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的時候,利托以為這裏是諸神之戰的世界。。電影世界,是的,他從一開始便很快的就發現了。


    。。這個秘密。


    因為利托發覺這裏麵的珀修斯的模樣竟然與男演員薩姆沃辛頓一樣,宙斯的外表和連姆尼森相似,哈迪斯又和拉爾夫費因斯相同。。好吧,他其實沒見過宙斯和哈迪斯,兩個人都是身份尊貴的神王,不是利托區區一隻斯芬克斯想見到就能見到的。


    要知道,真的論起來,他的身份可是怪物呢。


    不過他倒是的確見過珀修斯,還有太陽神阿波羅。。順帶一提,阿波羅的模樣是盧克伊萬斯,也就是那位霍比特人史矛革之戰中的祖傳弓箭手,速度與激情中傑森斯坦森的弟弟大反派歐文肖,以及美女與野獸中窺視艾瑪沃特森美色的小鎮英雄加斯頓。


    至於為什麽利托已經能夠認出這些人,不僅把這些人辨認出來,甚至還記起他們演過什麽電影。。那是因為利托混的就是好萊塢的領域!


    記住電影,記住電影中的演員,記住他們在電影裏的表演,學習他們的表演功底。。這可是好萊塢演員們的基本功。


    最開始的時候利托還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或者說注意到了,也沒有意識到,但隨著越來越多臉熟的演員變成了神靈。。他終於發覺好像有什麽不對。。


    也正因為這一點,利托才愈發弄不懂自己到底身處什麽世界了。


    因為起初他以為這裏隻有一個諸神之戰,這是因為珀修斯的存在而確定的,但然後利托就逐漸發現了大力神,權利之眼,宙斯之子,甚至是波斯王子等等等等的電影。。


    世界瞬間亂套了。


    真是見了鬼了,因為這其中有一些的神話根本連發生的時間都相差甚遠,甚至連故事中涉及到的主角配角都有可能是父子輩分的時間關係。。但他們現在卻都發生在了一起。


    這將利托弄得極為混亂。


    本來他就不是什麽研究曆史出身的專業人員,對於神話的研究也是一知半解。。雖然他是一個好萊塢演員,需要經常接一些曆史或者神話改變的劇本,但他不需要自己懂啊!


    編劇會編寫劇本,導演負責將其付之於實現轉變為電影。。不然要編劇和導演是幹什麽的。


    而且劇本不是曆史,大部分劇本都是有誇大其詞的地方的,就算拍攝的是貼近曆史的正史劇,也沒人就敢保證那一定就是真的。


    。。因為曆史便是永遠無法被證明的存在,因為無論如何去考證,它的真相都永遠的存在爭議,這才是曆史,這正是曆史。


    更何況,這裏還不是一個單純的埃及曆史世界,而是一個神話世界,更沒有所謂的資料和證據可以去參考了,利托怎麽能知道這些事情。


    還好,他總算是知道電影裏的劇情,互相結合起來東拚西湊的。。好吧,還是沒有任何參考價值和意義。


    最終他也隻是確定了這是一個混合起來的電影世界而已。


    不過。。雖然對於很多神話了解的都不多,但大名鼎鼎的斯芬克斯利托還是知道的,就算不知道具體傳說。。人麵獅身像利托總是知道的。


    於是利托就找了個地方乖乖的貓了起來。


    是的,天天宅著。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利托一不知道這個世界的劇情發展是怎麽樣的,無數劇情與主線結合起來顯得這個世界十分混亂,二是因為他一出現便是孤家寡人的孤零零一個。。似乎與這個世界沒有任何聯絡。


    他連個可以說話的人,或者說怪物都沒有。。更不可能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


    當然,最最重要的還是。。這裏是公元前的兩河流域啊。


    古希臘,古埃及。。無論現實世界它們是否真的存在過,在這裏,它們毋庸置疑是存在著的,並且無比的強盛繁榮。


    。。當然,這是指在文化與文明上的繁榮,而不是其他方麵,其他方麵再怎麽樣也不能超過三四千年的後世。


    而之所以在文明方麵即便以千年之後的目光去看也十分繁榮,主要還是有那一群諸神的存在。


    是的,這可是一個真正意義上半神不如狗,神靈遍地走的世界。


    所以利托果斷就慫了。


    因為它們可是神啊。。那可是神。


    利托不知道自己的斯芬克斯身份和戰鬥力在這群神話生物中是屬於什麽級別的,但不管是什麽級別,想必都沒有神王更高。。也絕對是打不過神靈的。


    這個世界中,神靈才是第一戰鬥力階梯,或許會有一些不擅長戰鬥的神靈,比如美惠女神係列的歐佛洛緒涅。。她是為其他神表演歌舞的,亦或者時序女神歐諾彌亞之類的,她代表著春天,但大部分神都是極其能打的。


    哪怕是愛與美之女神阿弗洛狄忒。


    估計也能讓他一隻手再打他兩個。


    利托覺得自己這個小身板欺負欺負普通人可能沒問題,但和神靈做對手。。那還是算了吧。


    所以他果斷是縮了。


    畢竟他來到這個世界之前,也不過隻是一個好萊塢演員而已,而且還是在好萊塢打拚廝混了很多年。。都沒怎麽出頭的二三線演員。


    甚至經常去拍電視劇。


    在好萊塢,電影演員和電視劇演員。。可是兩個圈子。


    利托並不是一個擅長與人爭鬥的人,也不是什麽特種兵退役,絕世兵王玩轉好萊塢什麽的。。


    事實上,他能夠很快的接受自己的身份轉變,從一個人類變成一隻怪物,以及一眨眼就迴到了公元前的兩河流域。。還似乎是電影裏麵的世界,已經是他作為一個好萊塢演員臨場發揮時鍛煉出來的強悍心理素質在強撐著了。


    如果不是利托足夠幸運,直接成為了斯芬克斯。。恐怕作為人類的他根本連適應的階段都沒有,甚至是沒過去,就會不明不白的死掉。


    兩河流域在這個時期的文明非常輝煌,繁榮,但也十分殘酷,尤其是對普通人而言。


    繁榮是貴族的,是上等人的,是上層人的,而普通人,苦力,奴隸。。每年修建巨型建築要死掉的奴隸都是數十萬記載的。


    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因為這個時代所有的人口加到一起,恐怕也不過百萬,或者千萬而已。


    這個世界,這個時代,對於普通人極其不友好。


    利托一共縮了大概能有小半年的時間。。除了用來慢慢理清思路打探消息外,更多的就是在適應這個世界,以及適應自己的新身份了。


    從一個人類變成一隻斯芬克斯。。這其中的差別還是很大的。


    事實上,利托的突然消失並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樣沒有引起絲毫的波瀾。。在他來到這個世界之前,或者說原本的這隻斯芬克斯就並不是一個什麽老實的家夥。


    當然,其實它也隻是遵從自己的本能,然後隨便找了一個小峽穀裏的必經之路。。接著往裏麵那麽一蹲。


    然後。。然後還能幹什麽,當然是逮著誰問誰啊。


    還好,斯芬克斯雖然吃人,但並不是隻吃人,甚至作為神話生物,它們並不是真的需要吃東西攝入能量才可以存活的。


    吃人隻是興趣愛好而已,就像有的人喜歡吃瓜子,有的人喜歡吃魷魚絲一樣。。但這些都是零食,隻要按時吃飯,就算不吃零食也餓不死。


    斯芬克斯的吃人就和人類吃零食差不多。。不過斯芬克斯並不需要真正意義上的吃飯。


    很幸運,這一隻斯芬克斯大概是沒有吃零食的習慣,所以雖然大部分人,或者基本沒有一個人迴答出來,但也沒人被吃掉,這些倒黴蛋的最後結局都是發現無論自己怎麽走都隻能迴到峽穀的入口處,永遠也無法通過這裏了而已。


    於是逐漸的,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碰到這種情況,有斯芬克斯在這裏攔路的消息自然也就傳了出去,但可能是因為一直沒有死人的緣故,那些傳言中並沒有多少令人畏懼和害怕的成分,反倒是某種地域傳奇標誌的氣氛越來越多。


    隨著消息流傳,大部分人開始選擇不從那裏路過,公元前的時代可不是幾千年後,出行全有汽車或者私人飛機代步,那個時代全靠雙腿,最多加上一匹駱駝,一旦碰到山體塌陷道路被阻等等情況。。可不是繞遠路多走幾步那麽簡單。


    尤其是在沙漠地區,攜帶的幹糧和水喝完了,那是要死人的。


    所以商隊肯定是不會從那裏走的,他們雖然有著駱駝隊,家大業大,但人也多,不能出現走冤枉路的情況,那會讓整個商隊都陷入危機。


    寧可多準備一些稍微繞遠路,也不願意去賭什麽幾率。


    普通人也很少有過去的,畢竟不是那麽人都有膽量去麵對一隻怪物。。事實上別看很多神話中記載著什麽勇士打敗了什麽怪物,走出了什麽迷宮,其實仔細的細數一下,這些所謂的勇士要麽是某位神靈的後裔,或者在人間界留下來的私生子,要麽本身就是半神。


    真正的普通人。。其實屈指可數。


    而且就算是普通人,那些被諸神青睞的普通人也最終大部分都會成為王者,事實上,在能夠看透命運的諸神眼中,他們從一開始就壓根不是什麽純粹的普通人,而是生而不凡。


    當然,也不是沒有膽大的普通人非是不信邪。


    有很多家夥總想著在作死的邊緣試探一下,比如說有很多實在是有急事需要抄近路的家夥。。仍然會不死心的想要在這裏碰碰運氣,或者說是外來者不知道這個消息,誤入了這裏。


    但這些都不是什麽重點,最過分的竟然是有一些家夥似乎把這裏當做了膽量的試煉與智慧的試煉,他們本來就沒打算穿過峽穀,但卻非要從這裏路過。


    就是要見一見斯芬克斯。


    還好,無論是什麽人,隻要第一次沒有答出斯芬克斯的問題,就永遠也無法再次進入峽穀,所以斯芬克斯的壓力倒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大。


    。。畢竟鬼知道它從哪裏找到的那些刁鑽問題,斯芬克斯應該感謝這個愚昧仍然蒙蔽在大多數人頭上的時代,如果是在後世,別說逮著一條路阻攔幾年了,恐怕阻攔幾天它的所有問題就會被人迴答的一幹二淨。


    有儲存量龐大的計算機在,斯芬克斯的問題隻要問出來了一次,就絕不會再有第二次被人答不上來的情況出現。


    不過在這個時代。。斯芬克斯的問題還是蠻有難度的。


    迴答出斯芬克斯的問題是智慧,敢於直麵斯芬克斯這隻巨大的怪物是膽量,如果能夠通過峽穀,那麽便是既有智慧又有勇氣膽量。。分分鍾走上人生巔峰贏取棕富美的節奏啊。


    最主要的是,反正不會死人,那麽試試就試試唄。


    於是這條路和斯芬克斯就這樣火了起來。


    還好。。這樣膽大妄為的家夥不是很多,加在一起也不過十來個人而已,而且這個時代的消息傳播的很慢,基本都是靠走,所以到還沒有廣為人知的程度。


    不過如果這種勢頭繼續持續個一年半載,恐怕斯芬克斯就徹底火了。。可能真正第一個火起來,或者將斯芬克斯一族名頭打響的就是這一隻?


    但不管怎麽說,火了之後自然也會引來更多地目光,比如說。。諸神。


    然後各種奇奇怪怪的理由就找過來了,什麽嫉妒,你說我好看,你說我不好看,我給你蘋果你不吃等等等等。。


    恐怕斯芬克斯的下場就算不是非常淒慘,也是會被戲耍一番。


    沒錯,諸神就是這樣的存在,不是邪惡,也不是正義,但絕對肆意妄為。


    還好,在徹底成為內一個網紅前,利托來了,隨著利托貓了起來,斯芬克斯消失,有關這條路和斯芬克斯的消息也逐漸平息。


    甚至在攔路的斯芬克斯消失不見後,那群無所事事,並且膽大妄為,試圖將這裏當做一場試煉的家夥們很快就發現了這個情況。


    接著不消一個月,這條原本無法通行的峽穀,就再次變得繁榮與人群熙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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