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你的手上是王炸!


    這不是林森說的,這是他上一世看的某本純真小說中寫的,林森一開始不信,現在。。他更不信了!


    他確實重生了。。可是,開局乞丐是什麽鬼?


    而且這還是一個貧民窟!


    原主人也不知道有沒有腦子,都混成乞丐了,特麽還呆在貧民窟裏幹嘛?外麵的大千世界不去看看,死了也是活該啊!


    當乞丐也得有職業規劃好不啦?要不怎麽贏取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啊!


    林森心裏碎碎念,繼續在腦海裏翻這家夥的記憶,很快,他就知道了這家夥為什麽不離開了,不僅僅是這家夥沒腦子,還因為這家夥膽小。。。目睹了一場黑澀會的黑吃黑,混亂逃跑迴到家,心裏卻以為自己被那兩幫人給注意到了,很快就會追來滅口。


    惶惶不可終日,最終自己把自己給嚇死了!嗯,還能有比這哥們死的更奇葩的嗎?


    大概是沒有了!


    “不過,哥們你走就走了,接下來的人生,我來替你逆襲了!”


    介紹一下林森,正兒八經的華夏人,九年製義務教育完直接跳級五道口職業技術學院,之後又考上了麻省理工學院,完成了本碩博連讀,那腰間盤就別提有多突出了!


    因為喜歡籃球,希望以後可以從事籃球相關的工作,所以他選擇的是斯隆商學院。。。嗯,在nba中,那個學院的典型代表人物就是大名鼎鼎的火箭總經理莫雷。


    大學四年,碩士三年,博士再三年,林森一路狂刷學霸副本,將自己的學位證書刷到博士後。


    完美的完成了“我是學霸”任務。


    蒂花之秀~


    能秀得別人騷豬叫的秀!


    可惜的是還沒等他大展拳腳呢!逛個夜店泡了某個黑幫大佬的馬子,被插了十二刀,嗯,比皮爾斯多了一刀。


    皮爾斯挺過去了,他就沒有那麽幸運了!


    血漸漸從身體流幹的那種感受是真不好受,那幫黑澀會也真是的,就不能給個痛快的?比如直接來個一槍什麽的,讓林森死也不知道是怎麽死的也好啊!


    隻是,林森沒有想到的是,他死了之後並沒有進入天堂或者地獄,而是覺得自己的大腦一陣昏昏沉沉,而後再醒過來。。。就是乞丐了!


    這算不算史上最low的穿越?


    林森熟悉了一下自己這具新身體的記憶,華夏人,確切的說,是華裔人,從來沒有迴去過華夏。


    同時林森確定自己不僅是轉生,甚至還穿越了,因為這家夥的腦子裏,自己國家的領導人竟然還是克林頓!


    美利堅諸任總統,克林頓、小布什、***、***。。。連小布什都還沒有上任,這時間不是穿越了是什麽?


    ***


    “先得想辦法離開這裏才行!”


    林森暫時還沒什麽計劃,不過,先離開這個貧民窟肯定沒什麽問題,他好歹也在美利堅生活過十年的時間,又是高材生,運用阿基米德原理,再加上愛因斯坦相對論原理,以及原子力學等公式,最終通過一台破舊的收音機確定了他所在的城市——芝加哥英格伍德。


    “怎麽穿越到這裏來了!”林森一陣苦笑,芝加哥位於密歇根湖的南部,是世界著名的國際金融中心,大多籃球迷對這座城市很熟悉,因為在這裏擁有著nba聯盟中的一隻球隊,芝加哥公牛隊。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裏也被稱之為“罪犯之都”,這裏的犯案率雖然排不進美利堅前十,可這裏幫派橫行,是美利堅最危險的城市之一。


    尤其是類似林森目前所在的英格伍德轄區內的這些貧民窟,更是眾多幫派做交易或者解決矛盾的地方。


    這更堅定了林森想要離開這裏的想法,他可不想自己剛剛領完便當不久再領一次便當,誰知道這次再死,老天爺還讓不讓他重生了。


    已經死過一次的人,而且是感受著血液慢慢從自己身體裏流幹而死的人,對生命可貴四個字有著更深的理解。


    可,眼下還有一個比較棘手的事情。


    他想走,但他沒有錢。


    魯迅曾經說過: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他不是英雄,就更難了。。。不死心地在屋子裏找了好半天,還是有點收獲的,一共10美分。


    100美分等於1美元。


    根據00年的美元匯率,1美元大概等於8.2797華夏幣。


    10美分差不多等於9毛錢。。。怪不得這家夥不離開貧民窟的,總資產就九毛錢,能跑哪裏去?還不如待在貧民窟裏麵,起碼這裏還有屬於他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呢!


    不過,那是原來那貨的想法,林森是絕對不會這麽想的,今天別說是隻有九毛錢在身上,就算是隻有9分錢,那他也得離開這裏。


    “隻要可以到鬧市區,那憑我的本事說什麽也不會餓死!”


    ***


    林森沒急著離開,他得先拾掇一下自己,外表是給人最直觀的第一印象,任何一個家夥穿得破爛又邋遢,身上還散發著異味的話,就算再有本事,想來也沒有人會用。


    林森的前身可以邋邋遢遢,不修邊幅,甚至滿身異味,他可不行,他想真正從貧民窟裏麵走出去,就必須先改變了自己的形象。


    隻是,這屋子裏也沒什麽像樣的洗漱用具,他最多可以做到的就是痛痛快快地洗個澡。


    很難想象,人的身上能有這麽深的汙垢,林森整整搓了三遍澡,洗黑了四五盆水,好歹是洗出了一個人樣。


    林森找了兩件最幹淨的衣服換上,又找了一雙不那麽破的鞋子穿上,目前條件下,他能做到的改變隻能是這樣。


    走到一塊破碎的堂鏡前,看著那鏡子裏麵的自己,林森有些驚訝,他沒有想到自己還是有一具好皮囊的,整個的臉型很立體,是西方美女都喜歡的長相,皮膚不算白淨——這也正常,貧民窟裏還真能有白天鵝不成?就算本來是白的,那麽惡劣的環境早晚也變黑了,但也是很健康的小麥膚色。


    就是整個的身材略顯單薄了些,看著有些弱雞。


    再加上蓬亂的發型,以及快要把嘴遮住的胡子,以及一件黑色汗衫,活生生一枚窮屌絲。


    果然啊!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發型決定顏值~林森的五官不算差,可這一頭雜亂的頭發硬生生將他整個形象都拉低了幾個檔次。


    “犀利哥也沒那麽好當啊!”


    上一世的華夏,曾經有一個乞丐爆紅街頭,因為他犀利的眼神,再加上衣衫襤褸,滿臉汙穢都擋不住的高顏值,被稱為“犀利哥”,乞丐屆的顏值擔當。


    林森看著鏡子裏自己的形象,自然是頗為不滿意,他可沒想過自己洗完澡隻是這個樣子。


    改變形象還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NBA之從經紀人到總經理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我有倆條腿啊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我有倆條腿啊並收藏NBA之從經紀人到總經理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