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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動物世界被大佬垂涎的日子[快穿] 作者:香酥牛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迴到家族後,霍戈斯一直都陪伴在安九左右,博萊和其他的成員都來慰問他們,見安九迴來了,博萊就知道他和女王霍戈斯又和好了。
雖然博萊的機會渺茫,但能在家族裏看到安九,他覺得這樣也不錯。
博西氣沖沖地遊迴來,質問安九搞什麽灰機,他都等半天了。
安九這才想起來跟博西解釋,他告訴博西:「霍戈斯跟我和好,我就順著台階下了。」
博西氣唿唿的,出氣孔都在呲水花:「你是順著台階下了,可我很尷尬啊,弗蘭布你真過分,不過你做了什麽,讓霍戈斯那麽興奮?」
安九裝傻充愣:「沒什麽啊,大概是我不走了,他比較開心吧。」
博西嘖嘖:「也就那點出息了,那既然不走了,我就繼續我偉大的事業去了,我還剛想著要是離開了,我和我的心肝不能再見了,多悲傷。」
安九:「……」
博西的心肝太多了,他甚至不知道博西說的是哪一個。
處處留情的博西,要是任由他這樣發展下去,估計馬裏斯家族的雌雄虎鯨都被他霍霍完了。
安九和霍戈斯一起休息,霍戈斯時不時地關心他的狀態,問他餓不餓,能不能撐到天亮?
安九迴答可以撐到天亮,就是吃什麽都沒胃口,就想吃點肉質鮮嫩的金槍魚。
霍戈斯表示明白,他讓安九休息,一覺睡醒就會有食物吃了。
安九心裏舒服了不少,也願意和霍戈斯蹭蹭了,甚至還要貼著霍戈斯睡覺,他們睡覺的時候,出氣孔都是暴露在海麵上的,這樣就不會麵臨缺氧的風險。
安九一覺睡醒之後,發現霍戈斯不見了,不出意外,他是去捕獵了,但家族的成員們都還在睡覺,明顯還沒有到捕獵的時間,可是霍戈斯已經不見了。
安九不用想都知道霍戈斯幹什麽去了,一定是去給他捕獵金槍魚。
心底突然被一種幸福感填滿,安九想著,以後有什麽事情,一定要先跟霍戈斯分享才是,那樣他就不用獨自焦慮。
霍戈斯一定會有辦法治好他的焦慮。
他為自己感覺到慶幸,慶幸自己遇到的伴侶都是體貼且溫柔的。
不,事實上不管雷克還是霍戈斯,都不是溫柔的動物,但對安九,確實沒得說。
而安九心中的溫柔伴侶霍戈斯,此刻正在深海和鯊魚較量。
原本深海就危險,但安九最近沒胃口,什麽都不想吃,昨晚說想吃金槍魚,霍戈斯便一大早離開去深海捕獵。
金槍魚這種魚類可不好找,因為肉質鮮美,別說海洋猛獸了,人類都喜歡吃。
所以有金槍魚的地方,獵手一定多,其中最為活躍的就是鯊魚。
深海就是鯊魚的地盤,畢竟虎鯨雖然強大,但他們都很少深入海水,因為他們是哺乳動物,沒有像魚類那樣在水中用來唿吸的鰓。
他們要唿吸隻得去海麵上換氣,而換一次氣,大概能在海洋裏待半個小時。
虎鯨在海水裏可見度也不高,隻能用迴聲定位係統來捕捉其他生物的位置。
這鯊魚基本上是活膩了,大概是看到隻有一頭虎鯨,所以看到霍戈斯之後,也沒有後退,甚至迎了上去。
霍戈斯以為不長眼的東西看到他後會選擇離開,而不是原地等死,誰知道這傢夥還真就讓霍戈斯眼前一亮。
剛好,小九懷孕之後,需要營養補充,他就拿這個傢夥開刀。
那鯊魚朝著霍戈斯沖了過來,他那鋸齒狀的牙齒,能粉碎一切,但在霍戈斯這裏,占不到便宜。
作為虎鯨,是不太喜歡撕扯鯊魚的皮膚,甚至打架的時候也不輕易用牙齒,因為牙齒不可再生,要是沒有了,那就連進食都成了問題。
所以很多虎鯨家族捕獵到大型獵物,比如鯊魚或者鯨類的東西,會取內髒,然後拋屍。
因為撕扯起來太麻煩。
而且鯊魚是通過皮膚來排尿的,他們的肉裏會夾雜尿素味,這也是虎鯨不愛吃鯊魚肉的原因,但鯊魚的肝髒,那可是虎鯨最愛的東西。
不長眼的東西今天就見識到了什麽是海中霸主虎鯨。
霍戈斯幾個來迴就把對方撕咬地不成樣子了,即使他還被換氣孔的氧氣支配著,依舊直接秒殺了這個憨憨的灰貨。
快速撕扯之後,那鯊魚還在掙紮,便被霍戈斯開膛破肚,將肝髒直接掏了出來。
霍戈斯已經準備拋屍了,他叼著鯊魚的肝髒往海麵上遊去,結果剛上浮了不到五米的距離,突然感覺到了壓迫感。
他並看不見是什麽東西靠近了,隻能依靠自己的聲吶係統去辨別,試探了一會兒,才發現是海洋城管座頭鯨來了。
座頭鯨這種生物啊,和虎鯨是天生的世仇,而且虎鯨還打不過他們。
哪裏有虎鯨鬧事,哪裏就有座頭鯨。
長達15米的體長,誰見了都得叫聲大哥。
霍戈斯在海洋中憋氣久了,必須去海麵換氣,可是兩頭龐大的座頭鯨擋住了他的去路。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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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反派是每本小說的標配,沒有反派,劇情就推動不了。
他們兢兢業業扮演著推動劇情的工具人,被主角打擊,羞辱,永遠都是主角的對照組,結局一敗塗地。
雖然博萊的機會渺茫,但能在家族裏看到安九,他覺得這樣也不錯。
博西氣沖沖地遊迴來,質問安九搞什麽灰機,他都等半天了。
安九這才想起來跟博西解釋,他告訴博西:「霍戈斯跟我和好,我就順著台階下了。」
博西氣唿唿的,出氣孔都在呲水花:「你是順著台階下了,可我很尷尬啊,弗蘭布你真過分,不過你做了什麽,讓霍戈斯那麽興奮?」
安九裝傻充愣:「沒什麽啊,大概是我不走了,他比較開心吧。」
博西嘖嘖:「也就那點出息了,那既然不走了,我就繼續我偉大的事業去了,我還剛想著要是離開了,我和我的心肝不能再見了,多悲傷。」
安九:「……」
博西的心肝太多了,他甚至不知道博西說的是哪一個。
處處留情的博西,要是任由他這樣發展下去,估計馬裏斯家族的雌雄虎鯨都被他霍霍完了。
安九和霍戈斯一起休息,霍戈斯時不時地關心他的狀態,問他餓不餓,能不能撐到天亮?
安九迴答可以撐到天亮,就是吃什麽都沒胃口,就想吃點肉質鮮嫩的金槍魚。
霍戈斯表示明白,他讓安九休息,一覺睡醒就會有食物吃了。
安九心裏舒服了不少,也願意和霍戈斯蹭蹭了,甚至還要貼著霍戈斯睡覺,他們睡覺的時候,出氣孔都是暴露在海麵上的,這樣就不會麵臨缺氧的風險。
安九一覺睡醒之後,發現霍戈斯不見了,不出意外,他是去捕獵了,但家族的成員們都還在睡覺,明顯還沒有到捕獵的時間,可是霍戈斯已經不見了。
安九不用想都知道霍戈斯幹什麽去了,一定是去給他捕獵金槍魚。
心底突然被一種幸福感填滿,安九想著,以後有什麽事情,一定要先跟霍戈斯分享才是,那樣他就不用獨自焦慮。
霍戈斯一定會有辦法治好他的焦慮。
他為自己感覺到慶幸,慶幸自己遇到的伴侶都是體貼且溫柔的。
不,事實上不管雷克還是霍戈斯,都不是溫柔的動物,但對安九,確實沒得說。
而安九心中的溫柔伴侶霍戈斯,此刻正在深海和鯊魚較量。
原本深海就危險,但安九最近沒胃口,什麽都不想吃,昨晚說想吃金槍魚,霍戈斯便一大早離開去深海捕獵。
金槍魚這種魚類可不好找,因為肉質鮮美,別說海洋猛獸了,人類都喜歡吃。
所以有金槍魚的地方,獵手一定多,其中最為活躍的就是鯊魚。
深海就是鯊魚的地盤,畢竟虎鯨雖然強大,但他們都很少深入海水,因為他們是哺乳動物,沒有像魚類那樣在水中用來唿吸的鰓。
他們要唿吸隻得去海麵上換氣,而換一次氣,大概能在海洋裏待半個小時。
虎鯨在海水裏可見度也不高,隻能用迴聲定位係統來捕捉其他生物的位置。
這鯊魚基本上是活膩了,大概是看到隻有一頭虎鯨,所以看到霍戈斯之後,也沒有後退,甚至迎了上去。
霍戈斯以為不長眼的東西看到他後會選擇離開,而不是原地等死,誰知道這傢夥還真就讓霍戈斯眼前一亮。
剛好,小九懷孕之後,需要營養補充,他就拿這個傢夥開刀。
那鯊魚朝著霍戈斯沖了過來,他那鋸齒狀的牙齒,能粉碎一切,但在霍戈斯這裏,占不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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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撕扯起來太麻煩。
而且鯊魚是通過皮膚來排尿的,他們的肉裏會夾雜尿素味,這也是虎鯨不愛吃鯊魚肉的原因,但鯊魚的肝髒,那可是虎鯨最愛的東西。
不長眼的東西今天就見識到了什麽是海中霸主虎鯨。
霍戈斯幾個來迴就把對方撕咬地不成樣子了,即使他還被換氣孔的氧氣支配著,依舊直接秒殺了這個憨憨的灰貨。
快速撕扯之後,那鯊魚還在掙紮,便被霍戈斯開膛破肚,將肝髒直接掏了出來。
霍戈斯已經準備拋屍了,他叼著鯊魚的肝髒往海麵上遊去,結果剛上浮了不到五米的距離,突然感覺到了壓迫感。
他並看不見是什麽東西靠近了,隻能依靠自己的聲吶係統去辨別,試探了一會兒,才發現是海洋城管座頭鯨來了。
座頭鯨這種生物啊,和虎鯨是天生的世仇,而且虎鯨還打不過他們。
哪裏有虎鯨鬧事,哪裏就有座頭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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