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4天(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搶魔方


    爸爸把我的新魔方給“搶走”了!


    魔方是個挺神奇的玩具,可以向著各個方向轉來轉去,色塊兒拆散了還能再拚迴去。


    無論大人小孩都對它有興趣,誰要是會拚魔方那他在大家眼裏可是很“酷”的。


    我喜歡玩魔方,從小就對魔方感興趣。


    以前爸爸有三個魔方,一個三階、一個四階、一個五階,那時候爸爸媽媽都是“魔方高手”,他們玩五階魔方都能“得心應手”。


    不過他們對魔方的“熱度”隻持續了一段時間,後來就收在箱子裏不玩了,於是那幾個魔方就成了我的玩具。


    我最早喜歡魔方隻是覺得它們花花綠綠的很好看,而且拿在手裏轉來轉去挺有意思。


    我一直用“暴力方式”玩爸爸的魔方,結果沒過多久就把爸爸的三個魔方都給玩壞了,那些色塊兒零零散散地都脫落下來了。


    後來有一迴跟爸爸媽媽出去玩的時候,我例行“挑禮物”,選中了一個魔方。


    這時候我已經長大一些了,開始研究魔方正常的玩法,並且還“小有成就”,至少能拚好一整麵兒顏色了。


    前幾天我又得到了一個新魔方,結果被爸爸看見了。


    爸爸許久不碰魔方,突然看見又有了興趣,把魔方拿起來把玩。


    可是他發現他已經徹底失去這項“技能”了,完全不會拚,連一麵上的一條線也拚不出來了。


    爸爸不甘心,他向我提出了一個非常過分的要求:“東東,把這個魔方送給爸爸吧,爸爸要研究一下!”


    我不願意,這可是我的新玩具呢:“不行,我還要玩呢!”


    爸爸居然還理直氣壯:“你以前還把我的三個魔方都給弄壞了呢!”


    我有點“理虧”:“那好吧……”


    爸爸“得逞”了,自然很開心,而且他今天上班還把魔方帶去了單位。


    看來爸爸是真的下定決心要“找迴”拚魔方的技藝了。


    媽媽覺得有點驚訝:“我平時連個破盒子都“把”得緊緊的,這次居然舍得把新玩具送給爸爸,真是‘反常’呀!”


    其實我倒是覺得,既然爸爸已經明白了“任何技能都需要勤練不懈才能長久保持”這個道理,那我就應該幫助他“亡羊補牢”,恢複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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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25天(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媽媽開的假條


    今天媽媽給我開了一張假條,是跟體育老師申請上體育課不用跑圈的,因為我說“腿疼”。


    這讓爸爸十分驚奇,媽媽一向反對我“嬌氣”、“搞特殊”,媽媽總說“別人都能做到你為什麽就做不到”,媽媽從不允許我“偷懶”。


    一年級的時候有一次我發燒剛好,身體狀態還沒完全恢複,爸爸給我開了個不用上體育課的假條。


    結果媽媽還批評爸爸來著呢,說“就應該讓我多運動運動病才能好得快”。


    況且,在爸爸看來,這次我喊“腿疼”恐怕真的有點兒“誇張”的成分。


    因為我現在雖然有點兒感冒,但是完全礙不著腿的事兒呀。


    再說我最近又沒有跟爸爸媽媽一起爬山,並沒有做過劇烈運動,昨天晚上放學以後我還下樓跟小朋友瘋跑了一個多小時呢!


    可我就是說自己腿疼,還自己找到了原因——“這幾天練跳繩練得太多了”。


    而媽媽居然認同了我的“理由”,並且親自幫我寫了一張假條,這可就有點兒反常了。


    要知道,以前媽媽可不會輕易答應我請假,並且“寫假條”這種事一向都會“指派”給爸爸。


    爸爸覺得,媽媽一定是在為昨天晚上“強迫我聽寫生詞”的事情而“補償”我。


    昨天晚上奶奶給我聽寫生詞,我完成得很不理想,錯了十幾處。


    而且都是因為不細心寫錯的,看得出來此時我的心思根本就沒在這上麵。


    正在這時候媽媽下班迴家了,一聽說我錯了那麽多,馬上要求我“重新聽寫”。


    我一聽就哭了起來,而且越來越委屈、越哭越傷心。


    在這種情況下媽媽可不會“心軟”,她拉著我就奔了書桌,把我按在椅子上,任由我哭了好一會兒。


    等我能忍住不哭了,她才給我講了一番道理,然後一絲不苟地給我聽寫起來。


    最後我被媽媽盯著完成了“重寫”的任務,並且由於態度端正了,所以終於實現了“全對”的成績,這時候已經快十點了。


    雖然我哭得那麽傷心,但其實我心裏明白,媽媽說的、做的都是對的。


    經過這麽“重寫”了一遍之後,要是老師再測驗生詞,我可就“大有把握”了。


    今天媽媽能這麽痛快地給我寫假條,肯定是想用這種方式“補償”一下我。


    畢竟媽媽看著我哭那麽久,心裏肯定也很難受。


    再說,媽媽自己小時候要是懶得早起,還總是讓她奶奶替她請“病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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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26天(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醋栗


    昨晚我畫了一幅水彩畫兒,畫得特別認真,畫了好長時間才“完工”,為了畫這幅畫兒我昨天都睡晚了呢。


    今天我興高采烈地把自己的“傑作”拿給爸爸媽媽看,我非常希望爸爸媽媽也能對自己十分滿意的這個作品表示讚賞,並且好好誇獎自己一番。


    爸爸媽媽也確實都在第一時間就讚美了我,可他們接下來都問了一個問題——“這畫的是什麽?”


    說實話我並不十分清楚自己畫的是什麽,那隻是之前在一本畫冊上看到過的一株長著長長綠葉、並且結著紅色小果實的植物。


    我覺得它非常漂亮,所以就把它作為了自己畫畫兒時常用的素材。


    可是爸爸媽媽就是對“它是什麽”非常關心,並且專門上網去“百度”。


    他們查到了這種植物的名字叫“醋栗”,俗稱“燈籠果”,果實能吃而且味道不錯。


    現在我跟爸爸媽媽一道長了學問,真正地認識了這種自己很喜歡的植物。


    爸爸媽媽的“求知欲”確實值得我學習。


    不過,我有點不明白,爸爸媽媽為什麽一定要把看畫作的“重點”放在“畫的是什麽”這件事上麵呢?


    難道“欣賞”本身不應該是更為重要的嗎?


    也許人長大了,看問題的角度就會自然而然地發生改變吧。


    能認識“醋栗”當然很好,不過我總覺得爸爸媽媽有點兒“不夠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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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27天(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不能喂小狗


    今天我和爸爸出門去上學的時候“早有準備”——帶上了半根火腿腸。


    這是給小區裏的流浪貓準備的,一會兒要喂給它們吃,這可是我從自己的早餐裏省出來的呢!


    我每天上學路上都要跟小區裏的流浪貓“互動”一下,當然隻是我追著它們跑,它們是不理我的。


    而且它們還會時刻提高警惕,我一靠近它們會立刻轉身逃竄。


    對於貓咪們對自己的態度,我是非常不爽的。


    因為我沒有任何惡意,隻是單純地喜歡它們而已,可是它們對我也太“冷淡”了!


    不過我並沒有責怪那些“居無定所”的可憐貓咪,而是自己思考了這其中的原因。


    我覺得是因為自己平時不喂它們所以才得不到它們的信任,比如小區裏那個每天都喂流浪貓的奶奶就深得貓咪們的愛戴。


    所以我才決定從自己的“口糧”裏節省一點火腿腸,跟貓咪們“搞搞關係”,讓它們以後別一看見我就跑。


    我跟爸爸剛進電梯,看見電梯裏還有一個牽著小狗的奶奶,她正要下樓去遛那隻小小的“泰迪”。


    棕色的小泰迪非常活潑,對我很感興趣,蹦蹦跳跳地跑到我腳下聞來聞去。


    小狗的鼻子最靈了,小狗很快就發現我手裏拿著火腿腸,並且表現出了更大的興趣,不錯眼珠地盯著我手裏的火腿腸,看起來很想嚐嚐。


    我喜歡小狗,也想給小狗一點火腿腸作為“見麵禮”,可是爸爸看出了我的“意圖”,馬上製止了我。


    出了電梯,我問爸爸為什麽不讓自己喂小狗吃火腿腸,爸爸給我講了個道理——“別人家養的寵物不能喂”。


    我覺得奇怪,自己喜歡小狗,願意請它吃火腿腸,而且小狗也想吃,那為什麽不能喂呢?


    爸爸從兩個方麵解釋了這個道理。


    第一是別人家給小狗製定的是什麽樣的“食譜”、小狗的飲食有什麽“禁忌”,這些其他人都不清楚,所以很可能喂給小狗吃一些它“不該吃”的東西。


    第二是那個奶奶畢竟跟我和爸爸不熟悉,人家很可能並不願意讓“陌生人”跟自己的寵物有“過於親密的接觸”。


    所以說如果喂了別人家的寵物,不但人家會不高興,而且還可能會影響那個小動物的健康。


    爸爸說得很有道理,我想起來姥爺也從來不允許大虎子在外麵亂吃東西,尤其對於陌生人喂的食物就更是連碰都不能碰。


    那好吧,我記住這個道理了,我以後不會隨便去喂別人家的寵物,除非征得小動物主人的同意。


    我還是去喂流浪貓吧,它們沒有主人,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它們比那些寵物要自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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