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你認為我描述的是事實,還是編造出的幻想劇?”


    審判時,楊蘇棣的腦海裏一直迴蕩著李銘的問話。那個時候李銘的臉總算不是平靜如水的神情,而且充滿了求知與認同的表情。


    我在找他尋求答案,他也在找我尋求答案。


    “檢方在趙昊與劉德林的房間內發現兩張紙條,是你寫的嗎?”


    “是。”


    “為什麽寫紙條?”


    “我想確認他們是否在房內。”李銘隨即意識到他的話有歧義,“我到達十一層時,犯人已經對十一層進行了清掃。我擔心他們也死在犯人手上,想找他們一起逃出去。”


    “為什麽隻找他們兩個人。”


    “因為我懷疑犯人與蘇懷琴有關。”


    “蘇懷琴?”


    “我曾聽過趙昊與劉德林的爭執,他們似乎在三年前合謀過殺死蘇懷琴。我在馮華的屍體上發現了康乃馨,而三年前蘇懷琴得到的千花獎杯也是康乃馨。我就懷疑是不是蘇懷琴對他們的複仇?”


    “可蘇懷琴已經確認於三年前自殺。”法官不動聲色地翻閱著資料。


    “或許是她的親人,或許是她的朋友。”李銘說。


    “假設有這麽一個複仇者,他為什麽要殺死其他人?”


    “我不會知道兇手是什麽想法。”


    這就是惡魔的證明。李銘隻是想要證明自己無罪,他不是偵探,不需要去尋找真正的兇手。兇手是誰、怎麽犯案、為什麽犯案都不需要他來舉證。因此,李銘隻要一口咬定“不知道”就可以。尋找真兇,是警察的任務。


    李銘被發現的時候身上沒有任何血液,房間的浴室也沒有清理的痕跡。“你在茛海港的口供裏說自己晚上一直在睡覺,如今又變成目擊者,這是怎麽迴事?”


    “在茛海港時我處於發病狀態,頭腦並不清楚。警官說什麽我就是什麽。”李銘辯解道,“現在經過治療,已經好多了。那晚的事也逐漸想了起來。”


    “十一層樓的門把手上很多有你的指紋。”


    “我在尋找有沒有生還者。”


    “為什麽不往大門逃,而是在十層和十一層之間徘徊?”


    “我一開始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還在做些偵探夢,想和兇手鬥智鬥勇。等我到了十一層,看到慘狀之後,才打算從大門逃走。但那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沒有想過報警嗎?”


    “有。沒信號。”


    “座機呢?”


    “總是被轉接到一個人手裏。”


    “他是誰?”


    “不知道。”


    “所以你在目擊一切之後又迴去睡了一覺?不是打算逃跑嗎?”


    “不,我想應該有人將我的藥替換成安眠藥。因為發生的事太恐怖,我以為又是發病了,所以先迴房拿了藥。”


    “你的藥瓶是空的。”


    “我剛好吃完最後一片。”李銘眼睛眨也不眨地說。


    “你的意思是在你吃完藥睡著後,犯人還把你搬迴床上?”


    李銘依舊以同一句話迴複。“我不會知道兇手是什麽想法。也許他跟我一樣是個精神病,對我有同病相憐的感情。”


    審判庭上的人互相看了幾眼,現在與李銘有關的證據都得到解釋,即使聽上去很荒誕,可能夠猜測的結果便是如此。沒有其他證人、也沒有其他證據,再荒誕他們也得接受。最終法官落下他的鐵錘,“現在宣布判決。”


    “李銘,無罪。”


    沒有鼓掌聲,也沒有議論聲。這本就是一場不公開的審判。李銘恭敬地說了一聲“謝謝”後從嫌疑人的台子上走下來。


    與他較熟的楊蘇棣迎上來,“恭喜獲得無罪判決。”


    “謝謝。”


    “你現在是要迴家?”


    “嗯。迴山上的別墅。”


    “不介意的話,我送你一程?”


    李銘看他一眼,“好。”


    “你的言論和一周前說的並不相同。”駕駛著汽車的楊蘇棣問道。


    “如果我跟他們說怪物、幻想,他們也隻會把我送迴醫院,再次等待一周審判。”李銘說,“那樣我會很困擾。”


    “所以你就編造了一套說辭?”


    “編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是編造的?”李銘笑道,“比起幻想劇,這種說法不是更為真實嗎?一個被害人的家屬為複仇殺光與她有關的所有人。若是拍成電影,票房說不定會很高哦。”


    “根本沒有什麽證據,唯一的證人還是個精神病。其結果,那晚的事便是一個貓箱,我跟你說的是其中一種可能,在法庭上說的是另一種可能。區別隻在於你相信哪一種。”


    “那天你問我覺得你說的是事實還是編造的,當時我沒法給你答案。現在我可以給你。”


    李銘撇過頭來,等待結果。


    “我認為你口中的幻想劇,才是真實。”楊蘇棣說,“真諷刺啊,對比法庭上滿篇‘不知道’的證言,本該是虛幻的幻想劇卻更合乎邏輯一點。一旦接受了怪物的設定,原有的疑點也隨之而解。”


    “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你是一個普通的證人。李銘。”


    “你願意信任,我很高興。警官。”李銘說,“不用送我迴別墅了,將我放在前麵一條街上就好。”


    “嗯?現在你可是被議論的中心。”


    “沒有問題。”李銘笑了笑,“警官,你平時一定不看影視劇。化了妝的明星與不化妝的明星差別可是很大的。”


    李銘拉開車門,楊蘇棣送他下車。他們一個是網絡上議論紛紛的犯人,一個是經常上新聞的局長,路人卻沒有分一點目光過來。他們拿著手機,對最近發生的殺人事件大談特談。看著他們,楊蘇棣也產生了與他們活在不同世界的錯覺。自己想象中的群眾堵路,根本沒有。


    所以,自己看到的外界言論,其實也是虛幻的麽?


    李銘走下車,“警官,別想了。事件已經結束了。”


    “你今後打算怎麽辦?”


    “怎麽,警官,你打算繼續找我聊天嗎?”李銘說,“不知你可曾聽過一個理論,治療精神病的醫生往往也會得精神病。所以,還是離我遠一點為好。”


    “你是正常人。”楊蘇棣強調道,“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


    “但你依然看不見,不是麽?”李銘迴複,“能看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本身就不正常。就算你相信了,也不代表我就是正常人。說到底,正常人的概念是大多數人總結出來的規則。我並不符合他們對正常的定義,那我就是不正常的。跟事實與否無關。警官,你能看見你的腳邊有什麽嗎?”


    楊蘇棣反射性往自己腳邊看去,他看到了地磚和車輪。除此以外,什麽都沒有。


    李銘露出意料之中的無奈笑容,“有一隻貓。黑色的貓。”


    “你能分辨出我有沒有說謊嗎?”


    “你還能相信我嗎?”


    “你還認為我是正常人嗎?”


    “這就是事實啊。警官。”李銘勸解道,“別再找我了,事件已經結束了。”


    楊蘇棣渾渾噩噩地迴到駕駛座,他看到李銘的座位上留下一張畫。


    雖然還是簡陋的線條,楊蘇棣這次卻分辨出他畫著什麽。


    一隻貓,黑色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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