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生活,是真的逍遙。
可憐的方思雅,被中國式教育荼毒了十來年,一朝進來大學,簡直如魚兒進了大海,鳥兒飛上天空!
即便是對什麽都無所謂的淩玉,也被感染了情緒,跟著歡快了很多。
大學裏,有形形色色的各種社團。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選擇了一個文學社團,做了學校文學社團的小記者。社團比較正規,每學期會固定出刊物,讓成員投稿。而過往的期刊,團長也發給了新成員們學習。
於是,方思雅抱著雜誌在寢室看得如癡如醉,大讚化名“丹青”的團長文章寫得好。
再度努力成為她室友的淩玉斜眼過來看了看,然後默默不作聲。
為什麽說是努力成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為分宿舍原本是隨機的,方思雅和淩玉本不在一間宿舍,但淩玉不惜專門去找輔導員,陳述了自己與方思雅的同學情深……最終輔導員點頭同意了換宿舍。
看著淩玉離去的背影,輔導員還在心中讚歎:如今這樣珍惜閨蜜友情的女孩,還真是不多呢。
那個時候,“閨蜜”還沒有各種內涵。那個時候,老師們還不知道有種生物叫“拉拉”==
閑話不說,隻說淩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學室友後,更能近距離與她接觸了。
看著對方漸漸鼓脹的胸部,以及越來越修長的腰肢,淩玉能感覺到對方越來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與春兒第一次見麵時,她差不多也是二十歲左右呢。
如今,小雅終於長大了。我的春兒,也快迴來了。
春兒迴來了,春天還會遠麽?
抱著這樣的心思,淩玉很偷樂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著一株自己種下的花樹慢慢長大啊長大。
而在長大的過程中,自然不能給別人家將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當晚方思雅誇讚完丹青團長的文章後,淩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學社。
而在入社考試裏,她隨性寫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長的大大誇獎,被直接認命為校刊雜誌的編輯之一。
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眾的名字。
而在剛入學校沒什麽追求的方思雅心裏,這雜誌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嗬護與栽培。所以,她認真地聽從團長的安排,在大熱天去運動會現場采訪,做運動會專題報道。
看她如此賣命,淩玉也受了感染,決定認真地寫一篇小說。
雜誌是一學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納不了太長的文章。淩玉咬著筆杆想了很久,終於提筆寫下了一個中篇……
最終,方思雅的運動會專題報道發了,而淩玉的中篇小說也發了。
坦白說,作為一個大一新生,能發中篇小說是很困難的。畢竟,一學期才一本,頁麵有限。而像丹青團長這樣的真正文學高手,社團還是有幾個的,她們一般都是直接發短小說。
淩玉作為一個剛進社團才三個月的新人,能被安排發中篇,確實是因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團長。
丹青自認不是一個淚點太低的人,但看了淩玉的那篇小說,居然忍不住落淚了。
“好文。”她點頭。
那是2004年,穿越還沒有如此盛行,網絡更不盛行。而淩玉的這篇穿越小說,又遠不是地攤上的台灣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萬字,將一個女子穿越至古代,愛上了另一個女子,最後又被迫迴到現代的故事,講得讓人身臨其境。尤其是,最後女主角壽終之時,她的愛人為了不舍緣分至此了結,居然逆天反穿越,來到現代時空,追尋女主……而此時,女主卻已經喪失了上一世的記憶……
那種有口難開的無力感,讓人讀來感同身受。
最終,丹青含淚在那疊稿紙的前麵添了一句題記:世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邊,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做完這些,她親自約見淩玉,對她說:“你的小說寫得很好,我們《春芽》可以發。不過,你小說裏麵怎麽兩個主角都是女的。”
“有問題?”
“當然有啊。誰都知道,談戀愛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這文裏,女主的愛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愛人,本來就是女的。”
淩玉苦笑。
丹青語塞。這年頭,有點才華的人都有點標新立異耍個性麽?她這個文學社社長為什麽總要應付這些家夥啊。
調整唿吸,她像應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勸解:“這樣吧,你把女主的愛人性別改成男的,這篇小說立刻就定了。”
淩玉卻搖搖頭:“可她的愛人,確實是女的。”
談判失敗。
作為一個文學社的社長,丹青不是沒經曆過這種刺頭才子,也不是沒經曆過這種談判失敗,所以她也不以為意,而是迴去直接把女主愛人的性別換成男性,然後直接出印。
開什麽玩笑,再耍個性也要有個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談戀愛的!這可是校園純文學刊物。
其實,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還沒有腐女這種生物,而同性戀的科普,也完全沒有到位。很多大學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戀這迴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覺得是見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泄》電影的色調。
總之,不會進入主流文學圈。
但,淩玉從來就不想搞文學啊。
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時候,淩玉直接退了社團。
“為什麽要退呀?你這小說寫得多好呀!你簡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瓊瑤還瓊瑤呢!”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方思雅正在寢室裏抱著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淚一把鼻涕一把。
看方思雅如此,淩玉有點囧:“你在看那篇小說?”
“是啊。”方思雅重重點頭,“寫得真好。比我在書店租的小說都好!”
“哦?好在哪裏?”
淩玉望著方思雅,眼神裏有耐人尋味的味道。
“說不上來。就是特別感人。但,好像又不止是感人。”方思雅認真描述,“以前吧,我看瓊瑤的小說也哭。看郭敬明的小說也哭,尤其郭敬明的那本《夢裏花落知多少》,讓我哭慘了。可是,你這小說,似乎不止讓我哭這麽簡單。唔,我也說不上來,就好像……好像我真的跟著女主經曆過那些一樣。對,就是那樣!仿佛我就是那個女主。甚至,那些故事,我都覺得有印象呢。”
“有印象?”淩玉望著方思雅,眼睛深如幽潭。
方思雅給她看得有點心慌:“那個,我的意思,是說……感同身受。對,就是你寫得好,很逼真,讓我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麽?
隻是因為小說寫得好,感同身受麽?
淩玉頹然坐下,深深歎了一口氣。
看淩玉如此,方思雅有些心疼。以為對方是糾結跟文學社的事,於是站起身,握住了淩玉的手:“玉,不管你是什麽原因退出文學社,我都跟你一起退。你不要不開心了。”
淩玉抬起頭,眼裏有了些許光彩。
“可是,你說你很喜歡文學社,想趁大學閑著寫點東西啊。”
居然為了我,肯直接放棄麽?
“嗨,就那麽點愛好,哪裏比得上好朋友珍貴!”方思雅也是個鬼靈精,隻從淩玉的表情,就看穿了她扭曲的心態,於是趕緊表深情,挽上了對方的脖子,“你呀,比什麽都重要!”
“真的?”
淩玉的眼裏流光溢彩。
“當然。”
方思雅有些癡。那樣流光溢彩的眼睛,竟讓人的心猛然一動呢。甚至,讓人有上去親一下的衝動……
唔,一定是剛看完那小說受影響的。
淩玉本就是個感情木頭,即便再世為人,也看不懂對方眼裏的癡迷。隻是仍陶醉在這份獨寵裏。嘴裏仍糾結著:“可是,這是你的愛好……”
“哎呀,毛愛好!我的愛好就是你!老愛你了!”
原本是嘻嘻哈哈的一句玩笑,不知為何,此刻脫口而出,卻讓兩個人都瞬間無聲。
咳咳,怎麽感覺……有點尷尬。
可憐的方思雅,被中國式教育荼毒了十來年,一朝進來大學,簡直如魚兒進了大海,鳥兒飛上天空!
即便是對什麽都無所謂的淩玉,也被感染了情緒,跟著歡快了很多。
大學裏,有形形色色的各種社團。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選擇了一個文學社團,做了學校文學社團的小記者。社團比較正規,每學期會固定出刊物,讓成員投稿。而過往的期刊,團長也發給了新成員們學習。
於是,方思雅抱著雜誌在寢室看得如癡如醉,大讚化名“丹青”的團長文章寫得好。
再度努力成為她室友的淩玉斜眼過來看了看,然後默默不作聲。
為什麽說是努力成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為分宿舍原本是隨機的,方思雅和淩玉本不在一間宿舍,但淩玉不惜專門去找輔導員,陳述了自己與方思雅的同學情深……最終輔導員點頭同意了換宿舍。
看著淩玉離去的背影,輔導員還在心中讚歎:如今這樣珍惜閨蜜友情的女孩,還真是不多呢。
那個時候,“閨蜜”還沒有各種內涵。那個時候,老師們還不知道有種生物叫“拉拉”==
閑話不說,隻說淩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學室友後,更能近距離與她接觸了。
看著對方漸漸鼓脹的胸部,以及越來越修長的腰肢,淩玉能感覺到對方越來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與春兒第一次見麵時,她差不多也是二十歲左右呢。
如今,小雅終於長大了。我的春兒,也快迴來了。
春兒迴來了,春天還會遠麽?
抱著這樣的心思,淩玉很偷樂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著一株自己種下的花樹慢慢長大啊長大。
而在長大的過程中,自然不能給別人家將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當晚方思雅誇讚完丹青團長的文章後,淩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學社。
而在入社考試裏,她隨性寫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長的大大誇獎,被直接認命為校刊雜誌的編輯之一。
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眾的名字。
而在剛入學校沒什麽追求的方思雅心裏,這雜誌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嗬護與栽培。所以,她認真地聽從團長的安排,在大熱天去運動會現場采訪,做運動會專題報道。
看她如此賣命,淩玉也受了感染,決定認真地寫一篇小說。
雜誌是一學期出一期,也不算厚,所以自然容納不了太長的文章。淩玉咬著筆杆想了很久,終於提筆寫下了一個中篇……
最終,方思雅的運動會專題報道發了,而淩玉的中篇小說也發了。
坦白說,作為一個大一新生,能發中篇小說是很困難的。畢竟,一學期才一本,頁麵有限。而像丹青團長這樣的真正文學高手,社團還是有幾個的,她們一般都是直接發短小說。
淩玉作為一個剛進社團才三個月的新人,能被安排發中篇,確實是因為故事太吸引人。至少,吸引了團長。
丹青自認不是一個淚點太低的人,但看了淩玉的那篇小說,居然忍不住落淚了。
“好文。”她點頭。
那是2004年,穿越還沒有如此盛行,網絡更不盛行。而淩玉的這篇穿越小說,又遠不是地攤上的台灣小言穿越可比。短短三萬字,將一個女子穿越至古代,愛上了另一個女子,最後又被迫迴到現代的故事,講得讓人身臨其境。尤其是,最後女主角壽終之時,她的愛人為了不舍緣分至此了結,居然逆天反穿越,來到現代時空,追尋女主……而此時,女主卻已經喪失了上一世的記憶……
那種有口難開的無力感,讓人讀來感同身受。
最終,丹青含淚在那疊稿紙的前麵添了一句題記:世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身邊,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做完這些,她親自約見淩玉,對她說:“你的小說寫得很好,我們《春芽》可以發。不過,你小說裏麵怎麽兩個主角都是女的。”
“有問題?”
“當然有啊。誰都知道,談戀愛的必定是一男一女,可你這文裏,女主的愛人也是女的。”
“女主的愛人,本來就是女的。”
淩玉苦笑。
丹青語塞。這年頭,有點才華的人都有點標新立異耍個性麽?她這個文學社社長為什麽總要應付這些家夥啊。
調整唿吸,她像應付以前恃才傲物的才子一般,不卑不亢勸解:“這樣吧,你把女主的愛人性別改成男的,這篇小說立刻就定了。”
淩玉卻搖搖頭:“可她的愛人,確實是女的。”
談判失敗。
作為一個文學社的社長,丹青不是沒經曆過這種刺頭才子,也不是沒經曆過這種談判失敗,所以她也不以為意,而是迴去直接把女主愛人的性別換成男性,然後直接出印。
開什麽玩笑,再耍個性也要有個限度,哪有女人跟女人談戀愛的!這可是校園純文學刊物。
其實,也不怪丹青,在2004年,還沒有腐女這種生物,而同性戀的科普,也完全沒有到位。很多大學生根本不知道同性戀這迴事,或者,即便知道,也覺得是見不得光的,如同《春光乍泄》電影的色調。
總之,不會進入主流文學圈。
但,淩玉從來就不想搞文學啊。
所以,拿到那期《春芽》的時候,淩玉直接退了社團。
“為什麽要退呀?你這小說寫得多好呀!你簡直是才女中的才女,比瓊瑤還瓊瑤呢!”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方思雅正在寢室裏抱著最新一期的《春芽》看得眼淚一把鼻涕一把。
看方思雅如此,淩玉有點囧:“你在看那篇小說?”
“是啊。”方思雅重重點頭,“寫得真好。比我在書店租的小說都好!”
“哦?好在哪裏?”
淩玉望著方思雅,眼神裏有耐人尋味的味道。
“說不上來。就是特別感人。但,好像又不止是感人。”方思雅認真描述,“以前吧,我看瓊瑤的小說也哭。看郭敬明的小說也哭,尤其郭敬明的那本《夢裏花落知多少》,讓我哭慘了。可是,你這小說,似乎不止讓我哭這麽簡單。唔,我也說不上來,就好像……好像我真的跟著女主經曆過那些一樣。對,就是那樣!仿佛我就是那個女主。甚至,那些故事,我都覺得有印象呢。”
“有印象?”淩玉望著方思雅,眼睛深如幽潭。
方思雅給她看得有點心慌:“那個,我的意思,是說……感同身受。對,就是你寫得好,很逼真,讓我感同身受。”
感同身受麽?
隻是因為小說寫得好,感同身受麽?
淩玉頹然坐下,深深歎了一口氣。
看淩玉如此,方思雅有些心疼。以為對方是糾結跟文學社的事,於是站起身,握住了淩玉的手:“玉,不管你是什麽原因退出文學社,我都跟你一起退。你不要不開心了。”
淩玉抬起頭,眼裏有了些許光彩。
“可是,你說你很喜歡文學社,想趁大學閑著寫點東西啊。”
居然為了我,肯直接放棄麽?
“嗨,就那麽點愛好,哪裏比得上好朋友珍貴!”方思雅也是個鬼靈精,隻從淩玉的表情,就看穿了她扭曲的心態,於是趕緊表深情,挽上了對方的脖子,“你呀,比什麽都重要!”
“真的?”
淩玉的眼裏流光溢彩。
“當然。”
方思雅有些癡。那樣流光溢彩的眼睛,竟讓人的心猛然一動呢。甚至,讓人有上去親一下的衝動……
唔,一定是剛看完那小說受影響的。
淩玉本就是個感情木頭,即便再世為人,也看不懂對方眼裏的癡迷。隻是仍陶醉在這份獨寵裏。嘴裏仍糾結著:“可是,這是你的愛好……”
“哎呀,毛愛好!我的愛好就是你!老愛你了!”
原本是嘻嘻哈哈的一句玩笑,不知為何,此刻脫口而出,卻讓兩個人都瞬間無聲。
咳咳,怎麽感覺……有點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