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最厲害了!知道的這麽多。為了減少自己的嫌疑,畢竟想要洗幹淨是不可能的了,盛彼岸也就隻能硬著頭皮上了。一群人看熱鬧不嫌事大地給他們兩個點了一首《咱們結婚吧》。


    “今天我結婚,這首歌確實是挺合適的,我們大家接下來隻要認真聽他們唱歌就好了。”


    盛彼岸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今天你結婚,倒是自己來唱呀!


    時盛伸手拍了拍話筒,確定有聲音了之後便垂下了眼簾,聽著前奏等著第一句歌詞的到來。哈哈早就準備好自己的手機了,以前她老是覺得彼岸和時盛站在一起吧,很別扭!雖然兩個人的顏值都挺高的,但是從顏值和體形上來看....就真的很奇怪了!因為彼岸不高啊,而且她還有點胖,雖然看起來是挺可愛的哈~時盛又長得高高瘦瘦的,看起來養眼但是不協調呀!


    但是現在好啦,彼岸已經瘦成了一個小妖精,至少在體形上麵兩個人還是很般配的。盛彼岸拿著話筒,眼睛剛開始還不知道往什麽地方看,等到時盛開口唱第一個字的時候,某人的目光就固定在時盛身上了。


    這應該是在座大部分人第一次聽時盛唱歌,盛彼岸也是第一次。她和時盛相處了半年多,第一次聽到他唱歌。


    一個人聲音好不好聽,是天生的,但是一個人的閱曆是後天的。要唱出動人的歌詞需要的不僅僅是歌喉,閱曆也很重要,那樣才可以賦予歌曲靈魂。


    時盛平時說話的聲音就是低沉的、帶著磁性的,雖然沒有唐晚的聲音那樣可以一把抓住人的心,但是聽著還是很有感觸。雖然沒有鋼琴那麽悅耳,但是和大提琴低沉的音調還是可以相媲美。


    “...想起那年初夏,我為你牽掛,在一起就犯傻....”


    其實那年的時間隔得也不是很久,也就七百多天之前,那時候盛彼岸還是管時盛叫做時師兄,她是經常犯傻,時盛有沒有犯傻她就不太清楚了。


    “...好想和你擁有一個家,這一生,最美的夢啊,有你陪伴我同窗天涯...”時盛的身子轉過了一個角度,直視著盛彼岸,這句歌詞就是他想對盛彼岸說的話。能和她有一個家,兩個人可以扶持著一起生活成長,這對時盛才說就已經足夠了。他已經放棄了他所熱愛的職業,為了可以把自己更多的時間花在盛彼岸的身上。


    因為盛彼岸,他知道了愛一個人是什麽感覺,因為她學會了酗酒、不愛惜自己的身體,因為她,時盛收獲了很多,失去了很多。但是這句話,最能概括他的想法。但是不希望,盛彼岸陪伴他走天涯就是一場美夢。他要的是真真切切的。


    說好的是兩個人的合唱,但是盛彼岸握著話筒,站在那裏,一個字都沒有唱,敷衍都不敷衍一下,嘴巴都不張開,全程就聽著時盛唱歌了。


    “嘿...這下好了,本來想聽合唱的,這下反倒變成了時帥哥一個人的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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