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的城市,夜色靜謐而陰鬱,街道上已經沒有了行人,隻有偶爾經過的出租車,在漫無目的的尋找著活計。
昏暗的路燈下麵,有幾隻野狗快速跑過,它們正奔向附近的一個垃圾存放點,準備去尋摸一點可以果腹的口糧,這是它們每天的活動,生存的根本。
野狗們熟練的撕扯著黑色的塑料袋,埋著頭在裏麵翻找著食物,把周圍弄的一片狼藉,怪味熏天。
而就在此時時,一隻手臂突然從垃圾袋下方伸了出來,白慘慘陰森森,把毫無防備野狗們嚇了一跳,未知的恐懼讓它們一邊狂吠一邊向後退卻,它們警惕著盯著垃圾袋下方的“東西”,想看看到底是什麽怪物。
在垃圾堆中掙紮了一番後,那隻手臂的主人終於從垃圾堆裏鑽了出來,借著月光看去,發現他原來是一個小男孩,確切的說是一個中學生,年齡不大,長得也不大,一米七露頭的身高,瘦瘦的身材,柔柔弱弱,好像一陣風都能將他吹倒似的。
他身上的衣服已經髒的不成樣子,渾身上下都是汙水的痕跡,像一個乞丐,他迷茫的看著昏暗的四周,好像在思索著自己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為什麽會搞的這麽狼狽。
他一時想不出來,懊惱的想拍拍腦袋,可是動手後他便後悔了,一股鑽心的疼痛從額頭上傳來。
他看著手上的幹涸的血塊,原來他的頭上破了一很大的口子,才剛剛結疤而已,想來他的神誌不清也是因為頭上的傷口所致。
來不及細想,首先他得先離開這裏,因為那些饑餓的野狗已經快要撲上來了,在野狗眼裏,這個瘦小的人看上去並不是那麽有威脅,但他卻打擾了它們進食,所以它們兇惡的上前來驅趕他,讓他趕緊滾出它們的地盤。
小孩被野狗圍著,也是一陣心悸,這些野狗餓極了說不好會吃人,他可不想成為野狗的宵夜,所以他趕緊跑步離開。
身上的外套已經臭得不能穿了,腐臭味熏的他幾乎無法思考,他脫下來翻了翻,把口袋裏的錢包和手機拿出來,然後就把外套扔掉了。
“這不是我的手機吧?我的手機是華為的,這是什麽牌子,logo沒見過,雜牌嗎?那是誰的。”他看著手上的陌生手機,疑惑地想著。
他把手機打開,亮起來的屏幕上顯示有指紋鎖,他的手指試著去碰處指紋識別區,指紋鎖立刻被打開了。
“這是我的手機?”他茫然的擺弄著這個沒見過的手機,又試了試指紋鎖,這的確是他的沒錯。
不管手機的問題,他看了看四周,環境很陌生,他本想要打車迴家,但司機看到他的樣子都紛紛拒載,給多少錢都不拉。
“算了,還是走迴去吧。”他無奈的歎道,這幅樣子連他自己都嫌棄,更別說司機了。
“可是我現在在什麽地方?”他有些茫然,這是一個他從沒有來過的陌生街道。
他打開手機上的導航,導航上有一個家的標記,好像離這裏並不遠,隻有兩個街區的樣子。
“離我家這麽近的地方,我竟然沒來過?是不是腦子真的壞掉了。”他搖了搖頭,頭上的傷口很疼,他沒法思考。
等他按照導航上的位置來到‘家’後,他更加迷茫了,這是他的家?可是他從來沒有這個‘家’的記憶。
他現在的‘家’是租的一個民房,有十平方左右,屋裏除了一個單人床,幾乎沒有什麽家具,簡陋的一塌糊塗,但是他身上的鑰匙確實打開了門鎖。
“我租的明明是一個單身公寓啊,雖然不大,但什麽都有啊,這是什麽情況?”眼前的窘境讓他有些無法接受。
“我的電腦、我的跑步機,我的……”正在手足無措的他,突然看到牆上的鏡子中有一個陌生的麵孔,正在看著他。
“鬼啊!”
這是他腦中第一個想法,鏡子中會出現鬼臉,這個他小時候看過的一部電影裏的場景,洪金寶演的鬼片,一直都是他兒時噩夢。
“不對。”在被“鏡中鬼”嚇得幾乎尿了褲子之後,他終於發現了異常。
“不對呀,我的胳膊為什麽會這麽光滑,皮膚也很細嫩,我明明剛去過醫院,醫生說我身上有返祖現象發生,而且無法醫治,我身上應該有很多毛發才是。”他再次鼓起勇氣看向鏡子,鏡子裏的是一個白淨、俊朗、瘦弱的小男孩,隻是額頭上的疤痕讓人觸目驚心。
“難道說我穿越了,穿越到一個中學生身上?”他細細迴想起最近所發生的一切,記憶慢慢開始恢複。
他原本叫做袁彬,他記得自己練習家傳武功,最後導致走火入魔,身受重傷,他的身筋脈盡斷,那時的他身都在流血,他想自救,但四肢都無法動彈,甚至連唿救的聲音都十分微弱,沒有人能聽到他的求救。所以最後,他隻能靜靜的等死,然後便慢慢沒了知覺,不出意外的話,他確定自己肯定死了。
隻是流血就足以要他的命。
袁彬摸了摸鏡中倒映出的自己的陌生臉孔,同時又試著掐了大腿和胳膊,有疼痛感,所以不是做夢,他確實穿越了。
他找到口袋中的錢包,裏麵有張身份證,證上的名字叫許楚,今年17歲,是個高中學生。
“還不錯,年輕啊。”袁彬想到,25歲重生到17歲,自己還賺了8歲,隻不過這馬上要參加的高考是沒戲了。
從他書桌上的書本來看,這個許楚是個高三的學生,兩個月後,他就將參加一年一度的高考了。可是憑借袁彬的能力,他估計自己連專科都考不上,離參加高考早就過去7、8年了,原來學的那點知識早就忘掉腦後了,即使複讀他也沒有把握能學好。
他習慣性的想要拍拍腦門,但額頭上的疼痛讓他的手停在半空,伴隨著疼痛,一絲絲記憶片段在腦中開始浮現。
他開始想起,好像是有幾個人圍毆了他,他雖然瘦弱,但他很能打,他打倒了對方三人,但對方為首的那個人拿著一根棒球棍重重地打在了他的額頭上,他當場昏了過去,打他的那個人好像是個富二代,家裏挺有錢,爭執的原因是因為對方看上了他的女朋友,想讓他主動放手,他不願意,於是便起了衝突。
也許就是因為這一棍,把他,也就是這具身體的原主,給打死了,袁彬才正好借屍還魂。
”唉,狗血的爭風吃醋。”袁彬替小男孩惋惜,大好年華才剛剛開始就這樣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許楚就許楚吧,占了你的身體,就替你好好的活下去吧。”以後袁彬就決定用許楚這個名字了,聽著還挺霸氣的,和虎癡許褚一個音。
不過他對這具身體不是很滿意,比之他之前的身體矮了許多,也瘦弱了許多,雖然長相還可以,但顯的太娘了。
“這還是個孤兒,還不如我原來呢,雖然排行老二,但最起碼我有爹娘啊。”許楚搜索著腦海中的記憶,忍不住吐槽道。許楚這個小孩從小就在孤兒院長大,身世很悲慘。
對於自己生前的父母,許楚並不擔心,他自己本來就不討父母喜歡,甚至還是父母的負擔,畢竟結婚買房都是一大筆開支,自己死掉了更好,父母無形中也少掉了一個包袱,至於養老送終,大哥小妹會擔負起來的。
“現在的問題是我該怎麽辦。”
錢,肯定是不用想了,比家徒四壁還要慘。學曆也就這樣了,想要考個好學校可以說堪比登天,這樣看來,他比前世還要慘。
唯一比前世強的地方,就是他現在有一個如花似玉的女朋友,記憶中兩人的感情貌似還特別好,整天如膠似漆,形影不離。但是中間卻又有一個富二代虎視眈眈,富二代年少多金,高大帥氣,實打實的一個高富帥。
他拿什麽和對方爭,憑感情嗎?
昏暗的路燈下麵,有幾隻野狗快速跑過,它們正奔向附近的一個垃圾存放點,準備去尋摸一點可以果腹的口糧,這是它們每天的活動,生存的根本。
野狗們熟練的撕扯著黑色的塑料袋,埋著頭在裏麵翻找著食物,把周圍弄的一片狼藉,怪味熏天。
而就在此時時,一隻手臂突然從垃圾袋下方伸了出來,白慘慘陰森森,把毫無防備野狗們嚇了一跳,未知的恐懼讓它們一邊狂吠一邊向後退卻,它們警惕著盯著垃圾袋下方的“東西”,想看看到底是什麽怪物。
在垃圾堆中掙紮了一番後,那隻手臂的主人終於從垃圾堆裏鑽了出來,借著月光看去,發現他原來是一個小男孩,確切的說是一個中學生,年齡不大,長得也不大,一米七露頭的身高,瘦瘦的身材,柔柔弱弱,好像一陣風都能將他吹倒似的。
他身上的衣服已經髒的不成樣子,渾身上下都是汙水的痕跡,像一個乞丐,他迷茫的看著昏暗的四周,好像在思索著自己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為什麽會搞的這麽狼狽。
他一時想不出來,懊惱的想拍拍腦袋,可是動手後他便後悔了,一股鑽心的疼痛從額頭上傳來。
他看著手上的幹涸的血塊,原來他的頭上破了一很大的口子,才剛剛結疤而已,想來他的神誌不清也是因為頭上的傷口所致。
來不及細想,首先他得先離開這裏,因為那些饑餓的野狗已經快要撲上來了,在野狗眼裏,這個瘦小的人看上去並不是那麽有威脅,但他卻打擾了它們進食,所以它們兇惡的上前來驅趕他,讓他趕緊滾出它們的地盤。
小孩被野狗圍著,也是一陣心悸,這些野狗餓極了說不好會吃人,他可不想成為野狗的宵夜,所以他趕緊跑步離開。
身上的外套已經臭得不能穿了,腐臭味熏的他幾乎無法思考,他脫下來翻了翻,把口袋裏的錢包和手機拿出來,然後就把外套扔掉了。
“這不是我的手機吧?我的手機是華為的,這是什麽牌子,logo沒見過,雜牌嗎?那是誰的。”他看著手上的陌生手機,疑惑地想著。
他把手機打開,亮起來的屏幕上顯示有指紋鎖,他的手指試著去碰處指紋識別區,指紋鎖立刻被打開了。
“這是我的手機?”他茫然的擺弄著這個沒見過的手機,又試了試指紋鎖,這的確是他的沒錯。
不管手機的問題,他看了看四周,環境很陌生,他本想要打車迴家,但司機看到他的樣子都紛紛拒載,給多少錢都不拉。
“算了,還是走迴去吧。”他無奈的歎道,這幅樣子連他自己都嫌棄,更別說司機了。
“可是我現在在什麽地方?”他有些茫然,這是一個他從沒有來過的陌生街道。
他打開手機上的導航,導航上有一個家的標記,好像離這裏並不遠,隻有兩個街區的樣子。
“離我家這麽近的地方,我竟然沒來過?是不是腦子真的壞掉了。”他搖了搖頭,頭上的傷口很疼,他沒法思考。
等他按照導航上的位置來到‘家’後,他更加迷茫了,這是他的家?可是他從來沒有這個‘家’的記憶。
他現在的‘家’是租的一個民房,有十平方左右,屋裏除了一個單人床,幾乎沒有什麽家具,簡陋的一塌糊塗,但是他身上的鑰匙確實打開了門鎖。
“我租的明明是一個單身公寓啊,雖然不大,但什麽都有啊,這是什麽情況?”眼前的窘境讓他有些無法接受。
“我的電腦、我的跑步機,我的……”正在手足無措的他,突然看到牆上的鏡子中有一個陌生的麵孔,正在看著他。
“鬼啊!”
這是他腦中第一個想法,鏡子中會出現鬼臉,這個他小時候看過的一部電影裏的場景,洪金寶演的鬼片,一直都是他兒時噩夢。
“不對。”在被“鏡中鬼”嚇得幾乎尿了褲子之後,他終於發現了異常。
“不對呀,我的胳膊為什麽會這麽光滑,皮膚也很細嫩,我明明剛去過醫院,醫生說我身上有返祖現象發生,而且無法醫治,我身上應該有很多毛發才是。”他再次鼓起勇氣看向鏡子,鏡子裏的是一個白淨、俊朗、瘦弱的小男孩,隻是額頭上的疤痕讓人觸目驚心。
“難道說我穿越了,穿越到一個中學生身上?”他細細迴想起最近所發生的一切,記憶慢慢開始恢複。
他原本叫做袁彬,他記得自己練習家傳武功,最後導致走火入魔,身受重傷,他的身筋脈盡斷,那時的他身都在流血,他想自救,但四肢都無法動彈,甚至連唿救的聲音都十分微弱,沒有人能聽到他的求救。所以最後,他隻能靜靜的等死,然後便慢慢沒了知覺,不出意外的話,他確定自己肯定死了。
隻是流血就足以要他的命。
袁彬摸了摸鏡中倒映出的自己的陌生臉孔,同時又試著掐了大腿和胳膊,有疼痛感,所以不是做夢,他確實穿越了。
他找到口袋中的錢包,裏麵有張身份證,證上的名字叫許楚,今年17歲,是個高中學生。
“還不錯,年輕啊。”袁彬想到,25歲重生到17歲,自己還賺了8歲,隻不過這馬上要參加的高考是沒戲了。
從他書桌上的書本來看,這個許楚是個高三的學生,兩個月後,他就將參加一年一度的高考了。可是憑借袁彬的能力,他估計自己連專科都考不上,離參加高考早就過去7、8年了,原來學的那點知識早就忘掉腦後了,即使複讀他也沒有把握能學好。
他習慣性的想要拍拍腦門,但額頭上的疼痛讓他的手停在半空,伴隨著疼痛,一絲絲記憶片段在腦中開始浮現。
他開始想起,好像是有幾個人圍毆了他,他雖然瘦弱,但他很能打,他打倒了對方三人,但對方為首的那個人拿著一根棒球棍重重地打在了他的額頭上,他當場昏了過去,打他的那個人好像是個富二代,家裏挺有錢,爭執的原因是因為對方看上了他的女朋友,想讓他主動放手,他不願意,於是便起了衝突。
也許就是因為這一棍,把他,也就是這具身體的原主,給打死了,袁彬才正好借屍還魂。
”唉,狗血的爭風吃醋。”袁彬替小男孩惋惜,大好年華才剛剛開始就這樣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許楚就許楚吧,占了你的身體,就替你好好的活下去吧。”以後袁彬就決定用許楚這個名字了,聽著還挺霸氣的,和虎癡許褚一個音。
不過他對這具身體不是很滿意,比之他之前的身體矮了許多,也瘦弱了許多,雖然長相還可以,但顯的太娘了。
“這還是個孤兒,還不如我原來呢,雖然排行老二,但最起碼我有爹娘啊。”許楚搜索著腦海中的記憶,忍不住吐槽道。許楚這個小孩從小就在孤兒院長大,身世很悲慘。
對於自己生前的父母,許楚並不擔心,他自己本來就不討父母喜歡,甚至還是父母的負擔,畢竟結婚買房都是一大筆開支,自己死掉了更好,父母無形中也少掉了一個包袱,至於養老送終,大哥小妹會擔負起來的。
“現在的問題是我該怎麽辦。”
錢,肯定是不用想了,比家徒四壁還要慘。學曆也就這樣了,想要考個好學校可以說堪比登天,這樣看來,他比前世還要慘。
唯一比前世強的地方,就是他現在有一個如花似玉的女朋友,記憶中兩人的感情貌似還特別好,整天如膠似漆,形影不離。但是中間卻又有一個富二代虎視眈眈,富二代年少多金,高大帥氣,實打實的一個高富帥。
他拿什麽和對方爭,憑感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