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的審判!無罪判決背後的真相】


    【……就在昨日,國家安保局公布了923事件的調查結果,這起極度惡劣的殺人事件將被作為懸案列入《國家機密檔案》之中……嫌疑犯李銘被判決無罪,由於審判全程私密,小編也無法得到內部消息……國家安保局局長楊蘇棣在一次采訪中透露了李銘被判無罪的理由……】


    【距楊局長所說,李銘並未在案發現場殘留指紋、兇器等證據,不在場證明也成立……故而被判無罪釋放……時至今日,嫌疑人李銘都沒有正麵迴應,他拒絕了任何采訪,這其中是否另有隱情我們不得而知……】


    【從923事件可以看出,我國現有司法體製是否仍存在漏洞,若沒有足夠的證據,是否就一定無法定罪,讓犯人逍遙法外呢?小編依舊會對923事件進行跟蹤調查。】


    報紙被一手扣在桌麵上,媒體總是能捕風捉影地明諷暗諷,仿佛他們手中的才是真相。楊蘇棣正對著報紙沉思,忽有一人推開他辦公室的門。


    “爺爺,這是怎麽迴事!”身著軍裝的少年人一把將報告書拍上辦公桌。他長著與楊蘇棣相似的眉眼,小麥色的皮膚令他整個人顯得格外朝氣。


    “進我辦公室打申請了嗎?”


    少年人心虛地脖頸後縮,又很快理直氣壯起來,“我這是家屬的看望!看望!”


    “就算是家屬進我辦公室也需要申請。”楊蘇棣鐵麵無私地拿起座機話筒,被他的孫子楊懷朔按住手。


    “我知道了……迴去就補上。而且現在重點不在這兒!”楊懷朔急道,“李銘就這麽被無罪釋放了?怎麽迴事?那場通篇‘我不知道’的狡辯也能被受理?”


    果然是為了李銘的事。楊蘇棣心裏歎了口氣,他對自己的孫子再了解不過。“你想怎麽審判?”


    “我……”楊懷朔眼神四散,“我會延後審訊,等找到了足夠的證物再開庭。”


    “如果找不到判罪的證物呢?”楊蘇棣將楊懷朔帶來的報告書翻到一頁,指著說,“裏麵寫得很清楚,沒有找到任何判決有罪的證物。”


    “沒有證明他有罪的證據,難道就有證明他無罪的證據嗎?”楊懷朔反駁道。


    “有罪才需要證明,無罪則不需要。”楊蘇棣說,“而且那晚他擁有不在場證明。千花場館的案件發生時,李銘已經迴到酒店。街上的攝像頭已經提供了他無罪的證據。”


    “這根本算不上不在場證明。”楊懷朔眉頭一擰,“隻要他有同夥,就可以做到。李銘的同夥在場館殺人,他自己則負責千花酒店的部分。”


    “一個人要怎麽無聲無息地殺死幾百人?”


    “在晚餐裏或者酒店的水庫裏下安眠藥。”


    “屍檢報告裏可沒有寫發現安眠藥的成分。”


    “那就是團夥作案,一部分人聯合起來殺害另一些人。比如說住在同一間房裏的人就有機會趁別人睡覺的時候動手。酒店又沒有被封鎖,他們完全可以殺人之後立刻從後門溜出去。”


    “大多數人死於失血過多。他們的四肢是被扭斷的。你覺得要多少人才能在一晚上扭斷幾百人的脖子和四肢?”


    “說不定是什麽機關呢。絞首架之類的……又或者酒店裏根本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有某個組織在9月22日晚綁架了被害人,並命令他們互相絞首,成功的人才能活著。在第二天上午又重新送迴酒店裏。李銘是組織的一員,也是他們的線人。”


    楊蘇棣在聽完後,直接用三個字讓楊懷朔啞口無言,“證據呢?”


    “這些全部是你的猜測,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


    楊懷朔嘴巴張了又張,臉被氣得通紅,“沒有證據,就可以否定存在的可能性嗎?!”


    “你又有什麽證據證明我的猜測是錯的?”


    “李銘的人際關係和人生經曆全部在你帶來的報告書裏。”


    “裏麵的隻是部分!不一定是全部!”楊懷朔喊道,“爺爺,你們總說什麽證據證據。張口閉口就是證據證據。所以你能拿出自己已經完全調查李銘的證據嗎?你的手下調查了李銘擺在明麵上的證據,所以他背後的經曆呢?他在自己別墅裏的動作呢?有沒有可能在喝著紅酒跟某個你不知道的人談話?你能拿出否定這個可能性的證據嗎?沒有!沒有證據,就能證明他沒做過嗎?不能!隻是我們沒有看見而已!因為我們看不見!看不見的東西就一定不存在嗎!”


    楊蘇棣頓時雙掌拍出巨大的聲響,嚇得楊懷朔停下怒吼。


    “但你依然看不見。”那個證人說。


    “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本身就不正常。”那個證人說。


    “你又看見了什麽?”楊蘇棣對他的孫子沉聲道。“你能看到真相嗎?你當時在現場嗎?你隻是憑借捕風捉影來的線索,看了幾本推理小說就自命不凡的旁觀者。懷朔,我可不記得以前教過你用妄想斷案。”


    “是啊。你沒教過我用想象斷案。”楊懷朔勾起嘴角,“但你教過我怎麽讓犯人逃脫審判。”


    “李銘和張錦不一樣,他不是兇手。”


    “你倒是拿出他不是兇手的證據啊?!”楊懷朔兩眼盯著安保局的長官,從他僵硬的表情上看出了背後的窘迫。這個象征著國家最高司法權力的辦公室終於向他敞開了一間密室。沒錯,那些藏在暗處的,因為沒有被看見就選擇忽視的密室。裏麵擠滿了上位者腦裏的僵蟲,堆滿了受害者的屍骸,放著兇手放聲大笑的歌。


    沒有證據,就宣告無罪。


    找不到證據,就不去找。


    手握鐵錘的人其實根本沒有探究真相的欲望,他們寧願把空餘時間拿去看戲劇,也不願多跑幾趟去查閱嫌疑人的行動路線。不在場證明?隻要案發時間不在現場就是不在場證明。至於在案發時間的十年前,兇手和誰有所來往,那又有什麽關係?和兇案有關嗎?


    二十四歲的少年終於露出了笑容,那是諷刺到露骨的笑容,“其實都一樣的。我沒有證據,你也沒有證據。”


    “但我可不會像你一樣,因為沒有證據就放棄思考,放棄尋找真相。無罪判決?哈哈哈哈。一群得過且過的混子!”


    “我會找到李銘是犯人的證據。我會證明給你看。”楊懷朔從他的胸口摳下警徽,扔在楊蘇棣麵前。


    “果然我還是適合當偵探,而不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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