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職了……


    自己這個父親做的非常失敗。


    原本隻想給女兒更好的生活所以拚命工作,卻因為工作疏忽了女兒的其他方麵。


    李正記得很清楚,每當自己問彩彩在學校過得怎麽樣的時候。


    這個小丫頭就會一臉高興的說很好,大家都對她很好……


    強顏歡笑……


    自己到底還是疏忽了。


    一個剛一年級的孩子,就已經開始為自己考慮,隱藏自己的情緒。


    反觀,再看看自己呢?


    失敗,非常失敗。


    ——


    女兒死了?


    就這麽算了?


    校園暴力,總不能把所有人都抓起來吧?


    自己沒那個能力,再者自己也不再是警察了。


    畢竟,人多的犯罪,有時候可談不上是真的犯罪……


    例如群眾偷瓜,又例如某音上被遊客毀掉的花海……


    ——


    真的要這麽算了嗎?


    李正一遍遍的問著自己。


    不行!


    他搖搖頭。


    別人家的孩子就是孩子,老子的孩子就活該被逼死?


    得查清楚!


    至少得把罪魁禍首揪出來。


    李正如此打算。


    ——


    他曾經是刑警,於是這事查清楚對他來說並非很難。


    很快,結論出來了。


    沒有特定的罪魁禍首。


    因為全班都是。


    甚至是班主任,也經常看自己的女兒不順眼,平時經常苛責。


    ——


    總有帶頭和更過分的吧?


    李正一開始竟然還如此天真的想著,等於是為罪魁禍首以外的小畜生開脫。


    然而現實卻並不是這樣。


    從一年級,再到彩彩六年級被逼得跳樓,可以說就是他們全班的成果。


    沒人可憐自己的女兒。


    人們已經習慣性的把欺負彩彩當成了正常現象。


    喝馬桶水,書桌亂畫,扯衣服,踢她,打她,扯頭發,吐口水,讓她跑腿,讓她幫著做作業。


    像這種事,恐怕早就成了所有人的每日娛樂。


    必須做點什麽……


    ——


    李正的腦子開始浮現出很深的怨恨。


    但是,心中警察的那份正義卻一直在進行著抵禦。


    最後的結果,就是深深的無奈。


    法律懲罰不了他們,光是證據什麽的,就很難收集,即便收集了,又能有什麽懲罰呢?


    太輕了……


    法律隻對那些自覺的人管用。


    與其說,法律是保護受害人的,倒不如說隻是事後的補救。


    因為受害者已經受害了,所以才會有法律懲治惡人。


    但是,終究還是太輕了。


    可能對受害人而言,對方死不足惜。


    但根據法律,犯人所受到的懲罰,根本沒法跟受害者的傷害相比。


    所以,法律隻是工具。


    但對於夢想為警察的李正而言,這世界本就沒什麽是公平的,所以法律就必須是公平。


    哪怕他知道可能這份公平有待完善,但他從事警察這麽多年,也已經看到了進步。


    國家在漸漸進步。


    治安在漸漸變好。


    李正很清楚這點。


    隻可惜,他終究成了拖後腿的那種。


    他是警察!


    他被人們千夫所指。


    他拉低了警察的形象。


    所以他覺得自己有罪。


    但是……


    他也不想啊,他就想這樣嗎?


    ——


    李正不止一次的問自己,自己有錯嗎?


    妻子妻子,被人分了屍,變成屍塊扔進了垃圾桶。


    女兒女兒,被校園暴力逼著跳樓。


    而最後呢?


    自己又做了什麽?什麽也沒做到,兇手依然逍遙法外。


    自己隻能像個廢物一樣跟自己心中的正義選擇取舍。


    ——


    “必須做點什麽……”


    “必須得有個說法……”


    “得有個說法……”


    渾渾噩噩的出租屋中,李正把自己泡在了眾多的啤酒瓶裏。


    昨天女兒的骨灰已經埋了,公墓的墳地裏,花了十萬,就埋在孩子他媽的旁邊。


    母女倆從分別到團聚不過區區五年。


    ——


    “總得做點什麽,總得做點什麽……”


    在多個啤酒瓶中,李正拿起了一張照片,是彩彩班級的那個女班主任。


    挺漂亮的一個女人。


    是的,非常漂亮,三十來歲。


    非常漂亮,笑的很好看。


    但李正不想看她笑。


    “總得做點什麽,總得做點什麽……”


    李正一身酒氣,渾渾噩噩的情況下。


    他提起一根棍子,搖搖晃晃,去了那個女教師的家。


    他早就查到了此人地址。


    於是乎,等對方開門就是一悶棍招唿。


    但是,打錯人了,麵前是一個男人,一個壯漢,那壯漢一躲,直接躲開。


    屋裏還有其他人,見此情形,女教師也出來了。


    “恩?怎麽是他?”


    “你認識?”那個男人道。


    “就一瘋子,別理他別理他,他害死自己女兒,把責任全部推到我們老師身上。”


    “哦,就你上次說的那個?”


    壯漢貌似想起了什麽,迴過神來就直接給了李正一拳。


    “媽的,還敢偷襲我!”


    隨即就是一頓爆打。


    “好啦好啦,別打出人命,人家也是因為小婊子死了急了而已,咱們不管他。”


    旁邊的女老師勸阻,但根本沒有攔截的想法。


    在她看來,李正隻要還沒死就沒啥大不了的。


    最後,李正被打在地上倒地不起。


    他本就一身酒氣,早就喝醉了,根本沒什麽反應能力。


    此刻,趴在地麵如同一條老狗。


    那壯漢拖著他,把他拖到了不遠處的垃圾桶旁邊。


    “滾,是垃圾就別亂跑。”


    罵罵咧咧的說完,便頭也不迴的走了,繼續迴去跟自己的情人快活。


    ——


    滴!


    滴!!


    滴!!!


    也不知是過了多久,天空下起了小雨。


    然後,雨勢加大,但李正根本就起不來。


    從那以後,秦城多了一個撿垃圾的瘋子。


    他總是嘀咕著:


    “得有個說法,得有個說法……”


    “我是警察,必須抓住兇手……”


    “我是警察,要抓住兇手……”


    髒兮兮的男人一下子像是老了十多歲,哪怕當時的他已經三十五六。


    他的意識已經不清了,腦子渾渾噩噩的,很亂。


    記憶力下降了,一時想不到太多的事。


    他唯一還記得的,就是:


    “得有個說法!”


    以及


    “我是警察,必須抓住兇手!”


    ——


    他翻找垃圾桶,找吃的,很少再迴家。


    但他的房子早已預付了一年的房租。


    新的房東隻是覺得這戶人家很奇怪,如果一直不住的話,又何必要租這麽久?


    ——


    於是乎,瘋子繼續渾渾噩噩的活著。


    他住天橋底下,髒的都沒人能認出他來。


    他跟其他的流浪漢住在一起,和他們吹噓著從哪裏的垃圾桶翻到了什麽好東西。


    又吹噓今天要飯要到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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