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子明探案:命案第一現場 作者:蜀山湛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10月19日早晨,雖然陳子明當天上午沒有課,但他7點半鍾就起來了。因為昨晚秦亦虎打電話說今天要上門請教,而他知道,秦亦虎是個急性子,說是8點鍾來,肯定7點40就會來敲門。果不其然,陳子明才穿好衣服就聽到了敲門聲。
秦亦虎進來後,向老師行了禮,滿麵的羞愧之色。
陳子明看了他一眼,拍拍他的肩膀,微笑著安慰他道:
“你調查的思路基本上還是對的,不必氣餒。我們所麵對的犯罪分子五花八門,又豈能全都立即識破他們的陰謀詭計呢?我也是恰好遇到了劉麗萍,才能夠迅速將焦點聚集在林進才身上的。現在看來,最值得懷疑的人應當就是林進才與他的女友吳逸萍,而犯罪動機便是企圖奪取其姑母的遺產。可是,他們的犯罪方式及過程我們至今仍未掌握。下一步,我們來討論一下如何尋找有關證據。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兩個犯罪嫌疑人的智商非同小可,所以這次調查恐怕是對我們的一次重大考驗呢!”
聽子明老師這樣一說,秦亦虎的沮喪情緒很快就消失了,因為他本是一個豪爽之人。秦亦虎拿出所有案卷,與子明老師一起埋頭研究起來。
當李毅然8點半拿著早點進來時,陳子明已經大致看完了案卷的主要內容,並且在腦海中初步形成了下一步行動的計劃。
秦亦虎因為性急,一早起來就立即過來了,現在正好和子明老師一起吃燒餅夾油條。早餐之後,陳子明說出了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既然劉麗萍在殯儀館已經大體上確認吳逸萍就是企圖殺害自己的假護士,這就說明在10月12日晚上11點鍾左右,劉麗萍在無意之間看到了什麽本不該看到的東西。林進才與吳逸萍那晚在樓道門口抬著的到底是什麽東西,而使得他們膽敢連續兩次冒著極大的風險而企圖殺人滅口呢?他們抬著的,除了是屍體,還能是別的什麽呢?根據這樣的推理,基本上可以肯定:他們那晚在百花園小區23號樓四單元樓道門口抬著的應該是一具屍體。
那麽,他們抬著的到底是誰的屍體呢?仔細分析一下,大致有兩個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那是其姑母林玉榮的屍體。這就意味著,殺人第一現場位於百花園小區,而非桃花鎮。另一種可能是,那是另一具屍體。但到底是誰的屍體呢?為什麽在林玉榮被殺的當晚會同時出現另一具屍體呢?
先來看看第一種可能性:如果他們抬著的確是林玉榮的屍體,那麽他們就是在百花園小區23號樓207室將林玉榮殺死的,並於當晚11點左右再移屍於桃花鎮別墅。可是,根據至今為止的已知證據,林玉榮被殺案的第一現場似乎是位於桃花鎮17號別墅,死亡時間是7時至8時,為何其屍體在晚上11時又會出現在百花園小區?這一點似乎說不通。
既然初步否定了他們所抬的是林玉榮的屍體,那麽再來看看第二種可能性。陳子明一貫的破案思路可以歸結為三句話:細致勘查,大膽想象,嚴密推理。現在,陳子明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推測:或許林進才雇傭了一個殺手,12日下午4點鍾左右,當林玉榮駕著她的黑色奧迪車離開百花園小區而來到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時,應該是將近6點鍾了。此時,暮靄降臨,天色已暗。那位被雇傭的殺手由北窗悄悄進入客廳,迅速控製了林玉榮,並將她捆在藤椅上,在她嘴上貼了寬膠帶以防她喊叫。然後就翻找值錢的物品,打開了幾個抽屜都是空空如也,結果隻拿到了林玉榮隨身攜帶的一些錢物。最後,他用一根木棒或是類似的東西擊打林玉榮頭部,致使其死亡,那殺手自己則由大門離開了別墅。至於他為什麽不是一進門就處死林玉榮,而是先將其捆綁起來,或許是想逼迫她說出她隨身攜帶的銀行卡的密碼。事後,警方對林玉榮的銀行賬戶進行了調查,在林玉榮死後並未發現資金提取,這就說明林玉榮不曾說出密碼。
在那被雇傭的殺手殺死林玉榮後,便到百花園小區找林進才去要賞金。由於他疏於防範,所以被林進才伺機殺死滅口。可是,就在林進才與其女友企圖拋屍之時,又被路過的劉麗萍發現,因此他們就不得不鋌而走險、企圖再次殺人滅口。
可是,這一種假設也有說不通的地方。根據陳子明多年的經驗,雇傭殺手大體上可歸結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黑社會殺手;對於林進才而言,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根據調查,他一貫與黑社會沒有任何聯係。而一旦涉足黑社會,勢必將終生受其威脅。他是一個極聰明之人,估計他不會如此愚蠢。第二種是與事主關係極好的密友,願意為朋友兩肋插刀、鋌而走險;可是,根據李毅然近日對林進才的外圍調查,他母親在他三歲時就因病死去,其父屬於一種花花公子類型的人物,妻子生前他就喜歡尋花問柳,妻子死後他又豈能守得住寂寞?不到一年就又娶了一個妖裏妖氣的女人,而那繼母還帶來了一個女兒。自此以後,小林進才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畸形的家庭環境養成了他孤僻、寡言、自私的性格。根據陳子明多年的經驗,像這種性格的人,有時候會把對自己家庭的不滿投射至社會。因此,這種人是很難與別人成為至交的。李毅然的調查表明,林進才平時在公司裏幾乎沒有朋友,就更談不上知己了。因此,根本不可能有什麽朋友願意為他承擔巨大的風險而殺人。第三種是社會上的亡命之徒,並且多半為外地人;這一類型的人物多半是在監獄中與事主認識的。據調查,林進才自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本市的宏大公司工作,除短期出差外,基本上也不曾在外地居住,更不曾進過監獄,因此,他認識亡命徒的機會很小。
既然如此,林進才雇傭殺手殺死姑母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既然以上兩種可能性都存在說不通的地方,那就說明警方至今為止所掌握的情況或許還有漏洞。因此,有必要對案發現場進行再次調查。陳子明當即與秦亦虎商定,今日下午再赴桃花鎮現場進行進一步勘查。
秦亦虎進來後,向老師行了禮,滿麵的羞愧之色。
陳子明看了他一眼,拍拍他的肩膀,微笑著安慰他道:
“你調查的思路基本上還是對的,不必氣餒。我們所麵對的犯罪分子五花八門,又豈能全都立即識破他們的陰謀詭計呢?我也是恰好遇到了劉麗萍,才能夠迅速將焦點聚集在林進才身上的。現在看來,最值得懷疑的人應當就是林進才與他的女友吳逸萍,而犯罪動機便是企圖奪取其姑母的遺產。可是,他們的犯罪方式及過程我們至今仍未掌握。下一步,我們來討論一下如何尋找有關證據。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兩個犯罪嫌疑人的智商非同小可,所以這次調查恐怕是對我們的一次重大考驗呢!”
聽子明老師這樣一說,秦亦虎的沮喪情緒很快就消失了,因為他本是一個豪爽之人。秦亦虎拿出所有案卷,與子明老師一起埋頭研究起來。
當李毅然8點半拿著早點進來時,陳子明已經大致看完了案卷的主要內容,並且在腦海中初步形成了下一步行動的計劃。
秦亦虎因為性急,一早起來就立即過來了,現在正好和子明老師一起吃燒餅夾油條。早餐之後,陳子明說出了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既然劉麗萍在殯儀館已經大體上確認吳逸萍就是企圖殺害自己的假護士,這就說明在10月12日晚上11點鍾左右,劉麗萍在無意之間看到了什麽本不該看到的東西。林進才與吳逸萍那晚在樓道門口抬著的到底是什麽東西,而使得他們膽敢連續兩次冒著極大的風險而企圖殺人滅口呢?他們抬著的,除了是屍體,還能是別的什麽呢?根據這樣的推理,基本上可以肯定:他們那晚在百花園小區23號樓四單元樓道門口抬著的應該是一具屍體。
那麽,他們抬著的到底是誰的屍體呢?仔細分析一下,大致有兩個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那是其姑母林玉榮的屍體。這就意味著,殺人第一現場位於百花園小區,而非桃花鎮。另一種可能是,那是另一具屍體。但到底是誰的屍體呢?為什麽在林玉榮被殺的當晚會同時出現另一具屍體呢?
先來看看第一種可能性:如果他們抬著的確是林玉榮的屍體,那麽他們就是在百花園小區23號樓207室將林玉榮殺死的,並於當晚11點左右再移屍於桃花鎮別墅。可是,根據至今為止的已知證據,林玉榮被殺案的第一現場似乎是位於桃花鎮17號別墅,死亡時間是7時至8時,為何其屍體在晚上11時又會出現在百花園小區?這一點似乎說不通。
既然初步否定了他們所抬的是林玉榮的屍體,那麽再來看看第二種可能性。陳子明一貫的破案思路可以歸結為三句話:細致勘查,大膽想象,嚴密推理。現在,陳子明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推測:或許林進才雇傭了一個殺手,12日下午4點鍾左右,當林玉榮駕著她的黑色奧迪車離開百花園小區而來到桃花溪畔的17號別墅時,應該是將近6點鍾了。此時,暮靄降臨,天色已暗。那位被雇傭的殺手由北窗悄悄進入客廳,迅速控製了林玉榮,並將她捆在藤椅上,在她嘴上貼了寬膠帶以防她喊叫。然後就翻找值錢的物品,打開了幾個抽屜都是空空如也,結果隻拿到了林玉榮隨身攜帶的一些錢物。最後,他用一根木棒或是類似的東西擊打林玉榮頭部,致使其死亡,那殺手自己則由大門離開了別墅。至於他為什麽不是一進門就處死林玉榮,而是先將其捆綁起來,或許是想逼迫她說出她隨身攜帶的銀行卡的密碼。事後,警方對林玉榮的銀行賬戶進行了調查,在林玉榮死後並未發現資金提取,這就說明林玉榮不曾說出密碼。
在那被雇傭的殺手殺死林玉榮後,便到百花園小區找林進才去要賞金。由於他疏於防範,所以被林進才伺機殺死滅口。可是,就在林進才與其女友企圖拋屍之時,又被路過的劉麗萍發現,因此他們就不得不鋌而走險、企圖再次殺人滅口。
可是,這一種假設也有說不通的地方。根據陳子明多年的經驗,雇傭殺手大體上可歸結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黑社會殺手;對於林進才而言,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根據調查,他一貫與黑社會沒有任何聯係。而一旦涉足黑社會,勢必將終生受其威脅。他是一個極聰明之人,估計他不會如此愚蠢。第二種是與事主關係極好的密友,願意為朋友兩肋插刀、鋌而走險;可是,根據李毅然近日對林進才的外圍調查,他母親在他三歲時就因病死去,其父屬於一種花花公子類型的人物,妻子生前他就喜歡尋花問柳,妻子死後他又豈能守得住寂寞?不到一年就又娶了一個妖裏妖氣的女人,而那繼母還帶來了一個女兒。自此以後,小林進才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畸形的家庭環境養成了他孤僻、寡言、自私的性格。根據陳子明多年的經驗,像這種性格的人,有時候會把對自己家庭的不滿投射至社會。因此,這種人是很難與別人成為至交的。李毅然的調查表明,林進才平時在公司裏幾乎沒有朋友,就更談不上知己了。因此,根本不可能有什麽朋友願意為他承擔巨大的風險而殺人。第三種是社會上的亡命之徒,並且多半為外地人;這一類型的人物多半是在監獄中與事主認識的。據調查,林進才自大學畢業後,一直在本市的宏大公司工作,除短期出差外,基本上也不曾在外地居住,更不曾進過監獄,因此,他認識亡命徒的機會很小。
既然如此,林進才雇傭殺手殺死姑母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既然以上兩種可能性都存在說不通的地方,那就說明警方至今為止所掌握的情況或許還有漏洞。因此,有必要對案發現場進行再次調查。陳子明當即與秦亦虎商定,今日下午再赴桃花鎮現場進行進一步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