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飛哪能不給啊,借?開玩笑,明擺著要送才合適吧。


    十一剛才電話裏把所有責任都纜他自己身上,這點白雲飛著實感激。


    雖然電話那頭的十三看起來並不在乎這事,但那隻是對十一而言。


    要對象換了自己?白雲飛可不認為會輕鬆如此,他有自知之明。


    有個詞怎麽說來著?


    雙標!


    對,就是雙標,還有護犢子,這個詞的含義相必還要加深一下。


    所以當十一說借點茶葉的時候,白雲飛直接說不用借。


    他白送,就當一點心意,十一也不客氣,沒有拒絕。


    白雲飛立馬把門口的石小武叫了進來,吩咐下去讓他去準備。


    後來對方提來了一袋子好茶。


    鐵觀音,普洱等,還有些冷門卻很貴的。


    十一沒有全要,隻是隨便拿了三四罐,便提著石小武特地準備的袋子走了。


    兩人還打算送上一送,不過被十一給拒了。


    顯然是他因為剛才白雲飛的意外有些陰影。


    直到十一徹底離開,兩人才算是終於鬆了一口氣。


    尤其是白雲飛。


    跟十一打交道對他而言,簡直比過山車海盜船什麽的還要刺激。


    ——


    第一個任務徹底失敗,但也算是告一個段落。


    中午,十一沒有迴去,他早跟家裏打過招唿,說是今天可能會迴來很晚,所以暫托王子幫忙料理。


    ——


    先苦後甜?


    十一喜歡這個說法,這一向是他的做事風格。


    在有事可做的情況下,十一往往會先把手頭的事忙活完。


    然後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於是他沒有猶豫,前腳從白雲飛那裏離開,後腳就去了第二個委托的紙上地址。


    南西公寓。


    坐落於秦城的西大街,是一處普普通通的地段,嚴格來說發展的不算太好,因而相比較其他地域,更是有些冷清。


    這是一棟很老舊的公寓,看得出來沒什麽生氣。


    十一來到委托地址上的三樓307號,一扇還算是比較幹淨的防盜門。


    “砰砰砰!”


    十一敲了幾下,屋子裏沒有迴應。


    他轉動了一下門把手,門沒鎖,十一直接進去。


    很亂,這是第一印象,如同地震一般的胡亂場景映入眼簾。


    房間裏不少東西都是東倒西歪,如同是被小偷光顧過的殘局。


    十一提前有準備,他來的時候,是習慣性的從附近的攝像角死角來的。


    現在看見屋子裏這麽亂,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準備好的塑料腳套便套在了鞋上。


    同時拿出一雙很薄的白手套,戴上,還不忘擦掉剛才門把手上自己沾上的指紋。


    房間亂的誇張。


    十一去了更裏麵的房間,卻看到了讓他意想不到的一幕。


    粉色房間的布局,牆上到處張貼著郭芳的明星組合海報。


    床上躺著一人,被麻繩死死捆綁,已暈了過去,嘴被黑色膠帶給封的牢牢。


    看起來不過二十三四的漂亮年輕女性,身材飽滿,一頭黃色的大波浪長發。


    但更吸引十一的卻是那張臉蛋,很漂亮。


    不過卻不是因為漂亮才吸引的他。


    而是因為見過,十一在報紙和海報上見過。


    現在正躺床上的不就是自己要殺的郭芳嗎?


    此時的郭芳一身白色帶小貓圖案睡衣,完全一副主人的姿態。


    怪不得委托上隻留了個地址卻沒號碼,合著這是獵物的出沒地點。


    組織就算把郭芳的電話號碼給十一也沒啥大用不是?


    從房間的布局,以及床頭櫃的相框合照,十一推測這房理應是郭芳租的。


    雖可能是別人代租,但郭芳應該就是這裏的主人。


    隻是對於一個明星為什麽租這種偏僻破地?


    十一有些不解,但他也不是多事的人。


    更多的,還是對這女的被捆的如此結實一事感到疑惑。


    還有唿吸,胸口在唿吸的同時上下起伏著,隱約能看到裂縫中的那份神秘雪白,郭芳沒死。


    十一眼尖,觀察之下發現了郭芳的肚子上貼著一張白紙。


    是的,睡衣掀起來了一些,露出了水蛇一般的細腰。


    雪白的小肚子上貼著一張普通手機一半大小的白色貼紙。


    十一順勢撕下,上麵隻有短短的幾行字:


    “路過,順便幫你一把。


    車鑰匙在廁所,車在樓下桂花樹那裏,車牌號xxxxx。


    注意不要給警察添麻煩!”


    看到最後的這句話,十一便已能肯定這是誰留下的便條。


    老李李正,自己的前輩。


    如果說,在整個組織裏要比誰的正義值最高的話。


    那毫無疑問就是李正。


    他曾是警察,雖被迫開除,但還是習慣性的保持著警察的貫有思維。


    即便後來加入了組織,也會接下一些委托,但李正從來都是選擇那些看似比較正義的任務。


    這裏的正義,並不是真正的正義,組織的立場從來都不代表善的一方。


    因此委托內容是殺死無辜者什麽的十有八九。


    而李正就是在這些殺人委托中,特地選出那些看似該殺的任務角色。


    比如誰殺了人,但因為後台硬,花錢走了關係,法律無法對其製裁,這人從此就逍遙法外。


    於是就有人想要那人死,與組織做了某種交易,形成委托。


    而這種委托肯定就是李正的首選。


    倒不是說他有多善良,隻是跟組織的其他人比起來,李正是最接近好人的那一位。


    另外,李正還有一個習慣,那便是處理屍體。


    他不喜歡在把人宰了之後,還把屍體暴露出來。


    或是埋了,又或是偽裝成失蹤。


    用他的話說,他曾經做過警察,知道警察有多辛苦,所以盡量不想給警察添麻煩。


    找不到屍體,警察就隻能認定此案為失蹤案。


    這就又是另一個性質了。


    畢竟跟殺人案比起來,失蹤案從上麵傳來的壓力無疑是小了很多。


    [不要給警察添麻煩]


    這大概就是李正的做事標準。


    也可以說是一種標誌性的習慣。


    所以光是看到最後這句,十一便猜到了是誰在幫自己。


    而他之所以還留著郭芳的命沒有一條龍帶走埋了,則是不想太多管閑事,顯得他要搶自己的工作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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