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說:「那店主去世了,就把店轉給我了,算起來都已經有兩三年了吧。」


    林白用無懈可擊的微笑遮掩了那一抹轉瞬即逝的失神,她禮貌得體向店主道了謝,又照顧店主生意,買了一束粉玫瑰,才離開。


    她神色如常地迴到旅店,還自行車,吃一頓旅店提供的簡單飯菜,洗漱,發呆,在該睡覺的點之前就早早躺在了床上。


    淩晨一點,林白睜開雙眼,眸中仍然清明一片。


    側邊的窗沒關死,半開著,如水的月光透過來,在白色被單上漾成一條銀河,同一樓層的其他房間裏的笑聲、說話聲也順風漏進來,聽著熱鬧,卻遙遠而模糊。


    粉玫瑰擱在床頭,花香幽幽沁人,隻是色澤已經不復白日那樣新鮮了。


    才一天,消逝頹敗得那麽快。


    林白心想,而她離開了姑河八年,那麽久。


    消逝也是理所應當的。


    可她為什麽會感覺失落?


    為什麽容不下這理所應當的物非人非?


    像是左心房空了一塊,風吹過來,就填滿了荒蕪。


    可又像是漲滿了身體,滿滿當當的情緒像變成了流體,一不小心就會溢出來。


    她終於在一片平靜的夜色裏明白——或許是早已明白但潛意識一直不願承認,避免去想。


    這麽多年,她對故鄉遙遠的想念,其實根本不是想念姑河。不是想念那條波光粼粼的大河,也不是想念那座灰濛濛的城市。


    她隻是想念姑河的一個人,眷戀和一個人共同度過的年少時光——而姑河,不過是最無關緊要的一個註腳。


    第3章 故地


    林白在野馬旅店一連住了一個多月。


    她辭職時本就對未來沒什麽計劃性,迴到姑河,也隻是因為這是她離開北京時大腦的第一反應。


    這麽多年來,作為一個女明星的經紀人,她的收入挺可觀的——雖然在北京仍然是買不起房,但換成姑河這種小城市,她銀行卡裏的積蓄就算是綽綽有餘了,尚且能支撐很久。


    林白暫時沒有工作的計劃,想好好地休息一下,再慢慢打算。


    住在旅店的一個多月,她無所事事,悠閑極了,有大把的時間發呆。白天沒事的時候仍舊到處去逛逛,穿梭在靜謐的街巷間,她有充分的時間和自己的內心溝通交流。


    在北京的時候,這樣的時光根本不可能有,想一想都是奢望。


    金魚店雖然不在了,但她家那條街卻還是保持著原樣。


    林白幼時的家在崇德裏,徐影春也是,兩家緊緊挨著。


    那邊的一排房子都是低矮的兩層獨棟,因為姑河人口不多,地皮不值錢,這樣的老舊房屋有很多。


    林白那天隻探頭遠遠看了一眼崇德裏,沒靠近,她不知道她父親是否還住在這裏,雖然她早已不是當年因為年少而常常感到事事無力的少女,但一些人,仍舊不想再見。


    林白家的房子外牆似乎被重新粉刷過,而徐影春家的卻比記憶裏的更加陳舊,這麽多年都沒重新裝修過的樣子,破敗在時光裏。


    不知道她家有沒有搬走。


    徐影春和林白是鄰居,她比林白小三歲,以前整日叫著林白「姐姐」。徐家夫婦的關係也不好,他們一吵架,林白在隔壁聽到了就會把後門打開,帶著徐影春到自己家來。


    像是個暫時安全的避風港。


    可終究還是走散了。


    林白本來以為她和自己一樣,原生家庭如此惡劣難忍,自然對這地方沒有任何留戀。可是她要離開的時候,徐影春卻說:「我不走。」


    眼神堅定。


    那個眼神,曾經無數次出現在林白的夢裏,黑色的瞳仁很大,裏麵一片平靜,像是月夜下的湖山,不動聲色,包容一切,徐影春明明生著一雙無辜幹淨的鹿眼,很幼態,但不經意的某一刻,她的臉上眸中會突然溢出一種漫不經心的悲傷,抿著的唇角吞咽心事,不肯吐露一字一句,表現超越年齡的老成。


    她沒告訴林白她為什麽不願意走,隻是說:「你如果想走,就走吧。」


    徐影春輕輕從林白手中抽迴自己的手,姑河的炎炎夏日,高溫不下,可她的手也沒熱起來,林白的手心一空,可是徐影春看她的樣子卻不是林白丟了她,而是她放了林白。


    少女又安慰性地在她手背上拍了兩下,轉過了頭,不再看她。


    ……


    林白睜開眼睛,發現頸側的汗水沾濕了頭髮,粘膩一片。指尖觸及眼角,似乎也微有濕意。


    「……我哭了嗎?」林白怔怔地想。


    住在旅店的這些日子,她總是夢到徐影春。


    可是……至於麽?


    當年真正離別的時候,她們都那麽平靜,怎麽反倒如今矯情了起來?


    隻是很多人很多事,隔著時光往迴看,總免不了悵然若失。


    林白自嘲般地提下嘴角,可惜臉上一絲笑意也沒能擠出來。


    也許是當時太年輕,太輕狂,覺得未來無限好,並不明白離別的真正含義,故作輕鬆,告訴自己這並不算什麽,不算什麽的。


    可是隨著時光流逝,人在外麵滾過一遭,真心才如大浪淘沙一般,逐漸清晰明朗。


    可現在知道這些還有什麽用呢?


    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林白走的那一年,八年前,那個,她沒有手機,也根本買不起,而徐影春更不可能有,更別提現在的什麽社交媒體軟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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