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華她親自給孩子吸痰、吸氧,結紮臍帶,還給孩子喝了些葡萄糖水用很專業的手法拯救了孩子的性命,她在儲藏間找了一件其他產婦落下的嬰兒服給孩子穿上,放在產房的嬰兒輻射台上,孩子一會兒就睡著了。”


    “她想著這孩子母親不要他了,而且已經放進了醫療垃圾的袋子裏要被當成垃圾丟掉,但他畢竟是一個小生命啊!不能就這麽讓他死去不是?想了一會兒之後,李曉華想起她表哥沒有生育,於是打了個電話過去問他們想不想撫養這棄嬰。”


    “李曉華的表哥劉某聽說之後,立刻和她表嫂乘車趕到醫院,很疼愛地抱起了被親生母親狠心拋棄殺死的棄嬰,表哥提出要給李曉華感謝費,李曉華堅決不要,她說她隻是不想看到一個小生命就這麽被親生母親殺死。”


    “醫院的清潔部門稱醫療垃圾死嬰的處理本應護士裝在垃圾袋後通知他們去取,在交接表上簽字。但一般都是護士替他們簽,當天,李曉華並沒有通知他們清潔部門去取死嬰。”


    “劉某把嬰兒抱迴家之後,平日裏因為一些小糾紛和劉家不和的鄰居,聽到劉某家有嬰兒的哭聲,感覺是個報複劉家的機會,於是向派出所舉報,說劉某家有一名來曆不明兒童。”


    “派出所來到劉家控製了劉某和他妻子,並把案件報到了公安局裏來,我很重視這件事,親自安排公安人員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確定了孩子的來源和生母情況。引產後的第三天,豔豔接到我們公安部門的通知,她引產的孩子還活著。豔豔應我們的要求,和哥哥、母親一起到公安局配合警方做了筆錄,並做了dna親子鑒定,確定了和嬰兒的母子關係。”


    “劉某答應把嬰兒還給豔豔,夫妻倆的態度都很好,事情到了這一步,我們警方的工作也算做完了,但沒想到的是,豔豔迴頭再次報案,向醫院提出110萬巨額賠償,我們警方在調查了真實情況之後,決定不予立案。”


    “畢竟這個嬰兒是她不要的,引產甚至會殺死嬰兒,李護士是在嬰兒被判定死亡的情況下救活了這個嬰兒,自行處置嬰兒的行為確實有些不妥當,但她並沒有惡意,也沒有販賣嬰兒賺錢,所以警方才決定不予立案。”


    “豔豔見警方不予立案,於是申請了行政複議繼續向醫院和李護士、劉家巨額索賠,我身和我們當地的紀委書記等人研究了一整晚,考慮著豔豔已經不要這個嬰兒,而護士救活了嬰兒,生命是無價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剝奪另外一個生命,哪怕他隻是一個嬰兒。從社會、人性等多方麵綜合考慮,我們作出了維持原定的不予立案決定的複議意見迴複了豔豔。”


    “事情到了這一步,原本以為解決了的,實在沒想到,豔豔在接到複議決定之後,居然投訴到央視《覺點方談》,《覺點方談》的記者象聞到腥味的貓一樣,立刻來到雲豐市,對此事進行了跟蹤報道,指責我們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拐賣兒童。”


    “《覺點方談》的影響力你們是知道的,央視播出之後整個雲豐市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很多領導給我們打電話對我們嚴厲批評,迫於這種壓力,我們不得不以涉嫌拐騙兒童罪把護士李曉華刑事拘留了起來,後來李曉華又被公訴到法院。豔豔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護士李曉華賠償醫療費兩萬元,交通費、律師費八萬元,精神撫慰金二十萬元,撫養費、教育費八十萬元,共一百一十萬元。”


    “同時狀告我們雲豐市警方不作為,參與犯罪、協助拐賣兒童,要求對我們進行行政處罰、並賠償她的精神損失費……”


    “法院一審認為,李曉華身為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采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在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引產存活的嬰兒送與劉某撫養,使嬰兒脫離監護人的監護,這種行為侵犯了豔豔與引產嬰兒的親子關係和引產嬰兒的合法權益,已構成拐騙兒童罪。”


    “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處李曉華有期徒刑2年,但不承擔對豔豔的民事賠償責任,理由是這不屬於因李曉華拐騙兒童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宣判後,李曉華和豔豔均不服,分別上訴。李曉華的上訴理由是,她的行為不構成拐騙兒童罪,請求改判無罪,但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法院聲稱李曉華拐騙兒童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了國有事業單位的聲譽,我們公安機關四位領導的行為都構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和玩忽職守罪。法院聲稱雖然不能否認我們四位被告人著手對豔豔的報案開展了工作,但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在接到關於拐賣兒童犯罪的報案,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判決書最後還寫著,《覺點方談》是強勢媒體中頗具影響力的深度報道,其報道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可以認定四被告人的玩忽職守行為與惡劣社會影響有因果關係,並以《覺點方談》的報道為由,對我們四位從重從嚴進行了處置,全部被解除職務、開除黨籍,並且有可能被進一步追查。”


    曹智吉結束了他的講述。


    “汪老師,我覺得我表哥和護士他們不應該被判那麽重,那個豔豔得知孩子還活著就想要迴去,我看主要是想人家賠錢。如果孩子死了,什麽事情都沒有了,但是孩子卻被護士救活還為了孩子找到一個溫暖家,豔豔應該表示感謝,不應該這樣懲罰人家。當時人家考慮到孩子還要活下來的機會就救了他考慮到沒有生育能力的需要一個孩子的想法才這樣做,護士當時考慮不周全,沒有進入正規手續是錯。18就懷孕,敢懷不敢生不敢養算什麽?怕找不到好人家嫁嗎?怕丟麵子?怕就不應該這樣應該做好避孕措施啊就不會搞現在這樣啊!”


    “她自己、孩子、護士。三個都過不好,單單錢的問題?還是道德觀念問題,良心發現?假如我是孩子知道這樣的事情我寧願不活、恨這樣的生母,真的是農夫與蛇的故事,這個世界到底如何做好人才是對的,法律又是怎麽樣去看待的呢,判了護士不服,不判那女的不服,難道護士當初就不應該去救?不救作為一個醫護人員總不能見死不救吧,真是考驗人的本性!但歸根結底,我覺得《覺點方談》就不應該插手這件事,而且站在豔豔的立場上,《覺點方談》在這件事的立場上根本就是反人類的!”單堯義憤填膺地說著。


    “確實,三十五周嬰兒已經成型存活了還引產,真夠殘忍的。別人救活了嬰兒,她還有臉要迴孩子。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曉華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律師費、精神撫慰金、撫養費、教育費什麽的,連教育費撫養費都算在別人頭上,由此可見她是多麽不想出錢養孩子。討迴孩子是幌子,實質就是想撈一筆!十八歲的垃圾!不過更垃圾的是央視,《覺點方談》支持的不是救人的護士,而是不負責任、沒有人性的人渣!”汪謙聽了曹智吉和單堯的講述之後也忍不住罵了起來。


    “謝謝汪老師。”曹智吉很感激地看向了汪謙,終於有說實話的人了。


    片刻之後,汪謙想起了什麽,於是用測謊精靈對曹智吉進行了測試。


    “測謊精靈:使用之後可以測試出目標是否說謊,但必須在半分鍾內完成測試,半分鍾後測謊精靈會消失。”


    經過測試,曹智吉沒有撒謊,他所說的一切全都是事實。


    “單總,你把你表哥安排進公司裏吧,找人帶他幾個月熟悉業務,以後讓他進入管理部門工作。和他一起被處置的另外三位,如果想找工作,也可以安排進公司來。”汪謙想了想向單堯說了幾句。


    “感謝汪老師!”單堯和曹智吉都很是感動。


    ……


    半個月後,央視,直播。


    “觀眾朋友們,大家好!”


    “大家好!”


    “您現在正在收看的是微訊杯第六屆中央電視台主持界新人大賽,這裏是大賽的主賽場,我是主持人劉語夏。”


    “我是主持人劉語彤。”


    這一屆主持界新人大賽由一對姐妹花主持,姐姐劉語夏先考進了央視,妹妹劉語彤參加了新人大賽,從新人大賽中脫穎而出,現在也成為了央視的知名主持人,央視安排她們姐妹二人主持界新人大賽也顯得有特別的意義。


    “中央電視台主持界新人大賽,從1992年開始,到現在已經23年的時間了,23年的時間裏,這方舞台就好象是一片土壤,我們見證了無數懷揣夢想的主持界新人種子,在這片土壤裏麵發芽、成長,最後成長為參天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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