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為什麽?這兇手多少是有點大病啊。”


    坐在小會議室裏,幾名專案組成員翻了翻更新的信息,並重新閱看了江遠提供的各類圖片,再遠遠的將這些含蛆量爆炸的卷宗丟開。


    “兇手和拋屍者是兩個人?兇手在第一現場殺人了,拋屍到第二現場,第二現場的人發現了屍體,因為某種原因,他們可能不能報警,於是再次拋屍?”


    說話的是大隊長馬繼洋,長陽市刑警支隊的立功天花板,累計獲得了三次二等功,偵辦大要案無數,經驗自然豐富,看到江遠的報告,就立即給出了一個合理的推測。


    江遠卻是緩緩搖頭,道:“二次拋屍到第三現場之間的時間是比較短的,所處的環境也相對較好。否則的話,屍體在第二現場的時候被下了很多卵,第三現場的時候,蠅類的區別會更大。”


    馬繼洋就事論事的思考道:“那就改一下,兇手獨立完成,在第一現場殺人,拋屍到第二現場,因為某種原因,很快轉移到第三現場。單人獨立完成兩次拋屍,估計也累的夠嗆,這個也能解釋,他為什麽拋屍河邊,而不是挖坑掩埋。”


    這個推測,算是修正了江遠剛才提出的問題。


    江遠不置可否,確實是有這種可能性的。


    有馬繼洋前車之鑒,立即有人提出新的想法:


    “很可能是第二現場的環境過於複雜,或者有什麽變故發生了,所以立即轉移到第三現場。編織袋的話,應該就是在第二現場得到的吧。剩下的屍塊,會不會還在第二現場?”


    “重新拋屍一次可不輕鬆,尤其是這麽多的屍塊,要是一個人幹,跟我搬家一次的工作量差不多了,還得清理第二現場吧,都不如挖坑了。”


    “挖坑不見得就比拋屍有用。我傾向於功能性,很可能是第一現場有不得不轉移的理由,是不受兇手控製的公共地點,或者受害者的地方。匆忙轉移到第二地點,第二地點很可能是兇手感覺安全的地方,比如他自己家,然後,他在這裏找好了拋屍的地點,同步進行了分屍等操作。”


    江遠聽到這裏,不禁點點頭,道:“從屍體上的劈砍痕跡來看,分屍用的很可能是中式菜刀。所以,第二現場是兇手在家分屍的可能性很大。”


    菜刀這種兇器,國內法醫的研究已很細致了。首先,菜刀是重量較大的有柄銳器,但是跟同類的大重量有柄銳器相比,菜刀的切創往往比較長,創底也比較深。特別是切在頸部、手腕、腹股溝、丁丁上的時候,中式菜刀經常會出現哆開狀、紡錘形。


    對於初級法醫來說,更無腦的判斷可以是,如果頭麵部和頸部砍傷,創口平直,創緣整齊,創角尖銳,創口正好長約5到7厘米,那就先推定是用菜刀幹的。


    相比之下,斧頭如果全砍進去,創角是長方形的,一端砍入則是三角形的。其他各類常見的銳器,也自有歸納總結。


    這個級別的判斷,根本都不用江遠出馬,早有法醫的報告列出來了。


    眾人紛紛點頭,菜刀好找,但專門用於分屍的人,首選購買的肯定不是菜刀。換句話說,用菜刀分屍的,大概率是手邊正好有菜刀。


    馬繼洋又喝了口茶,緩緩道:“又是隨便取用身邊之物……說明他並沒有一個特別周詳的計劃,但案子做的還挺好的,是運氣?還是……有前科?”


    這個推測就略顯大膽了,但江遠在腦海中一轉,就有點讚同馬繼洋的觀點。


    這個案子雖然到目前為止,就找到了屍塊,但不得不說,兇手操作的還是蠻流暢的。


    查監控的刑警們沒有找到可用的證據不說,屍塊也清理的比較幹淨,拋屍拋的位置也不錯,要不是台河水位上漲的話,再過個十天半個月的,這個屍體的狀態隻會更差更難找了。


    眾所周知,殺人就跟做項目一樣,暢通無阻的時候少,遇到困難的時候多,許多時候都是無法逾越的困難。


    所以,當看到一個項目推進的非常流暢的時候,不能首先認為是項目容易了,而應該認為是項目負責人有能力有經驗,準備充分才對。


    否則,中間任何一點點小的紕漏,都有可能滿盤皆輸的。


    “確實有可能是前科人員。否則就分兩次轉移屍體,中間還要分屍,一般人都做不到。”江遠表示讚同。


    屍體不僅會變臭,它的皮膚還會色素沉著,變的黃黃的。屍斑屍僵更是容易讓人覺得惡心。


    能夠忍住了拋屍一次的人,是沒辦法的人,連續拋屍兩次,至少內心要很強大。有很多殺人兇手被抓獲的時候,都會發現藏屍在自家的。


    不是他們不會分屍,不會拋屍,是現代人的精神世界距離殺戮和屍體太遠了,以至於很多人都無法承受這種事,哪怕人是自己殺的。


    所以,能夠在準備不充分的前提下,殺人分屍二次拋屍還不被發現的兇手,前科人員的可能性確實很大。


    “可以按照地址,把附近的前科人員走訪一遍,看看他們家裏的情況。他分屍分的這麽細,獨居的可能性很大,就算是這樣,衛生間之類的地方,估計都是一塌糊塗的,下水說不定也會堵了,還有碎骨片之類的,你不知道會濺到哪裏……”馬繼洋馬上想出一個法子來。


    既然猜測兇手是在家裏分屍的,那就去看看好了。


    雖然說,兇手肯定是清理過了的,但現場看看,指不定就會有發現。


    至於工作量什麽的,馬繼洋暫時沒有考慮在內,案子都膠著這麽久了,有個線索就趕緊鐵腳板吧。


    江遠倒是不反對,跟馬繼洋想的差不多——說不定呢?


    說不定,被走訪對象就露出馬腳了;說不定,走訪的警員就發現線索了;說不定,被走訪人員的鄰居就突然站出來說,我們這裏最近有一件怪事……


    “行,那這一條線索,就由馬大隊來跟進。就帶您本隊的人,夠嗎?”跟以前不一樣,江遠現在就是專案組的負責人和指揮,人員調派一言而決,隻需要事後同步一份會議記錄給餘溫書就行了。


    馬繼洋思索了一下,應了下來:“小規模的查一下,應該是夠了。”


    馬繼洋的大隊有30多號人,如果是大規模的排查的話肯定是不夠的,大規模的走訪也有點少了,而這也說明江遠對這條線索並不是很看好,所以投入略少。


    當然,江遠也是用了問句的,所以,馬繼洋若是願意承擔更大責任,自然可以要求更多的人手,正所謂責任越大,能力越大……


    馬繼洋卻是沒有再提出來,走訪前科犯有好處,也有不好的地方,最起碼一點,前科犯的反偵察能力都要強的多,能否走訪出來,很多時候要靠刑警本身的能力,所以,單純的增加人手,並不一定能增加成功率。


    “我們呢?”旁邊的曹楚軍是三大隊的大隊長。他是長陽市刑警支隊最早接觸江遠的大隊長之一,隻是年齡偏大,餘溫書就較少將他派到江遠這邊來。


    這一次的案子是曹楚軍早早就參與了的,自然一路跟了下來,他也不想江遠顧忌自己的年齡,所以主動請示。


    江遠想了想,道:“我個人傾向於等一等。從目前的證據來看,我認為死亡時間可以修正一下,之前是28到42天。以屍體發現之日為基準算,相當於是屍體發現前8到22天前。我的判斷,10到14就可以了。”


    不止是曹楚軍,在場幾名刑警都是眼神一亮。


    死亡時間的跨度這麽短的話,許多調查的難度是呈指數級下降的。


    當然,死亡時間的判斷要是出了錯,那江遠肯定是要背鍋的,丟麵子更不必說。


    幾個人都認真起來,曹楚軍道:“其實也不必嚴格到4天內,這個案子時間拖到現在,能準確到一周內已經很可以了。”


    “現場找到的蠅類樣本非常多,種類也多,其實是有利於判斷死亡時間的。”江遠說到這裏停一下,再道:“其他方向的調查繼續,三大隊這邊的話,我覺得可以嚐試尋找一下菜刀。”


    “菜刀?”


    江遠點頭:“兇手用菜刀分屍,還分屍的這麽細,菜刀後麵估計都卷刃了,這也就是屍體腐敗的比較嚴重,否則,從傷痕應該都能看出來……總之,兇手家裏的菜刀卷刃了,應該是有一定的概率,要重新買菜刀的吧。”


    曹楚軍猶豫了一下,道:“咱們市裏買菜刀,目前是不登記的。”


    “先查網購的好了。也不求直接查到人,先列一張名單出來,有跟其他調查方向的名單重疊的,再上門。”江遠說過,再道:“連續拋屍分屍,應該是很累了,加上兇手大概率為男性,很有可能會線上購物。”


    曹楚軍讚同。


    馬繼洋倒是笑笑:“就是不知道,在剛分屍過的廚房裏做飯,是什麽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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