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仲匆匆的拿起了筆墨將這個案件記錄了下來,將來這個案件可能當成經典案例,以此來進行審判。


    原來林大人是這個意思呀,我們原本以為林大人是斷了個糊塗案,終究還是我們沒有林大人看得明白,林大人我們錯了我們冤枉了大人。


    大人才是一個真正的好官,青天大老爺。


    “大人,我也有冤屈,還請大老爺為我做主啊。”


    就在林墨剛剛審判了一個案子,所采取的方式讓所有人都折服,而人們也認為林大人就是一個好官兒的時候,一個40多歲的男子快速的走了進來,撲通的一下跪在了林墨的麵前。


    “大人我也有冤枉,還請大人為我做主啊。”


    “說吧你有什麽冤屈,本官也會為你做主的。”


    “大人我我。”


    “放心好了你但說無妨,無論你有什麽冤屈,本官都會為你做主的。”


    “謝大人,大人草民懷疑我的兒媳與其他人有染,生的孫子一點兒長得不像我兒子。


    還請大人替草民做主啊。”


    ?????


    剛送走了一個家庭倫理劇,這怎麽突然又來了一個家庭倫理的問題,這是縣衙是讓你們打官司的,不是讓你們講家庭故事的。


    這不是吳老哥嗎,據說去年自己的小兒子剛成婚,他那小兒子的媳婦據說是逃荒跑到我們這裏的,最後被吳老哥的兒子所救,那姑娘長得也是不錯便順理成章的嫁給了他的兒子。


    婚後一年便有了兒子,據說那姑娘勤勞能幹,將一家弄得十分起色。


    既然那姑娘勤勞能幹那吳老哥為何還要告狀?


    小點聲,據說那個姑娘是懷胎8個半月就產下了子嗣,誰不知道懷胎得10個月,為何到了他這裏偏偏早了一個半月?


    而且這一年多孩子越來越大,這風言風語就流傳開來,說是那小姑娘之前就有了孩子,吳老哥一家就是背鍋的。


    所謂三人成虎,以至於這事情愈演愈烈,在之前吳老哥就想報官,結果就這種小事兒之前的縣太爺根本就不管,今日林大人升堂辦案,看來又讓他見到了希望。


    “來人傳我的命令,將他的兒子,兒媳孫子全部帶到縣衙。”


    “是大人。”


    率先將自己的兒媳孫子全部帶到了公堂,見到自己的公公兒媳婦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她感謝公公以及丈夫的救命之恩,為自己的丈夫生兒育女伺候公婆無怨無悔。


    可是不知道是誰傳的風言風語,讓公公認為自己的孫子不是他兒子親生的,為此公公沒少嗬斥過自己。


    可是她真的很冤枉,看到懷裏抱著的孩子,這孩子真是自己丈夫的,新婚當晚自己還落了紅,根本就沒有與其他男人有過任何關係。


    好在自己的丈夫非常信任自己,本來以為這事情就這樣將就,誰曾想公公竟然把自己告了官。


    “爹你又要幹什麽?”


    就在所有人靜靜等待的時候,縣衙外麵傳來一聲唿喊。


    張龍趙虎一聲嗬斥。


    “這是縣衙,吵吵鬧鬧成何體統?”


    “大人大人,那裏麵告狀的是我爹,我是他的兒子吳剛,我爹他老糊塗了,他老糊塗了呀。”


    “把人帶進來。”


    “草民見過林大人,見過師爺。”


    你小子我怎麽看著有點眼熟呢?


    “迴大人的話,我是最早一批跟著大人參加徭役修建城池的。


    當時大人還問過我話,修建城池累不累,當時小人說不累。


    大人還告訴我們所有的兄弟一定要注意安全,切莫傷著自己。”


    林墨恍然大悟。


    “我說的呢,我說怎麽感覺有點眼熟呢,原來是你。


    說說看這到底是怎麽迴事兒?”


    吳剛連忙將所有的事情全部說出,直到他全部說完,林墨暗自點頭原來是這麽一迴事。


    隨著吳剛把話說完林墨抬頭看向了他的父親開口詢問。


    “你兒子說的可是事實?”


    “迴大人的話我兒子說的確實是事實。”


    “既然是事實那我就告訴你,關於產婦生子並非所有的產婦都懷胎10個月。


    懷胎10個月生產這叫足產,也有人懷胎8個月到9個月的時間就生孩子,這叫早產。


    足產的情況比較多,但是像這種早產的情況非常少,而且現在的醫療設備太差,早產兒死亡率特別高,能活下來的微乎其微,也就導致眾人對於這件事情並沒有過多的了解。


    用懷胎生孩子的時間來判斷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沒有任何科學依據。”


    早產,足產,圍在周圍的百姓他們還是第1次聽到這個詞兒,林大人懂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雖然年輕,沒想到連生孩子的這種事兒都明白。


    難道這就是他們讀書人常掛在嘴邊的,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的意思?


    “大人如果隻是這個我今日也不會來縣衙告狀了,那是因為我有證據。”


    證據?


    林墨開口問道,既然有證據那就把證據呈上來。


    如果真有證據情況下,自己一定會按照證據辦事。


    “大人,那便是滴血認親,草民那一日趁著我兒子他們熟睡,給他們父子二人已經滴血認親,結果他們二人血液並不相容,這便是草民的證據,若是大人不信可當堂驗證。”


    ?????


    滴血認親,看來這吳老哥真的是證據確鑿了,滴血認親是斷定是否為父子最有利的證據。


    吳剛也沒有想到父親他竟然留了這麽一手,什麽時候給自己滴血認親的自己根本就不知道。


    “真是抱歉兒子,那天晚上你們都已經睡著了,所以我便悄悄的做了一次,你的母親也知道,你們二人血液並不相容,所以為父才敢如此篤定,他並不是你的子嗣。


    大人,我們救了她一命,為了報恩所以便嫁給了我的兒子,原本我以為她對我兒子是真心的,誰曾想竟然背著我們做出了這樣的事情?


    還請大人為草民做主啊。”


    自己的好心終究還是喂了狗,我老哥捶胸捶背,按照自己的兒子按照他們的家庭砸鍋賣鐵籌備好彩禮也能娶一個媳婦兒,誰知道以為占了便宜,到頭來卻落得這樣的下場?


    奉勸所有人不要貪小便宜吃大虧。


    隻是當聽到他們把所謂的證據說完,林墨一臉疑惑的問道。


    “你們確定這個滴血認親有科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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