個銀幣,甚至還因為對魔法師不敬,付出了五個銀幣的小孩醫藥費。偷偷圍觀的過路人:……大快人心了朋友們。然而小伊凡卻很疑惑,他的記性很好,所以他準確地記得譚叔叔應該是個劍士,而剛才那根魔法棒,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應該是屬於壞人卡特的吧?!小伊凡大為不解,但五個銀幣哎,這就是買一車草藥都夠了,他傻了才去戳穿譚叔叔。“對不起,我應該好好走路的。”譚昭將魔法棒收起來:“你確實錯了,但並不是因為這個。小伊凡,你還小,當你麵對比你強大的敵人時,適當的示弱、逃避,並不是一件令人羞恥的事情。”“可是……”他很難受,他不喜歡這種被人居高臨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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