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3天(2019年3月25日,星期一)——我的老師


    老師留了一個作業,讓寫一篇作文,題目是《我的老師》。


    要求描寫一下自己的老師,把老師的身形樣貌、性格特點和自己對老師的評價都寫出來。


    我很快完成了作文,爸爸難得有興致“欣賞”一下我的“文筆”,可是拿來一看卻發現了“大問題”。


    我作文裏的“主角”是班主任陳老師,我很具體地描寫了陳老師的外貌特點,並且表達了對陳老師辛勤工作的感激之情。


    總體來看中規中矩、貼合範文,好像沒什麽毛病。


    可是我在描寫陳老師身材的時候寫了一句“陳老師長得胖胖的很可愛”。


    爸爸說這句絕對不能這麽寫,必須要改掉!


    我不服氣,覺得自己並沒有寫錯:“陳老師本來就是胖胖的呀!”


    爸爸覺得我“太幼稚”:“就算陳老師真的胖你也不能這麽寫呀,誰願意聽別人說自己胖呀?!”


    我還是不服:“可是老師留作業的時候說的就是要把老師的身材寫清楚的呀!”


    爸爸希望我能用“同理心”來考慮這個問題:“那爸爸要是老叫你‘小胖子’,你愛聽嗎?”


    沒想到我的迴答完全出乎爸爸的意料:“愛聽呀,那不是說我可愛嘛!”


    爸爸:“…………”


    其實並不是爸爸多事兒。


    爸爸還記得他上小學剛開始學寫作文的時候,也寫了一篇《我的老師》。


    當時就是因為“太聽話”,說了太多“實話”,結果惹了老師、得了低分。


    從此爸爸就對這個作文題目產生“心理陰影”了。


    其實《我的老師》這個題目最難寫了,寫這個肯定是要誇老師,但是還要誇得“合理”。


    要充分讚美老師的優點,同時還要迴避老師的缺點,不但要“拍馬屁”而且還要“拍得舒服”,實在是不容易,也難怪爸爸會這麽“敏感”。


    最後還是媽媽給我“解了圍”,媽媽說既然我想寫“胖胖的”那就這麽寫吧,反正也確實是實情。


    隻要我寫得真實、寫得真誠,相信陳老師一定不會生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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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4天(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失落的媽媽


    媽媽現在可以說是“相當得失落”,因為她錯過了獻血的機會。


    媽媽兩周前就說她要準備獻血了,她們公司組織了自願獻血的活動,她馬上就報了名。


    媽媽是個不折不扣的好人,不僅熱心於公益事業,而且社會責任心非常強,就拿獻血來說,她都已經獻過三迴了!


    媽媽說,獻血雖然會讓人在短時間之內感覺身體虛弱,但是科學證明定期獻血並不會損害人的身體,反而還有機會提高血液質量。


    在她的帶動下爸爸也獻過一次血呢。


    其實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發揚“利他精神”。


    每次一發生致傷多人的“大型突發事故”,準會出現大家排隊獻血的情景,說明全社會的素質都在提升。


    媽媽今天可以說是“意氣風發”地去了單位準備獻血,可是沒過多久就發了條朋友圈出來,“曬”了一張“檢查不合格”的小卡片兒。


    那上麵說媽媽的血是“乳糜血”,不能用!


    我可不知道什麽叫“乳糜血”,用媽媽的話說就是“血裏油太大了”,她說估計是因為早飯吃了黃油麵包。


    不過爸爸說這不可能是一頓早飯造成的,肯定是因為每次去姥姥家吃的“家常便飯”太葷、太油了!


    別管是什麽原因,反正媽媽今天是沒獻成血,最後垂頭喪氣地迴家來了。


    不過雖然媽媽沒獻成血,但我對媽媽仍然還是非常敬佩的,畢竟媽媽能有這種熱心。


    以後我也要向媽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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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5天(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失而複得


    這幾天我的心情可謂是“大起大落”,體驗了猶如“坐過山車”一般的感覺。


    前天我的校服上衣丟了,我迴家才發現,而且自己也說不清楚到底是丟在教室了還是丟在操場了。


    爸爸專門給陳老師發微信請她幫忙找找,結果也沒找到。


    爸爸把我一通數落,說我“沒腦子”,“連自己東西都看不住”。


    也不怪爸爸“說話太重”,爸爸上小學的時候就因為一些原因沒有校服,結果每次學校要求穿校服的時候他都被老師批評,他可知道校服的重要性。


    媽媽也給爸爸“幫腔”,說“不給她買新校服”,因為“讓她自己著點兒急以後就知道好好看著自己東西了”。


    可是爸爸說這樣沒用,因為“她才不在乎呢”。


    媽媽一想也是,我這個“對什麽都滿不在乎”的性格什麽時候能做出點兒改變呀!


    陳老師還真是很負責任,不但前天收到爸爸的微信後幫我找校服,昨天還親自帶著我去廣播室、體育教室跑了好幾趟,想再嚐試一下能不能幫我找到校服。


    雖然還是一無所獲,但我心裏真的很感激陳老師。


    不過校服還是沒找到,隻好想辦法再買一件了,總不能真的讓我沒校服穿呀。


    奶奶跟爺爺說好了再去學校接我放學的時候就找陳老師問問補買校服的事情。


    沒想到昨天晚上事情出現了轉機,十點多我都已經睡覺了,媽媽說班級微信群裏傳來了好消息——


    金峻熙的媽媽說她發現金峻熙把我的校服上衣給拿迴家了,還好我衣服裏側寫了名字,金峻熙的媽媽才能發現這件事。


    她說會讓金峻熙把衣服帶到學校還給我。


    金峻熙是自己的同桌,他平時喜歡把書包放在地上。


    也許是我的校服上衣從椅背上掉到了地上,金峻熙收拾書包的時候以為是自己的衣服就給帶迴家了。


    這下好了,我的校服“失而複得”,我又有校服穿了,lucky!


    不過爸爸還是把我“抓過去”又數落了一遍。


    爸爸說這迴的結果非常幸運,但我不能因此就樹立“僥幸心理”,也許下次就沒這麽好運了呢。


    我還是得自己多“上心”,看好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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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16天(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嚴謹求知


    今天星期四了,有一件我跟爸爸幾乎爭論了一周的“懸案”終於有了定論。


    星期一晚上爸爸“臨時起意”要看看我寫的作文,結果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作文紙上所有句子末尾正好趕上在一行裏最後一個字格的情況,我都把標點符號點在了字格的左下角。


    就比如說“我的老師姓,陳”、“今天是個晴,天”,通篇如此。


    在爸爸看來,這是一個非常嚴重並且顯而易見的錯誤。


    於是他趕忙糾正我:“標點符號怎麽能點在句子中間呢?應該點在一句話最後的位置呀!”


    可我的迴答也是“底氣十足”:“老師就是這麽講的呀!老師說,標點符號不能點在一行裏的第一格,而且必須要點在字格的左下角!”


    爸爸有點兒明白了,原來我是理解錯了老師講課的意思,於是又趕緊給我解釋:


    “老師說的那是‘在正常情況下’,可是如果趕上這種句子正好在一行末尾結束的情況,因為標點不能‘換行’所以必須點在這一行的最後。”


    “而這一行已經沒有字格了所以按說應該點在字格外麵,但書寫格式又要求標點不能‘出格’,因此其實是標點‘借用’了前麵那個字格。”


    “所以它就不能再點到這個字格的左下角了,隻能點在這個字格的右下角。”


    爸爸說了一大通,他自己覺得已經把這個問題解釋得很清楚了,可我卻並不“買賬”。


    我堅持認為自己的理解沒有錯誤,並且打算堅決按照“老師的要求”執行。


    爸爸說服不了我,隻好讓我“明天去問老師”,看來隻有老師說的才能讓我“心服口服”。


    星期二晚上爸爸一迴家就問我“問老師了沒有”,我愣了一下,迴答說“忘了”。


    爸爸很生氣,讓我“明天不許再忘了”。


    又過了一天,昨天晚上爸爸迴家又問我“今天沒忘吧”,我迴答“沒忘”,不過“今天老師太忙沒空解答問題”。


    爸爸隻好讓我“明天再問”,並且還給我增加了一些壓力:“明天要是再問不出來,就必須得按我說的改了!”


    今天晚上爸爸一迴家,我主動跑過來“匯報結果”:“爸爸,今天我問老師了,還是您說對了,老師跟您說得一樣!”


    爸爸十分得意,讓我“快去改正”,他還有點兒“不太謙虛”地“自吹”起來:


    “你剛二年級,現在爸爸輔導你學習還是綽綽有餘的!所以你得多聽爸爸的!”


    其實爸爸並不怪我質疑他的意見,也不怪我過於“堅持己見”。


    爸爸覺得我在學習上能有這種“嚴謹求知”的精神,還是值得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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