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玉跟方思雅拋卻一切度過的那兩個月,是她們最快樂的日子。


    那是完全屬於她們的日子!


    其實,若是相愛,即便一刻,也是永恆的。雖是短短兩個月,卻似快樂了一生。這,讓淩玉不禁想起來了上輩子的某兩段時間。那時,她們也是兩耳不聞窗外事地在一起。隻是那時,她叫東方玉,她叫慕容春。


    假期結束的最後一天,兩人在賓館裏相擁而眠。


    那一夜,輾轉纏綿,情深若許!


    方思雅將淩玉壓在身、下,長發如絲垂下,拂著淩玉嬌美的容顏。


    而這一刻,淩玉幹淨如嬰兒,連眼神都是澄澈的。


    我愛的。方思雅說。


    我也是。淩玉輕輕穩住了方思雅的唇,兩行熱淚滑落。


    半夜,方思雅已睡熟。


    淩玉從胸口的吊墜裏,拿出那一瓣碎裂的血凝子。那是,她轉世的記憶。正是因為血凝子的特殊能力,才承載了東方玉上一世的記憶,讓她這輩子依然記得。


    而血凝子,不止有承載記憶的功能,還有洗刷記憶的功能。


    淩玉含著淚,看了看血凝子,又看了看方思雅。


    小雅,既然你已經選擇了正常生活,那就好好生活吧。這場放縱,這場愛,這段瘋狂,你就……忘了吧。


    血凝子被放在方思雅眉心,發出冷幽的光芒,仿佛見證著千年的變遷。


    而它的功效,正在發揮。


    東方玉,是慕容無言真正的嫡親女兒,也是血凝子這一代的真正主人。它將聽從主人的安排,消耗最後一點靈力。


    最終,血凝子融化在了方思雅的眉心。


    第二天早上起來,方思雅看著空無一人的大床,覺得頭昏昏的有點疼。似乎,是有什麽東西忘接了,可是,卻再也想不起來。


    迴到家,父母問她一路玩得如何。


    方思雅說沒什麽印象了。


    父母以為是女兒不願提起傷心事,便也心照不宣地不再提起。隻希望,女兒可以慢慢走出陰影,將生活過上正常的軌道,一切重新開始。


    殊不知,方思雅是真的不記得了!她隻記得自己考上教師編製後很開心,就一個人出去旅遊。這中間,似乎少了什麽,卻總也記不起來。


    擺擺頭,她開始新的生活。


    跟葉風的婚事已經迫在眉睫。


    原本方思雅還想再拖一拖,但買房子因為要用方思雅的公積金,卻要寫兩個人的名字,所以必須擁有夫妻關係。


    反正早辦晚辦也是辦,方思雅和葉風也就半推半就地辦了。


    買房是繁瑣的。中間的算計更是嗬嗬的。


    首先,是葉家去方家定親時,葉父還是要一點臉麵,就主動提出給兩個孩子出婚房的首付。


    結果,剛一離開方家,就不認賬了。一拖拖了半年也不再提起,隻天天讓葉風要多迴家看看啊,要孝順啊……卻絕口不提買房的事。


    方思雅跟葉風迴家,卻見葉家居然還在大肆休憩農村的房子,添置各種家電器具,接自來水管……等等。葉父說葉媽媽辛苦了,洗衣服水冷,所以要買洗衣機。門口的按壓水終究還是要力氣,他們身體不好,所以要引自來水……


    於是,種種下來,幾萬塊就那麽“咕咚”砸了下去。


    方思雅目瞪口呆,她不知道葉家父母才四十多歲,他媽媽一個典型的勞動婦女,現在在家什麽不幹,就煮個自己的飯和洗個衣服,就突然不行了,一定需要洗衣機……難道,她以前的人生都是公主一般麽?


    事情很明顯吧:兩夫妻見未來兒媳婦穩妥了,就直接擺明不給錢,自己先把錢花了!而那個四十多歲就什麽都不幹什麽都嫌累的公主婆婆,也是擺明以後的生活狀態是公主範,隻有別人伺候她,沒有她伺候別人的。


    甚至,就連方思雅跟葉風去他家看望他爸媽,他媽也隻弄了一個菜,然後大家蘸辣醬吃……


    因為,人家是公主,不會做菜。


    最終,方思雅嗬嗬了,直接問葉風,你爸說給我們買房子,到底買不買?不買的話,就明說,以後經濟上也各過各的,他們老了你養,跟我沒關係,我不欠他什麽;買的話,就直接給錢買,不要拖來拖去裝傻。


    她不會說話,這話真正說出來有些生硬,讓葉風很生氣。但方思雅也不願讓步。她是覺得,跟葉家父母本來就沒有感情的,彼此其實也就算個陌生人,在經濟上本就該說清楚。你們又沒生我養我,將來養老找你兒子就是,我負責養我爸媽,這樣各自分開其實沒什麽不好。甚至,方思雅更期待這樣完全自由分開的孝敬,因為這更舒服,也更真實,不用裝啊裝的孝順別人家父母。


    如果說他們家非要以後兒媳婦照顧養老的話,方思雅也願意接受,但前提是你先拿出你的誠意。在你四十多歲的時候一點都不肯為我付出,那麽等到你們六十多歲了,我憑什麽要無止境為你付出?那不可能!


    也就是說,要麽彼此不相幹。要麽就按正常的娶媳婦流程辦。不可能你一分錢不花,就光圖著別人家養大的姑娘來養你們!


    人有時候很賤。


    方思雅跟葉風把話攤開後,葉父終於鬆口,葉風就讓方思雅看房子。


    並且,趁著此機會,葉媽媽又來兩人合租的房子“探視”了一番,期間,自然是極盡各種裝可憐和挑撥之能事。短短幾天,竟是讓方思雅偷偷抹了好幾迴淚。


    好不容易,葉媽媽走了,方思雅也選中了房子。


    顧及兩人的經濟狀況,方思雅就選了個七十多平米,二室一廳的二手房,2000年的,一共六十萬。


    當時方思雅不是很清楚買房流程,聽說二手房要三十萬,就迴來跟葉風說。


    葉風跟他爸商量完後,告訴方思雅:他爸說家裏沒那麽多錢,等到過年再想辦法……


    而現在,才剛過完年,四月份……


    最終,在方家父母的頻繁追問下,方思雅終於哭著說出了對方家的迴應。


    方家父母完全愣住了,他們不敢相信那個未來的親家已經不要臉到了那個地步!


    最後,方父對女兒說:“讓他拿出最基本的誠意!不要說沒這麽多錢,他們家已經拖了好幾年了,你們都快三十歲了,再拖一年你都要生孩子了,到時候更沒錢買!告訴他,不要說那些空話,直接有多少錢拿出來,不夠的我出!如果這樣他們還再裝下去,這個婚就不要結了!我女兒不至於送到四川去還給人糟蹋!”


    還是那句話——人很賤!


    方家擺明態度後,葉父才終於說,可以打錢過來。


    按照葉風的說法,就是葉父說他打一部分過來,還有一部分讓他媽親自跟錢一起過來。


    方思雅懂他爸媽的意思:所謂的他媽跟錢一起過來,擺明就是宣誓,要他們出那點錢,就要讓他們同住!


    方思雅嗬嗬。她寧可不買房子,都不可能跟他媽同住好麽!除非她是傻的,希望看到以後家無寧日。


    所以,她說,就用他爸打來的那十二萬辦事,少的錢她這邊來出。至於她媽手裏的那幾萬,就不要了,讓兩個長輩留著好好給自己買點東西!


    接著,葉家又反饋來新的信息,說是葉家的錢是借的,所以現在背了好多外債,搞得葉媽媽好可憐要出來工作……而她打算來成都找工作,順便住在兒子和未來媳婦這,找到了工作再走。


    收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方思雅含著淚徹底跟葉風攤了牌:是你答應過我,不會跟你媽一起同住。


    “沒說一起住,她來找工作才住這,時間很短的。”葉風辯駁。


    “嗬,如果她真誠心想找工作,這一年半的時間她早找了。她說來這找工作,但來了後她不找就說自己找不到,你怎麽辦?而且,就算她真的在找,但一來二去找不到拖個幾個月半年怎麽辦?再說,萬一她找的工作不是包住宿,又怎麽辦?”方思雅說話不會拐彎,有什麽想法就直接說了出來。這在淩玉前麵,是會被完全包容的。可在葉風麵前,卻很容易引得對方不快。


    “那你說怎麽辦?難道讓我媽去租房子住?”葉風吼。


    方思雅怔在那,說不出話。


    半晌,她才開口:“那麽,以後,隻要她有足夠的理由,她就可以跟我們住在一起,對不對?也就是說,你曾經說的以後不一起同住,也無法保證了,對不對?隻要她有一個理由。”


    “我不想談以後!別跟我談以後!我現在根本不知道以後!”


    葉風大手一揮。


    方思雅看著眼前的男人,覺得仿佛不認識了。


    這一刻,感覺這個男人好可怕。


    原來,竟真的是靠不住的。


    嗬嗬。


    她苦笑著,離開了男友的房間,迴了自己房內。


    當晚,她給男友寫了長長的七頁信。


    表達了自己願意將來服侍葉家父母的病老,但是,不能接受一起住。如果非要這樣把明明沒有感情的婆媳拴在一起互相折磨,那她寧可一個人過。因為她很清楚,隻要跟葉媽媽住在一起,將來必定是自己落個惡媳婦的名聲,並且以離婚收場。


    不同住,是她唯一的,也是必須堅持的底線。這一點,不以任何理由為改變。因為,當她從千裏之外的家鄉來到婆家這塊土地,就已經決定交出了許多理由的主動權。隻要他媽願意找,就能找出無數個理由跟她同住。而唯一能擋住的人,是她為之千裏奔赴的男人。如果這個男人不願意維護,那麽,她也不勉強,隻能分手。


    因為,她不可能讓自己以後的日子天天在火上烤。作為一個快三十的女人,她已經漸漸明白,自己舒服比一切都重要。


    而這又一次證明,人心,總是賤賤的,隻要你強硬,對方就軟了下來。


    最終,這一場戰鬥,方思雅勝利了。葉媽媽沒有住過來。


    但,方思雅不知道,一切,才剛剛開始。


    房子買得並不順利。


    因為付定金的時候,方思雅才發現葉父說了打過來的錢,根本就沒有打過來!一分錢都沒打!


    當時方思雅就當機立斷,跟葉風說這定金不能付,資金沒到位到時候給不起首付。


    葉風當即給家人打電話,那邊說立刻就去打,最遲明天一定打過來。


    方思雅說不可信任。因為說打過來了,結果一個多月都沒打過來,現在說明天打,無法讓人相信。


    葉風再打電話跟家裏確認了一次,最後跟方思雅保證,這錢明天絕對可以打。


    方思雅看著這個跟自己戀愛了十年的男人,最終,點頭:“好,我相信你。我用自己的一輩子,卻相信你。希望你不要讓我最後吃官司。”


    兩人當天,就辦理了結婚證。


    結果,第二天錢果然沒打過來。


    他父母的說法是,錢是借的,還在人家那裏……


    最終,是葉風迴家去親自去拿,而且,是跟那借的人拿。


    也就是說,是以葉風的名義借的。


    方思雅隻能嗬嗬,卻也並不意外了。對如今的她來說,已經看透了葉家父母,不管他們做出什麽,她都不會覺得奇怪。而且說實話,在選擇結婚的那一刻,她已經不在乎了。反正,大不了我一分錢不需要你的,什麽彩禮什麽鑽戒什麽婚紗照什麽婚禮,ok,都可以不要。那麽,將來我也不會給你一分!


    我與你,本就陌路。是生是死,彼此都無關!


    將來,你兒子再怎麽孝順你,是他的事,與我無關。而我,隻負責孝順我的父母。如此這樣,也很好。


    但,方思雅錯了。


    事實證明,婚姻,遠遠沒有她想的簡單。


    首先,在新婚之夜,葉風發現方思雅並非chu女!


    葉風追問對方到底是誰,方思雅沒有說,卻也默認了有那麽一個人。最終,葉風摔門而出。


    在血凝子的作用下,方思雅已經忘記了那兩個多月的暑假旅行,但卻記得以前讀大學時,那個從網吧迴來的清晨……那一次,淩玉要了她。


    這個,她當然不能說。卻是必須要默認。


    但這件事的影響,超過了方思雅的現象。


    原本,葉風以為自己跟方思雅十年的交往都清清白白,對方應該是一個很潔身自愛的女孩。哪知道,不知何時,對方居然早就跟男人……


    葉風從此,便厭了方思雅。


    帶著報複般的心理,他接來了父母同住。


    你不是不喜歡這樣麽?好啊,你越不喜歡,我越要讓你忍受!


    於是,小小的家裏,容納了四個人。


    葉風天天說忙工作,經常是很晚才迴家。方思雅做老師,偏偏課外時間挺多,尤其,是寒暑假。於是,天天就是公公婆婆和兒媳在一起。


    期間,葉媽媽的手段自然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兩口子不工作,白天自己吃新鮮飯,剩飯剩菜晚上等方思雅迴來一起吃,吃完兩人就嗑著瓜子看電視,等方思雅洗碗收拾桌子……


    就這樣,她還天天跟左右隔壁的說,自己來伺候兒子媳婦給他們當保姆……


    至於葉媽媽在兒子麵前裝白蓮花和挑撥離間的功夫,也就不用說了。


    總之,方思雅漸漸不止與葉家父母勢同水火,甚至連丈夫,也越來越討厭她了。


    她因為結婚那夜的事,對葉風還是有些愧疚的,所以也希望想辦法彌補。畢竟,從小傳統的思想讓她結了婚後還是希望一輩子。


    但,那樣的家庭氛圍,根本無法待下去!


    同時,由於葉風的工資很低,而葉家父母什麽都不幹,家庭所有的經濟壓力全壓在方思雅身上。


    她便幹脆周末和寒暑假去帶家教!


    帶自己的學生是違法的,學校領導一旦知道會很麻煩,學校也有過為此開除老師的例子。她現在在外地已經一無所有,如果再失去公職,隻怕日子更不好過。所以,她隻能偷偷在外麵的家教機構帶。


    初中數學老師,想找一份帶家教的工作並不難。但是,外麵的家教機構抽成很厲害,錢到她手裏隻有三分之一。可即便如此,還是能貼補家用的。而且,能夠不用天天對著葉媽媽那張虛偽的臉,她覺得已經夠幸福了。


    隻是,周一到周五上課,周六周日接著又帶家教,連起來的意思,就是一個學期都沒得休息了!


    也就是說,方思雅的生活,是連續工作半年,然後趁著寒假或暑假休息那麽幾天,再帶寒假班或暑假班,開學後,又是連著工作半年!


    就算是鐵打的人,也吃不消。


    而她,隻是個三十歲的女人……


    於是,在某一個周末,因為忙著帶家教太勞累,她一晃神,在深夜迴來的途中,被一輛奔馳撞飛……


    隻是奇怪,她分明死了,卻沒有立刻失去知覺,而是靈魂輕飄飄浮起,浮在半空,整整飄蕩了三天。


    那三天,她看到自己的男人難過之後就去找另一個女人慰藉。她看到她的婆婆開始找人跟肇事司機打官司,那司機答應私了,賠了五十萬,婆婆樂得合不攏嘴,開始一麵張羅著給兒子繼續安排相親,一麵跟人抱怨這個兒媳平時的壞,說是報應。她看到自己的母親哭得暈倒。她看到……淩玉守在她的靈前,三天不曾閉眼,在最後火化的那一刻,仰天流淚,然後,撞向了旁邊的牆壁……


    “不——”她大喊,衝過去擋住她。


    拚命的一聲喊,卻沒有聲音。


    而她的身體,就那樣,被淩玉穿了過去。


    於是,她看到,那個最愛自己的人,撞向了牆壁……


    “不——”


    她嘶喊。卻沒有任何聲音。


    隻有無盡的淚水湧出。如果,靈魂也有淚水的話。


    那一刻,她感覺到了天旋地轉,自己在時空穿越……


    而在另一個世界,她是以一個武林公主的身份蘇醒。


    在那個世界,她叫慕容春,她的父母,是武林傳奇。而她,是整個江湖都羨慕不已的真正公主般的存在,整個江湖,在她腳底沉浮。


    可是,她卻並不激動。


    說不上開心,也說不上不開心。或者說,在上一輩子死前看到那一切的時候,她的心,就已經死了。隨著淩玉的那一撞,徹底死了。


    因為在那一刻,她想起了所有。她想起,她曾經愛過一個叫淩玉的女孩,愛得很深很深。不,不止是愛過,是一直愛了那麽多年,隻是不願承認而已。


    可是自己卻很傻啊,為著所謂的“正常”,為了別人製定的規則,就那樣放棄了自己最心愛的人,和唯一幸福的機會。


    那時,好傻呢。父母也好傻啊。唯有她幸福了,才有其他,不是麽?


    這一生,她不準備再為任何人付出。


    如果現在有人要問她,這世上誰最可憐?誰足以值得同情?誰最需要幫助?那麽她的答案永遠都是:我!我!我!


    是的,她要自私並輕鬆地活著。什麽都不用想,什麽都懶得去累。嫌麻煩的事,就不做。看不慣的人,就直接殺。如此,而已。


    她原本以為,自己會這樣生活一輩子,帶著嘻嘻哈哈的麵具,卻疲憊如一個老者。


    直到——她遇到了另一個女子。


    那日堂前,看到那個女子的一刻,她感覺天地都同時徹亮!


    那個女子,有著跟淩玉一模一樣的容顏……


    慕容春摸著自己的下巴,嘴角輕揚。她知道,她找到了這輩子的意義。


    那個女子,找她借一個叫血凝子的東西,聽說很珍貴。可是,那又有什麽關係?她的玉,不管要什麽,她都是會給的,隻要她有。


    她答應了東方玉,隻是提了一個交換條件。


    “跟我成親。”慕容春甜甜地笑眯眯,“我爹說了,這是拿來給我換媳婦的。”


    她知道,這一輩子,她永遠不會放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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