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搭檔你說得在理,六爺我也是這個意見。那麽在這幾天裏,你可想出一個頭緒來?”


    “沒什麽確實的想法,不過倒有一個很不成熟亟需實驗證明的猜測,你要不要聽聽看?”


    “東西煮不熟不要緊,六爺的腸胃那是好得很,夾生也照樣吃,搭檔你但講無妨。”


    “你……六子你怎麽又說到吃上去了?打住!我不和你說這個……是這麽迴事兒,你聽說過‘人體自燃’麽?”


    “孜然嘛,六爺我認得,是灑在羊肉上除膻的調料。可‘人體孜然’又是什麽東東?難道世間竟有如此喪心病狂的惡徒,居然要蘸著調料吃人肉麽?”


    “我……六子你住嘴,聽我說!”


    聽了小六子的問題,我差點兒一腦袋磕在前排的椅背上,趕緊揮手攔住他的話頭,告訴他此“自燃”非彼“孜然”,指的是可燃物在沒有外來明火作用的條件下,僅依靠自身熱量或者因外部輻射而燃燒的現象。


    顧名思義,“人體自燃”乃是人體在並未接觸到明火的前提下突然燃燒起來,導致部分甚至全部人體組織化為灰燼,但周圍的可燃物卻未燃燒的超常現象。


    從十七世紀中葉開始,一些醫學報告開始記錄這種匪夷所思的現象。


    一份非官方統計報告顯示,迄今為止,全球擁有文獻記錄的自燃事件合計四百多起,大多是一些獨自生活的人被發現燒死在自家的床或者沙發躺椅上。


    這些事故均在現場留下一堆類人型的灰燼,有些還留有手腳之類的殘肢,而且周圍的環境並無起火燃燒的跡象。


    自從“人體自燃”現象被觀測記錄開始,這一現象就伴隨著很大的爭議,不少學者認為,這其實是一些歹徒行兇害人之後故意設置的煙霧彈。


    然而這些陰謀論者在死者周圍環境為何不起火這一點上,卻一直無法自圓其說,隻是一味地質疑相關資料的準確性。


    說實話,我一直很厭惡這種因為神秘所以反對的論調,這和小孩子捂上耳朵說“不聽不聽,和尚念經”又有什麽區別?


    “噢,是這麽個自燃啊,有點兒意思。要說不用火源便能點燃東西,他們老胡家閉著眼睛就能做到,但要同時保證周圍環境不跟著起火就很困難了。五行法術中的火係法術一向隻重殺傷而不重控製,六爺我感覺並不像有懂法術的人在裏麵搞鬼。”


    “我也不覺得是法術。那麽六子,你聽說過‘燭芯效應’麽?”


    “燭芯?是蠟燭的燭芯麽?蠟燭這玩意兒,六爺我倒啃過不少……說起這個我就來氣,這兩年你們人類的蠟燭是越做越難吃了,吃到嘴裏有一股臭油味兒。”


    “……這都什麽年代了,做蠟燭的配方早變了好麽?現在蠟燭使用的原料是從石油裏提取的石蠟!那玩意兒能好吃才見了鬼……咱別說這個了行嗎?”


    我雙手來迴揉搓著太陽穴,過了好一會才勉強平複了心情,接著往下講故事。


    “燭芯效應”是指燈芯附近擁有導流能力的可燃物,在受熱作用下往燈芯方向流動發生燃燒,而距離燈芯較遠的可燃物在受熱融化後,卻朝著遠離燈芯的方向流動的物理現象。


    這種特殊的兩向分流的物理現象,會從著火點帶走大量的熱,從而產生著火點(燈芯)附近的可燃物燃燒得十分充分,而遠離著火點的可燃物卻維持原狀不起火的特殊情形。


    典型示例就是日常照明用的蠟燭,眾所周知,當一根蠟燭徹底燃盡的時候,在原先放置蠟燭的地方會留下一大灘蠟油。


    如果將這些蠟油收集起來重新塑成蠟燭,便會發現新的蠟燭往往有原來蠟燭的一小半兒那麽大。


    可見在整個燃蠟照明的過程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蠟油並沒有參與燃燒,或者說浪費掉了。


    這是因為融化的蠟油在離開著火點一段距離後,又會重新凝固起來;這個融化再凝固的過程會從著火點帶走大量的熱,從而限製了燃燒的規模。


    等到燭芯徹底燃盡之時,再也沒有蠟油順著燭芯衝著火點流動,蠟燭自然會因為沒有可燃物而熄滅。


    所以有部分學者認為,這些在人體自燃事件中罹難的受害者身上包裹的衣服,恰好起到了“燭芯效應”當中燭芯的作用。


    在局部受熱的情況下,人體體內的脂肪因受熱而融化,成為了流動的可燃物,從而促使“燭芯效應”不斷循環,直至將所有包裹衣服的人體部位燒成灰燼。


    這就解釋了為什麽事發現場有時會遺留有手腳之類的殘肢,如果現場室溫較高,受害者生前就不會用衣物包裹自己的手腳,從而使得裸露在外的手腳部位無法觸發“燭芯效應”。


    “聽上去似乎很厲害的樣子,那麽有證據能夠佐證搭檔你的說法嗎?”


    “有!”


    一九九八年四月,加州理工大學犯罪學學院的約翰?德?哈安博士就做了這樣一個實驗。


    首先,他從屠宰場買迴一頭死豬……


    為什麽要買豬?


    因為豬是自然界體脂率與人類最接近的動物。當然了,即便是豬,其體脂率實際上也比人類的低,所以不要笑話別人胖得像頭豬,實際上豬可比人瘦多了!


    說到哪裏了?


    噢,哈安博士用一條毛毯裹住死豬的軀幹部分,再把這具屍體放入一間備有大量可燃物,比如掛毯、報紙和木質家具的實驗室裏,然後用幾滴汽油引燃了毛毯。


    這場實驗持續了整整七個小時。


    哈安博士和他的團隊最後發現,被毛毯包裹的屍體部分被徹底燒化成了灰燼,甚至連骨骼也碎成了細小的碎塊,說明這些骨頭曾經曆過至少一千度的高溫灼燒。


    然而沒有被毛毯覆蓋的豬蹄,以及室內的紙張家具都完好無損,隻有一台塑料電視的外殼部分因受熱而軟化了。


    哈安博士這一實驗有力地驗證了“燭芯效應”的猜想,證明了“人體自燃”現象並非什麽超自然玄學,而是一種十分罕見的物理現象。


    哈安博士及其團隊進一步推測,那些在人體自燃現象中殞命的受害者都是在酒醉或者被麻醉的條件下,不慎將火種(比如燃著的煙鬥或煙頭)跌落在自己的衣服上從而引發了“燭芯效應”,進而導致人體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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