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把槍插迴腰間,來到路燈之下查看那具被怪物啃食的屍體。屍體麵朝下趴在地上,但根據她那棕色長發和淡黃色長裙判斷,應該是個年輕的女人。讓史密斯趕到疑惑的是,屍體上並沒有任何被啃食的痕跡,但他剛才明明看見那個怪物蹲在地上在咬這具屍體。一邊想著,史密斯就在屍體旁邊蹲了下來,這一拉近距離,他就發覺屍體腦後的頭發被撩到了一邊,露出了嫩白的脖頸,在白色的脖頸上有一粒黃豆大小的鮮紅色血滴,看上去非常醒目。看到這一幕,史密斯的心裏就是一動,他伸手指把那粒血滴抹去,湊上去仔細看,屍體的脖頸上露出了一個針孔大小的傷口。看到這個傷口,史密斯的腦袋就像是被棒球棍敲了一下,因為安吉的屍體上,在同樣的位置,也有一個一模一樣的傷口。聯想到之前懷特探員跟他說的那些話,史密斯意識到,剛才那個怪物根本不是在啃食屍體,而是在吸食屍體的脊髓液。而這一幕也發生在安吉身上,就是說這個怪物就是害死安吉的兇手。至於這個怪物為什麽要吸食人的脊髓液,雖然史密斯覺得有些稀奇,但並沒有深思。他猛地站起來,向著怪物逃走的方向張望,那怪物早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史密斯心裏不住悔恨,當發現那個怪物的時候他不應該猶豫,如果他直接開槍的話,就已經為安吉報仇了。不過現在他還有機會,因為狸貓鎮已經與世隔絕,任何人都無法離開這裏,那個怪物也一樣,或早或晚,他一定能殺了那個怪物,為安吉報仇。
在他發愣的時候,史密斯覺得屍體的胳膊好像動了一下。他意識到這個女孩或許還活著,於是俯下身將屍體翻了過來。看到屍體的臉,史密斯不由皺了皺眉,同時也覺得到自己剛才一定是看錯了,因為屍體的這張臉已經被鈍器砸的血肉模糊,五官都難以分辨,肯定已經死去多時。確認對方已死,史密斯站起來就想離開。而這時屍體的胳膊又動了,並且扶著地麵坐了起來。史密斯吃驚地睜大了眼睛,心裏奇怪,女孩的臉已經傷成那樣,不可能還活著,難道她是個列外?在史密斯發愣的時間裏,女孩已經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史密斯見她站起來,心想她一定是還活著,於是就走上去一步,一隻手扶住女孩的胳膊,問她:“你還好吧?”女孩沒有說話,而是張開嘴巴向史密斯咬了過來。或許是因為返老還童的關係,在電光火石的刹那間,史密斯居然反應了過來,他向後一跳,靈巧地躲開了,不僅如此,在向後跳開的同時,他還抽出了手槍,對準屍體的胸口扣下了扳機,兩聲槍響之後,屍體隻晃了一下,又繼續向他撲了過來。史密斯臨危不亂,抬高手槍對著屍體的額頭打了一槍。子彈從屍體的額頭穿進,從後腦穿出,巨大的衝擊波使屍體的後腦整個爆開,灰色的腦漿和紅色的鮮血黏在棕色的長發上,天女散花般在半空飛散,紛紛落在地上,隨後屍體一軟,倒在了地上。
剛才一連串靈活迅捷的反應,讓史密斯再次意識到,自己真的是變年輕了,和之前那個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老頭子比起來,簡直判若兩人。他好像又迴到了剛剛參軍的那段時間,實際上,就算是在他二十來歲的黃金年齡,也未必會有這麽迅速的反應。他不僅是變年輕了,而且還比原來的自己更強大。這讓史密斯既驚奇又疑惑,還有一件事讓史密斯感到疑惑,就是地上的這具女孩的屍體。既然這個女孩能動,就說明她還沒死。但是她為什麽要襲擊自己呢?史密斯想起了醫院裏那個被怪物摔死的女醫生,即使在垂死之時,仍試圖要攻擊別人,還有那個把丈夫和兩個孩子都殺死的主婦,這個女孩很可能和她們一樣,已經瘋了。看來,不隻是醫院的醫護人員發瘋,整個鎮子上的人也有不少人發瘋。想通了這一點,史密斯便停止了思索,因為這些和他們的目標沒有任何關聯,他的目標十分明確,而且必須達成,就是找到那個怪物,殺了它,為安吉報仇。至於懷特等人的去向,早已經被史密斯拋在了腦後,剛才的那隻怪物讓他意識到,自己的複仇目標近在眼前,至於其他的事,他早已經不在乎了。
史密斯迴到自己的汽車旁邊,打開後備箱,從裏麵拿出一包手槍子彈,猶豫了一下,也把那杆m16步槍拎了出來,然後迴到車內,將子彈和步槍放在副駕駛的座位上,拿出手槍來退下彈夾,從口袋裏拿出另一隻裝滿子彈的彈夾裝進手槍,然後用子彈將另一隻彈夾裝滿。做完準備之後,史密斯發動汽車,駛進了剛才那個怪物逃走的巷子。巷子很窄,裏麵沒有燈,史密斯隻能慢速行駛,借著車燈的光,他看到有兩隻垃圾桶倒在路邊,各種垃圾散落一地,應該就是被剛才那隻怪物撞倒的。史密斯一邊留意著地上的痕跡,一邊向前行駛,突然間,也不知道從那跳出個人來,落在了汽車的前蓋上。因為車燈的光照不到,史密斯也看不清那人的模樣,隻能根據身形判斷那是個人。那個人手腳並用趴在前蓋上,抬頭看了一眼車裏的史密斯,忽然間衝了過來,卻撞在了汽車的擋風玻璃上,那個人一愣,然後就開始用自己的腦袋撞擊汽車的擋風玻璃。這一切發生的太快,直到對方開始撞擊車玻璃,史密斯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襲擊,他猛地踩下刹車,汽車突然停下,那個人因為慣性,一下子摔了出去,倒在了汽車的前麵。這一下,史密斯就可以看清那個人的模樣了,是個年輕的小夥子,衣服上沾滿了血。
在他發愣的時候,史密斯覺得屍體的胳膊好像動了一下。他意識到這個女孩或許還活著,於是俯下身將屍體翻了過來。看到屍體的臉,史密斯不由皺了皺眉,同時也覺得到自己剛才一定是看錯了,因為屍體的這張臉已經被鈍器砸的血肉模糊,五官都難以分辨,肯定已經死去多時。確認對方已死,史密斯站起來就想離開。而這時屍體的胳膊又動了,並且扶著地麵坐了起來。史密斯吃驚地睜大了眼睛,心裏奇怪,女孩的臉已經傷成那樣,不可能還活著,難道她是個列外?在史密斯發愣的時間裏,女孩已經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史密斯見她站起來,心想她一定是還活著,於是就走上去一步,一隻手扶住女孩的胳膊,問她:“你還好吧?”女孩沒有說話,而是張開嘴巴向史密斯咬了過來。或許是因為返老還童的關係,在電光火石的刹那間,史密斯居然反應了過來,他向後一跳,靈巧地躲開了,不僅如此,在向後跳開的同時,他還抽出了手槍,對準屍體的胸口扣下了扳機,兩聲槍響之後,屍體隻晃了一下,又繼續向他撲了過來。史密斯臨危不亂,抬高手槍對著屍體的額頭打了一槍。子彈從屍體的額頭穿進,從後腦穿出,巨大的衝擊波使屍體的後腦整個爆開,灰色的腦漿和紅色的鮮血黏在棕色的長發上,天女散花般在半空飛散,紛紛落在地上,隨後屍體一軟,倒在了地上。
剛才一連串靈活迅捷的反應,讓史密斯再次意識到,自己真的是變年輕了,和之前那個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老頭子比起來,簡直判若兩人。他好像又迴到了剛剛參軍的那段時間,實際上,就算是在他二十來歲的黃金年齡,也未必會有這麽迅速的反應。他不僅是變年輕了,而且還比原來的自己更強大。這讓史密斯既驚奇又疑惑,還有一件事讓史密斯感到疑惑,就是地上的這具女孩的屍體。既然這個女孩能動,就說明她還沒死。但是她為什麽要襲擊自己呢?史密斯想起了醫院裏那個被怪物摔死的女醫生,即使在垂死之時,仍試圖要攻擊別人,還有那個把丈夫和兩個孩子都殺死的主婦,這個女孩很可能和她們一樣,已經瘋了。看來,不隻是醫院的醫護人員發瘋,整個鎮子上的人也有不少人發瘋。想通了這一點,史密斯便停止了思索,因為這些和他們的目標沒有任何關聯,他的目標十分明確,而且必須達成,就是找到那個怪物,殺了它,為安吉報仇。至於懷特等人的去向,早已經被史密斯拋在了腦後,剛才的那隻怪物讓他意識到,自己的複仇目標近在眼前,至於其他的事,他早已經不在乎了。
史密斯迴到自己的汽車旁邊,打開後備箱,從裏麵拿出一包手槍子彈,猶豫了一下,也把那杆m16步槍拎了出來,然後迴到車內,將子彈和步槍放在副駕駛的座位上,拿出手槍來退下彈夾,從口袋裏拿出另一隻裝滿子彈的彈夾裝進手槍,然後用子彈將另一隻彈夾裝滿。做完準備之後,史密斯發動汽車,駛進了剛才那個怪物逃走的巷子。巷子很窄,裏麵沒有燈,史密斯隻能慢速行駛,借著車燈的光,他看到有兩隻垃圾桶倒在路邊,各種垃圾散落一地,應該就是被剛才那隻怪物撞倒的。史密斯一邊留意著地上的痕跡,一邊向前行駛,突然間,也不知道從那跳出個人來,落在了汽車的前蓋上。因為車燈的光照不到,史密斯也看不清那人的模樣,隻能根據身形判斷那是個人。那個人手腳並用趴在前蓋上,抬頭看了一眼車裏的史密斯,忽然間衝了過來,卻撞在了汽車的擋風玻璃上,那個人一愣,然後就開始用自己的腦袋撞擊汽車的擋風玻璃。這一切發生的太快,直到對方開始撞擊車玻璃,史密斯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襲擊,他猛地踩下刹車,汽車突然停下,那個人因為慣性,一下子摔了出去,倒在了汽車的前麵。這一下,史密斯就可以看清那個人的模樣了,是個年輕的小夥子,衣服上沾滿了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