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男神要不要這麽講原則
哎呀,我被手機吃掉了 作者:月曉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希月抿嘴笑,大大的眼睛婉轉一撇,微垂下去。
“你喜歡就好,下次有好吃的,我還會給你送過來的。”
她不是沒被人誇過廚藝好,隻是沒想到像守約這樣清冷得略有些不近人情的,男神級別人物,竟也會誇她!
她都不好意思了。
咳咳……保持鎮定,以前她的閨蜜就說過,不犯二的時候,她也是女神一枚。
“林姑娘,你還要做什麽木家具?”
百裏守約的突然出聲,一下子把飄飄然的她拉迴現實。
“呃,木家具?”
我勒個去,男神要不要這麽講原則!
她來送吃的,他就一定要做個木家具還給她?真是嚴格遵守一物換一物的準則啊。
林希月眨眨眼,很稀奇地看了守約好幾眼。然後才咯咯笑起來,又擺擺手,一字一頓地對他說道:“不用!我給你送吃的是把你當朋友,不用次次都給迴報的。”
“朋友?”守約眯起了眼,似乎在想這個詞的涵義。
“就是……”林希月斟酌著措詞,慢慢跟他解釋,“難受的時候,會感同身受。快樂的事物,能互相分享。對方有難,會第一時間去幫忙。自己有不開心的事,也會第一時間找對方傾訴。嗯,就是這樣的關係。”
“這樣的關係……”守約重複著,好像在思索著什麽。
拜托,是複讀機麽!能不能說點有創意的話?朋友這兩字,就那麽難理解?
“呃,守約,你有朋友麽?”林希月問後,才發現自己冒昧了,這話聽起來像在罵人。
她不禁有些膽顫心驚,但好在守約似乎並不介意。
“之前沒有。”他搖搖頭,然後看向林希月。
之前……沒,有。
噢,這意思是現在有了。現在的朋友,是不是在指她!
林希月沉吟了好久,才意識過來。突然感覺自己好遲鈍哦,男神的一句話竟然要思量這麽久才明白其中意思。
“那麽……”守約又開口,清澈的黑眸灼灼地望向她,“為什麽?”
“為什麽?”輪到她做複讀機了。
“為什麽選我,做朋友?”守約眼中的不解,很純粹。
“因為……”她交朋友憑感覺,哪有具體原因啊!“因為你……”可是此時不說出一個理由來,倒顯得自己很隨便,“因為你幫我做浴桶!”
乃乃滴,豁出去了,就是這麽個理由,又能怎樣。
不過認真講,還因為他簡單純粹不做作,講原則,懂分寸,嗯……還有,長得好看。
就是這些話有點太矯情,所以她剛才沒有說。
守約微微側了側頭,覺得不大理解,還有點受之有愧,“是麽?如果是因為浴桶的話,那你更應該去找李……”
“應該去找李白做朋友”這句話還沒說完,他就看到了不遠處,大半個身子隱在牆後的李白。
想起上次,李白就是在林姑娘前腳剛離開時,後腳就到了。莫不是這次也巴巴地侯著,就為了分點吃的?
上次硬生生吃掉他三分之一條魚,他還耿耿於懷呢。
這次又要來分龍肉吃?
“你喜歡就好,下次有好吃的,我還會給你送過來的。”
她不是沒被人誇過廚藝好,隻是沒想到像守約這樣清冷得略有些不近人情的,男神級別人物,竟也會誇她!
她都不好意思了。
咳咳……保持鎮定,以前她的閨蜜就說過,不犯二的時候,她也是女神一枚。
“林姑娘,你還要做什麽木家具?”
百裏守約的突然出聲,一下子把飄飄然的她拉迴現實。
“呃,木家具?”
我勒個去,男神要不要這麽講原則!
她來送吃的,他就一定要做個木家具還給她?真是嚴格遵守一物換一物的準則啊。
林希月眨眨眼,很稀奇地看了守約好幾眼。然後才咯咯笑起來,又擺擺手,一字一頓地對他說道:“不用!我給你送吃的是把你當朋友,不用次次都給迴報的。”
“朋友?”守約眯起了眼,似乎在想這個詞的涵義。
“就是……”林希月斟酌著措詞,慢慢跟他解釋,“難受的時候,會感同身受。快樂的事物,能互相分享。對方有難,會第一時間去幫忙。自己有不開心的事,也會第一時間找對方傾訴。嗯,就是這樣的關係。”
“這樣的關係……”守約重複著,好像在思索著什麽。
拜托,是複讀機麽!能不能說點有創意的話?朋友這兩字,就那麽難理解?
“呃,守約,你有朋友麽?”林希月問後,才發現自己冒昧了,這話聽起來像在罵人。
她不禁有些膽顫心驚,但好在守約似乎並不介意。
“之前沒有。”他搖搖頭,然後看向林希月。
之前……沒,有。
噢,這意思是現在有了。現在的朋友,是不是在指她!
林希月沉吟了好久,才意識過來。突然感覺自己好遲鈍哦,男神的一句話竟然要思量這麽久才明白其中意思。
“那麽……”守約又開口,清澈的黑眸灼灼地望向她,“為什麽?”
“為什麽?”輪到她做複讀機了。
“為什麽選我,做朋友?”守約眼中的不解,很純粹。
“因為……”她交朋友憑感覺,哪有具體原因啊!“因為你……”可是此時不說出一個理由來,倒顯得自己很隨便,“因為你幫我做浴桶!”
乃乃滴,豁出去了,就是這麽個理由,又能怎樣。
不過認真講,還因為他簡單純粹不做作,講原則,懂分寸,嗯……還有,長得好看。
就是這些話有點太矯情,所以她剛才沒有說。
守約微微側了側頭,覺得不大理解,還有點受之有愧,“是麽?如果是因為浴桶的話,那你更應該去找李……”
“應該去找李白做朋友”這句話還沒說完,他就看到了不遠處,大半個身子隱在牆後的李白。
想起上次,李白就是在林姑娘前腳剛離開時,後腳就到了。莫不是這次也巴巴地侯著,就為了分點吃的?
上次硬生生吃掉他三分之一條魚,他還耿耿於懷呢。
這次又要來分龍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