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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頓悟是一種機緣,而且是一種玄之又玄的機緣,就是那種典型的“我能得,他卻得不來”的另類機緣。


    因為這樣的另類,見著旁人得了頓悟,因之叢生嫉妒,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嫉妒歸嫉妒,不動手,那都沒有什麽,可是動了手,一切的一切就顯得有問題了。


    或者說,是動手的那個人,哪怕是天道的代言人,也該死。


    要知道,而今的勞什子的頓悟,頓悟出來的結果乃是能夠破局,也就是能夠加大戰勝那個女子的頓悟。


    這樣的頓悟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相應的,有此頓悟的天道的代言人的重要性也因此暴增無數倍。


    然後……好不容易有了的第二個的頓悟之人,卻被一個心生嫉妒的天道代言人給轟殺打死了。


    這樣的行為,那可就是對一眾天道的挑釁,也是自尋死路的行為。


    將身旁的頓悟之人打殺了的那個天道代言人在無比暢快的表露了那份嫉妒過後,隨之也明了自己做了什麽不能被原諒的事情。


    那個天道的代言人就非常非常的後悔,因為他清楚,他現在死定了。


    還是那種他背後的天道都要他趕緊去死,不死不足以平其他天道的憤怒的那種去死。


    那個天道的代言人沒有掙紮,他也清楚,在有著一眾天道的天道分身的遍布四周的情況,他是想要掙紮或者說是想要逃走也是沒有可能的。


    那個天道代言人就等死,坦然的做好了等死的準備。


    然而事情就是那麽的神奇,那個天道的代言人莫名其妙,很是巧合的也頓悟了。


    這下就有意思了。


    陣圖之上的一眾天道分身和一眾天道代言人都有些茫然無措,也有些措手不及。


    “這下該怎麽辦?”


    這下非常不好辦!


    那個天道代言人有了自己的頓悟,留他一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真若留了他一命,就有非常非常不好的由頭的展開。


    就是給了其他的天道代言人一個信號,或者說給了他們冒險一試的理由。


    那個天道代言人剛剛打死了一個有了頓悟的人,而後就得了頓悟,是不是說他們也來打死那麽一個,也能得了頓悟呢?


    富貴險中求,這種冒險是值得他們去做的,畢竟他們現在本就是踏上了一條極有可能是有去無迴的不歸路。


    都是不歸路了,也就是去了就隻有死路一條的情況,他們就有必要,甚至是必須謀求一線生機。


    而這生機,不正好是頓悟嗎?


    “那就殺了吧!”


    著實是有天道擔心那個天道代言人的頓悟其實與其人的打殺頓悟之人無關,是其人本身就有頓悟的資格。


    如此一來的話,留著他不殺,招致其他的天道的代言人的對頓悟之人的出手,就有鬧得一個無人再來頓悟的結局。


    那樣的結局,一眾的天道可接受不了。


    “殺是可以殺,就是,我們能不能等下再殺?”


    一個天道代言人而已,殺了的確也就是殺了,不值得多談,也不值得太過在意。


    但是對方的身上的頓悟的內容,可以先留下來。


    換句話說,就是等那個天道代言人將他的頓悟徹底的領悟了,隨後由天道將那領悟做了奪取,再在將其人抹殺。


    “原則上這樣是最為妥當的,可是……別的天道代言人不會這樣想,他們會以為我們是要給他一條生路,會以為我們是要放他一命。”


    這樣的誤會,帶來的自然就是其他的天道代言人對頓悟之人的襲殺之心的堅持。


    “我們可以和他們說清楚啊!說清楚了,相信他們就不敢動手了。”


    問題是,說清楚了,也得讓他們相信才行。


    天道的代言人現在是的確無路可走,好不容易有了頓悟這一線生機,隻要那一線的生機擺在那裏,他們是不可能放棄的。


    “喂喂!你們就不能自己參悟嗎?你們可是天道,和我們一樣的天道,連張陣圖都參悟不了,你們也太過廢物了!”


    廢物嗎?不見得吧!


    天道是全能的,但是天道的全能是建立在它們的它們對自身掌控的規則法則的無比熟稔這麽一個事實的前提之下。


    換句話說,如若是它們不熟悉的規則法則,它們想要全能的掌控,除非有足夠的規則法則給它們煉化,將之化為它們自己的,否則的話,還是別想了。


    相較於它們的別想了,修士這種存在就不一樣了。


    雖然相應世界的修士依舊是相應世界的規則法則的構成,然而修士的思維和思維方式卻是不受規則法則的限製而受限製的。


    因這關係,天道想象不到的東西,修士是能想象得到的。


    這也是為何每每有非常非常出彩的修士的冒頭,那樣的修士的最終結局都是死於天劫之下。


    那是因為那樣的修士所擁有的很多東西,乃是天道不具備的東西,天道就要用那樣的修士的死亡,將屬於那個修士的一切奪來自己使用。


    同樣就是因為這樣的道理,能引得天道的代言人,也就是本質上依舊是修士的他們的頓悟的陣圖,即便是一眾天道布置,一眾天道也隻能布置而已。


    就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如此一來,能夠頓悟的天道代言人就顯得很是重要。


    “所以我們必須保住他的性命,至少在他將頓悟的內容沒能參悟明白之前,我們必須留他一命。”


    “可是其他的代言人怎麽辦?”


    “這個……還是解釋吧,解釋清楚了,再給予一定的武力威脅,他們會知道輕重的。”


    這就不可能了,就像它們這一眾天道明知道那個女子不好惹,不也為了各自的性命想盡辦法的針對那個女子嗎?


    它們方式如此,那些天道代言人為何不拚上一拚?


    “我說你們是不是傻啊!就不能玩金蟬脫殼的伎倆嗎?就是弄個天道分身替換了那個家夥,然後讓那個天道分身代替那個家夥去死,不就可以了嗎?”


    可以是可以,問題是那個天道分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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