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以為,智利僅僅是在與玻利維亞的領土爭端中占盡了便宜,如果我們把視線放在智利,


    同時也是美洲大陸的最南端,會發現智利在南部領土和海岸線的爭奪上,同樣優勢明顯。


    而在這個方向與,與之博弈的可是一直以大國自居的阿根廷。


    在西班牙統治時期,安第斯山脈分水嶺,是智利與阿根廷的天然地理分割線。


    問題是,這一原則,實際僅僅適用於,潘帕斯草原所對應的這段安第斯山脈。


    在西班牙殖民時期,以阿根廷為核心的“拉普拉塔總督區”,是最晚建製的總督區(1776年)。


    為了避免這個麵朝大西洋的行政區,脫離利馬的影響。


    殖民當局一方麵,將“上秘魯”屬性的玻利維亞,劃給“拉普拉塔總督區”。


    一方麵,將麥哲倫海峽及火地群島,留在了秘魯總督區內,準確說是“智利都督府”的轄區。


    至於荒涼的巴塔哥尼亞高原,則如阿塔卡馬沙漠一樣,長期為相關國家也忽視。


    阿根廷直到1870年,才開始對生活在這片荒漠的土著居民,進行征服工作。


    上述曆史意味著,在拉美國家紛紛d立,並開始明晰邊界時,智利在理論上,


    可以主張整個火地群島,及麥哲倫海峽北側的土地,為自己的領土。


    然而,這種把手伸到安第斯山脈以東的做發,注定會引起阿根廷的不滿。


    如果說,身處中安第斯山脈之上的玻利維亞,難以盡占原本劃給它的北查科平原。


    那麽,太平洋屬性的智利,想在阿根廷眼皮底下,拿到這麽一大塊土地,也是千難萬難。


    隻是,既然有了這一依據,想讓軍事上強勢的智利完全放棄,同樣也是困難的。


    荒涼的巴塔哥尼亞高原,也許暫時沒什麽價值,但地緣z治意義重大的合恩角和火地群島,價值早在大航海時代,就已是眾人皆知了。


    安第斯山脈延伸至南美大陸的最南端,被海水分割出了,包括“火地島”在內,被統稱為“火地群島”的一係列島嶼。


    整個群島中,包含有兩條重要的海峽:比格爾海峽和麥哲倫海峽。


    前者位於“火地島”的南端,又稱“大火地島”,與附屬島嶼之間。


    後者則位於“火地島”與大陸之間。


    合恩角,則位置整個群島的最南端島嶼——合恩島。


    在大航海時代,上述兩條陸間通道,幾乎是溝通大西洋與太平洋的必經之路。


    表麵上看,走合恩角也是方案之一,但常年遠洋的海員們知道,在南緯40°以南至60°的海域,


    西風將變得非常的狂躁,被稱之為“四十度咆哮風帶”。


    在強大風力的影響下,這一地區海麵的波浪,常常高達四五米,且緯度越高風力越大。


    海員們則形象的將這一特色描述為:“四十度以下沒有法律,五十度以下沒有s帝”。


    不幸的是,合恩角的緯度為55°56‘,正是風力最盛的區間。


    由於距離冰冷的南極大陸,直線距離不到1000公裏,且位於兩洋之間。


    在冷暖洋流交匯的影響下,合恩角附近海域,還終年籠罩在大霧之中。


    根據統計,僅在17-19世紀中的200年當中,就有超過2萬名船員葬身於此。


    以至於合恩角,成為了最著名的“海洋墳場”。


    相比之下,受到陸地保護的比格爾、麥哲倫海峽,通行條件就要好的多了。


    同時,海峽易守難攻的特質,讓西班牙能夠投入較少的成本,就能夠嚴控對手的侵擾。


    正因為如此,不管是後來稱霸海洋的荷蘭人還是英國人,都很難在太平洋地區,獲得戰略優勢。


    問題是,當智利和阿根廷,必須進行地緣z治分割時,這兩條海峽及其附屬島嶼的z治歸屬,就成為一個大問題了。


    最終,在硝石戰爭激戰正酣的1881年,智利和阿根廷雙方簽訂了邊界條約,確定了後世雙方現有的邊界。


    不考慮殖民時代的z治遺產,純粹從地理分割原則的角度來看,智利算是在領土分配上,占據了優勢。


    在分配方案中,麥哲倫海峽的東入口,成為了分割基點。


    圍繞著這個入口,智、阿兩國,劃出了一條,大體呈直角狀的分割線。


    智利得到了整條麥哲倫海峽、將近半個火地島,以及巴塔哥尼亞高原的南部。


    同時,比格爾海峽的東段中線,成為了兩國最南端的邊界。


    包括合恩角在內的火地群島南部附屬島嶼,都歸屬於智利,比格爾海峽以東的領土,則歸屬於阿根廷。


    總得來說,1881年的邊界條約,解決了智利了阿根廷,在這個敏感地區的曆史遺留問題。


    隻是這並不代表,兩國在條約的具體理解上,就毫無爭議了。


    其中爭議最大的,是比格爾海峽東端的三個島嶼:皮克頓島、倫諾克斯島、努埃瓦島的歸屬問題。


    此後一百年間,兩國為了這三個島嶼的歸屬問題矛盾不斷,甚至差點引發戰爭。


    智利方麵認為,比格爾海峽的主航道,應該延伸至這三個島嶼的北端。


    而阿根廷方麵則認為,這三個島嶼,已經不屬於比格爾海峽範疇,而是位於海峽以東。


    最終,在j皇及相關國家,包括國際仲裁機構的仲裁下,智、阿雙方還是在1984年,簽訂了和平條約。


    上述三個島嶼,成為了智利合法領土的一部分。


    單從邊界劃分來看,憑借對麥哲倫海峽的掌握,智利成為了這個星球上,為數不多的,同時在兩片大洋,擁有出海口的國家。


    然而,阿根廷其實也並沒有像表麵上,看起來那麽吃虧。


    在1984年的邊界條約中,阿根廷除了要求智利,保障自己的通航權以外,


    智利在麥哲倫、比格爾海峽東端外延的權力邊界,被嚴格限定在3海裏以內。


    而在合恩角以南海域,貫穿合恩角、充當太平洋與大西洋的“合恩子午線”,


    成為了兩國對合恩角以南,至南極洲海域的分割基準。


    對於阿根廷來說,將海權線推進到“合恩子午線”,不僅意味著可以從海洋經濟中,獲取更多利益,更能為其爭奪南極大陸的領土權增加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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