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二十點,小區內廣場上的大媽和老太太激舞正酣,音樂聲驚天動地。


    在沒下雨的夜晚,這樣的情況一般會從傍晚十九點半開始,持續到二十一點左右,一共有四到五夥人輪流上場蹦躂,有的跳某族規範舞狗攆羊,有的跳健身『操』,有的跳非常奇怪的自創舞蹈,唯一共同點就是音樂聲特別吵,仿佛跳舞的那些人全都聽力極度衰弱似的,她們的精力如此充沛讓人驚愕,不去從事有意義的體力勞動實在太可惜了。


    王子關閉了靠近廣場一側的窗戶,用了一副特製的耳罩以保護自己的耳朵,盡管如此還是挺難受,因為狼人的聽力和狗狗一樣靈敏,普通人聽不到的聲音,他也能夠聽得很清晰,所以他想睡覺卻沒辦法入眠。


    林詩兒趴在電腦前玩遊戲,聲音弄得挺響亮,這樣就聽不到外麵的噪聲了。


    王子嘀咕:“還是在山上好,樹林裏特別安靜,非常合適睡覺。”


    林詩兒大聲說:“慢慢會適應的,城裏就這樣。”


    王子翻了個身,拿起手機玩遊戲,等待外麵的喧嘩結束。


    此時在外麵的樓下,少年甲和少年乙跟在一位蹓狗的中年男子後麵,慢慢走近林詩兒居住的樓入口。


    少年乙背著一隻比較大的吉它盒,其實裏麵裝了一隻鋸短了槍管的破舊步槍,還有兩把磨得很鋒利的唐刀。


    少年甲穿了一件寬鬆過大的外套,在褲帶上掛著一枝手槍。


    他們搞到了武器,並且去郊外找地方試驗過,確認可以打出子彈,隻是提供槍和彈『藥』的那人說這兩枝槍都是西北的民間小作坊裏手工鼓搗出來的,可靠『性』不怎麽樣,子彈多少也有點不匹配的問題存在,所以準頭很差,必須挨得比較近才能夠靠譜地『射』擊,會不會炸膛則看運氣。


    兩位少年為了報仇血恨,也不管那麽多,拿走了槍和子彈,但是沒有付清對方索要的錢,因為他們已經沒錢了。


    手裏有了武器之後,他們的計劃變成這樣,先殺掉女仇人和那隻大狗,當然,在殺人之前,必須要好好將其折磨一番,並且將其家中洗劫一空,如果可能的話,要好好審訊,弄清楚到底是誰把他們的親人全消滅了。


    如果複仇之事順利的話,他們接下來會尋找做一票太生意的機會,這個願望看起來貌似比較容易實現,他們策劃綁架某個闊佬的孩子並索要贖金,得手之後就可以付清買槍的欠賬,然後過上幸福的生活。


    他們之所以選擇這個時間段來複仇,是因為現在人多,走到哪裏都不至於引起注意,此前一個星期之內,他們已經來過這裏四次,曾經在幾十米外看到林詩兒和人模人樣的王子進入這幢樓,還有一次在陽台上看到了林詩兒和巨大的狗,由此精準確定了居所的位置,而今夜,他們就要展開複仇。


    少年甲小聲說:“希望不要遇上那隻大惡狗,那東西太可怕了,直到現在我還經常夢到被咬。”


    少年乙:“別提那隻狗,等見到之後把它打死就是。”


    少年甲顯得缺乏信心:“我們不一定能夠打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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