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是內憂外患,我以前也是在電視台做節目的,從來沒麵對過這麽慘的局麵。”


    “節目已經錄製得差不多了,看看人家《歌王爭霸》的宣傳力度!我們和《歌王爭霸》硬懟的結果,很可能是收視率連零點一都達不到,那我們真的要成為綜藝界的笑話了!”


    “看起來這節目首播的日子,也是我們節目組解散的日子。”


    “那還用說?感覺看不到希望,工作也越來越沒幹勁了。”


    “算了,反正我們隻是負責執行的,節目做砸了也賴不到我們頭上來。”


    “話雖然這麽說,但身為一檔最失敗的綜藝節目組的一員,這節目會成為我們人生的汙點!以後在這行都不怎麽好混了啊!”


    《非誠勿擾》得不到宣傳,hypnus公司汪謙領導下的節目組很多外來人員都開始議論紛紛,甚至發生了動搖。身為一名綜藝人,沒有誰願意做一檔沒人看的節目,說出去都會感覺很丟臉。


    “真是活該!汪謙這種攪屎棍就不應該存在於電視圈!”


    “看到他現在這麽慘,為什麽我感覺特別開心?”


    “我倒是覺得啊!楠滸電視台不給他宣傳,其實是給了他借口。到時候他這節目創下綜藝類節目收視率最低的紀錄之後,他倒是可以把責任推出去了,電視台不給宣傳嘛!”


    “電視台給他宣傳不是浪費資源?誰會看這種無聊的相親節目?”


    “就這樣子,還想和《歌王爭霸》正麵懟,到時候怕是他怎麽死的自己都不知道。”


    “汪胖子完了!《非誠勿擾》應該是他在綜藝界的第一檔節目,也是最後一檔節目,而且我預言這節目不太監也肯定爛尾。”


    “很多人都要被他害慘了。”


    “活該!”


    很多對汪謙不爽的、和汪謙先前發生過矛盾的圈內圈外人士,聽說《非誠勿擾》在楠滸電視台內部都沒有得到宣傳之後,不由得各種幸災樂禍。


    雖然在外界所有人看來,汪謙現在應該焦頭爛額,但他們肯定想不到,汪謙不僅沒有焦頭爛額,反而每天過得很是輕鬆愜意。


    真正焦頭爛額的,是《歌王爭霸》節目組。


    距離《非誠勿擾》和《歌王爭霸》首播的日子越來越近了,既然要懟,那就懟個痛快,先給他們來一招釜底抽薪!


    “林妙音的手機打不通,打通之後,是劉小溪接的,她說有什麽找林妙音的話同,要先和她商談。”工作人員向徐亞恆匯報了一聲。


    “你告訴她,說林妙音和我們簽了演出合同,現在節目要錄製了,整個節目組都在等她,如果她不來,就要接受兩千萬的違約賠償!”徐亞恆發起了狠。


    “我已經和她說了,她說隨便。還說徐導如果對hypnus公司有什麽不滿的話,讓您親自打電話給她。”工作人員向徐亞恆補著說了幾句。


    “草!什麽意思啊?隨便?真的想要法院見?以為我不敢啊?”徐亞恆猛地把手中的水杯摔砸到了地上,但怎麽也鼓不起勇氣打劉小溪的電話。


    劉小溪一手把徐亞恆帶了出來,當初他離開hypnus公司的時候,向劉小溪撒謊自己生了病,劉小溪批了他的病假,還給了一萬元慰問費,他迴頭不聲不響就帶著所有人跑去了滬海電視台,這一點做得實在太不地道了。


    “為今之計,隻能先瞞著所有觀眾,繼續宣傳流浪者和林妙音會參與《歌王爭霸》的節目,說他們會在最後壓軸出場,保證第一期的收視率。節目最後他們不出場,我們再發一個嚴正聲明,說他們公然違約沒有參加節目的錄製,我們會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陳睿向徐亞恆說了幾句。


    “嗯,現在隻能這麽辦了。”徐亞恆點了點頭。


    “不好了!”工作人員拿著手機叫嚷了起來。


    “又怎麽了?有話能不能好好說?別一驚一乍的!”徐亞恆現在一個腦袋兩個大。


    “剛剛手機彈出了一個頭條新聞!”


    “什麽頭條新聞?”徐亞恆很有些煩躁。


    “hypnus公司一紙訴狀把我們告上了法院!”工作人員把頭條新聞拿到了徐亞恆和陳睿的麵前。


    “什麽?我們沒告他們就是好的,他們憑什麽告我們?”徐亞恆和陳睿連忙湊過來看向了手機屏幕。


    hypnus公司開了個新聞發布會,聲稱《歌王爭霸》節目組未經hypnus公司允許,擅自利用hypnus公司旗下簽約藝人林妙音和流浪者的名義大肆宣傳他們的《歌王爭霸》節目,已嚴重侵犯了林妙音和流浪者的形象權、名譽權、版權、及各項人身權力,要求《歌王爭霸》節目組立刻停止違法侵權行為,向hypnus公司公開道歉澄清事實,對受損的各項權利進行賠償。


    另外,徐亞恆和陳睿帶著《神秘歌王》節目組成員集體從hypnus離職,徐亞恆在合同中承諾以一千萬簽字費的兩倍對hypnus公司進行賠償,並把合同在公證處進行了備案,但現在已經過了賠款期限,hypnus公司並未收到徐亞恆的賠償款,hypnus公司因此把徐亞恆及其團隊成員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合同上雙方已達成的賠償協議。


    潭星市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什麽亂七八糟的?這個劉小溪很是莫名其妙啊!我們什麽時候和他們簽訂過賠償協議?還一千萬簽字費的兩倍呢!扯什麽淡?我從來沒簽過這樣的合同!”徐亞恆一臉的詫異。


    “還有那個林妙音,明明和我們簽了合同,還有公證處公證,答應參加我們的《歌王爭霸》,結果違約不按約定時間過來錄製節目,導致我們整個節目陷入困境,我們沒有狀告他們,他們反而狀告我們是什麽意思?”陳睿也很是不淡定。


    “這件事的影響很惡劣!他們惡人先告狀,我們必須要盡快迴應,否則就要陷入被動了!”徐亞恆想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他們現在是打著流浪者和林妙音的旗號大肆宣傳,《歌王爭霸》首期的收視率就指望著流浪者和林妙音撐起來;另外,瘦受壽公司原本口頭約定的兩千萬的冠名費後來漲到了三千萬,其他各項廣告價格都提升了百分之五十,看中的也是他們花巨資請來了流浪者和林妙音,這些全都寫在了合同裏,如果流浪者和林妙音不來,他們要退還多收的百分之五十讚助費,同時對這些讚助商進行共計兩千萬的額外違約賠償!


    現在林妙音突然放了他們的鴿子,《歌王爭霸》沒辦法向觀眾交待,也沒辦法向讚助商交待,原本還想先瞞著這件事,等第一期的收視率起來了,到結尾的時候,再出一個嚴正聲明把責任推到林妙音身上去、並上訴到法院來的,結果hypnus公司居然先出手,要狀告他們侵犯名譽權!


    如果《歌王爭霸》節目組不迴應的話,觀眾和讚助商恐怕會真的以為《歌王爭霸》節目組欺騙甚至是詐騙,到時候他們就陷入全麵被動了,第一期節目的收視率也會因此受到巨大的影響!


    在徐亞恆看來,hypnus公司純屬胡攪蠻纏,他們有和林妙音的合同在手,無論如何都會立於不敗之地。


    在徹底撕破臉之前,徐亞恆決定親自給劉小溪打個電話就此事進行一番溝通,因為這次占著法理,所以是一次強勢溝通,如果對方不立即屈服,那就等著最嚴重的後果吧!


    “誰?”


    “劉總,是我啊,小徐。”電話接通後,徐亞恆訕訕地向劉小溪自我介紹了一番。


    “小徐?哪個小徐?”劉小溪假裝沒聽出徐亞恆的聲音。


    “亞恆啊。”徐亞恆隻好又補著介紹了一句。


    “哦!是亞恆啊!你打電話給我做什麽?是就上次假裝重病、騙了我一筆慰問金然後一聲不吭拿著巨額簽字費跳槽的事情向我道歉嗎?”劉小溪不無譏諷地向徐亞恆問了一聲。


    “劉總,人各有誌,汪老師既然不喜歡我們,把我們這些人徹底邊緣化,我們再留在hypnus公司也沒意思了不是?”徐亞恆辯解了幾句。


    “亞恆,你跟著我做這麽久了,有些事情我們心裏很清楚,你和滬海電視台方麵接觸、定下《歌王爭霸》的案子,是在汪老師過來之前吧?你和瘦受壽公司私下裏接觸,讓他們拿兩千萬、後來追加到三千萬冠名費,也是汪老師過來之前吧?現在和我說是汪老師排擠你們,所以才離開?你覺得我會信嗎?”劉小溪冷哼了一聲。


    “劉總,現在事情已經到這一步了,各執一詞說那些是是非非已經沒有意義了。我這次打電話給你,是因為hypnus公司的新聞發布會,已經嚴重侵犯到了《歌王爭霸》節目組的名譽權,同時也對《歌王爭霸》節目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和損失,很多觀眾開始質疑我們節目組欺騙和詐騙,這件事,hypnus公司如果不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我們隻能訴諸法律了!”徐亞恆義正嚴辭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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