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驚訝不已,他萬沒想到,眼前這個年輕人竟然認得自己。雖然金主告訴他,這個人很難對付,但是他也隻是把林凡劃分到b級任務裏。如果不是金主勢力龐大而且出手闊綽,他也不願意接這樣簡單的任務。


    但是能認出自己就是槍王,看來對方也不是個簡單的人物。


    “你怎麽知道我的?”史密斯問道。


    林凡微微一笑:“從你手裏那把槍,還有你身上的氣勢。”


    槍王這把銀色的手槍是找製槍大師定製而成,花費了他不少資金。而且連子彈,也是特製。這把手槍的性能,可以說超越了世界上任何一種手槍。而它的威力,也不亞於步槍。


    史密斯看了看手中的槍,這把槍名叫銀翼,也可以說是自己身份的象征。


    “小子,還有些見識,能死在我槍王史密斯手裏,也不算虧待你。要知道,死在我手下的,哪一個都是威震一方的大人物。”


    林凡伸手把百辟龍鱗掏了來,反握在手中道:“我也是大人物,不過就看你有沒有殺我的本事了。”


    史密斯看到百辟龍鱗,心頭巨震,“你……你是龍王!”


    “如假包換,你是槍王,我是龍王,早就想跟你切磋一下,今天正好如願。”林凡戰意大盛,目光如炬盯著史密斯。


    史密斯不敢懈怠,龍王的名號,可是比他這個槍王還要大。不過他相信,自己的實力,絲毫不輸於龍王。而且傳言龍王擅長近身格鬥,但是如今他有銀翼在手,他有信心不讓龍王靠近自己。


    不過他心裏卻把金主罵了一番,要是早知道殺的目標是龍王,那他會做更多的準備,而不是傻乎乎的直接過來。而且,殺龍王,可不是b級任務,這簡直是s級的。這麽一算,給的那點酬金還是少的可憐。


    等完成任務,一定要三倍酬金!


    史密斯微微眯眼,隨時準備開槍。


    而林凡則是一副優哉遊哉的模樣,顯然根本沒把史密斯放在眼裏,這讓史密斯有種被無視的感覺。


    一直以來,史密斯都把自己當著掌握生死的神,可如今,他卻第一次感覺到,自己仿佛變成了被獵殺的對象,這讓他心裏有些惱火。不過很快他又平靜了下來,他清楚跟龍王對決,絕不可以有絲毫的差誤,不然死在這裏的,就真是自己這個號稱第一殺手的槍王了。


    快如閃電,史密斯朝林凡的胸口開了一槍,他知道這一槍肯定打不中林凡,他隻是想用這一槍的威勢,讓自己活得先利之機。隻要林凡做出躲避動作,他就有信心讓林凡陷入自己的子彈封鎖之中。


    銀翼的子彈是特製的,速度要比普通手槍不知道快了多少。


    不過令史密斯大跌眼鏡的是,林凡竟然絲毫沒有躲避,隻是把百辟龍鱗橫在胸前,硬生生的擋下了這一顆子彈。


    特製的子彈打到刀麵上,連個痕跡都沒留下來。


    “史密斯,你就這點本事嗎,我看你這槍王的名號也是徒有虛名啊。”林凡依舊保持著笑容,但卻絲毫不掩飾身上的滔天殺意。


    史密斯自然知道龍王的厲害,他一抬手,又是三槍,這三槍分別打林凡的眉心,心髒以及小腹丹田處。打完三槍後,史密斯身形如鬼魅般消失在山中亂石之間。


    麵對槍王的三顆子彈,林凡也不敢托大,一個轉身躲了過去,再看史密斯,卻沒了蹤影。


    “史密斯,你就這樣做縮頭烏龜了不成?”林凡出言諷刺,他知道自己這激將法根本不會逼史密斯現身,如果史密斯這麽簡單就出來跟自己火拚,那史密斯也就稱不上第一殺手了。


    但是林凡知道,這句話,多少也會給史密斯帶來一些心理上的負麵影響。


    林凡一踏腰,也鑽進了亂石之中,仔細感應著史密斯的氣息。不過這史密斯終究還是有些本事,尤其是隱匿氣息,林凡竟然絲毫感覺不到史密斯的方位,甚至周圍連唿吸的活物的都沒有。


    林凡小心翼翼地在亂世中摸索前行,其實他完全可以就此離開。不過被一個頂級殺手惦記上,這可不是什麽好玩的事情,所以林凡決定今天無論如何也要跟史密斯死磕到底。而且,也不能讓史密斯逃脫。


    找了個絕佳的位置,林凡坐了下來,暗道,我就跟你耗上了,不信你不喘氣!


    山間隻有陣陣清風,偶爾有幾聲不知名的鳥鳴。林凡席地而坐,把感識提高最好,感應著周圍的每一分動靜。


    史密斯就在離林凡三十多米遠的地方,他用的是一種從印度學來的瑜伽術,可以屏息一個小時。但他怕的是,要是林凡就在這裏跟自己耗上一個一個小時,自己隻要一唿吸,就立即會暴露目標。


    殺人者,如今卻被動成為了被殺者。史密斯心中有些惱怒,強定心神,仔細感應著周圍的氣息。


    過了有二十來分鍾後,史密斯感覺到了一絲微弱的唿吸聲。他心中大喜,暗道,龍王再牛逼,也不像自己這樣可以屏息一個小時。這才二十分鍾,龍王就憋不住了。


    知道了林凡的位置,史密斯又有了信心。他從腰間又掏出一把手槍,不過這把手槍有些特殊,槍管要比普通手槍粗了有三倍有餘。


    史密斯伸手就是兩槍,分別衝林凡斜前方左右兩塊石頭射擊。


    林凡聽出槍的聲音不對,絕對不是剛才史密斯使用的那把銀色的手槍。


    兩顆子彈幾乎同時打中石頭,隨後兩聲爆炸聲響徹山林。


    靠!


    林凡罵了一句,這史密斯還有威力這麽大的玩意。


    爆炸的威力巨大,石塊飛濺,幸好林凡及時用罡氣護住全身,不然肯定被這兩槍炸的狼狽不堪。


    隨著爆炸聲響起,史密斯飛快的換了位置,本想趁林凡現身的時候在暗處偷襲。可等煙塵落地,也沒見林凡的蹤影。


    難道已經被炸死了?史密斯想了想,覺得有這種可能。但他又不敢過去確認,萬一龍王是詐死引他出來,那自己豈不是要跟龍王近身搏命了。


    靜默了一會後,史密斯再次朝林凡所在的地方開了一槍。


    林凡知道史密斯這是在試探,如果自己暴露身形走開,有可能史密斯就會往山林深處隱藏。


    不得已,林凡隻好硬接了這一槍爆炸的威力。


    這一槍過後,史密斯又沒了動靜。


    林凡撇撇嘴,暗道,這個史密斯,真是謹慎的有些過頭了。


    大概過了有十幾分鍾後,史密斯見林凡還沒有什麽動作,便悄悄朝林凡的藏身之地而去。


    史密斯一開始移動,林凡便可以清晰地感覺到他每一分的動作。


    來吧,我等著呢,再近些!


    林凡心中暗暗說道,隻有史密斯靠近自己五米範圍內,林凡就有把握纏住他,繼而將史密斯殺死。


    史密斯緩緩靠近,等到了十米距離的時候,停了下來。多年的殺手生涯,讓他有種對危險的預知能力。他的第六感告訴他,再往前走的話,自己會有生命危險。停下腳步,史密斯猶豫起來。如果不過去確認,他根本不知道林凡是不是已經死亡。按照常理來推斷,之前那兩槍足以要了林凡的命。


    可是史密斯沒有信心,那可是龍王,雇傭兵中神一般的存在,如果這麽簡單就被自己幹掉了,說出去也誰也難以置信。


    但如果去確認,他又顧慮這是林凡的圈套,就是引誘他走到近處,好跟他近身搏鬥。


    史密斯雖然是槍神,可他還是不敢跟龍王靠近。龍王那把龍鱗,可是有不少知名槍手都死在了刀下。


    猶豫了有三四分鍾,史密斯決定退縮。如果林凡沒死,那他就做好充足的準備,再次襲殺。


    林凡感應到史密斯的動作,心中一陣惋惜。他沒想到史密斯竟然如此謹慎小心。但林凡可不想給史密斯第二次殺自己的機會。於是他一轉身,然後施展逍遙遊身法,手中的百辟龍鱗直朝史密斯刺去。


    史密斯大驚!他以為,就算林凡不死,也會受傷,身手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可從林凡的攻勢來看,絲毫看不出有一絲受傷的跡象。


    怎麽可能!那可是爆破彈!在如此近的距離麵對爆破彈的威力,林凡竟然可以毫發無損。


    史密斯想破腦袋也想不出到底是什麽迴事。


    心中有有感慨,不愧是龍王!


    麵對林凡的進攻,史密斯第一個想法就是拉開距離。


    他的身法雖然不如林凡,但反應神速,在一瞬間就左右兩手分別開了一槍,阻擋林凡的攻勢。而同時,自己也身形朝後而去,以最快的速度往深山裏逃。


    林凡受史密斯兩顆子彈的阻攔,不得已身形一滯。但隨後又繼續追殺而去。


    就這樣反複幾次,兩人始終保持著十多米的距離,一直到了山崖邊。


    史密斯現在真有把金主殺了的心。這次他接了任務後,做的準備實在是太不充足了。而且明明明知道剛才林凡開車是故意把自己引到山上。自己仗著是槍神,渾然不懼一路跟了上來。現在想想,是多麽愚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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