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孟誌榮父女就拿著兩件保養很好的古董來到歐煌二人桌前。


    “小兄弟,這就是我收藏的兩樣寶貝,怎麽樣?能不能看得上?”孟誌榮將托盤放在桌上,一臉自得的樣子。


    “我先看看。”歐煌沒有廢話,先拿起放在左邊的“九龍爵”。


    這個九龍爵是一個造型極其精美的青銅酒杯。前有流,即傾酒的流槽,後有尖銳狀尾,中為杯,腰間環繞九龍,下有三足。


    這個酒爵看起來是夏商時期產物,隻是這個顏色實在突兀了點。比正常青銅器要黑了一些,而且老板小心處理之後仍舊不見改變。那就隻能說明這是它本來顏色了。可是,除此之外專家們又找不出絲毫造假的痕跡,極有可能是鑄造時發生了變異,因此落下個“拿不準”的說詞。


    “孟老板,這顏色有點不對啊!”歐煌用異能探查了一下,這個酒爵並沒有問題,是真品沒錯。


    這個酒爵顏色太深的問題也很好解釋,青銅器是紅銅和錫、鉛的合金,不同的比例製作出來的青銅器會有不同的用處。而這個酒爵並不是比例錯了,而是裏麵夾雜了其它材料。這其中夾雜的是一種不太常見,但是和錫十分相似的銻。這些古玩行的人沒有分辨出來,但是歐煌用異能很快就分析出來它的配比了。這個酒爵製造出來時和普通青銅器不會有任何區別,隻是經曆幾千年之後,和其他經曆幾千年的青銅器之間有了顏色上的區別。說它假?還真不是,遇到喜歡的人,它的價值比普通青銅酒爵還要高,但是在歐煌眼中,這種意外產物毫無價值。


    放下酒爵歐煌失望的搖了搖。


    孟誌榮發現歐煌對這個酒爵不感興趣頓時有些心虛。他就是因為這個酒爵顏色有些不太對才不能確認是真品還是贗品的。因為不止是他,還有很多專家都說不上來這個酒爵為什麽會如此。製造時出現變異?誰能確認?畢竟沒有記載過。


    沒有理會孟誌榮,歐煌又拿起旁邊的精美匕首。


    這個匕首隻是一柄普通匕首,連利器水準都達不到。根據樣式來看應該是宋朝的東西,有一定價值,但是並不能確認它是哪個名人使用過得,因此收藏價值並不高。但是……匕首上麵纏繞的絲線引起了歐煌的注意。


    有不少兵刃握柄處會用繩子纏住,這能起到保護握柄,簡潔美觀,防滑吸汗的作用。歐煌敏銳的發現,這上麵用的不是普通繩子。


    “宋朝普通匕首。”歐煌十分嫌棄的放迴桌上,開口道:“老板,這把匕首質量一般,顯然不是什麽好貨,不可能是哪個重要人物用過的,你這是拿來充數呢?剛剛不是說拿好東西來嗎?一個贗品,一個普通貨色,怎麽就用這些敷衍我?還不如剛剛看過的那些東西呢!”


    “哎呦,小哥你可誤會了!顧客是上帝,我怎麽會騙您呢?”孟誌榮見歐煌並不滿意,指著兩樣古董道:“小哥兒啊,這個酒爵您也看了,它無論造型還是花紋,以及那古樸的年代感,妥妥的商周產物啊!至於顏色,這不是年代久遠了嗎,它不是普通地方出土的,而是距離華清溫泉二十裏的一個古墓裏麵挖出來的,那裏地下正好也是溫泉地帶,所以上麵的土有些特殊。一起出土的還有不少刀幣呢,不信您看,這刀幣顏色也是有些發深。”說著,孟誌榮拿出一個商朝刀幣出來,這個刀幣是真的沒錯,賣個兩萬塊錢不成問題。但被人刻意作假變了顏色。為了賣出這個酒爵,老板損壞了一件真正古董,這代價也是不小了。


    “至於這個匕首。”孟誌榮又拿起匕首,介紹道:“這匕首是宋朝古董,您也認可吧!至於您說它不是名人用過的,收藏價值不大,我就不認可了。這握柄之處纏繞的繩子您看到了吧?”


    孟誌榮提到上麵纏繞的“繩子”,歐煌心裏一跳,難道這個老板也看出它的不凡來了?


    歐煌不動聲色的道:“這繩子有什麽不同?我沒看出它寫著自己主人是誰啊!”


    “嘿嘿。”孟誌榮笑了笑,開口道:“開封包青天您聽過吧?他辦公地點距離我們這兒沒多遠。”


    “難道你說這是包拯用的?”歐煌眉毛挑了挑說道:“何以見得?”


    “雖然不能證明這是包拯的,但是能證明這東西和包拯有關係啊!”孟誌榮指著匕首握柄的纏繩說道:“所有文獻的記載,宋朝出土的兵刃,都可證明,包拯那三個鍘刀上麵的纏繩方式是它們獨有的!往前數從來沒有過,往後數五百年也沒遇到過。隻有近代有人模仿出來過,但是咱們這一行的一眼能看出那是什麽時候的。”


    孟誌榮拿著匕首讓歐煌看,說道:“但是這把匕首上的纏繩方式和包拯三把鍘刀上的纏繩方式一模一樣!而且絕對不是近現代模仿的,所以我說這匕首和保包青天有關係啊!和他老人家有關,您覺得他沒有收藏價值嗎?”


    很牽強的解釋。這也是孟誌榮收藏這個匕首的原因所在,否則區區宋朝普通匕首,怎麽可能被他當寶貝呢?他店裏可是有不少比這柄匕首珍貴的古董呢!


    “這也能算證據?”歐煌露出十分不信的表情,開口道:“這也隻是證明這把匕首的主人會這種纏繩方法吧,最大的可能還是三把鍘刀上的繩子是這個匕首主人纏的。”


    歐煌說完,站起身來,隨意選了兩個真品古董,開口道:“就這兩個還有你拿來的贗品酒爵以及這把匕首。四個一共多少錢?價錢合適我就要了,不合適那咱們好聚好散。”


    此時,歐煌已經一口認定酒爵是贗品,而那意思同樣認為匕首不值錢。孟誌榮擔心自己報價太高連兩個古董都沒法賺錢,咬了咬牙開口道:“我就當交您這個朋友了,一口價七百萬!”


    “七百萬啊!”歐煌“嘖嘖兩聲,又指了指一個寫著“三萬”塊錢的銅碗說道:“給個添頭吧!”


    “成交!”


    ……


    出了“商頌”,當李靈犀坐到副駕駛上之後才詢問道:“哪個是咱們需要的?”


    “都不是。”歐煌攤了攤手道:“說實在的,沒一個是咱們需要。最初選的兩個古董是純粹古董,價格偏高;酒爵是製造時加錯了料的產物,遇到喜歡的人可能出個高價;最後那個添頭是撿漏,那個碗應該能賣個幾十萬;至於那把匕首,我看上的是纏繞在握柄上的繩子,隻是它不是我們需要的。”


    “那最後賠多少錢?”李靈犀一副心疼自己男人錢的表情,開口道:“那根繩子是誰需要的?咱們得從他哪兒把錢收迴來!”


    “先找晚上住的地方吧!”歐煌一邊往附近的酒店開車一邊說道:“兩個古董有空了賣掉就是,添上那個碗能把古董虧損的補上。那個酒爵也算個稀罕物件,過年的時候給我爺爺當見麵禮。至於匕首上的繩子,我改天問問破戒,他要的話,打個折一億賣他得了。”


    “一億?”李靈犀張了張嘴,呆了半分鍾才說道:“那是什麽東西?值這麽多錢?”


    “那是一種失傳已久的材料。”


    ……


    吃飯,練劍。當歐煌和李靈犀迴到酒店時已經是晚上十點了。雖然是出門在外,但每天練一段時間劍法的習慣兩人還保持著。


    “這是傳說中的金蠶絲?”李靈犀拿著匕首看了半天,一點端倪都沒有看出。金蠶絲是某種早已絕種的金蠶的繭子製成的,幾百年還出現過,但是如今早已消失在曆史長河。正在金蠶絲製作的東西,現存的不超過三件。


    李靈犀開口道:“你來把它拆下來了,我是沒看出它有什麽特別來。”


    “稍等。”說話間,歐煌已經坐到了沙發上,從匕首末端,小心的將刀柄末端裝飾拆了下來。


    歐煌此舉十分小心,主要是他不知道如此普通的匕首為何會用金蠶絲纏繞握柄,萬一裏麵有什麽更加珍貴的東西呢?就像是金庸書中倚天劍屠龍刀裏麵藏著武功秘籍一樣,萬一這裏麵也有好東西呢?他可不敢浪費了。


    末端裝飾拆下來之後,裏麵露出了金蠶絲的一頭,歐煌隨手從茶幾上拿來一瓶飲料,金蠶絲一圈一圈向上纏繞。


    這些蠶絲偽裝的很徹底,經過無數次編製,細細的蠶絲外表看起來猶如普通麻繩。也因此能在古董店裏遇到。


    一直拆解了一個多小時,匕首裏麵的握柄終於露出來了。原來,這把匕首根本沒有木柄,通體用金蠶絲纏繞著裏麵的鐵質握柄。歐煌用手掂量了一下,發現這裏麵的金蠶絲竟然高達30克之上!


    “好寶貝啊!剛開始我還以為就三五克呢,沒想到有30克之多!”歐煌看了看手中的金蠶絲又看了看李靈犀,開口說道:“我突然覺得這個更適合你了!”


    “怎麽?”李靈犀一時沒弄懂歐煌為什麽說金蠶絲為什麽適合她,詢問道:“你之前不是說金蠶絲給破戒的話可以編織成一雙刀槍不入的手套嗎?我又用不著手套。”


    歐煌低著頭檢查匕首是否還有秘密,看了半天沒有其他發現。之後才開口道:“你聽說過素紗襌衣吧!”


    “馬王堆漢墓出土的那件漢服?”李靈犀把答案脫口而出,緊接著,她就明白歐煌為什麽說著這金蠶絲適合她了。


    馬王堆漢墓出土出土的素紗襌衣也就49克而已,歐煌手中的金蠶絲雖然隻有30克左右,但是金蠶絲的韌性更強,質量更輕,織成布以後不比那件素紗襌衣的麵積小。既然有如此多的麵料,完全可以給她做身衣服了。


    李靈犀害羞的不再說話,歐煌則開始打量李靈犀,輕生說道:“以靈犀的身材,這麽多蠶絲不浪費的話足夠覆蓋全身了。唔……到時候普通刀劍根本傷不到你。”


    一邊說著,歐煌把手不規矩的放在李靈犀的小腿上摩挲了兩下,接著說道:“而且,絲毫不會影響手感。”


    “臭流氓!不要臉!”李靈犀用小腳丫踢開歐煌的手,說道:“說正事呢,別動手動腳的!”


    歐煌毫不理會,上前一個公主抱將李靈犀抱起,一邊走一邊說道:“天下沒有比這個更正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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