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一提議,全家通過,甚至全村通過。
莫大十四歲,還是一個哥兒,按理說怎麽也不可能頂替得了漢子上戰場。
但全村上下都想著讓他離得遠遠的,睜著眼睛說瞎話,仗著莫大黑不溜秋連孕痣都幾乎看不出,就說他是莫老財家的小漢子。
徵兵的官員雖然對於莫老財家竟然把唯一的兒子送去當兵有些疑慮,但上河村上下都這麽說,官員也沒管,直接帶走了莫大。
十四歲的莫大,已經不像是幾歲的時候不知事了。
他知道現在的自己是要去幹什麽,也知道自己是冒名頂替,他隻要對著那些官爺說出來,他肯定就不用去了。
但是,看著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看著那些熟悉的人一個個翹首以盼他離開,看著自己的爹沒有來送自己最後一程,莫大沉默著離開了。
他想,也許離開,才是對大家都好的。
弟弟的書上說,為人父母天下至善,為人子女天下大孝。
為什麽,在他身上就不是呢?
莫大識字,他的弟弟雖然學習不好,但是書多。
莫大有偷偷去聽弟弟背書,然後偷偷翻看弟弟背的書,藉此認識了不少字,也懂得了許多道理。
他想,他這次替弟弟當兵,權當還了自己爹一條命,從今往後,他就不欠他爹什麽了。
莫大離開得很瀟灑,沒有其他人想的那麽悲涼,甚至,他是輕鬆的。
到了戰場,莫大更是豁出性命去拚,去闖,去殺。
他骨子裏就有股血性,不然也不能將自己從兩歲沒人管開始,養到十四歲。
這樣的莫大,哪怕身體瘦弱身材矮小,也吸引了不少和他或是同齡或是稍稍長幾歲,或者還要年幼的人靠近。
因為莫大表現得比起一般漢子還要狠絕,哪怕他眉心有一顆若隱若現的紅痣,也沒有人覺得他是哥兒。
甚至,認他當老大的人都覺得,莫大眉心的那點紅,是因為莫大殺人太多,血液濺到他額頭,久而久之形成的一道消不下去的血痕。
畢竟,莫大太過坦蕩,連稍稍的遮掩都沒有。
就這樣,莫大以一屆哥兒的身份,用了四年時間爬上了從三品指揮同知的位置。
其實,按照莫大的不要命和功勳,成為將軍也不是不可能,但……
大景朝是真的上上下下都爛透了,軍營裏也一樣。
莫大的功勳,有近乎一大半被總兵的兒子占去了,將那個廢物草包送上了正三品的指揮使的位置。
眼看著莫大的地位越爬越高,總兵兒子慌了。
他絕對不能叫莫大再往上爬,萬一把他貪占他人軍功的事抖出去,哪怕他是總兵的兒子,也絕對活不了。
總兵的兒子楊元義還有幾分腦子,沒有自己動手,而是告訴了自己的爹總兵楊兆興。
楊兆興當時想要拍死自家兒子的心都有了,但是好歹是自己唯一的兒子,楊兆興隻能給自家兒子擦屁股。
他是總兵,人脈地位都比莫大高得多,很快就想到送莫大去死的辦法。
隻是,這需要莫大部下大約四五百人一起送死,楊兆興猶豫了沒多久,還是下了命令。
隻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楊總兵要對莫大下手甚至要讓莫大連同他手底下的兵一起送死的事還是露出了些風聲。
多數人是冷眼旁觀,沒有幫一把的打算。
一個總兵,一個指揮同知,一個是家族龐大有人支撐,一個就是農家子爬上來的,幫誰不是很明顯的事嗎?
唯有一人,因為和莫大是好友,不忍心看莫大送死,在莫大出任務的前一天晚上找上莫大,將事情告知了他。
那個人,就是老馬。
老馬原是軍營裏的軍醫,在一次莫大受傷過來療傷時,意外發現了莫大的哥兒身份,因此心生愛慕。
也是因為這個,老馬才( ? ? ?)會冒著生命危險,向莫大告密。
雖然,莫大從一開始就拒絕了老馬,但老馬為人很是實誠,完全沒有因此而由愛生恨,反而更是欣賞莫大的為人。
莫大在知道前因後果之後,斷然不可能伏誅。
但任務在即,也沒有太多時間給他安排,決定冒險叛逃。
老馬得知莫大的打算,當機立斷決定跟著莫大離開。
他早已厭棄了烏煙瘴氣的軍營。
第二天很快到來,老馬很是不起眼,裝做小兵打扮,跟在莫大身旁。
莫大沒有提前告訴兄弟發生了什麽,怕他們壓不住火氣直接在軍營裏和其他士兵起衝突,帶著人就往茫茫草原而去。
這一行幾百人的隊伍,消失在了其他人的視野。
這一消失,就是二十年!
莫大沒有直接帶著兄弟們當逃兵,而是躲在一處沒人察覺的草原深處,把事原原本本告訴他們,然後讓他們自己去探查,去軍營探查也好,去草原他們的任務目標一處馬場探查也好,好讓他們死心。
這一散,就是十幾天。
陸陸續續有人迴來,不少原本就是軍戶的兄弟更是拖家帶口,把自己的媳婦兒子帶上了。
隻是,也有些人徹底沒能迴來。
那多數都是去草原深處查看剿滅和他們打仗的外族的馬場任務,到底是不是陷阱的。
那些人或是不相信,或是想要獨自立功,最後都變成了異族的刀下魂,馬下屍。
莫大十四歲,還是一個哥兒,按理說怎麽也不可能頂替得了漢子上戰場。
但全村上下都想著讓他離得遠遠的,睜著眼睛說瞎話,仗著莫大黑不溜秋連孕痣都幾乎看不出,就說他是莫老財家的小漢子。
徵兵的官員雖然對於莫老財家竟然把唯一的兒子送去當兵有些疑慮,但上河村上下都這麽說,官員也沒管,直接帶走了莫大。
十四歲的莫大,已經不像是幾歲的時候不知事了。
他知道現在的自己是要去幹什麽,也知道自己是冒名頂替,他隻要對著那些官爺說出來,他肯定就不用去了。
但是,看著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看著那些熟悉的人一個個翹首以盼他離開,看著自己的爹沒有來送自己最後一程,莫大沉默著離開了。
他想,也許離開,才是對大家都好的。
弟弟的書上說,為人父母天下至善,為人子女天下大孝。
為什麽,在他身上就不是呢?
莫大識字,他的弟弟雖然學習不好,但是書多。
莫大有偷偷去聽弟弟背書,然後偷偷翻看弟弟背的書,藉此認識了不少字,也懂得了許多道理。
他想,他這次替弟弟當兵,權當還了自己爹一條命,從今往後,他就不欠他爹什麽了。
莫大離開得很瀟灑,沒有其他人想的那麽悲涼,甚至,他是輕鬆的。
到了戰場,莫大更是豁出性命去拚,去闖,去殺。
他骨子裏就有股血性,不然也不能將自己從兩歲沒人管開始,養到十四歲。
這樣的莫大,哪怕身體瘦弱身材矮小,也吸引了不少和他或是同齡或是稍稍長幾歲,或者還要年幼的人靠近。
因為莫大表現得比起一般漢子還要狠絕,哪怕他眉心有一顆若隱若現的紅痣,也沒有人覺得他是哥兒。
甚至,認他當老大的人都覺得,莫大眉心的那點紅,是因為莫大殺人太多,血液濺到他額頭,久而久之形成的一道消不下去的血痕。
畢竟,莫大太過坦蕩,連稍稍的遮掩都沒有。
就這樣,莫大以一屆哥兒的身份,用了四年時間爬上了從三品指揮同知的位置。
其實,按照莫大的不要命和功勳,成為將軍也不是不可能,但……
大景朝是真的上上下下都爛透了,軍營裏也一樣。
莫大的功勳,有近乎一大半被總兵的兒子占去了,將那個廢物草包送上了正三品的指揮使的位置。
眼看著莫大的地位越爬越高,總兵兒子慌了。
他絕對不能叫莫大再往上爬,萬一把他貪占他人軍功的事抖出去,哪怕他是總兵的兒子,也絕對活不了。
總兵的兒子楊元義還有幾分腦子,沒有自己動手,而是告訴了自己的爹總兵楊兆興。
楊兆興當時想要拍死自家兒子的心都有了,但是好歹是自己唯一的兒子,楊兆興隻能給自家兒子擦屁股。
他是總兵,人脈地位都比莫大高得多,很快就想到送莫大去死的辦法。
隻是,這需要莫大部下大約四五百人一起送死,楊兆興猶豫了沒多久,還是下了命令。
隻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楊總兵要對莫大下手甚至要讓莫大連同他手底下的兵一起送死的事還是露出了些風聲。
多數人是冷眼旁觀,沒有幫一把的打算。
一個總兵,一個指揮同知,一個是家族龐大有人支撐,一個就是農家子爬上來的,幫誰不是很明顯的事嗎?
唯有一人,因為和莫大是好友,不忍心看莫大送死,在莫大出任務的前一天晚上找上莫大,將事情告知了他。
那個人,就是老馬。
老馬原是軍營裏的軍醫,在一次莫大受傷過來療傷時,意外發現了莫大的哥兒身份,因此心生愛慕。
也是因為這個,老馬才( ? ? ?)會冒著生命危險,向莫大告密。
雖然,莫大從一開始就拒絕了老馬,但老馬為人很是實誠,完全沒有因此而由愛生恨,反而更是欣賞莫大的為人。
莫大在知道前因後果之後,斷然不可能伏誅。
但任務在即,也沒有太多時間給他安排,決定冒險叛逃。
老馬得知莫大的打算,當機立斷決定跟著莫大離開。
他早已厭棄了烏煙瘴氣的軍營。
第二天很快到來,老馬很是不起眼,裝做小兵打扮,跟在莫大身旁。
莫大沒有提前告訴兄弟發生了什麽,怕他們壓不住火氣直接在軍營裏和其他士兵起衝突,帶著人就往茫茫草原而去。
這一行幾百人的隊伍,消失在了其他人的視野。
這一消失,就是二十年!
莫大沒有直接帶著兄弟們當逃兵,而是躲在一處沒人察覺的草原深處,把事原原本本告訴他們,然後讓他們自己去探查,去軍營探查也好,去草原他們的任務目標一處馬場探查也好,好讓他們死心。
這一散,就是十幾天。
陸陸續續有人迴來,不少原本就是軍戶的兄弟更是拖家帶口,把自己的媳婦兒子帶上了。
隻是,也有些人徹底沒能迴來。
那多數都是去草原深處查看剿滅和他們打仗的外族的馬場任務,到底是不是陷阱的。
那些人或是不相信,或是想要獨自立功,最後都變成了異族的刀下魂,馬下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