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城縣看守所,位於欒城縣東南方向郊區。


    與欒城縣局相比,這嶄新的大樓看起來就要氣派多了。


    當然,它實際上也確實比欒城縣局的辦公樓要新很多。


    高茂開著警車在看守所停車場停下,坐在副駕駛的黃隊表情木然,偶爾看向高茂,更顯怪異。


    要不是警察爭著開警車不違規,他都想去找領導舉報了。


    昨天晚上迴來的時候還以坐車暈車為借口,今天連借口都不提了,直接坐到了駕駛室,很豪橫。


    一路上,他生怕高茂搞個飆車什麽的,再被人拍個視頻炒作炒作,他這個領導難辭其咎。


    還好,高茂一路上都規規矩矩的。


    直到高茂拔掉車鑰匙下了車,他還是沒想明白高茂為何搶著開車。


    最終隻能歸結於這小子喜歡開車。


    “走吧!”黃隊招唿了高茂一聲,就朝看守所大門走去。


    雖然高茂是做社區工作的,但對看守所並不陌生,比如關押嫌疑人,他也來過幾次。


    但到看守所問筆錄,他還是第一次。


    一路上他都小心翼翼地跟著黃隊,生怕鬧出什麽笑話。


    黃隊對這裏早已是門清,很快就辦好了相關手續,帶著高茂來到了一間訊問室。


    看守所是沒有詢問室的,鐵窗內隻有鐵椅。


    “你再熟悉一下材料。”黃隊隨手將帶來的一份卷宗交給高茂,然後就習慣性地坐下,彎腰給電腦開機。


    高茂知道這次審訊的重要性,雖然剛才在縣局時他趁著隊裏找韓局簽提訊證的功夫已向黃隊了解過案情,但口問的畢竟隻是大致脈絡,想要知道案件細節,還是隻能在卷宗裏看。


    帶來的案卷隻有兩本,都是證據卷。


    至於程序卷,沒有帶的必要,放在隊上。


    高茂一目十行地看過去,對於案情逐漸有了更為細致的了解。


    案件發生在今年5月14日,報案人正是他們這次要提訊的嫌疑人饒世星。


    不過饒世星並不是主動投案,而是到虹橋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妻子因家庭糾紛,離家出走,請警方協助查找。


    對於這類婦女兒童離家出走的警情,派出所每年都會接那麽十幾甚至幾十起,習慣了,根本沒多想,簡單的詢問過後就開始幫助查找。


    甚至在用盡各種手段找了兩天後,還是杳無音信,派出所這邊也隻是向局裏做了匯報,同時向周邊兄弟所通報了相關情況,請求協助查找。


    直到5月17日,有人在龍崗山上發現一具屍體,經比對正是饒世星的妻子馮雲秀。


    經屍檢,馮雲秀的死亡時間是5月16日,死亡原因確定為窒息,其脖子上有明顯的勒痕,由此警方認定為他殺,立案偵查。


    一開始警方也沒有懷疑到饒世星頭上,畢竟一開始就是他來報警說妻子離家出走的。


    而且根據其家裏周邊監控,馮雲秀確實離家出走了,且後期警方通過電話等多種方式聯係,均未能聯係到馮雲秀。


    從這個角度來講,兇手基本上不可能是饒世星。


    而在後續的調查中發現,馮雲秀離家出走後在自己閨蜜商瑩家暫住。


    據商瑩講述,馮雲秀先在她家裏住了兩天。


    到16號的時候商瑩有事情要去省城臨江市,就讓馮雲秀一個人在家。


    等商瑩接到消息從臨江市迴來,馮雲秀早已成了一具屍體,被冷凍在了殯儀館。


    而接受警察詢問的商瑩在偶然的一句話中交代了一個很重要的細節:馮雲秀離家出走的時候把一張農業銀行的銀行卡給帶上了。


    警方通過調取銀行數據發現,馮雲秀隻有一張農業銀行的銀行卡,且這張銀行卡在6月28日的時候還有交易記錄,通過調取監控發現,取款人正是饒世星。


    正常來說,饒世星作為馮雲秀的丈夫,在馮雲秀死後用她的銀行卡取錢也是正當的。


    但現在商瑩居然說這張銀行卡之前被馮雲秀帶了出來。


    問題就來了,這張原本應該在馮雲秀身上的銀行卡,怎麽到了饒世星手上。


    經過多次向商瑩確認,對方非常肯定那張銀行卡確實在馮雲秀身上,說是馮雲秀到她家那天晚上對方整理包包的時候她親眼看到的。


    由此,警方立即調轉偵查方向,對饒世星展開全麵調查。


    經過多方調查,在馮雲秀死亡的時間段內,饒世星確實出現在龍崗山。


    有了這兩項證據的支撐,饒世星自然成為了最大的嫌疑人。


    隨後警方傳喚他到刑警大隊詢問,在問起5月16日他在什麽地方時,他居然撒了謊。


    僅此一項,便讓警方判斷饒世星大概率就是殺人兇手了。


    於是欒城縣局就依托這些證據對饒世星采取了刑事拘留強製措施。


    但很顯然,僅靠這些證據是不足以逮捕饒世星的,於是警方又對其展開了審訊。


    可在多次審訊中,饒世星對殺害妻子馮雲秀一事矢口否認。


    對於那張銀行卡,他一口咬定馮雲秀離家出走的時候將銀行卡放在了家裏,並沒有帶走。


    至於自己在馮雲秀死亡當日出現在龍崗山,他解釋說是因為他當天比較心煩,就選了晚上去龍崗山散散心,在此過程中他並沒有遇到馮雲秀。


    而對於他的撒謊,他辯解說是因為害怕。


    他說,妻子之所以離家出走,本就是因為與他產生了矛盾。


    如果警察知道他那天也出現在龍崗山,肯定會懷疑是他幹的,他害怕。


    不得不說,這所有理由聽來都很合理。


    但以專案組偵查員們豐富的辦案經驗判斷,饒世星撒了謊。


    別的不說,就撒謊那件事情就與常理不符。


    妻子被殺死在龍崗山,作為丈夫的他最應該做的就是全麵配合警方,查明真相,而不是因為擔心警方懷疑到他頭上而隱瞞自己在案發時間曾去過龍崗山的事實。


    心中無鬼,會害怕警察懷疑?


    基於這一點,警方並沒有釋放饒世星,而是將他拘留繼續開展調查。


    直到那條繩子被發現……


    高茂隻掃了三份筆錄,就見訊問室內側的小房間門被打開,一個帶著手銬、腳鐐的男子被兩名警察押送進來,安置在那金屬座椅上。


    這兩人在仔細地檢查了審訊椅上腳、手卡扣是否鎖死之後,這才向黃隊打了聲招唿,轉身走了。


    高茂目光如炬地掃過坐在審訊椅上的男子,對方的眼神有些躲閃,但同時又有些興奮。


    警察在計算時間,他也同樣在計算時間。


    饒世星很明白,隻要自己撐過了今天,到明天警察就不得不將自己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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