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公明遞給小李幾張鈔票,“這是童經理給你的幹活錢。”


    通常客人都是下車付錢,今天沒上車就給錢,這是……


    小李接過鈔票,數數,是拉幾天黃包車才能掙到的錢,連忙看著袁公明,等待安排。


    袁公明點著老高,轉頭對小李說道,“今後工廠有大活,老高會第一個叫你,你可別讓老高丟麵子。”


    平時車夫等在公司門口,門衛老高有權力驅趕車夫,也有條件叫車夫上來拉客。


    老高看著小李,“童經理遇到點麻煩,聽這位先生的,好好做事,今後保證你的生意。”


    小李連忙爽快地答應,“保證讓這位先生滿意,讓童經理滿意。”


    隨後看著袁公明,樂嗬嗬地說道,“先生,你請說,讓我幹什麽,我肯定會幹得漂亮。”


    袁公明當麵講清楚,“待會兒你等一輛汽車出來,老高會打手勢告訴你,然後你就......”


    隨後詳細講好,如何進場,如何退場。


    最後袁公明告訴小李,“看到有人開始鬧車,你趕緊離開,這幾天先躲一下,不要到新茂公司幹活。”


    小李稱好,拉著黃包車,到旁邊準備。


    隻有一個車夫的故事還不夠,袁公明立即打電話叫來大林和小林,他們是專業挑事人。


    他們的任務是朝黃誌東扔石頭子,挑起第二場事端,再將荒木的手槍露出來,引起現場混亂。


    袁公明等在門衛室,守著電話機,擇機打電話通知巡捕房。


    大林手裏捏著幾顆石頭子,投出第一顆就砸中黃誌東的後腦袋,當黃誌東摸著腦袋找人的時候,趁機又投出一顆。


    第二顆砸中黃誌東的腦門。


    活見鬼!


    黃誌東眼角餘光看到路人當中伸出的一個胳膊,然後胳膊收迴去,猜到就是這個人投的石頭子。


    黃誌東看準方向,伸手扒開人群,打算抓住人,人群已經亂起來,互相推搡著,讓黃誌東過不去。


    黃誌東踮著腳跟,想看到人,再想辦法抓。


    忽然間腰上被小林用力朝前頂一下,膝蓋後麵被小林跺一腳,鑽心地刺痛。


    黃誌東想堅持一下,但是疼痛瞬間變成酸痛,腳下向前踉蹌幾步,伸手搭在在引擎蓋上。


    坐在車裏麵的荒木很快看出外麵發生什麽:有人在搞事。


    必須盡快離開。


    荒木立即推門下車,從人群中揪到大林,大力扯到黃誌東麵前,操著不熟練的中文說道,“是他在用石頭子砸你。”


    荒木手力奇大,大林的脖子被勒得生痛,想扳開荒木逃脫,折騰老半天都不能得逞。


    大林在折騰的時候,眼角餘光突然瞄到荒木別在腰裏麵的手槍,大聲喊道,“他身上有槍!”


    眾人聞聽,立即騷動起來。


    荒木做出應急反應,下意識地伸手摸著槍把,機警地看著四周,處於戰鬥狀態。


    黃誌東心說不好,簡單的事故怎麽會變成持槍對峙?


    如果巡捕趕到現場,發現槍支,肯定會將人逮到巡捕房。


    問題是,荒木是日本軍官,必然反抗,絕不會輕易被巡捕抓住。


    然後……


    黃誌東不敢想什麽恐怖的然後。


    連忙湊近荒木,低聲勸道,“千萬不能出槍,這些老百姓都不是好惹的,少尉,趕緊上車,我們要盡快離開。”


    荒木站在中國百姓之前,也怕多事,馬上往後退,打算迴到汽車裏麵。


    大林肯定不讓,上前揪著荒木,不讓離開,口中罵道,“你以為有槍我就怕你,有本事掏出來讓我看看。”


    荒木不敢亮槍,用力甩開大林,堅持著往車門走去。


    黃誌東出手幫荒木解困,抓著大林,將大林從荒木身上拖開,推到旁邊。


    低聲罵道,“告訴你,他是日本少尉,很厲害的,你可不要惹他。”


    “哈哈,他是日本少尉。”大林高聲地對人群講出荒木的身份,“他剛才準備開槍殺我!日本少尉在上海槍殺中國人,沒天理啦!”


    大林邊喊,邊飛起一腳踢到荒木的腰上,“狗東西,別跑,有槍,你是日本少尉,我就怕你啦!”


    荒木年輕氣盛,平時也囂張慣啦,哪裏受得了被人圍觀,又被人折辱。


    荒木的右手再次抓到槍把,掏出手槍舉在空中,打算先嚇唬一下,“都不要動,全部給我閃開,誰動,我打死誰!”


    話音還沒有落地,小林手裏的板磚已經舉起,兜著荒木的肩胛砸下去,下手很重。


    “啊!”


    荒木受不了重擊,右手下意識地扣動扳機,砰,一聲巨響,從槍口射出一顆子彈。


    這下惹出大禍!


    莫文清準備好的工人早已等候多時。


    根據袁公明的設計安排,幾個身強力壯的工人一擁而上,圍汽車,抓荒木,逮黃誌東,很快將現場牢牢控製。


    嗶,嗶嗶。


    幾聲刺耳警哨響起,張探長帶領巡捕,已經趕到現場。


    原來,張探長得到匿名電話報案,有日本少尉在新茂公司門口持槍行兇。


    匿名人就是袁公明。


    張探長背著手,繞著現場看一圈,眼尖,看到荒木的手槍,當場確定案件性質。


    持槍傷人,未遂。


    而且是日本軍人公開行兇。


    大案!


    黃誌東清楚,必須盡快搞定巡捕,迅速離開,連忙走到張探長身邊,先自報家門。


    然後低聲說道,“一點小事,我們已經互相協商,賠點錢,事情結束啦!”


    嗯,是紡織同業協會,油水不錯。


    可以搞點錢。


    張探長哼一聲,“奧,你們已經沒事啦!”


    “是的,麻煩探長跑一趟,辛苦,改天我登門感謝。”黃誌東打算將巡捕請迴家。


    張探長馬上看著黃誌東,問道,“說說看,我們這裏怎麽結案?”


    黃誌東聽不懂,看著張探長,等待下文。


    張探長指著現場的巡捕,“按照規矩,我們出門辦案,迴家結案,就算你們沒事,也得跟著我們去巡捕房錄口供。”


    黃誌東立即看著荒木,心說不妙。


    按照租界規約,中國人在租界被捕,經過簡單審訊,查明案情,隨後移交當地警察局。


    如果是外國人,比如荒木,是要通過外交渠道,和日本領事館聯絡,通報情況。


    如此以來,荒木十天半個月都不太可能從巡捕房出來。


    如果判定荒木有罪,還得做完牢,租界當局才會把荒木交還日本。


    黃誌東不想將荒木卷進來,連忙迴應,“沒問題,探長,我現在就跟你們去巡捕房錄口供。”


    張探長稱好,讓黃誌東在旁邊站著,不要亂動,然後背著雙手,朝一個人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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