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說過,姥姥是老爺的二房。她沒有見過老爺,她出生的時候老爺就已經死了好多年了。老爺是個商人,是去她的老家做生意的時候看上了姥姥就納了房的,老爺一年中隻有一小部分時間和姥姥以及媽媽舅舅們在一起,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原來的家的。所以媽媽小的時侯就幾乎很少體味到來自父親的愛。

    老爺死後,原本是給姥姥留下了很多錢的,可是老爺的大老婆不知道從哪裏打聽到有姥姥還有媽媽舅舅們,當然也打聽到了老爺給留了錢的事情。就帶著她的孩子們,遠道而來,並且大鬧了一場,那時舅舅們還小,媽媽也才十幾歲,而老爺的大老婆的孩子們有的已成年,隻有一個男孩十幾歲,卻也壯壯實實的。因此寡不敵眾,姥姥家被洗劫一空。姥姥大病了一場,不久也就辭世了。十幾歲的媽媽就帶著她的兩個弟弟辛苦的過生活。媽媽和她說過,她什麽苦都吃過,什麽髒活累活都幹過。好不容易兩個舅舅長大了,能夠自己謀生活了,媽媽這才嫁了人,嫁給了我所謂的爸爸。

    然而在媽媽嫁給爸爸一年多也就是她剛出生不到三個月的時候,爸爸在外邊有了別的女人,媽媽不甘心,哭鬧著質問爸爸,“你這樣做我算什麽?孩子怎麽辦?”

    那個被她稱為爸爸的人對媽媽說,“你算什麽?你媽在你老子那算什麽,你在我在這就算什麽?孩子?我能知道這孩子是誰的種,我告訴你,我才不會替別人養孩子。帶著你的孩子滾吧!”

    就這樣,媽媽帶著她離開了。

    媽媽帶著她迴到了姥姥的舊屋。多年的老房子,夏天漏雨,冬天穿風。媽媽和她說過,那時真想帶著她一起去死,最後沒那麽做是因為媽媽不想讓她來這世上一遭就是跟著自己受盡了苦,所以再困難也要撫養她活下去,要讓自己的女兒將來長大了也能和其他人一樣幸福的生活,媽媽說有了這樣的想法以後她就再也沒想過死,因為她知道活著才有希望。

    就這樣,再辛苦,媽媽也堅持著供她上了小學,上初中,上了初中,上了高中,直至上完了大學。剛開始,她的兩個舅舅還會照應她們母女的生活,可是自從舅舅們娶妻成家之後,舅媽們的冷眼相看,媽媽再有困難也不去找他們了。所以,這一路走來,其中的苦楚除當事人之外,別人恐怕也是難以體會的。她看著、陪著媽媽這樣一路走下來,當然了解媽媽所受的苦所受的罪。

    小的時侯,她不懂事,整天看著媽媽是樂嗬嗬的。真正到了長大之後,她才明白,為了不讓她從小在憂愁的環境中成長,媽媽不管遇到了再難的事,不管是受到了再大的屈辱也不在她的麵前掉一滴淚。為了她,當年媽媽離開爸爸之後就沒再組織家庭,雖然媽媽不說,但她知道,那是為了她。媽媽是害怕帶著女兒再嫁人,嫁個好人總歸好,要是萬一嫁個壞人呢?要是對女兒不利那怎麽辦?也不是媽媽把人想得多麽壞,而是她半生的經曆讓她自己都不寒而厲,所以哪怕有一點懷疑會傷害到她,媽媽都是萬萬不會做的。就這樣,坎坎坷坷,她就這樣和媽媽相依為命。

    上完大學之後,她就留在了北京找工作,媽媽也就來跟著她,此時的媽媽雖然才五十多歲,可看起來卻比實際年齡老十歲也不止。是啊,歲月的在媽媽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跡,而媽媽這一生所受的苦都藏在她深邃的眼睛後麵,外人看不到,卻痛在了她的心裏身上。她立誓不管怎樣要讓媽媽過上好日子。

    可是在那麽大的一個城市,那麽繁華的一個城市,她們連解決溫飽都成問題。一天她出去找工作迴來,身上就剩了三塊錢。雙手緊握著那三塊錢的時候她流淚了。她痛恨自己的無能,就這樣如何照顧媽媽,如何讓媽媽過好日子。她甚至想到了,如果沒有自己,媽媽一定能找個好人成家,不用為自己受了二十多年苦,好不容易把她養大了,也上了大學了,卻還要跟著她住地下室,餓肚子。她欠著媽媽的,一生都還不清,所以她下定了決心,要不惜一切代價賺錢。也許就是從這一刻她開始逐漸忘記自己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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