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淩的一席黑衣已然被刀劍劃得無法蔽體,隆子雲好心為他披上的外衣也不知丟在了何處。血液和著皮肉粘連在一起,方才被人踢下床榻又不知牽扯了多少傷處。
衛淩緊 咬著下唇,拖著虛弱不堪的身體,用一片衣袖擦拭幹淨落在地上的汙血,默不作聲地忍耐著傷處的鈍痛。
那三等暗衛原本以為衛淩受此侮辱必然會反擊,他今日因為連輸三場比試而被打了十板子,正是一肚子火沒處發的時候,方才在門外又聽人說那個受傷的叛徒被安置在了他們房中,更是火冒三丈。
原本想拿這個窩囊的叛徒出出氣,誰料一拳頭打在棉花上。
越想越氣,那人一掌揮向衛淩,正欲將他打出門外,卻不料衛淩反手捉住他的手腕,對方指尖傳來的冰冷刺得他有一瞬的走神,衛淩借力打力,逼得人倒退三步。
「你......」那人還想出手,卻又沒膽。這時他才想起,衛淩再不濟當年也是在暗衛營的廝殺中活下來的佼佼者,哪怕現在受了重傷,也不是他能贏得了的。
衛淩看對方沒有繼續出手的意思,垂下手,拖著劍,一言不發地走出房間,往自己那間破敗的小屋去。
-
衛淩感覺自己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裏他在冰火之間沉浮,周遭卻是一片昏暗,他感覺自己被困在此處,找不到出去的口子。
忽的,前方出現了一道白光,他直覺這道光或許能帶他脫離苦海,於是循著這道光向前走去。
光路的盡頭,他看見年幼的自己,拿著一把鋒利的短刀,不知疲憊地刺向一個有兩個他那麽高的稻草人,粗糙的刀柄把他的手都破了,但他不敢停下,因為偷懶的話會有更慘烈的刑罰等著他。
那應該是他十歲的時候時候吧,那時候的他還沒有找到自己成為暗衛的意義。
暗衛營裏的孩子大多是無父無母的,關外的部落之間連年征戰,活下來的人逃過了戰亂,卻逃不過饑荒。父母將最後一點吃食餵給了孩子,自己便餓死在路邊。
活下來的孩子,運氣好的被帶到富貴人家做下人,運氣不好的便是被拉去做勞役,或是被訓練成暗衛、死侍,一生為別人而活。
衛淩則不同,他是被自己的親父賣給別人的。
新年快樂啊各位~
新的一年我們一起加油!
p.s.年齡的設定輕微改動了一下。
第30章
衛淩從未見過自己的娘親,從他記事起便知道,娘親是為了生下他流血而亡的。
部落將他這樣的孩子視為不詳,甚至不能當做人來對待,隻能與牲畜一同圈養。而他爹,在他娘屍骨未寒之際,便扶了妾室做正妻,從那時起,他的日子便更加不好過了。
那一日,衛淩記得很清楚,他爹頭一迴來馬廝看他,牽起他的小手,說要帶他出門,還要給他買雙新鞋。他那時還小,約莫隻有四五歲吧,但他記得很清楚,爹的大手牽著他的小手,有種新奇的感覺從心底湧出,他說不出來是什麽,隻覺得暖暖的,好像寒冬臘月裏,管家施捨給他一件冬衣。
那時他想,哪怕爹不給他買鞋也成,隻要能多牽著他一會兒就好。餵馬的大爺爺教過他編草鞋,雖然下雪的日子穿草鞋腳會凍得生瘡,有時候癢得他受不了,但也就幾月,忍忍便過去了。但是爹......卻不知什麽時候才會再來看他。
後來,爹果真給他買了新鞋。那是一雙頂好的皮靴,他從前遠遠地看見二娘生得小弟弟穿過,那時他就想,什麽時候自己也能有一雙那樣的小皮靴呢?沒想到那日爹就買給他了,還親手給他穿上,雖然靴子有些硬,穿起來並不舒服,但一想到那是爹買給他的,便欣喜的很。
何曾想,那最欣喜的一日,也是他最後一次見到他爹。直到他被賣入唿延王室,在暗衛營中過著不見天日的日子,他都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麽。
為什麽爹會親手把他交給別人?為什麽他明明很努力地幹活、從來不惹麻煩,爹卻還是不願意要他?是因為......他要爹買了那雙小皮靴嗎。
自那時起,衛淩便知道,自己同小弟弟不同,同其他人不同,自己不可以向他人求些什麽。
衛淩看著夢境中年幼的自己,忽的丟下短刀,朝暗衛營相反的方向跑去。
-
十歲的衛淩不知道為什麽而活,他憑著本能廝殺,在一次復一次的考核中,手刃朝夕相處的同伴。首領告訴他們,身為暗衛,首要的任務是護主子周全,為主子而死是一等一的榮耀,但在此之前,先要保住自己的命,從暗衛營中出去。
衛淩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成為主子的暗衛,但他無所謂生死,隻覺得順其自然就好,或許他能活著走出暗衛營,或許他最終也會死於同伴的刀下。
然而那天,首領發現了他養的小鼠。那隻小鼠會在趴在他胸口取暖,還會鑽到他手中,舔他的指頭,明明營中規矩森嚴,小鼠一旦被發現必死無疑,但他還是存了私心,想小鼠與他做個伴。
萬般小心,卻還是被首領發現,首領說如果他不砍下小鼠的頭,就要砍下同伴的頭。
他扯下衣角包裹號小鼠的屍體,算是體麵地埋葬了它。而後,他頭一迴想到了死,但他不想死在暗無天日的營中,他想死在聖水的懷抱中。
唿延一族將水視為聖潔,認為水可以洗滌靈魂,但水在唿延又是稀奇之物,他知道的水源隻有那一處。
衛淩緊 咬著下唇,拖著虛弱不堪的身體,用一片衣袖擦拭幹淨落在地上的汙血,默不作聲地忍耐著傷處的鈍痛。
那三等暗衛原本以為衛淩受此侮辱必然會反擊,他今日因為連輸三場比試而被打了十板子,正是一肚子火沒處發的時候,方才在門外又聽人說那個受傷的叛徒被安置在了他們房中,更是火冒三丈。
原本想拿這個窩囊的叛徒出出氣,誰料一拳頭打在棉花上。
越想越氣,那人一掌揮向衛淩,正欲將他打出門外,卻不料衛淩反手捉住他的手腕,對方指尖傳來的冰冷刺得他有一瞬的走神,衛淩借力打力,逼得人倒退三步。
「你......」那人還想出手,卻又沒膽。這時他才想起,衛淩再不濟當年也是在暗衛營的廝殺中活下來的佼佼者,哪怕現在受了重傷,也不是他能贏得了的。
衛淩看對方沒有繼續出手的意思,垂下手,拖著劍,一言不發地走出房間,往自己那間破敗的小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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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淩感覺自己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裏他在冰火之間沉浮,周遭卻是一片昏暗,他感覺自己被困在此處,找不到出去的口子。
忽的,前方出現了一道白光,他直覺這道光或許能帶他脫離苦海,於是循著這道光向前走去。
光路的盡頭,他看見年幼的自己,拿著一把鋒利的短刀,不知疲憊地刺向一個有兩個他那麽高的稻草人,粗糙的刀柄把他的手都破了,但他不敢停下,因為偷懶的話會有更慘烈的刑罰等著他。
那應該是他十歲的時候時候吧,那時候的他還沒有找到自己成為暗衛的意義。
暗衛營裏的孩子大多是無父無母的,關外的部落之間連年征戰,活下來的人逃過了戰亂,卻逃不過饑荒。父母將最後一點吃食餵給了孩子,自己便餓死在路邊。
活下來的孩子,運氣好的被帶到富貴人家做下人,運氣不好的便是被拉去做勞役,或是被訓練成暗衛、死侍,一生為別人而活。
衛淩則不同,他是被自己的親父賣給別人的。
新年快樂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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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年齡的設定輕微改動了一下。
第30章
衛淩從未見過自己的娘親,從他記事起便知道,娘親是為了生下他流血而亡的。
部落將他這樣的孩子視為不詳,甚至不能當做人來對待,隻能與牲畜一同圈養。而他爹,在他娘屍骨未寒之際,便扶了妾室做正妻,從那時起,他的日子便更加不好過了。
那一日,衛淩記得很清楚,他爹頭一迴來馬廝看他,牽起他的小手,說要帶他出門,還要給他買雙新鞋。他那時還小,約莫隻有四五歲吧,但他記得很清楚,爹的大手牽著他的小手,有種新奇的感覺從心底湧出,他說不出來是什麽,隻覺得暖暖的,好像寒冬臘月裏,管家施捨給他一件冬衣。
那時他想,哪怕爹不給他買鞋也成,隻要能多牽著他一會兒就好。餵馬的大爺爺教過他編草鞋,雖然下雪的日子穿草鞋腳會凍得生瘡,有時候癢得他受不了,但也就幾月,忍忍便過去了。但是爹......卻不知什麽時候才會再來看他。
後來,爹果真給他買了新鞋。那是一雙頂好的皮靴,他從前遠遠地看見二娘生得小弟弟穿過,那時他就想,什麽時候自己也能有一雙那樣的小皮靴呢?沒想到那日爹就買給他了,還親手給他穿上,雖然靴子有些硬,穿起來並不舒服,但一想到那是爹買給他的,便欣喜的很。
何曾想,那最欣喜的一日,也是他最後一次見到他爹。直到他被賣入唿延王室,在暗衛營中過著不見天日的日子,他都不明白自己做錯了什麽。
為什麽爹會親手把他交給別人?為什麽他明明很努力地幹活、從來不惹麻煩,爹卻還是不願意要他?是因為......他要爹買了那雙小皮靴嗎。
自那時起,衛淩便知道,自己同小弟弟不同,同其他人不同,自己不可以向他人求些什麽。
衛淩看著夢境中年幼的自己,忽的丟下短刀,朝暗衛營相反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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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的衛淩不知道為什麽而活,他憑著本能廝殺,在一次復一次的考核中,手刃朝夕相處的同伴。首領告訴他們,身為暗衛,首要的任務是護主子周全,為主子而死是一等一的榮耀,但在此之前,先要保住自己的命,從暗衛營中出去。
衛淩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成為主子的暗衛,但他無所謂生死,隻覺得順其自然就好,或許他能活著走出暗衛營,或許他最終也會死於同伴的刀下。
然而那天,首領發現了他養的小鼠。那隻小鼠會在趴在他胸口取暖,還會鑽到他手中,舔他的指頭,明明營中規矩森嚴,小鼠一旦被發現必死無疑,但他還是存了私心,想小鼠與他做個伴。
萬般小心,卻還是被首領發現,首領說如果他不砍下小鼠的頭,就要砍下同伴的頭。
他扯下衣角包裹號小鼠的屍體,算是體麵地埋葬了它。而後,他頭一迴想到了死,但他不想死在暗無天日的營中,他想死在聖水的懷抱中。
唿延一族將水視為聖潔,認為水可以洗滌靈魂,但水在唿延又是稀奇之物,他知道的水源隻有那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