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過幾個彎之後,老太太伸手指著右前方一片樹木茂密的山坡,非常肯定地說就在下麵一點,埋著一位當年的情人。


    王子:“還記得那位郎君的味道嗎?”


    老太太:“記得,血的味道比較鹹,肉也鹹,因為他抽煙,所以肺黑乎乎的,在吃掉了他的心和肝還有一部分肉之後,我當夜喝了許多的水。他之所以那麽鹹,原因是他家裏比較富裕,是鹽商,所以吃了太多的鹽,現在迴想起來,就算我沒咬死他,估計他也不大可能活到五十歲,因為他整個人就像一隻大火腿似的,太鹹了,除此之外倒是蠻不錯的,感覺就像大餐館裏口味過重的菜肴,總體還不錯,有美好記憶,隻是放了太多鹽和味精。”


    王子:“當年你在這裏吃掉許多人,衙門有追究你嗎?”


    老太太:“大家都認為是狼或者豹子幹的,隻是不太清楚,為什麽他會跑到樹林裏,捕快們覺得他這麽胖,不可能被狼或者豹子拖走,也有人懷疑是狐狸精或者別的什麽妖怪幹的,就是沒有人懷疑到我身上,當時我在一戶豆腐店裏打工,大家都稱我為豆腐西施。”


    林詩兒:“多浪漫的稱謂。”


    老太太:“誰也想不到,天黑之後我卻是個狠角『色』,吃人並且吐骨頭。”


    林詩兒感慨地說:“好一個弱女子。”


    老太太:“當時我隻要看上哪個男子,就往他麵前路過時故意掉一塊手帕,然後那家夥就會傻乎乎地笑著,把手帕撿起來,追上我,遞給我,然後趁機與我搭訕,我會低聲告訴他一個相傳的地點,並且要求他別吱聲,不可以對任何人說,一旦傳出去的話,我青梅竹馬的未婚夫就會拿著菜刀和斧頭來找他算賬,於是,當夜我就有食物了,狼人飽餐一頓,至少可以管十五天,期間我喝些豆漿,奮力吃些人的食物,那樣一來,基本也可以繼續活下去。”


    王子:“你吃掉了這個城市多少人?”


    老太太:“不算很多,一共幾百個而已。順便提醒一下,這裏兩百年前可不是城市,當時就一個小鎮而已,說是一個大村子也沒什麽錯,沒多少人,就一個縣衙和幾個捕快還有一些衙役,趕集的日子會比較熱鬧,平時則很冷清,人們無論男女老少都常常在路邊大小便。”


    林詩兒:“兩百多年內吃掉幾百個人,這個不算多。”


    老太太:“沒那麽久,上世紀四十年代中期,雅爾塔會議之後,狼人的代表簽署了一份秘密協定,從哪以後,大家都改變食譜了,不再把人當作主食,除非指定的一些特殊情況下,類似的協定吸血鬼們的代表也簽署了,從那以後,我就很少吃到人肉了。”


    大家下車。


    林詩兒鎖好車門,然後從後廂裏拿出一大包工具,還有一隻活鴨子。


    王子:“什麽時候買的鴨?”


    林詩兒:“昨天下班途中。”


    王子:“令我驚訝的是,它居然到現在還沒死,簡直就是生命中的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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