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夜晚,新安市公安局,於本市範圍內對在逃嫌疑犯宋顯兵、田鳴發布了通緝令,進行通緝。
翌日,省廳於南嶺省範圍內,發布懸賞通緝。
七日,公安部應南嶺省公安廳申請,正式下達b級通緝令,對在逃嫌犯宋顯兵、田鳴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緝,並公布了身高、身材信息及照片,線索懸賞金額分別為叁萬元整與貳萬元整。
通緝令成功發布,於袁倆也鬆了口氣。
接下來的追兇工作,他倆能發揮的作用便相當有限了,幹脆放手,讓自己休息休息。
至於能否成功緝捕嫌疑人,他倆還是有些信心的。據統計,九九年至今,a、b兩級全國通緝令,追逃總成功率約莫在60%-70%上下,近些年成功率在此基礎上還要高不少,兩名嫌犯很難逃脫。
十一日,嫌疑人田鳴被抓獲於檸州市,當天傍晚,被扭送迴新安公安刑偵支隊,於、袁立即對其進行審訊,嫌疑人招供後,移交檢方。
嫌疑人,僅剩宋顯兵仍然在逃。
……
一連十天過去,支隊沒等到宋顯兵落網的消息,卻又等來一樁大案。
十二月二十一日傍晚,茂通區同福東路秀才新村一自建出租樓內,發生一起惡性入室搶劫、殺人案件,受害者係一對中年夫妻,為該棟出租樓房東,報案人為爺孫兩人,分別是受害夫妻父親與幼子。
“警察同誌,阿安和阿尤死的好慘,你們可一定要……”
耐心的安撫好老人的情緒,於辰這才問道:“請問,您是什麽時候發現死者遇害的?”
“就我報警的時候。”老人迴答。
好吧,於辰自我吐槽,問了句廢話。
但不等他補充發問,老人便又說:“四點半的時候,我出門接孫子放學,因為是星期五,就帶他去同福公園玩了一圈,給他買點小零嘴什麽的吃吃,六點半也就迴來了,結果……結果……”
“您孩子近期得罪過什麽人嗎?”
“不知道啊,他倆平時和我一樣,不怎麽出門,就在附近逛逛,散散步搓搓麻將什麽的,也不能得罪人啊!”
“他們倆沒有工作什麽的嗎?”
“唉喲,要什麽工作嘛,這一棟樓,七層自己住,下麵六層二十間房和兩個商鋪都租出去,一個月房租就能收七八萬了嘛,夠花了咯!”
於辰險些被嗆住。
又向他問詢了幾個簡單的問題後,於辰這才跨入現場,找到袁友衝,詢問大概情況。
“兩名受害人,夫妻關係。”袁友衝說:“男性受害者名叫丁禹安,四十二歲,女性死者名叫費雪喲……哦不是,叫費雪尤,四十歲。”
“報案人是丁禹安父親,丁粟,今年六十七歲,傍晚六點二十許,帶著孫子——也就是丁禹安次子丁鑫宇歸家,發現死者夫婦遇害,於二十四分電話報警。”
“現場你也看到了,相當淩亂,有明顯的搏鬥痕跡,酒櫃、電視櫃什麽的也都被統統翻找了一遍,家中財物丟失,顯然被兇手給順走了。初步推測,入室搶劫升級為殺人案的可能性很大。”
頓了頓,他迴頭瞥了一眼,接著說:“受害人夫婦都死在客廳,更細致點說,兩名死者都是經暴力反抗無效後,被兇手以編織繩束縛於客廳,隨後被殺害的。”
“我想,死者之所以遇害,可能是因為看見了兇手的樣貌,這也是常見的盜竊、搶劫犯罪升級為殺人犯罪的誘因。”
“嫌疑兇器被發現於現場,為受害人家的水果刀,上邊有幾枚殘缺指紋,但不一定是兇手留下的——根據現場少數幾枚無紋路血指印、掌印看,他們作案時顯然帶著手套。”
“至於足跡和其他方麵的痕跡,老成那邊正在帶人加緊勘查,一時半會怕難有結果。”
“另外,暫未發現受害人死後屍體被挪動過的痕跡。且初步勘定,刨除抵抗傷、約束傷、徒手傷等傷創外,兩名死者軀幹部皆有十七道刺創,但具體位置、刺入角度等各不相同,另外,致命傷暫時無法確定。”
於辰瞥了蹲地上做現場屍檢的周倩欣一眼,隨後對著她的背影努了努嘴,說:“你咋把她的台詞給搶了?”
袁友衝聳肩:“她現在正忙著,我幫她把剛告訴我的內容轉述給你也是一樣的。”
“行吧。”於辰伸手在自己鼻子前擺了擺,岔開話題,說:“這樁案子,你怎麽看?”
“剛不說了嗎,可能是入室盜竊、搶劫升級為的殺人案件。”
於辰皺眉:“盜竊的可能性可以排除了吧?按丁粟的講述,受害人應該死於下午四點半到六點半之間,這個點相對來說還是太早了,並不適合……”
“不,不能排除。”袁友衝搖頭:“你想,丁粟出門接孫子,丁禹安與費雪尤倆無所事事,經常混跡於棋牌室中,也不一定在家。”
“如果兇手蹲點時,信息出了錯,認為兩名受害者在外邊打牌,丁粟又出門接孫女了,那他們摸進房間內打算盜竊,結果發現主人在家,從而起了衝突,這種可能性也存在,隻是不太大罷了。”
“倒也是。”於辰頷首,又問:“除此之外呢?還有其他方向沒有?”
“報複殺人的可能性也同樣存在,那麽,翻找並取走現場財物,就可能是順手為之,又或者想刻意誤導我們的判斷了。”袁友衝迴答道:“目前覺得比較靠譜的方向,大概就這兩個。”
頓了頓,他又補充說:“哦對了,從地麵上的血足跡而言,作案人人數似乎不少,具體數量暫時沒法確定。”
“這進一步降低了兇手初始動機為盜竊的可能,畢竟入室盜竊一般不會太多人共同行動,兩三個就夠了,多了反而礙事。”
“另外,也還有個疑點。兩名死者軀幹部位都被刺了十七刀,是否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呢?”
“這些刺創深度不一,角度、部位也都不相同,感覺上像是亂刺一氣似的,但要亂刺一氣,應該也不會刻意數數吧?除非,這個數字對於兇手而言有著某種意義,對於他來說是種特殊的形式。”
於辰想了想,提出個猜測:“有沒有這種可能,多名嫌疑人,為了共同掣肘對方,約定著一人分別在倆受害人身上刺幾刀?”
翌日,省廳於南嶺省範圍內,發布懸賞通緝。
七日,公安部應南嶺省公安廳申請,正式下達b級通緝令,對在逃嫌犯宋顯兵、田鳴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緝,並公布了身高、身材信息及照片,線索懸賞金額分別為叁萬元整與貳萬元整。
通緝令成功發布,於袁倆也鬆了口氣。
接下來的追兇工作,他倆能發揮的作用便相當有限了,幹脆放手,讓自己休息休息。
至於能否成功緝捕嫌疑人,他倆還是有些信心的。據統計,九九年至今,a、b兩級全國通緝令,追逃總成功率約莫在60%-70%上下,近些年成功率在此基礎上還要高不少,兩名嫌犯很難逃脫。
十一日,嫌疑人田鳴被抓獲於檸州市,當天傍晚,被扭送迴新安公安刑偵支隊,於、袁立即對其進行審訊,嫌疑人招供後,移交檢方。
嫌疑人,僅剩宋顯兵仍然在逃。
……
一連十天過去,支隊沒等到宋顯兵落網的消息,卻又等來一樁大案。
十二月二十一日傍晚,茂通區同福東路秀才新村一自建出租樓內,發生一起惡性入室搶劫、殺人案件,受害者係一對中年夫妻,為該棟出租樓房東,報案人為爺孫兩人,分別是受害夫妻父親與幼子。
“警察同誌,阿安和阿尤死的好慘,你們可一定要……”
耐心的安撫好老人的情緒,於辰這才問道:“請問,您是什麽時候發現死者遇害的?”
“就我報警的時候。”老人迴答。
好吧,於辰自我吐槽,問了句廢話。
但不等他補充發問,老人便又說:“四點半的時候,我出門接孫子放學,因為是星期五,就帶他去同福公園玩了一圈,給他買點小零嘴什麽的吃吃,六點半也就迴來了,結果……結果……”
“您孩子近期得罪過什麽人嗎?”
“不知道啊,他倆平時和我一樣,不怎麽出門,就在附近逛逛,散散步搓搓麻將什麽的,也不能得罪人啊!”
“他們倆沒有工作什麽的嗎?”
“唉喲,要什麽工作嘛,這一棟樓,七層自己住,下麵六層二十間房和兩個商鋪都租出去,一個月房租就能收七八萬了嘛,夠花了咯!”
於辰險些被嗆住。
又向他問詢了幾個簡單的問題後,於辰這才跨入現場,找到袁友衝,詢問大概情況。
“兩名受害人,夫妻關係。”袁友衝說:“男性受害者名叫丁禹安,四十二歲,女性死者名叫費雪喲……哦不是,叫費雪尤,四十歲。”
“報案人是丁禹安父親,丁粟,今年六十七歲,傍晚六點二十許,帶著孫子——也就是丁禹安次子丁鑫宇歸家,發現死者夫婦遇害,於二十四分電話報警。”
“現場你也看到了,相當淩亂,有明顯的搏鬥痕跡,酒櫃、電視櫃什麽的也都被統統翻找了一遍,家中財物丟失,顯然被兇手給順走了。初步推測,入室搶劫升級為殺人案的可能性很大。”
頓了頓,他迴頭瞥了一眼,接著說:“受害人夫婦都死在客廳,更細致點說,兩名死者都是經暴力反抗無效後,被兇手以編織繩束縛於客廳,隨後被殺害的。”
“我想,死者之所以遇害,可能是因為看見了兇手的樣貌,這也是常見的盜竊、搶劫犯罪升級為殺人犯罪的誘因。”
“嫌疑兇器被發現於現場,為受害人家的水果刀,上邊有幾枚殘缺指紋,但不一定是兇手留下的——根據現場少數幾枚無紋路血指印、掌印看,他們作案時顯然帶著手套。”
“至於足跡和其他方麵的痕跡,老成那邊正在帶人加緊勘查,一時半會怕難有結果。”
“另外,暫未發現受害人死後屍體被挪動過的痕跡。且初步勘定,刨除抵抗傷、約束傷、徒手傷等傷創外,兩名死者軀幹部皆有十七道刺創,但具體位置、刺入角度等各不相同,另外,致命傷暫時無法確定。”
於辰瞥了蹲地上做現場屍檢的周倩欣一眼,隨後對著她的背影努了努嘴,說:“你咋把她的台詞給搶了?”
袁友衝聳肩:“她現在正忙著,我幫她把剛告訴我的內容轉述給你也是一樣的。”
“行吧。”於辰伸手在自己鼻子前擺了擺,岔開話題,說:“這樁案子,你怎麽看?”
“剛不說了嗎,可能是入室盜竊、搶劫升級為的殺人案件。”
於辰皺眉:“盜竊的可能性可以排除了吧?按丁粟的講述,受害人應該死於下午四點半到六點半之間,這個點相對來說還是太早了,並不適合……”
“不,不能排除。”袁友衝搖頭:“你想,丁粟出門接孫子,丁禹安與費雪尤倆無所事事,經常混跡於棋牌室中,也不一定在家。”
“如果兇手蹲點時,信息出了錯,認為兩名受害者在外邊打牌,丁粟又出門接孫女了,那他們摸進房間內打算盜竊,結果發現主人在家,從而起了衝突,這種可能性也存在,隻是不太大罷了。”
“倒也是。”於辰頷首,又問:“除此之外呢?還有其他方向沒有?”
“報複殺人的可能性也同樣存在,那麽,翻找並取走現場財物,就可能是順手為之,又或者想刻意誤導我們的判斷了。”袁友衝迴答道:“目前覺得比較靠譜的方向,大概就這兩個。”
頓了頓,他又補充說:“哦對了,從地麵上的血足跡而言,作案人人數似乎不少,具體數量暫時沒法確定。”
“這進一步降低了兇手初始動機為盜竊的可能,畢竟入室盜竊一般不會太多人共同行動,兩三個就夠了,多了反而礙事。”
“另外,也還有個疑點。兩名死者軀幹部位都被刺了十七刀,是否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呢?”
“這些刺創深度不一,角度、部位也都不相同,感覺上像是亂刺一氣似的,但要亂刺一氣,應該也不會刻意數數吧?除非,這個數字對於兇手而言有著某種意義,對於他來說是種特殊的形式。”
於辰想了想,提出個猜測:“有沒有這種可能,多名嫌疑人,為了共同掣肘對方,約定著一人分別在倆受害人身上刺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