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瓏說她贏了。琳琅說是柳條的錯,不服!

    見著那一池秋水,兩人的比賽再次拉開序幕。下湖比誰抓的魚多,誰就勝利。

    看著琳琅嬌小的身子隱沒在水中,我的心微微一緊,手心立馬冒出了細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就在這碧波蕩漾的湖水裏,我失去了我第二個孩子。那是個噩夢,永遠的。

    紅梅迴去拿了幾件衣服與我一起在湖岸邊候著。玲瓏和琳琅時而翻出水麵,時而一頭栽進水裏。在水麵遇上了也忍不住鬥上幾句嘴。

    最終結果是玲瓏抓了十三條大魚,一條小魚;琳琅抓了十三條大魚,一隻鱉。

    兩人又一次爭吵起來,玲瓏看著琳琅手裏的大鱉樂嗬嗬的笑道:"比賽是比抓魚,你抓鱉幹什麽?"

    琳琅斜眯了小眼,看著玲瓏手裏活蹦亂跳的小魚兒,大笑起來:"你還好意思說我,那麽小的魚也拿出來,真不臉紅!"

    "反正它是魚,哼!"玲瓏撇了琳琅一眼。

    "如果你的小魚也算數的話,我的大鱉當然也的算了~"琳琅悠悠的道。

    "你那是鱉,不是魚,怎能算數!"玲瓏不甘了。

    "它是叫鱉沒錯,可它也叫甲魚!怎麽著也比你那小魚好。"

    "你那叫濫竽充數!"玲瓏氣唿唿的癟著嘴。

    "你那才叫濫竽充數!"琳琅急地大叫道。

    "你那是鱉,算不得數!"玲瓏強辯道。

    "那你的小魚也算不得數!"琳琅圓睜著小眼。

    "為什麽?我這魚小但也是魚。"玲瓏不服氣了。

    "很簡單啊!"琳琅舉著她的大鱉小道:"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你的小魚頂多給我的大甲魚做午餐。"說完還拋了個眉眼。

    "強詞奪理!"玲瓏不理她,撅著小嘴找上我:"娘,你給評評理。"

    "姑姑!玲瓏姐姐耍賴!"琳琅也翹著小嘴告狀。

    紅梅看著我掩唇一笑,靜靜的退到一旁。

    我犯難了,苦思冥想了半天,出了個餿主意:"把大鱉和小魚放進一個大缸裏,哪個存活的久,誰就是勝者。"聽了我的話,紅梅偷偷笑的眉眼都彎了。

    那天中午,梨落院的奴才都飽食了一頓美味的活魚燒烤。玲瓏和琳琅直吃到撐著,我隻能再次無奈的含笑搖頭。兩人連吃都在比賽!

    或許是我高估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大總管離開都已經十幾日,他也沒見出現。琳琅和玲瓏依舊天天嬉戲打鬧,爭鬥不休。感情卻是在這永無休止的爭吵裏日漸深厚,可說是一日千裏。

    明鏡湖成了她們沒日必去之地。那裏視野開闊、湖色山光,真是一個遊玩的好去處!微風吹過湖麵波光粼粼,湖對岸的小山翠玉蔥蔥,隱約可視點點花色。

    玲瓏和琳琅又比鬥開了。一人拾了幾根粗粗的藤條,拽了塊大木板,吵著要動手做秋千,還不許旁人幫忙。

    這不,一上午的大好時光悄然逝去,大樹下終於搖蕩了兩個大小長短不一的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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