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隧道終會鑿穿;
千仞的高崗必被爬上。
當百花凋謝的日子,
我將歸來開放。
……
李敖·<我將歸來開放>節選
“嘿!你居然在發呆啊?”一隻修長的蜜色手掌,自後頭重重地拍在章令敏毫無防備的肩膀上,生生將她嚇了一大跳。
章令敏身子微微一震,足以說明她被這突如其來的打擾,驚嚇得有多大!
“你嚇到我了。”定了兩秒,章令敏才緩緩將麵孔側向來人,輕聲說著。
“抱歉了。”毫無誠意的隨口道歉。然後臉孔湊向章令敏手中拿著的書,在看到書名之後,做出一個昏倒的誇張表情:“《時光九篇》?這是什麽?詩集!噢,我的天啊,你在裝什麽文藝女青年啊,有點少女的朝氣好嗎?再說這附近也沒有什麽帥哥校草之類的動物存在,可以發現你不為人知的書卷氣質,你就好心點,當迴正常人吧!”
章令敏謹慎地將詩集抱在懷裏,因為有著不好的預感……果然,接下來這位女生竟然做出一副要撲搶的樣子,結果因為她早有防備,以至於沒能得逞!
“哇!你收這麽快做什麽?給我看一下又不會死!跟你說,這種東西不能多看,會傻的!令敏,我們才十七歲,人生正美好,不要被那些無病呻吟狗屁不通的東西給毀了!你已經夠死氣沉沉的了,再被這些什麽歪詩洗腦,你八成就要學林黛玉去葬花了!書給我,我拿去墊桌腳都比給你看好!”
章令敏沒有迴應她,靜靜將書收進隨身的手袋裏,冷靜地想著眼前這個有點眼熟的人是誰……以及,這一切,到底是怎麽一迴事?
她不是……已經死了嗎?為什麽竟會變成現在這樣?現在的她,十七歲,高二,在七天前莫名其妙因為一場小感冒而陷入昏睡,直到三天前在醫院裏健健康康地醒來,然後,她就變成這樣了。
她“記得”自己十七歲那年,確實得過一場感冒,也確實昏睡了三天,三天之後醒來也就沒事了。可記憶中卻不記得那次醒來,曾做過一場黃粱大夢,那真實到不可思議的大夢,竟是夢了一生,真的很難將之看做虛幻……那到底,是怎麽一迴事呢?
這幾天她一直過得恍恍惚惚,覺得一切真是太不真實了。她搞不懂,自己是做了一場活到四十八歲的長夢,還是真的從四十八歲那年死亡後,靈魂重生迴自己十七歲?
她一向是個冷靜而腦筋清楚的人,可是,在麵對這樣奇特的事件,就算拿全世界的冷靜淡定來給她用,恐怕都不夠她用來麵對這樣的事吧。對於這種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她是無措而茫然的。
到底……要把它當成一場夢,還是,現在這個十七歲的她,才是個夢?
她的未來,就是夢中那樣嗎?成為身邊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人,淡定而自在地過著富足一生,沒有激烈的感情牽絆,連心中最為掛念的兒子,也就隻是,掛念著而已,從來沒有為了可以多跟他相處一天而爭取些什麽,隻因為心中覺得既然兒子是未來的集團接班人,有祖父的悉心教導與疼愛,對兒子的前途而言,是再好不過的安排了……
夢裏那個活了四十八歲的她,其實就隻是個麻木而冷漠的女人吧……
“唔!”痛!
“令敏!你幹嘛捏自己的手啊?哇,都捏烏青了!你不是感冒還沒好吧?要不要去醫護室給校醫看一下?”張揚的女孩扯開她自虐的雙手,對著上頭的青紫驚聲叫著。
“不用了,我沒事。你不用擔心……又鈴。”目光掃過她製服上繡的姓名,終於叫出了她的名字,腦中也隨之開啟了對眼前這個女孩的記憶——
這個女孩叫周又鈴,是個活潑大膽、恣意張揚的女孩。如果她那四十八年的人生是真實存在過的話,那麽,這個女孩的人生大概是這樣的:
這個任性妄為的女孩,從來不想被父母左右她的人生,於是明明可以考上一流的大學,卻故意考到南部一間三流私立大學混日子。後來,她瘋狂迷上一個男孩,為了那男孩,決定重考大學,打算考到他的學校,就為了把他追到手!
當然,後來她也追到了。她追到大學、追出國、追他到天涯海角,在三十歲那年,終於所願得償,將那個男人擄獲。
她追了他十二年,然而婚姻卻隻維持了六個月。
她向全世界宣告:她拋棄他!
然後,她的情史就開始精采了起來,她交往的男人都是帥氣有型的,任何國籍都有;年輕年老不限,身邊永遠不缺對她獻殷勤的男人……
當然,後來那些,都是來自於聽說。
這個周又鈴,她高中時最好的朋友,大學時總是三天兩頭見麵聊天的朋友,章令敏曾經以為她會跟這個特立獨行得像火一般的女孩維持一輩子的友誼,但那也隻是她天真的以為而已。周又鈴一出國就斷了跟她的聯係,而章令敏甚至不知道她是打算出國的。
這是她年輕歲月中的一個謎——她單方麵被斷交,而自己卻不知道是為什麽。
所以,後來,她也忘了她。生命中有太多的新麵孔要記憶,而那些不再聯絡的人,自然會隨著陳舊的往事打包在角落,靜靜等待遺忘。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她死前聽到的那句話,現在想想,是來自眼前這個人吧?現在,她想起來了。隻有周又鈴這樣個性的女人,才發得出那樣張揚的聲音,才會在一個將死之人的麵前,仍是我行我素、無所忌憚。
這個,她曾經以為會相交一生的奇特朋友。
原來,是她自作多情了呢。
“嘿,你在看什麽?不是真的生氣了吧?是嗎?你生氣了嗎?”興致勃勃地將一張明豔的臉湊近她,兩張臉幾乎相貼。
“午休快要結束了吧?”章令敏退後一步,想了一下,道。
“誰管它啊!下午第一節是音樂課,你也知道那個老師很混,今天打算用一片阿瑪迪斯的電影就打發我們。我們去不去有差嗎?”
“有差。會被風紀股長記缺席。”
“噢!令敏,你一直當乖寶寶不累嗎?你應該知道,就算你真的缺席了,老師也不敢拿你怎樣啊!先別說你的家世背景了,還有你的好形象,以及出色的成績,咱們學校明年的升學率還指望你的一分貢獻呢!隻要你不殺人放火,小小的出軌,學校不會對你怎樣的。走吧!”說了一大串話後,周又鈴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就要拖走。
章令敏一時不察,被捉住了,趕忙問道:
“你這是要去哪兒?迴教室嗎?”
“切!誰迴教室啊!下午除了音樂課之外,就隻有無聊的自習和班會了,沒有什麽好上的。走,我們蹺課去!”不由分說,將她往學校後方垃圾場的方向拖去。那邊有一個運送垃圾的小門,常常沒有鎖上,也沒有人管理,正是方便了周又鈴這個身為知名高校卻熱愛蹺課的叛逆女了。
章令敏想起來了,在她高二那年,確實被周又鈴拖著逃了一次課。那次周又鈴帶她去遊戲廳玩電玩快打,然後又帶她去逛夜市,看電影,硬是將她拖到晚上十一點才放她迴家……那是她乖乖女的少女歲月中最大的出軌。是很刺激,卻不是愉快的經驗。
她不喜歡那個刺激的過程——周又鈴撇著嘴說那是因為她放不下公主的身段,把別人當成庶民看,用一種高高在上的心態,才會這麽不適應;說那其實很病態,最好改一改,不要自認高人一等。
章令敏那時被說得幾乎羞愧起來,覺得自己討厭那些好像真犯了什麽錯一樣。然而,當她年紀漸長,經曆得更多之後,才發現,她根本無須因為自己的不喜歡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歡吵鬧、不喜歡喧嘩的環境,不管那些環境指的是熱鬧的夜市,還是名流派對。
她更不喜歡為著自己一時毫無意義的任性,而讓家人擔心,甚至還得說謊——周又鈴說,她的人生已經被製約了,說好聽點是為別人著想,說難聽點就是沒有自我,成天隻想著討好別人,才會這樣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試那些可能會讓自己覺得自由快樂的事物。
那時她心中隱隱有點被說服,可是還是因著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繼續當著一個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過就是結交了一個叛逆的少女,看著她張揚恣意地活著,心中悄悄羨慕,並偷偷期望兩人可以成為一輩子的朋友,那麽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裏看著她這道颶風四處侵襲。
她羨慕周又鈴的張揚,卻不想變得跟她一樣。事實上,她活了一輩子,也從來不知道自己對自己有怎樣的期許。
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會羨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橫衝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強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後,迷迷糊糊又變迴十七歲的章令敏,也許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樣過。然而,現在,她卻知道,她一點也不想蹺課,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縱,不想體會當壞學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鈴,我不想蹺課。”她微微施了點力,兩人的步伐緩了下來。
“為什麽?下午又沒什麽事,你在怕什麽啊?我又不是不知輕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課得上,我是不會帶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帶你去體會一下正常青春少女應該過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絕對跟你那種裝模作樣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樣!”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樣的。不過,我真的不想去。”由於周又鈴的拉扯沒有那麽強勢了,所以她才能讓兩人停下。
周又鈴因章令敏的拒絕,臉上閃過一絲譏誚,抬高下巴,帶著點不屑的口氣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壞了你好學生的形象吧?你這樣一輩子都怕東怕西的,活著有什麽意思?就跟你保證就算被抓到也不會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嗎?”
“我相信。但我不願意在該上課的時間裏,人卻跑到學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鈴見她手微微掙紮著,翻了個白眼,丟開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繼續你無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說完,真的頭也不迴地走了。就見她打開那扇忘了鎖的小門,身形一閃,就不見了。
章令敏看著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迴教室了。這幾天,她的日子都過得渾渾噩噩的,覺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夢一樣不真實,然而現在的“存在”也虛幻到像是隨時會消失。她覺得自己踩在雲端、飄在風裏,整個人是沒有定位的。
天曉得這是怎麽一迴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這樣詭異到無法解釋的事不能對任何人說,如果她還想過太平日子的話。那麽,她隻能讓自己的心定下來,好好麵對一切,然後慢慢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來讓自己接受……
才走了幾步,發現似有若無的音樂聲從左側傳來,那弦律正是她喜歡的那首greensleeves——綠袖子,她早上還彈奏過呢……
“這是……管笛類的樂器吧?吹得真不錯。”側耳傾聽,腳步不由自主地朝聲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確定吹奏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還是什麽樂器。
這裏是學校比較荒涼的地區,除了有垃圾場之外,還有一塊小園圃,被園藝社用來種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會過來這裏。
莫名的好奇讓她忍不住要去弄個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會這樣的,然而,今日,她沒有跟著周又鈴去經曆她人生中應該經曆的蹺課,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別的經曆來充實這本來就不應該循規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個天才!接來下,嗯,就吹自發吟好不好?”
“該練習你們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時間還多,我們有一個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這樣把我們當點歌機下去,所謂的一個下午,就要被你揮霍光啦!”
“才不會咧,我會控製好時間。林大哥,你吹白發吟好不好?”
沒有人接話,三秒之後,一道女聲小心勸解著:
“梅可,你別這樣。林大哥已經在你要求下吹綠袖子了,這樣就很棒了,不要再……”
“那首綠袖子是他去年參加雙簧管比賽得獎的曲子,我們當然要再聽一次!不過,我還想聽聽林大哥吹別的,最好是沒有吹給別人聽過的,我很喜歡自發吟,林大哥,你就吹嘛,在你吹時,我可以唱給你聽。好不好嘛,林大哥?”被稱為白大小姐的女孩,不放棄地要求著。
“不了,我沒吹過這曲子。”終於,那名被要求吹奏的人開口了。清清冷冷的嗓音,但聽起來並不冷漠,反而有點儒雅的溫潤。
隻要再轉過一道牆角,就能看見那些正在說話的人了,但因為這清冷的聲音,章令敏不由自主地停住腳步。
這樣的聲音……不管來自上輩子還是這輩子,都能在第一時間內吸引住她全部的注意力。
說不上來為什麽,也許她就是所謂的音控吧!她向來對聲音很敏感,很容易能從各種不同的聲音表情裏去察覺出對方的性格與情緒。自然,也就會有喜歡的音色與不喜歡的。而,這樣清清冷冷卻聽起來不冰冷的聲音,正是她的死穴,讓她無法抗拒那種。
不管對方長相人品如何,隻要擁有了這樣聲音的人,她就會先入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沒有半分出自於理智的思量。沒辦法,她就是忍不住對這樣的音色著迷。
她對男人相貌的美醜沒有太大的感應——上輩子她的夫婿江明紹被媒體封為“當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這個封號從他二十五歲時,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體之後,直到四十歲時都沒被超愈過;而四十歲之後,他則被改稱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時,也依舊穩穩拿著這個名頭——即使他在上流社會的名聲如此狼籍。
可見江明紹確實是個貨真價實的美男子。然而,身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從來也沒有覺得他有多麽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長相特別端正順眼,沒別的了。嗯,當然,這是她的問題,她對相貌的感受度是極度遲鈍的。
如果現在的她,正在活著第二次生命的話,那麽,或許許多事情都在改變中,而唯一不變的,恐怕就是她這個“音控”的病症是沒法醫治的了。她依然毫無抵抗能力的,輕易被這樣的聲音給吸引,不管對方是誰,都能引發她強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隻為了想多聽聽那聲音。倒不特別想見到聲音主人的長相,她向來不容易記住人的相貌,見了也大多是白見啊。
上輩子……她的兒子也是這樣的嗓音呢!好懷念啊……
“林大哥,你別這樣嘛!不會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華,我對你的崇拜欣賞也是真的,你就盡情地演奏吧,你的雙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經跳級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議你朝音樂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聲音並沒有迴應女聲的熱情吹捧,好一會後,才有人接話,是原先那個顯得活潑輕浮些的聲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實跟你說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劄特二世,他也不會任由你點歌的。別說他不近人情啊,剛才給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經很給麵子了,再要求那些額外的,也就太過分了,強人所難也不是這樣。”
“我隻是太喜歡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強人所難。再說這有什麽難的?任何曲子對他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們開始練唱吧。”另一個一直在打圓場的女聲連忙說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給我們欣賞也可以,不過,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賽時,是林大哥來幫我們伴奏。如果林大哥答應的話,那我們現在就可以練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聲音同時發出,都是不讚同的語調。
“你們別開口,我隻要聽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帶著點不耐煩阻止旁人開口,很強勢地對上那個始終極少開口,聲音卻是最為好聽的那人。
牆角陰影處,章令敏抬頭看著天空。小心翼翼地唿吸,就為了能夠聽仔細,生怕錯過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聲音。
“你已經有伴奏了。今天隻是因學長所托,所以我過來代為伴奏練唱,僅此而已。”很明確的拒絕,而那聲音除了清冷依然外,並沒有帶著任何情緒。任誰也分析不出他對於白梅可的胡攪蠻纏,有何個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厲害多了,我就是要你來幫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課,一定有空的,你就答應我吧!”
那清冷的聲音沒有迴應,習慣性地創造冷場。於是四人組合、理應很熱鬧的氛圍,仍然斷送在這個言簡意賅的男孩子身上。
這男孩,簡直像個強效滅火器……
嗬……章令敏腦中突然這樣想著,於是忍不住微笑起來,又意識到自己不應該笑出聲來,於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搗著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嬌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飾她壓製已久的怒火,“我這樣求你,還求了你這麽久,你怎麽這樣鐵石心腸?你那天有事嗎?是什麽了不起的大事,讓你這樣脫不開身?”
……又是好幾秒的沉默。
然後——
“啊,那個,林森……”驚訝語氣裏帶著一點笑意的男聲。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麽在收拾樂器?”結結巴巴的女聲。
“林森大哥!你這是在做什麽?”驚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練習了,那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一陣收拾東西的悉悉索索聲之後,隨著一聲落扣的聲音,腳步聲起,向章令敏這邊的方向傳來……
當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這個方向走來,而自己肯定會被撞見“旁聽”的事實時,想要毫無痕跡地退走已然來不及,才心慌意亂了一秒,便撞入一雙深咖啡色的瞳眸裏……
慌亂的黑眸與微微驚訝的深咖啡色眼眸,在這一刻,毫無心理準備地、牢牢地,被對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暫得隻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卻像把尖刀,幹淨俐落的一紮就將心口穿透。於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吹過來的風,將她的長發掠起,飄向他,拂掃過他的衣領,這一點微小的動靜,終於將兩人從四目相對的錯愕裏給解放出來。
那擁有一雙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發。
幾乎是同時地發現兩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會近到四目相對會如此錯愕;才會近到她的發,可以拂上他的衣領——於是兩人同時向後退了一步距離。
因為這個充滿默契的動作,兩人的目光又對上了。眼中意味難明,分明是因為彼此不識,卻又像是能理解對方心思到透澈,於是一時心緒有些淩亂了。
隻是,陌生人啊。兩人都微微蹙眉。
也沒有相識的必要。兩人心底理所當然地想道。
然後,男孩身後終於追過來的人,打破了這奇異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當三人轉過牆角,追上男孩時,章令敏再無留戀地轉身即走,沒再給那男孩一記眼神。畢竟不認識,也就沒有點頭打招唿的必要。
她的腦袋還一片混沌,為著自己是一隻夢遊蝶還是一鍋正在蒸煮的黃粱還頭大著呢,再無心思去理會其它,包括去認識一些她“命中”從來不曾認識過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還是讓命運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這個因為聲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聽”壞事的男孩,既已滿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掛懷了吧。
這個叫林森的男孩,有著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過是一張見過之後,轉頭就要忘掉的臉譜,不會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跡。
章令敏很快走開,沒有注意身後那些人因為看到她而抓著男孩追問著“啊!是章令敏!她怎麽會在這裏?”、“那個乖乖女怎麽會來這邊?”、“林森大哥,你認識那個大小姐嗎?”之類的談話。
章令敏沒聽到別人在談論著她,她隻是轉頭就走,一直走,朝記憶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邊準備遺忘這些不須記憶的名字與臉譜。
那張臉,忘了……其實根本沒看清他長怎樣,隻記得有一雙好看的眼。
那聲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銘記也難吧。
那名字,忘了……她總是不太記得住人名,就如同記不住臉一般。
所以這個叫林森的男孩,她會很快忘掉……吧?
不過,這個名字,為什麽愈來愈覺得……有點耳熟?
千仞的高崗必被爬上。
當百花凋謝的日子,
我將歸來開放。
……
李敖·<我將歸來開放>節選
“嘿!你居然在發呆啊?”一隻修長的蜜色手掌,自後頭重重地拍在章令敏毫無防備的肩膀上,生生將她嚇了一大跳。
章令敏身子微微一震,足以說明她被這突如其來的打擾,驚嚇得有多大!
“你嚇到我了。”定了兩秒,章令敏才緩緩將麵孔側向來人,輕聲說著。
“抱歉了。”毫無誠意的隨口道歉。然後臉孔湊向章令敏手中拿著的書,在看到書名之後,做出一個昏倒的誇張表情:“《時光九篇》?這是什麽?詩集!噢,我的天啊,你在裝什麽文藝女青年啊,有點少女的朝氣好嗎?再說這附近也沒有什麽帥哥校草之類的動物存在,可以發現你不為人知的書卷氣質,你就好心點,當迴正常人吧!”
章令敏謹慎地將詩集抱在懷裏,因為有著不好的預感……果然,接下來這位女生竟然做出一副要撲搶的樣子,結果因為她早有防備,以至於沒能得逞!
“哇!你收這麽快做什麽?給我看一下又不會死!跟你說,這種東西不能多看,會傻的!令敏,我們才十七歲,人生正美好,不要被那些無病呻吟狗屁不通的東西給毀了!你已經夠死氣沉沉的了,再被這些什麽歪詩洗腦,你八成就要學林黛玉去葬花了!書給我,我拿去墊桌腳都比給你看好!”
章令敏沒有迴應她,靜靜將書收進隨身的手袋裏,冷靜地想著眼前這個有點眼熟的人是誰……以及,這一切,到底是怎麽一迴事?
她不是……已經死了嗎?為什麽竟會變成現在這樣?現在的她,十七歲,高二,在七天前莫名其妙因為一場小感冒而陷入昏睡,直到三天前在醫院裏健健康康地醒來,然後,她就變成這樣了。
她“記得”自己十七歲那年,確實得過一場感冒,也確實昏睡了三天,三天之後醒來也就沒事了。可記憶中卻不記得那次醒來,曾做過一場黃粱大夢,那真實到不可思議的大夢,竟是夢了一生,真的很難將之看做虛幻……那到底,是怎麽一迴事呢?
這幾天她一直過得恍恍惚惚,覺得一切真是太不真實了。她搞不懂,自己是做了一場活到四十八歲的長夢,還是真的從四十八歲那年死亡後,靈魂重生迴自己十七歲?
她一向是個冷靜而腦筋清楚的人,可是,在麵對這樣奇特的事件,就算拿全世界的冷靜淡定來給她用,恐怕都不夠她用來麵對這樣的事吧。對於這種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她是無措而茫然的。
到底……要把它當成一場夢,還是,現在這個十七歲的她,才是個夢?
她的未來,就是夢中那樣嗎?成為身邊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女人,淡定而自在地過著富足一生,沒有激烈的感情牽絆,連心中最為掛念的兒子,也就隻是,掛念著而已,從來沒有為了可以多跟他相處一天而爭取些什麽,隻因為心中覺得既然兒子是未來的集團接班人,有祖父的悉心教導與疼愛,對兒子的前途而言,是再好不過的安排了……
夢裏那個活了四十八歲的她,其實就隻是個麻木而冷漠的女人吧……
“唔!”痛!
“令敏!你幹嘛捏自己的手啊?哇,都捏烏青了!你不是感冒還沒好吧?要不要去醫護室給校醫看一下?”張揚的女孩扯開她自虐的雙手,對著上頭的青紫驚聲叫著。
“不用了,我沒事。你不用擔心……又鈴。”目光掃過她製服上繡的姓名,終於叫出了她的名字,腦中也隨之開啟了對眼前這個女孩的記憶——
這個女孩叫周又鈴,是個活潑大膽、恣意張揚的女孩。如果她那四十八年的人生是真實存在過的話,那麽,這個女孩的人生大概是這樣的:
這個任性妄為的女孩,從來不想被父母左右她的人生,於是明明可以考上一流的大學,卻故意考到南部一間三流私立大學混日子。後來,她瘋狂迷上一個男孩,為了那男孩,決定重考大學,打算考到他的學校,就為了把他追到手!
當然,後來她也追到了。她追到大學、追出國、追他到天涯海角,在三十歲那年,終於所願得償,將那個男人擄獲。
她追了他十二年,然而婚姻卻隻維持了六個月。
她向全世界宣告:她拋棄他!
然後,她的情史就開始精采了起來,她交往的男人都是帥氣有型的,任何國籍都有;年輕年老不限,身邊永遠不缺對她獻殷勤的男人……
當然,後來那些,都是來自於聽說。
這個周又鈴,她高中時最好的朋友,大學時總是三天兩頭見麵聊天的朋友,章令敏曾經以為她會跟這個特立獨行得像火一般的女孩維持一輩子的友誼,但那也隻是她天真的以為而已。周又鈴一出國就斷了跟她的聯係,而章令敏甚至不知道她是打算出國的。
這是她年輕歲月中的一個謎——她單方麵被斷交,而自己卻不知道是為什麽。
所以,後來,她也忘了她。生命中有太多的新麵孔要記憶,而那些不再聯絡的人,自然會隨著陳舊的往事打包在角落,靜靜等待遺忘。
章令敏,你這個虛偽的女人!
她死前聽到的那句話,現在想想,是來自眼前這個人吧?現在,她想起來了。隻有周又鈴這樣個性的女人,才發得出那樣張揚的聲音,才會在一個將死之人的麵前,仍是我行我素、無所忌憚。
這個,她曾經以為會相交一生的奇特朋友。
原來,是她自作多情了呢。
“嘿,你在看什麽?不是真的生氣了吧?是嗎?你生氣了嗎?”興致勃勃地將一張明豔的臉湊近她,兩張臉幾乎相貼。
“午休快要結束了吧?”章令敏退後一步,想了一下,道。
“誰管它啊!下午第一節是音樂課,你也知道那個老師很混,今天打算用一片阿瑪迪斯的電影就打發我們。我們去不去有差嗎?”
“有差。會被風紀股長記缺席。”
“噢!令敏,你一直當乖寶寶不累嗎?你應該知道,就算你真的缺席了,老師也不敢拿你怎樣啊!先別說你的家世背景了,還有你的好形象,以及出色的成績,咱們學校明年的升學率還指望你的一分貢獻呢!隻要你不殺人放火,小小的出軌,學校不會對你怎樣的。走吧!”說了一大串話後,周又鈴突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就要拖走。
章令敏一時不察,被捉住了,趕忙問道:
“你這是要去哪兒?迴教室嗎?”
“切!誰迴教室啊!下午除了音樂課之外,就隻有無聊的自習和班會了,沒有什麽好上的。走,我們蹺課去!”不由分說,將她往學校後方垃圾場的方向拖去。那邊有一個運送垃圾的小門,常常沒有鎖上,也沒有人管理,正是方便了周又鈴這個身為知名高校卻熱愛蹺課的叛逆女了。
章令敏想起來了,在她高二那年,確實被周又鈴拖著逃了一次課。那次周又鈴帶她去遊戲廳玩電玩快打,然後又帶她去逛夜市,看電影,硬是將她拖到晚上十一點才放她迴家……那是她乖乖女的少女歲月中最大的出軌。是很刺激,卻不是愉快的經驗。
她不喜歡那個刺激的過程——周又鈴撇著嘴說那是因為她放不下公主的身段,把別人當成庶民看,用一種高高在上的心態,才會這麽不適應;說那其實很病態,最好改一改,不要自認高人一等。
章令敏那時被說得幾乎羞愧起來,覺得自己討厭那些好像真犯了什麽錯一樣。然而,當她年紀漸長,經曆得更多之後,才發現,她根本無須因為自己的不喜歡而感到羞愧。她就是不喜歡吵鬧、不喜歡喧嘩的環境,不管那些環境指的是熱鬧的夜市,還是名流派對。
她更不喜歡為著自己一時毫無意義的任性,而讓家人擔心,甚至還得說謊——周又鈴說,她的人生已經被製約了,說好聽點是為別人著想,說難聽點就是沒有自我,成天隻想著討好別人,才會這樣委屈自己,完全不敢去嚐試那些可能會讓自己覺得自由快樂的事物。
那時她心中隱隱有點被說服,可是還是因著自己乖乖女的天性,繼續當著一個乖乖女,她的青春期叛逆,也不過就是結交了一個叛逆的少女,看著她張揚恣意地活著,心中悄悄羨慕,並偷偷期望兩人可以成為一輩子的朋友,那麽她就可以在自己的象牙塔裏看著她這道颶風四處侵襲。
她羨慕周又鈴的張揚,卻不想變得跟她一樣。事實上,她活了一輩子,也從來不知道自己對自己有怎樣的期許。
因為不知道,所以才會羨慕那些在人生路上橫衝直撞、失意或快意都很強悍的人。
好吧……在活了四十八年之後,迷迷糊糊又變迴十七歲的章令敏,也許仍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想怎樣過。然而,現在,她卻知道,她一點也不想蹺課,不想跟她一同出去放縱,不想體會當壞學生的刺激感。
所以——
“又鈴,我不想蹺課。”她微微施了點力,兩人的步伐緩了下來。
“為什麽?下午又沒什麽事,你在怕什麽啊?我又不是不知輕重的人,要是有重要的課得上,我是不會帶你出去的。跟我走啦,我帶你去體會一下正常青春少女應該過的生活,很有趣的!真的,相信我!那絕對跟你那種裝模作樣的千金大小姐生活不一樣!”
“我知道一定是不一樣的。不過,我真的不想去。”由於周又鈴的拉扯沒有那麽強勢了,所以她才能讓兩人停下。
周又鈴因章令敏的拒絕,臉上閃過一絲譏誚,抬高下巴,帶著點不屑的口氣道:“你是怕被人知道,壞了你好學生的形象吧?你這樣一輩子都怕東怕西的,活著有什麽意思?就跟你保證就算被抓到也不會有事的!你不相信我嗎?”
“我相信。但我不願意在該上課的時間裏,人卻跑到學校以外的地方。”
“切!”周又鈴見她手微微掙紮著,翻了個白眼,丟開她手腕。“不想去就算了,你繼續你無趣的人生吧!我走了。”
說完,真的頭也不迴地走了。就見她打開那扇忘了鎖的小門,身形一閃,就不見了。
章令敏看著自己的手腕,笑了笑,也打算迴教室了。這幾天,她的日子都過得渾渾噩噩的,覺得那四十八年的人生像夢一樣不真實,然而現在的“存在”也虛幻到像是隨時會消失。她覺得自己踩在雲端、飄在風裏,整個人是沒有定位的。
天曉得這是怎麽一迴事。然而就算她再笨,也知道這樣詭異到無法解釋的事不能對任何人說,如果她還想過太平日子的話。那麽,她隻能讓自己的心定下來,好好麵對一切,然後慢慢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來讓自己接受……
才走了幾步,發現似有若無的音樂聲從左側傳來,那弦律正是她喜歡的那首greensleeves——綠袖子,她早上還彈奏過呢……
“這是……管笛類的樂器吧?吹得真不錯。”側耳傾聽,腳步不由自主地朝聲音的方向走去。主要是想確定吹奏這首曲子的人,用的是笛還是什麽樂器。
這裏是學校比較荒涼的地區,除了有垃圾場之外,還有一塊小園圃,被園藝社用來種一些花草青菜,平常甚少有人會過來這裏。
莫名的好奇讓她忍不住要去弄個清楚。要是以前,她是不會這樣的,然而,今日,她沒有跟著周又鈴去經曆她人生中應該經曆的蹺課,既如此,她不介意以別的經曆來充實這本來就不應該循規蹈矩的一日。
“好棒好棒!你真是個天才!接來下,嗯,就吹自發吟好不好?”
“該練習你們要唱的歌了吧?”
“不用急啦,反正時間還多,我們有一個下午呢!”
“我的白大小姐,你再這樣把我們當點歌機下去,所謂的一個下午,就要被你揮霍光啦!”
“才不會咧,我會控製好時間。林大哥,你吹白發吟好不好?”
沒有人接話,三秒之後,一道女聲小心勸解著:
“梅可,你別這樣。林大哥已經在你要求下吹綠袖子了,這樣就很棒了,不要再……”
“那首綠袖子是他去年參加雙簧管比賽得獎的曲子,我們當然要再聽一次!不過,我還想聽聽林大哥吹別的,最好是沒有吹給別人聽過的,我很喜歡自發吟,林大哥,你就吹嘛,在你吹時,我可以唱給你聽。好不好嘛,林大哥?”被稱為白大小姐的女孩,不放棄地要求著。
“不了,我沒吹過這曲子。”終於,那名被要求吹奏的人開口了。清清冷冷的嗓音,但聽起來並不冷漠,反而有點儒雅的溫潤。
隻要再轉過一道牆角,就能看見那些正在說話的人了,但因為這清冷的聲音,章令敏不由自主地停住腳步。
這樣的聲音……不管來自上輩子還是這輩子,都能在第一時間內吸引住她全部的注意力。
說不上來為什麽,也許她就是所謂的音控吧!她向來對聲音很敏感,很容易能從各種不同的聲音表情裏去察覺出對方的性格與情緒。自然,也就會有喜歡的音色與不喜歡的。而,這樣清清冷冷卻聽起來不冰冷的聲音,正是她的死穴,讓她無法抗拒那種。
不管對方長相人品如何,隻要擁有了這樣聲音的人,她就會先入為主地投注予三分好感,沒有半分出自於理智的思量。沒辦法,她就是忍不住對這樣的音色著迷。
她對男人相貌的美醜沒有太大的感應——上輩子她的夫婿江明紹被媒體封為“當代富豪世家第一美男子”,而且這個封號從他二十五歲時,相片第一次被登上媒體之後,直到四十歲時都沒被超愈過;而四十歲之後,他則被改稱為“最有魅力之富蒙名仕no.1”。到她亡故時,也依舊穩穩拿著這個名頭——即使他在上流社會的名聲如此狼籍。
可見江明紹確實是個貨真價實的美男子。然而,身為他的妻子,章令敏就是從來也沒有覺得他有多麽美貌。在她眼中,他就是長相特別端正順眼,沒別的了。嗯,當然,這是她的問題,她對相貌的感受度是極度遲鈍的。
如果現在的她,正在活著第二次生命的話,那麽,或許許多事情都在改變中,而唯一不變的,恐怕就是她這個“音控”的病症是沒法醫治的了。她依然毫無抵抗能力的,輕易被這樣的聲音給吸引,不管對方是誰,都能引發她強烈的好奇心。
所以她停住了步伐,隻為了想多聽聽那聲音。倒不特別想見到聲音主人的長相,她向來不容易記住人的相貌,見了也大多是白見啊。
上輩子……她的兒子也是這樣的嗓音呢!好懷念啊……
“林大哥,你別這樣嘛!不會是害羞了吧?你真的很有才華,我對你的崇拜欣賞也是真的,你就盡情地演奏吧,你的雙簧管真的很棒!如果不是你已經跳級保送到t大,我真想建議你朝音樂的路上走去,你一定可以成為了不起的演奏家的!”
那清冷的聲音並沒有迴應女聲的熱情吹捧,好一會後,才有人接話,是原先那個顯得活潑輕浮些的聲音:
“白梅可大小姐,老實跟你說吧,你就是把他捧成莫劄特二世,他也不會任由你點歌的。別說他不近人情啊,剛才給你磨去了一首曲子,就已經很給麵子了,再要求那些額外的,也就太過分了,強人所難也不是這樣。”
“我隻是太喜歡林大哥而已,才不是強人所難。再說這有什麽難的?任何曲子對他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吧!”
“梅可,好了好了,我們開始練唱吧。”另一個一直在打圓場的女聲連忙說道。
“好吧,不吹其它曲子給我們欣賞也可以,不過,我希望下星期三歌唱比賽時,是林大哥來幫我們伴奏。如果林大哥答應的話,那我們現在就可以練唱了!”
“梅可!”一男一女的聲音同時發出,都是不讚同的語調。
“你們別開口,我隻要聽林大哥的答案。”那名叫白梅可的女生帶著點不耐煩阻止旁人開口,很強勢地對上那個始終極少開口,聲音卻是最為好聽的那人。
牆角陰影處,章令敏抬頭看著天空。小心翼翼地唿吸,就為了能夠聽仔細,生怕錯過那一直惜字如金的清冷聲音。
“你已經有伴奏了。今天隻是因學長所托,所以我過來代為伴奏練唱,僅此而已。”很明確的拒絕,而那聲音除了清冷依然外,並沒有帶著任何情緒。任誰也分析不出他對於白梅可的胡攪蠻纏,有何個人想法。
“我不管,你比我表哥厲害多了,我就是要你來幫我伴奏!下周三那天的下午你又不必上課,一定有空的,你就答應我吧!”
那清冷的聲音沒有迴應,習慣性地創造冷場。於是四人組合、理應很熱鬧的氛圍,仍然斷送在這個言簡意賅的男孩子身上。
這男孩,簡直像個強效滅火器……
嗬……章令敏腦中突然這樣想著,於是忍不住微笑起來,又意識到自己不應該笑出聲來,於是很快抬起一手,小心搗著嘴。
“林森大哥!”白梅可嬌嫩的音色再也不掩飾她壓製已久的怒火,“我這樣求你,還求了你這麽久,你怎麽這樣鐵石心腸?你那天有事嗎?是什麽了不起的大事,讓你這樣脫不開身?”
……又是好幾秒的沉默。
然後——
“啊,那個,林森……”驚訝語氣裏帶著一點笑意的男聲。
“林、林大哥,你你你怎麽在收拾樂器?”結結巴巴的女聲。
“林森大哥!你這是在做什麽?”驚慌低叫。
“如果你不想練習了,那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一陣收拾東西的悉悉索索聲之後,隨著一聲落扣的聲音,腳步聲起,向章令敏這邊的方向傳來……
當章令敏想到那人是往自己這個方向走來,而自己肯定會被撞見“旁聽”的事實時,想要毫無痕跡地退走已然來不及,才心慌意亂了一秒,便撞入一雙深咖啡色的瞳眸裏……
慌亂的黑眸與微微驚訝的深咖啡色眼眸,在這一刻,毫無心理準備地、牢牢地,被對方攫住。
那一刻,可能短暫得隻有一秒,但那留下的印象,卻像把尖刀,幹淨俐落的一紮就將心口穿透。於是,一秒,便定格成永久。
不知道從哪個方向吹過來的風,將她的長發掠起,飄向他,拂掃過他的衣領,這一點微小的動靜,終於將兩人從四目相對的錯愕裏給解放出來。
那擁有一雙奇特深咖啡眸色的男孩,微微垂下他的眼,看向她的發。
幾乎是同時地發現兩人站得有些太近了,才會近到四目相對會如此錯愕;才會近到她的發,可以拂上他的衣領——於是兩人同時向後退了一步距離。
因為這個充滿默契的動作,兩人的目光又對上了。眼中意味難明,分明是因為彼此不識,卻又像是能理解對方心思到透澈,於是一時心緒有些淩亂了。
隻是,陌生人啊。兩人都微微蹙眉。
也沒有相識的必要。兩人心底理所當然地想道。
然後,男孩身後終於追過來的人,打破了這奇異一刻的心意相通——
“林森!”
“林大哥!”
“林森大哥!你不要走!”
當三人轉過牆角,追上男孩時,章令敏再無留戀地轉身即走,沒再給那男孩一記眼神。畢竟不認識,也就沒有點頭打招唿的必要。
她的腦袋還一片混沌,為著自己是一隻夢遊蝶還是一鍋正在蒸煮的黃粱還頭大著呢,再無心思去理會其它,包括去認識一些她“命中”從來不曾認識過的人。
在理清一切之前,還是讓命運不要有更多的偏差了吧!
這個因為聲音太萌,而引起她做出“旁聽”壞事的男孩,既已滿足了好奇心,就不用再掛懷了吧。
這個叫林森的男孩,有著一副超迷人嗓音的男孩,不過是一張見過之後,轉頭就要忘掉的臉譜,不會在生命中留下任何痕跡。
章令敏很快走開,沒有注意身後那些人因為看到她而抓著男孩追問著“啊!是章令敏!她怎麽會在這裏?”、“那個乖乖女怎麽會來這邊?”、“林森大哥,你認識那個大小姐嗎?”之類的談話。
章令敏沒聽到別人在談論著她,她隻是轉頭就走,一直走,朝記憶中教室的方向走去,一邊準備遺忘這些不須記憶的名字與臉譜。
那張臉,忘了……其實根本沒看清他長怎樣,隻記得有一雙好看的眼。
那聲音,忘了……如此惜字如金,想銘記也難吧。
那名字,忘了……她總是不太記得住人名,就如同記不住臉一般。
所以這個叫林森的男孩,她會很快忘掉……吧?
不過,這個名字,為什麽愈來愈覺得……有點耳熟?