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他們分別已經快十天了,這十天對冰玉來說像過了一個月那麽漫長。記得周末的時候她跑去網吧,以為會看見他,可是等到晚上八點多都沒見他的身影。


    為什麽?難道在澳門那邊就上不了網嗎?還是那裏不夠發達連網吧都沒有?或者他根本就不想念自己,隻當自己是遊戲裏的玩伴而已?


    一陣心煩意亂,看著依舊繁華的長安大街熙來攘往的人群,她不想在這裏多做一秒鍾的停留,下線的速度如同坐急速火車。她時常對著電腦屏幕發呆,時常想起臨別前他對她說的那句話:“想聚嗎?”


    “當然。”


    “那就先分別,隻有分別才會更好的相聚。”


    ……


    當時,她看著麵前的他,心情如一顆盤根錯節的樹,格外錯綜複雜,那是不忍分別卻又無可奈何的紛亂情緒。不過,現在她把他們想象成兩個站在時間兩端的人,每小時都在以百米的速度向對方衝去,隻要跑完規定的距離,他們就會相見。知道前方有一個人在等自己,那麽,跑起來也應該馬力十足和充滿力量吧。


    ……


    ……


    吃過午飯,孟凡塵照樣拎了兵乓球拍去樓下打球,冰玉和糖糖則準備去爬山。這座山離冰玉的公司不遠,隻消走200多米的路,再爬上一個小山坡,就能看見上山的那條小路。沿著小路爬到山頂,便能俯瞰整座城市的麵貌。


    冰玉換了旅遊鞋,跟糖糖一起出了辦公樓,兩人一邊說著閑話,一邊朝山路走去。


    冰玉跟糖糖之所以會成為朋友,是因為他們有很多相似之處:


    首先,糖糖喜歡收藏,什麽煙盒、糖紙之類的東西都在她的收藏範圍之內。冰玉也有同樣的愛好,小時候的冰玉就特別喜歡收集這些東西,雖然現在大了,其他的愛好已經代替了這個愛好,可是,共同的愛好卻拉近了她們的距離。


    其次,她們總能找到共同的話題。她們都不喜歡背後談論別人的長短,可是,她們願意跟對方述說自己的家事,以排解自己因家庭瑣事帶來的困擾。


    第三,糖糖喜歡冰玉耿直、公正的性格,而冰玉則從糖糖身上學到了辦事圓滑,為人大度的一麵。朋友之間,能夠取長補短,共同進步,友誼才能長久。


    第四,她們都喜歡讀書。這大概源於雙方的家庭背景。糖糖的母親是教師,父親是法官,書香門第家庭使得糖糖從小就受到熏陶。而冰玉的母親也是教師,父親則是廠長,所以,冰玉從小也喜歡讀書。


    可是小時候窮,買不起書,隻能看些小人書,新少年之類的書。還有就是有一次跟鄰居家的孩子借《射雕英雄傳》看,那是冰玉第一次接觸武俠小說。對於小說的作者金庸,她可是刮目相看的。可當時她並不知道這個小說的作者是當代作家,還以為是清代以前的人呢。


    工作之後,自己能賺錢了,冰玉便經常買書來看。現在,她則把那些書借給糖糖,然後,與她一起分享讀書心得。


    還有就是,糖糖喜歡打毛衣,在她的影響下,冰玉也學著打毛衣……總之,她們有很多共同的興趣愛好,所以,漸漸成為了交情很深的朋友。


    五月的營城,春暖花開,道兩旁已經長出毛茸茸脆生生的小草,山上的樹木也換上了嫩綠的新裝。風吹過細,幾隻花喜鵲歡叫著在樹林裏跳上跳下,循聲望去,那花白的翅膀,黑色的長尾巴,看了不免讓人心生喜愛。


    沿著山間小路向上攀援,路兩旁那低矮的植物,翠綠得像要滴出汁來。這山看起來不高,爬起來卻破費力氣。不過,這正好可以鍛煉身體,又滿足了冰玉減肥的目的。如果每天堅持爬一個小時的山,那麽一個月之後,即使沒有瘦個一斤半斤的,但也絕對不會胖吧。


    快到山頂的時候,冰玉已經累得氣喘籲籲,她停下腳步,扶著一棵樹站著。“太累了,我得歇一會兒。”冰玉喘著氣說。


    糖糖看起來比冰玉擅長爬山,她走在冰玉的前麵,馬上就到達山頂了。看冰玉停下來,她也跟著停下來,以她的體力,就是一口氣爬上山頂恐怕也沒什麽問題。


    “上周六我和我老公跟‘城市叢林一族’去水庫了,走的就是這條路。”糖糖道。


    “這路能通到水庫?”冰玉有些詫異。


    “是啊,我們家以前在這住的時候,早上經常從這走到水庫,然後再走迴來。”糖糖說。


    “可是,這荒山野嶺的,不害怕啊。”冰玉有些不解,如果讓她一個人從這走到水庫,即使再加上一個人,她也是會害怕的。外一遇到個蛇啊,狼啊什麽的,多嚇人啊。


    還有,如果從那草棵裏鑽出個人來,也挺嚇人的吧。還有山上那些墳塋,也令冰玉感到恐怖。雖然大白天撞見鬼的事很少見,可是,見到那東西,還是會避得遠遠的。看來女生膽小,是天生的。


    “害什麽怕啊,那麽多人都走,有啥害怕的啊。”


    “哦。”冰玉才意識到,原來這裏的人都習慣早上從這向水庫走一趟,就如她習慣沿著河堤從這頭走到那頭。雖然遠點,可是走的久了,走的人多了,大家說說笑笑的,也就不覺得遠了。


    踩著清晨的露珠,沐浴著朝陽,沿著山間小路,一邊欣賞著自然風光,一邊唿吸著新鮮的空氣,這樣每天走上一個來迴,不但整個人神清氣爽,身體也會越來越強健,真是既實用又省錢的運動方式啊。


    “那次我哥和我嫂子也一起去了,我們帶了一堆吃的,還有水。那些經常去的人更厲害,竟然有背著鍋去的,到了地方就埋灶做飯!”


    “嗬……”冰玉瞠目,“怎麽跟演電影似的。”


    “是啊。我們幾個人因為是頭一次去,就買了些麵包和火腿腸還有礦泉水什麽的帶著,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們就跑到水庫邊上,一邊吃飯一邊玩兒。結果你猜怎麽著?”她頓了頓,看看冰玉的反應。冰玉搖了搖頭,表示猜不出結果。


    “結果我們吃夠了,也玩夠了,等上來一看,人家大部隊已經走了。我們一著急就迷路了。後來好算看見一個挖野菜的老頭,向他打聽路,幸好他對這山上的路很熟悉,給我們指了一條最近下山的路。”


    “沿著那條路,走了老半天我們才又遇到大部隊。現在想想,如果當時遇不到那個老頭,估計天黑了我們也沒下山呢。”


    “嗬嗬。我想以後再跟他們出去你們就有經驗了,至少吃飯的時候不會再單獨行動了。”


    “是啊,就那一次,我嫂子就夠了,以後再張羅去暴走,她說啥都不去了。”


    “嗬嗬,要是我有時間,就跟你們一起去,全當免費旅遊了,多好。”


    “可不是,這麽好玩的事偏偏我嫂子不愛去。”


    “她那是不會享受生活。”


    ……


    歇了一會兒,冰玉已經不那麽累了,於是轉過身,繼續向上爬。糖糖看冰玉歇過來了,也轉身向上爬去。


    她們是從山的背麵爬上去的。這座山的背麵是一個慢坡,不陡峭,可是爬起來卻有種幹爬爬不到頭的感覺。兩個人歇了兩次,總算爬到山頂。


    站在山頂,暖陽高照。山風過處,帶來一絲綿薄的微涼。極目遠眺,濃濃的霧靄中,一座恢弘的城市被她們踩在腳下,一種征服感不禁油然而生。杜甫的詩也隨即跳出記憶,“會當淩絕頂,一覽眾山小”,這是一種情不自禁的吟誦。


    千年前的詩人與此刻站在山巔的女子,有著如此相同的感受,那麽,那個穿越時空與她相遇的人,那個,說讓她等他迴來的人,如今會是什麽感受呢?他會否隔著時空想念她呢,一如她對他的想念一樣……


    沒有雲,天空是純淨的藍。這是思念的顏色。


    她與他同在一片藍天下,卻遠隔天涯。老天讓他們穿越時空相識,可是,卻並不允許他們穿越時空相見。這高山上的思念,隻能托清風明月稍給遠方的他;這背負行囊的愛,隻能化作潺潺流水流進她的心底。思念,是種無法述說的痛。此刻的冰玉,身在此山心卻在遠方,隻願那個人能感受到她此刻的心情。


    迴去的路上,路過天一男子中學,這所中學正好坐落在山腳下。中學的圍牆外,可以清晰的看見鏟車將山腳鏟過的劃痕。


    被拓寬的操場鋪上了塑膠跑道,有幾個男生正在操場上打籃球。他們穿著跨欄背心打得熱火朝天,校服則扔在籃球架下,旁邊還放了幾瓶礦泉水。


    樹林邊上,有一對情侶正在那卿卿我我。遠離家長的監視,他們變得肆無忌憚起來,即使冰玉跟糖糖從他們身邊經過,他們也沒有放棄擁吻對方。


    “這些孩子,背著家長,不好好學習,就知道搞對象。”


    “現在的孩子成熟的都早,不像我們那會,傻乎乎的。”冰玉想起自己上中學那會,班裏有個女生跟社會上的一個混混好上了,然後住到那個男人家,聽人說親嘴就能懷孕,嚇得她連親嘴都不敢了。


    雖然那個時候條件不好,生活清苦,可是,年輕真好。冰玉想,“如果再年輕一迴,她寧願迴到那艱苦的歲月,重溫一下年少的時光。還有,對自己喜歡的人大聲說‘我喜歡你。’即使被拒絕,又如何呢,總好過一輩子的錯過吧……


    本周晚上均有加更,不另外公告。另外,還請親踴躍砸票。嘿嘿。一票不嫌少,五票不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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