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一下抓這麽多的雞,可是家裏來了客人?」徐嬸子家境也不好,就養了一雞舍的雞,沒有雞賣之前,十幾口人自然是得束著腰帶過日子,一家子的吃穿全靠這些家禽了。


    她看得出來這新搬來的人家家境也是困窘,隻是她也不是愛與人說長道短的個性,真實的情況還真不清楚。


    「就是,要不怎麽會來抓雞?」


    一隻足三斤重的足月雞要十八文錢,買三隻徐嬸子隻要了她五十文,但她不想她對家裏人不好交代,給足了五十四個銅板。


    她原本沒打算買這麽多隻雞,倘若自家人打牙祭,一隻雞的兩隻雞爪也勉強可以熬出她要的雞湯來,但要給客人吃的,人家還付了銀子,以客為尊的前提下,她哪能不拿出真功夫?


    其實若真要煮雞,非要半斤的雞爪下去熬煮不可,六隻雞爪子還不大夠,可她臨時也生不出那麽多雞爪,隻能將就,希望不要太影響風味。


    徐嬸子讓兒子愣子幫忙把雞抓迴盛家,煙氏看著三隻活蹦亂跳的雞心頭疑惑,不是說買兩隻嗎?怎麽買了三隻?又聽到女兒說要把雞全殺了,三隻大黃雞,這丫頭會不會太大手大腳了?


    隻是想到上午賺了不少銀子的分上,女兒想敗家,就讓她敗這麽一迴吧。


    盛踏雪進灶房先燒了水,才拿菜刀把雞殺了,用滾水去毛,然後又燒了一大鍋水,讓煙氏把雞的腹血洗淨,挑除雜毛。


    至於雞爪則先修剪指甲,再用刀背把裏骨斷碎,汆燙後撈進冷水裏備用。


    這樣還沒完,汆燙過雞爪的水,再用來汆燙全雞。


    煙氏看著盛踏雪在雞入鍋之前還幫它按摩,疑問道:「小五,你這是哪學來的本事,怎麽還給雞這樣抓按呢?」


    盛踏雪臉上冒著細碎的汗珠。「我覺得按一按雞肉會更好吃。」


    享受過按摩的雞肉又三進三出的汆燙過。


    「小五,為什麽這雞要經過三次汆燙?」煙氏從來都不知道煮一隻雞有這麽多任務序。


    「這樣雞隻的內外溫就差不多了。」


    「哦。」


    汆燙完,她另外再起一個大鍋放下大量的鹽巴和汆燙好的雞爪,最後放下雞,蓋上鍋蓋。


    本來等到鍋蓋邊緣冒出大量蒸氣,就煮出黃皮冒黃油的好吃白斬雞了,可盛踏雪偏不這麽做,她將雞煮到八分熟,然後把灶膛內的木柴取出泰半,利用餘溫燜上小半個時辰。


    起鍋後抹上米酒和鹽,再把雞隻倒掛,讓湯汁集中於雞胸,再靜置半個時辰就能剁切擺盤。


    「小五……」


    盛踏雪知道她娘的疑問是什麽,她主動釋疑。「白斬雞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雞肉上的肉凍,將雞煮到八分熟,然後卸去柴火用餘溫燜住,最後取出來倒掛放涼,就會有像果凍一樣的肉凍。」


    「你把竅門都告訴了娘會不會不妥啊?」


    「有何不妥?娘要是學會了煮雞,大家也覺得好吃,我想,咱們家除了我搗鼓那些香料,也許也可以試著賣白斬雞,要是生意好,又是條生財門路。」


    如果能做成這雞肉生意,這就是她娘的營生,遲早她娘是要獨當一麵的,從殺雞到煮雞,所有的工序都得自己來。


    煙氏眼睛一亮,不過要是那位公子不滿意,這雞還賣嗎?


    盛踏雪根本沒想到煙氏會以聞人複的喜好作為賣不賣雞肉的指標,她對自己的手藝是很有信心的,往後她打算專門負責女人美容這一塊,爹娘負責做雞肉生意,三個人都有活計,哪怕銀子不會滾滾而來?


    雞肉好了,隻等著切和裝盤,可人家給了十兩銀子,總不能就叫他吃幾塊雞肉充數,於是盛踏雪開始淘米,最後將雞湯、蒜汁、少許雞油和在米飯中燜煮,等米飯煮上,她又做了一道白菜鹵。


    白菜鹵得又軟又入味,加上清甜的香菇,淋在白飯上能吃上好幾碗;炒花菜幹,辣辣鹹鹹又香,最下飯了,紅燒豆腐,豆腐表麵煎得焦香,再紅燒入味,一口咬下還有豆腐的水嫩口感,欲罷不能。


    有菜、有肉、有飯,應該足夠了吧。


    才得閑的她去洗了把臉,換下一身滿是油煙的衣服,連坐下歇口氣的機會都沒有,她爹搓著手進來說,那位公子爺已經到了,讓她趕緊出去。


    盛踏雪瞧著將黑還未黑透的天色,這會不會太準時了,壓根是踩著飯點過來的。


    她隨便攏了攏頭發,再看一遍確認自己身上沒有任何不妥之處,這才出了房門。


    聞人複的確是踩著飯點來的,他換了身也是墨色的袍子,有著緹花暗紋,腰際仍是那塊搶眼的靈芝鹿玉佩,不過這迴是上門作客,倒是規矩的把披肩的長發以玉冠束起來,餘下的披在肩上,一副翩翩公子模樣,即便淺笑都帶著清冷高寒,仍讓人離不開眼。


    至於跟隨進來的溫故,盛踏雪真怕他的身子一站直就會撞到她家梁柱,隨便撞到她家的門牆,屋子就會垮了。


    溫故也知道自己的身材驚人,進了屋,連手腳都輕拿輕放,絲毫不敢有什麽大動作。


    盛光耀雖然在鋪子也應對過不少人,但他並不是個八麵玲瓏的人,勉強和聞人複寒暄了幾句就沒話說了。


    煙氏則在上了茶水後便躲到廚房,連臉都不露了。


    這人氣場太過強大,渾身上下都散發著出自錦衣玉食之家的貴公子氣息,她爹娘扛不住,盛踏雪隻好硬著頭皮出來頂住。


    一見到她出來,聞人複的眼睛不可見的亮了亮。


    她的打扮仍是樸素,但是眉宇間有種超越本身年齡的沉靜美麗,勝於相貌,讓人百看不厭。


    硬要說缺點,那就是太瘦了。


    溫故發現他們家公子隻要見到這位姑娘,神情就會特別可親,所有的架子頓時嘩啦啦的散了一地。


    「聞人公子,新居可都安置妥當了?」


    「這要問知新,知新是我府裏的管家。」他朝溫故偏頭說了一句,「去叫人。」


    溫故點頭,正要有所動作——


    「公子不用大費周章,我就隨口一問。」讓人家堂堂一個大管家向她匯報,她算哪根蔥?


    「真的不用?」他有些失望,她這不是關心他嗎?


    「是我失言,飯菜都上桌了,公子請。」


    「沒有什麽失言不失言的,隻要是你想知道的,都可以問我,我能迴答的絕對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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