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停車坪上,於袁倆坐在車裏,都各自端著手機,看著圖庫裏的照片久久無言。
終於,於辰開口,說:“我想,不會有人無聊到費盡周章的摸進田奕航家裏,隻為了放這麽一個靈牌。更何況,這個靈牌,到底和養小鬼有沒有關係,也不好說。”
“所以我們現在能做的事兒並不多。”袁友衝捏著下巴,接話道:“複式房那邊不用我們費心,交給專業的同事就好……換句話說,靈牌與養小鬼到底有沒有關係,其實不是我們的活。”
“先假設有關係吧,畢竟可能涉及到那個犯罪集團,還是做好最壞的打算比較妥當。那麽,咱們就得揪出養小鬼的那人……不,不管又沒關係,靈牌的來源都得徹查清楚,所以實際上咱們不需要糾結。”
“田奕航可以先初步排除了,他的反應和情緒不似作偽,況且連殺人這種大罪都認了,養小鬼這種小罪沒理由死不鬆口。”
“那麽,有條件和能力將靈牌放進雜物間的人,其實不多,隻有聞勁秋夫婦、聞兆和聞晶四人,哦,死去的田君泉也勉強算一個吧,不過暫時先不考慮他……”
“還有一人,”於辰忽然打斷他,補充說:“這套房子的房東。”
“噢,對。”袁友衝點點頭:“田奕航如果不怎麽去那間雜物間,而靈牌擺放的位置又不顯眼的話,確實很可能被忽視掉。”
“但……雜物間裏頭還算幹淨,地麵、擺件、家具上邊都沒多少灰,按理說使用頻率還是比較高的,在這種情況下,整整兩年,不大可能發現不了這個靈牌吧?”
於辰接過話:“那順著這個思路想,一個雜物間,使用頻率卻相當高,這本身就是個問題,不是麽?”
“也對。”袁友衝迴頭看了一眼,又迴過身說:“這麽看來,嫌疑最大的恐怕反倒是還躺在病床上的聞晶了……”
“我也這麽覺得,”於辰說:“聞勁秋三口子雖然住在套房內,但他們應該沒有雜物間的鑰匙——田奕航將田君泉打死後,也一直沒重新整理過現場,自然不可能把雜物間鑰匙給他們……”
“不對,”袁友衝忽然坐直了身子:“你先前和我說,如果他在家裏養了小鬼,一定會變得極端謹慎,沒理由把兒子關進放有靈牌的雜物間裏對吧?”
不等於辰迴答,他又自顧自的說:“既然如此,他又怎麽可能在殺人後,讓嶽父嶽母和小舅子住進自己家裏呢?要知道,現場還沒收拾,哪怕沒給他們雜物間鑰匙,但總歸是心虛的吧?畢竟,現場和他們隻有一門之隔……”
“嗯?”於辰若有所思,不確定的問道:“你的意思是,田奕航撒謊?”
袁友衝沒迴答,隻皺著眉冥思苦想。
見此,於辰隻好試著自己去分析,卻覺得根本就是一團亂麻,前後矛盾的地方不少,毫無頭緒。
終於,袁友衝再次開口:“田奕航肯定迴過現場。從他埋屍、報警稱孩子走失這兩點看,能力怎樣先不說,但至少反偵查的意識,他是具備的,所以沒理由放著現場不收拾。”
“但最終,他確實沒收拾現場,這就很矛盾了。畢竟從他殺人,到他報案稱孩子走失,中間隔著好幾天,哪怕大多數時間都待在醫院裏,他也能很從容的想自己看到的留下的證據給逐一破壞掉。”
“而且,他‘行兇’的對象,可是自己的親兒子,犯罪行為本身也屬於衝動、義憤之下的非預謀性犯罪,不可能像個別變態殺手一樣,刻意留著現場或部分證據、兇器,時時迴憶以獲得病態的滿足……”
於辰打斷他:“總而言之就一句話唄,田奕航不收拾現場,有著不得已的苦衷,而這個苦衷來自於外界,是吧?”
見他點頭,於辰又接著說:“那,會不會和這塊靈牌有關?”
“怎麽說?”袁友衝不大明白他的意思:“這和靈牌本身能有啥關係?”
於辰組織了下語言,說:“不是靈牌本身,而是它背後的人。田奕航會否發現了什麽不得了的秘密,然後被幕後罪犯威脅……”
“得了吧,威脅他別收拾屋子,然後讓靈牌被我們發現麽?”袁友衝翻個白眼:“況且,先不論他發現秘密後有啥反應吧,幕後犯罪又怎麽知道他發現了秘密?開腦洞也得站得住跟腳嘛。”
“好吧,”於辰苦笑一聲,搖搖頭,掃出腦袋裏亂七八糟的想法,接著問道:“咱也別瞎猜了,要不,直接去問問他?”
袁友衝遲疑了下,似乎在心裏琢磨著利弊得失。
於辰倒也知道他的顧慮。田奕航連殺人的事兒都招了,但這事兒卻依舊捂著,如果真有什麽苦衷,那一定是了不得的秘密。
這會兒他們半點實質性的證據都沒有,就憑著一張嘴去問,很難問出有價值的信息,反而可能讓田奕航心生戒備。
斟酌再三後,袁友衝解開安全帶,說:“去試探試探也好,注意把握個度就是,別表現的太過刻意了。再說,先前沒想那麽多,直接給他看了靈牌的照片,要他真有問題,這蛇恐怕已經驚到了。”
“成!”
看守所本就是直屬於公安機關的單位,提審嫌疑人的手續比監獄係統簡單多了,於辰簽個字,便有民警去將田奕航帶到審訊室。
見到於辰倆,他顯然有些意外:“警察同誌,你們……怎麽又迴來了?”
“有件事想不大清楚,”袁友衝斟酌了下語言,說:“所以想迴來和你確認一下。”
“啊?”田奕航有些奇怪,問道:“什麽事?”
“關於現場。”袁友衝決定,還是從剛剛說:“還是剛剛那個靈牌,你仔細想想,你整理現場的時候,就沒發現他?”
“整理現場?”他愣了一瞬,隨後苦笑著搖頭說:“我倒是有這個打算來著,可……根本沒時間啊。”
“噢?”袁友衝耳朵豎起,同時問道:“沒有時間?怎麽說?”
終於,於辰開口,說:“我想,不會有人無聊到費盡周章的摸進田奕航家裏,隻為了放這麽一個靈牌。更何況,這個靈牌,到底和養小鬼有沒有關係,也不好說。”
“所以我們現在能做的事兒並不多。”袁友衝捏著下巴,接話道:“複式房那邊不用我們費心,交給專業的同事就好……換句話說,靈牌與養小鬼到底有沒有關係,其實不是我們的活。”
“先假設有關係吧,畢竟可能涉及到那個犯罪集團,還是做好最壞的打算比較妥當。那麽,咱們就得揪出養小鬼的那人……不,不管又沒關係,靈牌的來源都得徹查清楚,所以實際上咱們不需要糾結。”
“田奕航可以先初步排除了,他的反應和情緒不似作偽,況且連殺人這種大罪都認了,養小鬼這種小罪沒理由死不鬆口。”
“那麽,有條件和能力將靈牌放進雜物間的人,其實不多,隻有聞勁秋夫婦、聞兆和聞晶四人,哦,死去的田君泉也勉強算一個吧,不過暫時先不考慮他……”
“還有一人,”於辰忽然打斷他,補充說:“這套房子的房東。”
“噢,對。”袁友衝點點頭:“田奕航如果不怎麽去那間雜物間,而靈牌擺放的位置又不顯眼的話,確實很可能被忽視掉。”
“但……雜物間裏頭還算幹淨,地麵、擺件、家具上邊都沒多少灰,按理說使用頻率還是比較高的,在這種情況下,整整兩年,不大可能發現不了這個靈牌吧?”
於辰接過話:“那順著這個思路想,一個雜物間,使用頻率卻相當高,這本身就是個問題,不是麽?”
“也對。”袁友衝迴頭看了一眼,又迴過身說:“這麽看來,嫌疑最大的恐怕反倒是還躺在病床上的聞晶了……”
“我也這麽覺得,”於辰說:“聞勁秋三口子雖然住在套房內,但他們應該沒有雜物間的鑰匙——田奕航將田君泉打死後,也一直沒重新整理過現場,自然不可能把雜物間鑰匙給他們……”
“不對,”袁友衝忽然坐直了身子:“你先前和我說,如果他在家裏養了小鬼,一定會變得極端謹慎,沒理由把兒子關進放有靈牌的雜物間裏對吧?”
不等於辰迴答,他又自顧自的說:“既然如此,他又怎麽可能在殺人後,讓嶽父嶽母和小舅子住進自己家裏呢?要知道,現場還沒收拾,哪怕沒給他們雜物間鑰匙,但總歸是心虛的吧?畢竟,現場和他們隻有一門之隔……”
“嗯?”於辰若有所思,不確定的問道:“你的意思是,田奕航撒謊?”
袁友衝沒迴答,隻皺著眉冥思苦想。
見此,於辰隻好試著自己去分析,卻覺得根本就是一團亂麻,前後矛盾的地方不少,毫無頭緒。
終於,袁友衝再次開口:“田奕航肯定迴過現場。從他埋屍、報警稱孩子走失這兩點看,能力怎樣先不說,但至少反偵查的意識,他是具備的,所以沒理由放著現場不收拾。”
“但最終,他確實沒收拾現場,這就很矛盾了。畢竟從他殺人,到他報案稱孩子走失,中間隔著好幾天,哪怕大多數時間都待在醫院裏,他也能很從容的想自己看到的留下的證據給逐一破壞掉。”
“而且,他‘行兇’的對象,可是自己的親兒子,犯罪行為本身也屬於衝動、義憤之下的非預謀性犯罪,不可能像個別變態殺手一樣,刻意留著現場或部分證據、兇器,時時迴憶以獲得病態的滿足……”
於辰打斷他:“總而言之就一句話唄,田奕航不收拾現場,有著不得已的苦衷,而這個苦衷來自於外界,是吧?”
見他點頭,於辰又接著說:“那,會不會和這塊靈牌有關?”
“怎麽說?”袁友衝不大明白他的意思:“這和靈牌本身能有啥關係?”
於辰組織了下語言,說:“不是靈牌本身,而是它背後的人。田奕航會否發現了什麽不得了的秘密,然後被幕後罪犯威脅……”
“得了吧,威脅他別收拾屋子,然後讓靈牌被我們發現麽?”袁友衝翻個白眼:“況且,先不論他發現秘密後有啥反應吧,幕後犯罪又怎麽知道他發現了秘密?開腦洞也得站得住跟腳嘛。”
“好吧,”於辰苦笑一聲,搖搖頭,掃出腦袋裏亂七八糟的想法,接著問道:“咱也別瞎猜了,要不,直接去問問他?”
袁友衝遲疑了下,似乎在心裏琢磨著利弊得失。
於辰倒也知道他的顧慮。田奕航連殺人的事兒都招了,但這事兒卻依舊捂著,如果真有什麽苦衷,那一定是了不得的秘密。
這會兒他們半點實質性的證據都沒有,就憑著一張嘴去問,很難問出有價值的信息,反而可能讓田奕航心生戒備。
斟酌再三後,袁友衝解開安全帶,說:“去試探試探也好,注意把握個度就是,別表現的太過刻意了。再說,先前沒想那麽多,直接給他看了靈牌的照片,要他真有問題,這蛇恐怕已經驚到了。”
“成!”
看守所本就是直屬於公安機關的單位,提審嫌疑人的手續比監獄係統簡單多了,於辰簽個字,便有民警去將田奕航帶到審訊室。
見到於辰倆,他顯然有些意外:“警察同誌,你們……怎麽又迴來了?”
“有件事想不大清楚,”袁友衝斟酌了下語言,說:“所以想迴來和你確認一下。”
“啊?”田奕航有些奇怪,問道:“什麽事?”
“關於現場。”袁友衝決定,還是從剛剛說:“還是剛剛那個靈牌,你仔細想想,你整理現場的時候,就沒發現他?”
“整理現場?”他愣了一瞬,隨後苦笑著搖頭說:“我倒是有這個打算來著,可……根本沒時間啊。”
“噢?”袁友衝耳朵豎起,同時問道:“沒有時間?怎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