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公明擔心日諜狐狸今天被釋放。


    連忙詢問裴所長,“今天釋放幾個嫌疑人?我能看看他們的審訊記錄嗎?”


    “沒問題!”


    裴所長取來審訊記錄遞給袁公明。


    上午放三個,中午剛剛放一個。


    兩個小偷,一個當街行竊,一個撬門入室,被人扭送到警察所。


    還有兩個因為家庭矛盾,發生衝突,進而鬧到警察所。


    日諜狐狸肯定不在其中。


    袁公明將審訊記錄還給裴所長,詢問一些細節,“被抓進來的人,會留下聯絡方式嗎?”


    裴所長連忙迴應,“剛進來登記的時候,必須記錄詳細的聯絡方式。”


    “會核實是否真假嗎?”


    “不會主動核實。周邊的地址,我們差不多能知道真假,其他地方不知道。”


    “如果最後知道虛假,會有什麽後果嗎?”


    “沒有什麽!”裴所長迴應,“大不了嗬斥一頓,重新登記一次!”


    轉頭又說道,“一般都會留下真實的聯絡方式。”


    袁公明向裴所長提出要求,“請把最近十天內被捕人員的審訊記錄拿給我看。”


    十天時間能覆蓋日諜狐狸失蹤的一個禮拜。


    裴所長大力配合,將所有的審訊記錄統統拿到會議室。


    袁公明按照時間先後順序仔細查看,同時將審訊記錄記入大腦。


    他的大腦如同大容量的記錄儀,能所見,所聽,所想。


    所有的審訊記錄看下來,直覺日諜狐狸不在其中。


    心裏有點失望。


    袁公明接著向裴所長提出要求,“我想看一下還關著的嫌疑人。”


    裴所長非常配合,安排兩個警察幫忙,費半天時間,查完還關在裏麵的嫌疑人。


    袁公明在上海和特高課山本少尉交流狐狸的時候,聽到過狐狸的長相。


    袁公明不敢大意,不僅看長相,還讓嫌疑人單獨走幾步。


    無論日諜在中國生活多久,總會帶一些日本人抹除不了的痕跡。


    比如腿形等等。


    再觸摸嫌疑人的手麵。


    如果經常玩槍,如果經常拍發電報,會在指頭、關節和指肚上留下老繭和痕跡。


    所有的嫌疑人檢查完畢,沒有發現可疑之人。


    原本想過,至少應該看到和日諜狐狸長相類似的人,怎麽沒有發現呢?


    難道狐狸留在檔案裏的照片時假的?


    袁公明感覺灰心。


    此時陳保國趕到高廟警察所。


    兩人碰頭,將各自情況互相交代一下。


    陳保國說道,“局長已經和幾個警察所打過電話,我們去辦事,所長會全力配合!”


    袁公明點點頭,“高廟警察所非常配合,想幹什麽,就能幹什麽!”


    然後搖搖頭,歎口氣,“到現在,沒有好消息,不太順利!”


    陳保國連忙笑笑,“今天才是調查的第一天,還沒有到灰心的時候。”


    袁公明跟著笑起來,“沒有灰心,是希望勝利快點到來!”


    “走,我們去下一個地方!”


    袁公明起身,向裴所長辭謝,和陳保國趕往陳橋。


    這裏是83師駐地所在。


    陳橋警察所馮所長親自出麵接待,聽完要求,特地安排兩個警察配合。


    大約忙活一個多小時,袁公明再次得到一個結果,沒有發現日諜狐狸的蹤跡。


    辭別馮所長,兩人趕往劉莊,這裏是36師駐地所在。


    劉莊警察所趙所長全程接待,全程陪同,袁公明想做的事情全部配合。


    但是仍然沒有發現日諜狐狸的蛛絲馬跡。


    接下來怎麽辦?


    辭別趙所長,站在劉莊警察所門口,袁公明愁眉苦臉,暗自問道,“莫非哪裏沒有想到?”


    陳保國指著汽車,“我們開車轉轉,興許能換來好辦法。”


    “上車!”袁公明同意。


    兩個人上車離開警察所,在劉莊鎮上轉悠,沒有轉出想法。


    “繞著軍營轉圈!”袁公明命令。


    陳保國開車前後轉到三圈,仍然沒有轉出想法。


    袁公明叫停,“轉得頭暈,停在警察所附近,讓我好好地再體會一下。”


    陳保國將汽車停在警察所旁邊。


    袁公明下車,靠著車邊,點上一根煙抽著。


    快要抽完的時候,看到從劉莊警察所走出來一對中年男女。


    看樣子是夫妻。


    男人隔著一步遠走在前麵。


    女人緊緊地跟在後麵,嘴巴裏不停地罵著,“讓你不要和這些混蛋喝酒,你就是不聽。”


    “每次喝多就鬧事,又賠錢,又丟人。”


    男女前後朝汽車走過來,袁公明聽得清清楚楚。


    當男人靠近的時候,袁公明有意無意之間問道,“大哥,剛出來呀!關幾天?”


    男人不好意思地迴應,“三天,習慣啦!”


    女人跟上來罵道,“還好意思說出口,家都讓你敗光啦!以後沒錢贖你出來!”


    然後指著警察所,“讓你和那些混蛋在這裏住一輩子。”


    原來男人和朋友在飯店喝酒鬧事,損壞財物,被飯店老板扭送到警察所。


    按照老辦法,家屬帶錢,交完賠款,帶人迴家。


    如果沒人拿錢贖人,鬧事的人隻好把警察所當旅館住著。


    聽到女人的話,袁公明心裏猛然格愣一下,終於知道問題關鍵。


    隻研究釋放的人,隻研究關押的人,沒有研究案件。


    一個案件會包括好幾個人。


    簡單地說,正常情況下,在一個案件裏麵,有的人被釋放,有的人還被關在警察所。


    這樣的案件就應該重點調查。


    如果特高課山本少尉提供的狐狸長相有錯,那麽還被關在裏麵的人很可能包括日諜狐狸。


    可是,為什麽潛伏南京多年的日諜狐狸沒有自己的朋友出麵搭救呢?


    待查。


    也沒有研究特定的人,也就是那個和狐狸接頭的軍官。


    如果猜測不假,日諜狐狸和特務軍官在接頭的時候和人發生衝突,一起被逮進警察所。


    特務軍官會表露身份,有可能沒有登記,沒有審訊,很快會被部隊派人從警察局領走。


    所以沒有審訊記錄。


    應該查找軍官。


    “快點下車!”


    袁公明立即大聲喊道,帶著陳保國再次走進劉莊警察所,詢問趙所長。


    “十天內有沒有涉及到軍官的案件?”袁公明迫不及待地問道。


    趙所長告訴袁公明,“沒有!”


    袁公明沒有灰心,將十天內還有人被關押的案件再次記入大腦。


    辭別趙所長,兩人趕往陳橋警察所。


    詢問馮所長同樣的問題,“十天內有沒有涉及到軍官的案件?”


    “沒有!”馮所長馬上迴答。


    袁公明同樣將十天內還有人被關押的案件再次記入大腦。


    接著去高廟警察所。


    高廟也是城防司令部所在。


    路上,袁公明突然輕輕地笑起來,覺得距離目標越來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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