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國初期的那些歲月裏(17)


    撰寫文章鳴冤屈


    一直到了後來的1951年的春天,“阿蔡十”便因為犯上了肺癆病,在玉林醫院醫治無效死去。


    難怪,人們說得不錯,真的是應驗了那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間末到,時間一到,一切都報。”的老話。


    當時,把他的遺體從玉林運迴東平以後,還隆重地為他的逝世,召開了全區群眾參加的追悼大會。就連我們這些在校的小學生,都得要全部到場參加。


    我還曾親自在追悼大會上,親眼目睹,在下葬時,區中隊的武裝人員還用機槍,為他打了好幾排子彈呢!


    我記得,追悼大會召開的那天,區政府還要求由各村政府出錢出米,在東平大設宴席,讓所有參加追悼會者大吃一餐。目的就是要全區群眾都為他送行。


    現在迴想起來,實在是荒唐之極。


    可是,當時就隻有良村自行其是,而反其道而行之。並沒有參設宴席,為其送行的這種荒唐的舉措……


    半個多世紀過去了,當年所發生的事情是對是錯?!自有後人評說。


    不過,這些死者他們的家屬親人,在幾十年以來,卻背上了沉重的“黑鍋”,也總該有個結論了吧。


    曾經參加過當年地下鬥爭的離休幹部秦烈峰,原是東平蓮塘人,曾經擔任過縣檢察院副院長。


    當他在迴憶起半個世紀前,在東平所發生過的這些往事,就在我的麵前曾經多次說到過:


    “阿蔡十,這個人是十足的地痞流氓,他到處都是亂搞男女關係。每天晚上,都得要有女人陪他睡覺,他流氓作風,在群眾中的影響十分惡劣,完全敗壞了**在群眾中的崇高威望。


    “他為什麽要殺害王誌福呢?主要就是因為,他想要得到xxx做他的老婆,而xxx早就已經與王誌福定了婚。


    “於是,他就以王誌福組裝礦石收音機收聽敵台為事實根據,以‘裏通外國’的罪名,強行把他槍殺了。而像王誌福等人,真是死得實在太冤枉了!


    “但是,他利用公報私仇,結果,也活不了多久……


    “後來,在解放初期和我同在公安局當股長的李第檳,就曾經親口對我這樣說過:


    “‘殺王誌福的確是殺錯了!就憑王海秋曾提供槍支彈藥,支持我地下黨的武裝鬥爭這一點上看,他是對革命是有功的,應該把他看成是我黨統戰的對象。就憑這一點,也不應該把他槍殺。’


    ……”


    正是:


    蔡十病死因肺癆,人生善惡必有報;


    撰寫文章鳴冤屈,平反招雪已錯過。


    欲知後事如何,請君往下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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